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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國家税務局

鎖定
連雲港市國家税務局是連雲港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2017年11月,獲評為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税務總局連雲港市税務局掛牌成立,標誌着原連雲港市國家税務局、連雲港市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 [1] 
中文名
連雲港市國家税務局
所獲榮譽
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所屬地區
連雲港市
所屬部門
連雲港市人民政府

連雲港市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市局內設機構13個。級別為正科級。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税收宣傳、新聞發佈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税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税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税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税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税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税處
組織實施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車輛購置税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税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税收計劃、出口退(免)税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税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税收收入分析預測、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税源監控、企業税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税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税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税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6)納税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税人投訴;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税服務欄目、短信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受理、核批並辦結應由辦税服務廳直接負責的納税人申請辦理的各類涉税事項;為納税人提供税收業務諮詢和自助式電子申報服務工作;承辦欠税公告發布工作;負責市區税收會計、數據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扎口管理市區其他辦税服務廳的會計核算、“金税工程”、税收票證業務。
納税服務處加掛第五税務分局牌子,對外加掛辦税服務廳牌子。
(7)徵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税評估辦法,承辦徵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税收收入徵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税收管理員制度。
(8)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着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9)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10)教育處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税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指導系統黨建工作。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税務管理處
負責大企業税收風險監控預警、税源調查分析、重要複雜事項的管理;對重點監管大企業納税申報調查核實、綜合納税評估、審計、日常檢查等,開展大企業個性化服務、幫助大企業建立税收風險控制機制;建立與大企業直接溝渠道,協調回應企業相應訴求。
承擔有關税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税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工作;組織、實施、檢查跨國税源管理;組織實施特別納税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税政策和徵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税務事項;組織實施“走出去”企業的服務管理。
大企業和國際税務管理處加掛第六税務分局牌子。
(13)進出口税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税收管理工作,擬訂税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税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税工作。
進出口税收管理處加掛第七税務分局牌子。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與教育處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機構
市局直屬機構2個,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級別為正科級。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税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税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税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税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税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税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內設機構8個(副科級),分別是: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2)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税的税源管理、納税評估、日常檢查、納税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税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税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税票證。
3.江蘇省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置江蘇省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簡稱開發區局)。開發區局的級別與開發區管委會(工委)職能部門的級別相一致。為副處級。
開發區局內設機構9個(副科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税源管理五科、人事教育監察科、辦税服務廳。
4.派出機構
税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
税務分局主要職責是税款徵收、税源管理。
5.事業單位
市局事業單位3個,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落實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税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票證中心
承擔税收票證、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 [2] 

連雲港市國家税務局人員編制

1.市局機關行政編制為8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總經濟師各1名。科級領導職數41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1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7名),科級非領導職數23名。
2.市局稽查局徵收編制為51名。稽查局局長1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11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科級非領導職數6名。
3.市局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徵收編制為15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科級非領導職數2名。
4.市局開發區局、税務分局徵收編制為282名。開發區局局長1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24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8名),科級非領導職數14名。
5.市局機關事業編制為30名,科級領導職數9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 [2] 

連雲港市國家税務局單位榮譽

2017年11月,連雲港市國家税務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