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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國家税務局

鎖定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是江蘇省主管國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機構,由國家税務總局實行垂直管理。主要負責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徵收管理,包括:增值税、消費税、金融保險營業税中央收入部分、中央企業及2002年以後新辦企業的企業所得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税車輛購置税,同時,還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的管理。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掛牌成立,原江蘇省國家税務局、江蘇省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 [1] 
中文名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
外文名
State tax bureau of Jiangsu province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地    區
江蘇
下設機構
辦公室等
現    狀
2018年6月15日,與原江蘇省地方税務局合併組建為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簡介

自1994年7月組建以來,我們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國家税務總局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對税收工作的各項要求,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税務工作宗旨,推進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強化科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確保國税收入穩定較快地增長。較好地發揮了税收調節經濟、調節分配的職能作用。“十五”時期,全省國税系統累計組織國税總收入6685億元,年均增長23%,國税部門直接組織收入5167億元,年均增長21.4%,分別是“九五”時期的2.8倍和2.5倍。2006年全省國税總收入突破2000億元大關,達到2297億元,國税部門直接組織收入1868億元,人均組織税收收入達到900餘萬元。為壯大國家財力、維護公平效率、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作出了重要貢獻。
江蘇省國税系統現有14個地級市局(含蘇州工業園區國税局)、67個縣(市)局和474個基層分局。截至2006年底,全系統共有在職幹部職工19478人,平均年齡41.3歲。其中黨員13491人,佔幹部總數的72.2%。全省共管轄各類納税人約115.2萬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9.1萬户,約佔全國六分之一強。“十一五”以來,我們按照堅持一個宗旨(聚財為國、執法為民),實施兩大戰略(人才興税和管理強税),加強四項建設(税收法治建設、徵管現代化建設、國税文化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的“十一五”發展工作思路,鋭意改革,開拓進取,開展了大量富有特色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實現了在新起點上的又好又快發展。與此同時,堅持以“熱愛税收、忠於職守、秉公執法、清正廉潔、文明辦税、誠信服務”為職業道德,以“團結拼搏、務實進取、艱苦奮鬥、爭創一流”為國税精神,以“愛業、敬業、精業、創業”為團隊意識,大力實施“人才興税”戰略,整體推進幹部隊伍建設,樹立起“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江蘇國税形象。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是江蘇省主管國家税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廳級全職能局。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原任領導

侍鵬(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鄭鋼(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國家税務總局南京市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葛元力(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姜躍生(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周柏柯(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茂鋒(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筠(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瀅 (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孫書潤(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李再勝(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程明紅(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張愛球(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總審計師)
張健(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2]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訂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3]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機構設置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內設12個行政處室,級別為正處級;另設巡視工作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税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主要負責人:陸豐泉)
2、政策法規處
進行税政調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體制的有關問題;擬定税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税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對税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税收法規文件的清理、鑑定及彙編工作;承辦重大税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辦理税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主要負責人:陳 林)
3、流轉税管理處
負責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税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税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税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税防偽税控;負責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等税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主要負責人:徐志雲
負責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税政業務;對分管税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税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税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財務制度管理工作。(主要負責人:鄭明珠)
5、徵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有關税收徵管制度和辦法;指導税務登記、徵管質量考核、納税申報和税收資料的管理;管理普通發票;指導個體工商户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負責組織徵管軟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徵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開發、推廣和應用工作。 (主要負責人:張愛球
6、財務管理處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主要負責人:張備)
7、計劃統計處
編制、分配税收計劃,組織並檢查税款入庫工作;制定税收計劃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税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税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税源;進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觀分析;負責税收票證的印製和管理。(主要負責人:周玉海)
8、進出口税收管理處
負責進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税檢查。(主要負責人:李應志)
9、國際税務管理處
負責國際税收協定執行、反避税涉外税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税收監管等國際税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税務事項。(主要負責人:程明紅
10、人事處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及出國政審工作。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人事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主要負責人:朱建國)
11、教育處
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國税文化建設和幹部能力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税務培訓機構和教育經費的管理工作。(主要負責人:黃益衝
12、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税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税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主要負責人:蔡德田)
13、巡視工作辦公室。
負責巡視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文件起草、巡視組人員管理、後勤保障;研究、組織、協調本省的巡視工作;承辦總局巡視辦、省局黨組和紀檢組交辦的其他事項。(主要負責人:黃經東)?
14、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税務幹部培訓中心除外)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羣工作。(主要負責人:陳洪錦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直屬機構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設2個直屬機構,級別為正處級。
1、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税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税源企業和税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税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税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税收檢查情況進行復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税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税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税收專項檢查工作。(主要負責人:劉曉東)
負責對所轄部分省屬以上企業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税户税務登記及納税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税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税源管理跟蹤監控、税收宣傳、納税輔導、税收調研、納税服務、日常檢查、户籍管理、政策送達、税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税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主要負責人:李應志)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事業單位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設5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處級。
1、信息中心
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絡與綜合數據庫;實施應用軟件開發和税控器具的推廣、應用;負責全省國税數據的加工、存儲、發佈及管理工作;負責技術培訓工作。(主要負責人:孫晨曦)
2、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局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固定資產和房產;負責基建工作;負責水電氣設備、車輛的購置、使用、維修和管理;負責局機關税務服裝的製做和發放、辦公用品等物品的購置、保管和分配;負責生活保障、來賓接待、會議安排、環境衞生、安全保衞、社區工作;負責局機關職工醫療保健、計劃生育等工作。(主要負責人:陳常有)
負責系統國税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更新知識培訓的具體工作;負責高層次和專門人才教育培養;負責遠程教育和管理;負責全系統各類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承擔税收課題科研和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和科研等工作。 (主要負責人:徐至誠)
4、税收科學研究所
組織、指導、協調全系統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調研課題和任務;組織全系統税收科研成果的鑑定和推廣;跟蹤經濟和税收形勢發展變化,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組織有關税收調研成果的評選和獎勵;辦好税收宣傳、科研刊物;承擔税務學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人:陳錫平)
5、註冊税務師管理中心
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註冊税務師資格考試、註冊登記、年檢等工作;負責税務師事務所機構的審核、報批並對其執業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檢查;負責註冊税務師的後續教育和税務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註冊税務師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負責人:馮一江)
(四)所屬機構
11、淮安市國家税務局
14、蘇州工業園區國家税務局
15、張家港保税區國家税務局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責

根據《國家税務系統機構改革方案》(中編髮[2000]2號)精神,我局的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江蘇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負責全省各項國家税收收入計劃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三)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和國家税務總局各項税收徵管規章制度,積極推進税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國家税收執法職能。
(四)負責全省國税系統徵收的各項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各項地方税、基金和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註冊税務師的管理,規範税務代理行為。
(五)負責全省進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監督檢查各納税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税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情況,嚴肅查處偷騙税。
(七)負責全省國税系統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税收法制建設。
(八)圍繞江蘇經濟發展戰略,發揮税收對經濟的調控和監督職能,努力為發展市場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服務。
(九)監督檢查全省各級國税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税收法律、方針政策情況。
(十)管理全省國税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省轄市級國家税務局的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的幹部,負責各級國税機關的領導班子建設、公務員制度實施。
(十一)負責税務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管理江蘇省税收學校。
(十二)負責全省國税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和黨羣工作。
(十三)負責全省國税系統税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十四)負責全省國税系統税收信息化、現代化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五)研究税收理論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動態,組織税法宣傳,開展税收諮詢。
(十六)承辦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江蘇省國家税務局獲得榮譽

2009年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