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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率

鎖定
死亡率是指用來衡量一部分種羣中,一定規模的種羣大小、每單位時間的死亡數目(整體或歸因於指定因素),是在種羣層面上研究的問題。人類死亡率通常以每年每一千人為單位來表示;因此在死亡率為 9.5‰ 的 10 萬人口中,表示這一人口中每年死去 950 人。
死亡率有別於發病率,發病率是指一定規模的種羣在一定時間內罹患該病新增加例數(發病率)。患病率是指一定時間一定規模種羣中某病新舊病例總和。
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年末全國人口140967萬人,比上年末減少208萬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93267萬人。全年出生人口902萬人,出生率為6.39‰;死亡人口1110萬人,死亡率為7.87‰;自然增長率為-1.48‰。 [2] 
中文名
死亡率
外文名
mortality
讀    音
sǐ wánɡ lǜ
縮    寫
CDR

死亡率簡介

讀音:sǐ wánɡ lǜ
英文:mortality
通常指“粗死亡率”(crude death rate,CDR)。一地區在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內死亡個體數與同期平均種羣數量的比值。對人類一般按每千人平均計算。
計算公式為:死亡率(‰)=單位時間死亡個體數/單位時間平均種羣數量×1000‰。
廣義的死亡率還包括粗死因別死亡率分年齡死亡率和分年齡性別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幼仔死亡率、幼蟲死亡率或幼苗死亡率)等。其中後者與前幾個的定義有較大區別,嚴格地説,應稱之為“嬰兒(幼仔、幼蟲或幼苗)死亡概率”。

死亡率辨別

粗死亡率,一地區在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內死亡個體數與同期平均種羣數量的比值,對人類以一千人計算。
新生兒死亡率,對人類每 1000 個出生未滿一個月的嬰兒和胎死(死產兒)的和,對其他生物則以死亡幼仔、幼蟲或幼苗的數量與種羣內所有幼仔、幼蟲或幼苗進行計算。
孕產婦死亡率,對人類來説每 10 萬個死於生產過程的死亡數,對其他生物則以懷胎、懷卵或結果期的雌性(或雌雄同體)個體數和種羣內全部雌性(或雌雄同體)個體數進行計算。
粗死亡率 粗死亡率
幼兒死亡率,只適用於人類,每 1000 個出生小於一歲的死亡數。標準死亡率(SMR)或特定年齡死亡率(ASMR),對人類來説特定年齡(例如 16-65 或 65 以上)中每 1000 人的死亡總數,對其他生物準則以特定生長發育階段的死亡個體數計算。
死亡率=當區單位時間死亡個體數(*1000)/當區單位時間中平均種羣數量(‰)(括號中內用只適用於人類)。
死亡率可以得知一個地區的衞生習慣和醫療品質。通常越先進的國家死亡率越低,越落後的國家死亡率越高。死亡率還可得知一個種羣在當地生存狀況,死亡率高説明這個物種在當地的天敵、競爭者、傳染病等較多,死亡率低説明該地區該種羣的天敵、競爭者、傳染病等少。

死亡率人類嬰兒類

前十大高嬰兒死亡率的國家有:
安哥拉 192.50
阿富汗 165.96
嬰兒死亡率 嬰兒死亡率
塞拉利昂 145.24莫桑比克 137.08
尼日爾 122.66
索馬里 118.52
馬裏共和國 117.99

死亡率死亡原因

適量喝咖啡死亡率更低 適量喝咖啡死亡率更低
根據世界衞生組織,2002 年十大死亡原因為:12.6% 局部缺血心臟病
4.8% 慢性阻塞性肺病
3.2% 腹瀉疾病
女性心血管疾病死亡率上升 女性心血管疾病死亡率上升
2.2% 瘧疾2.2% 呼吸道/支氣管/肺癌
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的死亡原因有很大的不同。
縱觀整個自然界,生物的死亡原因分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正常死亡也可以稱為壽終正寢,非正常死亡主要包括被捕食、意外傷害、缺氧、食物缺乏、水源缺乏、傳染病等原因造成的死亡。

死亡率影響因素

經濟發展水平,種羣年齡 營養水平 飲食和居住所 獲取乾淨的飲用水 醫療水平 傳染病程度 暴力犯罪程度 衝突 醫生數量 空氣氧含量 天敵、競爭者數量

死亡率中國情況

死亡率是衡量人口健康狀況的重要指標。在生產力水平低下,醫藥衞生條件差的地方,死亡率較高。19世紀以前,世界各國的死亡率普遍在30‰以上。中國在1949年以前死亡率長期處於較高水平。民國期間死亡率高達28~3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死亡率迅速下降。1949年為20‰,1957年降到10.80‰,1970年降到7.60‰,1977年降到6.87‰,1986年為6.69‰,1990年為6.28‰,在全世界處於低死亡率的水平上。
計算年齡組死亡率在分析人口死亡狀況時有重要意義。男女和不同年齡的死亡率與不同死亡原因死亡率有很大差別,在嬰兒和兒童時期死亡率較高,男性高於女性,中青年時死亡率較低,在8~15歲達最低點,以後漸次增高,直至全部死亡。各年齡組死亡率分佈呈 V字形。隨着醫療衞生條件的逐步改善,中國死亡原因的順序發生了顯著變化。50年代時因呼吸系病、急性傳染病肺結核死亡的佔前三位。1957年部分城市呼吸系病死亡率為每10萬人中死亡120.3人,佔總死亡人數的16.86%;急性傳染病死亡率為每10萬人中死亡56.6人,佔總死亡人數的7.93%;肺結核死亡率為每10萬人中死亡54.6人,佔總死亡人數的7.51%。三項死亡人數合佔總死亡人數的32.3%。80年代,佔前三位的是腦血管病心臟病惡性腫瘤。1985年部分城市心臟病死亡率為每10萬人中死亡131.04人,佔總死亡人數的23.39%;腦血管死亡率為每 10萬人中死亡117.52人,佔總死亡人數的20.98%;惡性腫瘤死亡率為每10萬人中死亡113.86人,佔總死亡人數的20.32%。三者合佔64.69%。
2023年2月28日,國家統計局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2年,年末全國人口141175萬人,比上年末減少85萬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92071萬人。全年出生人口956萬人,出生率為6.77‰;死亡人口1041萬人,死亡率為7.37‰;自然增長率為-0.60‰。 [1] 
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3年,年末全國人口140967萬人,比上年末減少208萬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93267萬人。全年出生人口902萬人,出生率為6.39‰;死亡人口1110萬人,死亡率為7.87‰;自然增長率為-1.48‰。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