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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國家税務局

鎖定
根據1994國地税機構分設和2001年徵管、機構、人事改革意見,我局負責全市增值税、消費税、企業所得税、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税和外國企業所得税、個人利息所得税、車輛購置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進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江蘇省徐州市國家税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15日,現下設7個縣(市、區)國税局、55個農村分局;市局內設機構13個行政處(室),直屬機構2個,派出機構6個,事業單位3個。主要擔負着10.4萬餘户工商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的國税税收徵收、管理、稽查等工作職責。全局現有幹部職工1715人,其中黨員1486人,大專以上學歷人員1690人,高層次複合型人才46名,取得“三師”資格人員168人。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下設7個縣(市、區)局(即:豐縣沛縣銅山縣睢寧縣邳州市新沂市、賈汪區國税局)和55個農村分局;市區直屬機構共10個,即徐州市國税局第一、二、三、四、五分局和開發區國税局和稽查局。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税務總局徐州市税務局掛牌成立,標誌着原徐州市國家税務局、徐州市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位於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王陵路90號。 [1] 
中文名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
下    設
豐縣沛縣銅山縣
負責徵收
全市增值税、消費税
職    責
進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
市局內設機構13個。
(一)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税收宣傳、新聞發佈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税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税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税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税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税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三)貨物和勞務税處
組織實施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車輛購置税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
(四)所得税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
(五)收入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税收計劃、出口退(免)税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税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税收收入分析預測、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税源監控、企業税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税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税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税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六)納税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税人投訴;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承擔註冊税務師管理工作;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税服務欄目、短信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承擔原市局辦税服務廳的職責。加掛第一税務分局牌子,對外可掛辦税服務廳牌子。
(七)徵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税評估辦法,承辦徵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税收收入徵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税收管理員制度
(八)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着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九)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十)教育處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税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指導系統黨建工作。
(十一)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十二)大企業和國際税務管理處
負責大企業税收風險監控預警、税源調查分析、重要複雜事項的管理;對重點監管大企業納税申報調查核實、綜合納税評估、審計、日常檢查等,開展大企業個性化服務、幫助大企業建立税收風險控制機制;建立與大企業直接溝通渠道,協調回應企業相應訴求。
承擔有關税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税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工作;組織、實施、檢查跨國税源管理;組織實施特別納税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税政策和徵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税務事項;組織實施“走出去”企業的服務管理。
大企業和國際税務管理處加掛第七税務分局牌子。
(十三)進出口税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税收管理工作,擬訂税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税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税工作。
進出口税收管理處加掛第八税務分局牌子。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與教育處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直屬機構

市局直屬機構2個,稽查局、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
(一)稽查局?
組織落實税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税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税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税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税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税收專項檢查工作。?
(二)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税的税源管理、納税評估、日常檢查、納税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税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税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税票證。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開發區税務局

主要職責是税款徵收、税源管理等工作。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現任領導

胡軍(國家税務總局徐州市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李鵬(國家税務總局徐州市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劉偉(國家税務總局徐州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強(國家税務總局徐州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蔣敏(國家税務總局徐州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徐州市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3]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是税款徵收、税源管理等工作。
(一)第二税務分局
(二)第三税務分局
(三)第四税務分局
(四)第五税務分局
(五)第六税務分局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事業單位

市局事業單位3個
(一)信息中心
落實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税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二)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管理機關財務;承擔機關的安全保衞工作;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三)票證中心
承擔税收票證、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所獲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4] 

徐州市國家税務局機構地址

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王陵路90號
國家税務總局徐州市税務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