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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

鎖定
人大代表建議是指人大代表向人大提出的對有關國家機關工作的評價、建設性意見或批評
中文名
人大代表建議
屬    性
人大代表向人大提出建設性意見
區    別
內容屬性上的區別
議案要求
對於議案,要求比較嚴格

人大代表建議議案與建議區別

內容屬性上的區別。議案所涉及的問題必須是本級人大職權範圍內的重大事項;建議則屬於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法定單位和人數上的區別。議案須由人大常委會、各專門委員會、本級的“一府兩院”或是達到法定人數的代表提出;建議則是人大代表個人或團體聯合提出。
審議答覆形式上的區別。議案須由人大審議,或者交由大會主席團提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並提出意見,再由大會主席團審議是否提交大會表決或列入人大常委會議程;建議則由人大常委會的辦事機構交由有關機關和組織研究處理並負責答覆代表。
法律約束上的區別。議案一經人大審議通過,即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承辦機關必須精心組織實施,依法辦理。
限定時限上的區別。議案在大會期間有截止時間,建議則沒有截止時間的限制,會後仍可繼續提出。
比如去人大代表建議:
人大代表在會議期間,一般情況要提議案或代表建議批評意見。

人大代表建議議案要求

對於議案,要求比較嚴格,一般地説,形成一個議案要具備三個條件:
1、從提出議案的主體來説,要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縣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
2、從議案的內容來説,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
3、從議案提出的時間來看,所提議案必須符合法定時間要求。
以上三個條件,是對議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習慣稱為“硬件”。此外,對於議案還要有書寫格式上的要求,即每個議案要有案由、案據和方案,不能光列一個題目,提一個要求。
對於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則沒有嚴格規定,只是要求言之有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