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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昀

(朝鮮景宗)

鎖定
李昀(1688年—1724年),即朝鮮景宗(조선 경종),朝鮮王朝的第20任君主(1720年—1724年在位)。字輝瑞,是朝鮮肅宗李焞長子,生母為禧嬪張氏。
李昀自幼生長於朋黨之爭的漩渦中,在其過程中遭遇生母被賜死的人倫慘變,因而遭到沉重打擊,身體孱弱,行為怪異,即位後無法處理國政,膝下也沒有一兒半女。老論派和少論派之間的矛盾在他統治期間加劇,少論以維護李昀的名義而掀起“辛壬獄事(辛壬士禍)”,對老論展開大清洗,從而取代老論掌權。但李昀在位僅四年即薨逝,由其弟李昑嗣位,少論專權的局面隨之逐漸瓦解。
李昀死後廟號景宗,諡號德文翼武純仁宣孝大王清朝賜諡“恪恭 [1] 葬於懿陵。
輝瑞
所處時代
朝鮮王朝
出生地
漢城
出生日期
1688年11月20日(康熙二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逝世日期
1724年10月11日(雍正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    名
李昀
廟    號
景宗
諡    號
德文翼武純仁宣孝大王(清朝賜諡“恪恭”)
陵    墓
懿陵

李昀人物生平

李昀冊為儲君

李昀於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十月二十八日生於昌慶宮就善堂。朝鮮肅宗三代單傳,他的仁敬王后和仁顯王后也一直無嗣,因此得知李昀出生的時候欣喜異常,早有意將其立為王位繼承人,破格稱他為“元子”(只有嫡長子才有資格稱元子),曾就此事以嚴厲的口吻對眾大臣説:“國本未定,民心靡系,今日之計,不在於他。若遲徊觀望,敢有異議者,納官退去!” [2] 西人黨表示反對,宋時烈更是舉出了宋神宗臨終方立宋哲宗為皇太子之故事來加以規勸,觸怒肅宗,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春,肅宗下令賜死宋時烈等人,並將西人黨盡數逐出朝廷,起用支持李昀母子的南人黨,史稱“己巳換局”。
在“己巳換局”的同時,李昀之母張玉貞先被升為禧嬪,隨即取代仁顯王后,入主中宮。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三歲的李昀被肅宗封為王世子。但好景不長,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發生“甲戌換局”,南人失勢,西人當權,仁顯王后復位,張玉貞也隨之降為禧嬪。西人中的少論派力保李昀母子,如領議政南九萬提出“深長慮”之論,即為世子着想,不可重懲張禧嬪、張希載兄妹,老論鄭澔等則上疏反對,但肅宗贊同了少論的主張。 [3]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李昀入學,行冠禮,翌年迎娶沈浩之女為王世子嬪,並向宗主國清朝請封。李昀在世子冊封的過程中曾發生過一次小小的風波。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冬,朝鮮派使臣奏請宗主國清朝,請立李昀為世子。清朝禮部沿用《大清會典》“王與王妃年五十無嫡子,始立庶長子為王世子”而拒絕奏請,肅宗認為“極其無理無據” [4]  ,罷免了徐文重等三使臣,並再派使臣。朝鮮以“外國與內服不同,世子雖為庶出,但是誕生後即報清朝,且告宗廟,定以嫡長子,由王妃撫養,無異嫡出,臣民屬望已久” [5]  為由,再次請封。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康熙皇帝乃允朝鮮所請,冊封李昀為朝鮮國王世子

李昀喪母之痛

李昀一出生就捲入仁顯王后閔氏和禧嬪張氏的宮廷鬥爭的漩渦中,但是他對仁顯王后的感情似乎甚於生母張禧嬪,史載他“事仁顯王后,慈孝兩無間”。 [6]  仁顯王后私下亦曾説過:“世子天性至孝,朝夕不離予側,愛敬過於私親(指張禧嬪),其往省私親也,亦必告予,不敢自擅……聞其私親或與之附耳密言,雖未知所言之何事,世子輒默然不應,以至被毆打涕泣而歸,尤為可愛可矜。” [7] 
康熙四十年(1701年),李昀生母禧嬪張氏被賜死。老論派大臣擔心李昀即位後會如同燕山君一般為母親之死進行報復,有人甚至一度請求改立世子,當時一方面延礽君(後來的英祖)與延齡君都還年幼,但最重要的是李昀心地純善,行為仁孝,所以肅宗對此予以駁回。然而此張禧嬪之死對李昀影響甚大,此後不久他便精神恍惚,做出種種怪異行為,而且一直不近女色,既無妾室,亦無子女。 [8]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繼南人之後支持和保護李昀的西人少論派因“丙申處分”而失勢。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肅宗患眼疾倦政,召左議政李頤命獨對於昌德宮熙政堂,提出李昀不堪重任,理應易儲,史稱“丁酉獨對”。李頤命不敢答應,便請肅宗召集其他重臣一起商議,最後否決了易儲之議,而改以李昀代理聽政。大事稟決於肅宗,小事由世子李昀裁斷。 [9-10]  翌年,世子嬪沈氏去世,另揀擇魚有龜之女為世子嬪。

李昀不似人君

景宗御筆 景宗御筆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六月八日,朝鮮肅宗薨逝。六月十三日,李昀即位於慶德宮(今慶熙宮)崇政門,是為景宗。康熙皇帝派遣散秩大臣查克亶(查柯丹)、禮部右侍郎羅瞻赴朝鮮,於翌年二月十一日冊封景宗為朝鮮國王 [11] 
從景宗朝的承政院日記和實錄、修正實錄來看,景宗的言行舉止與其他朝鮮君主相比非常怪異。他雖然也聽政並同大臣議事,但基本上都是回答“唯”、“允”或“依為之”,幾乎從來沒有發表過自己對國政的見解或指示。四年之間,他只出席過三次經筵晝講。當時的老論大臣閔鎮遠記載説,景宗在肅宗喪期從未哭過,只參加過初虞祭,其他大小祭奠都不參加。景宗有時無端發笑,並且小便失禁,所坐的地方常是濕的。景宗從來沒梳過頭髮,有人勸他梳頭就加以呵斥,以致頭上充滿塵垢,所戴的帽子也隨之逐漸腫大。大臣稟告時,一般都回答:“俞(允俞)”或“依為之”,而且聲音還很小,有時不回答,過了半天才由內侍告訴大臣“依為之”。當大臣詢問“何以為之”時,景宗不會回答,然後該大臣説出處理辦法,他才回答“依為之”。有時甚至不聽大臣稟告而胡言亂語。 [12] 
對於景宗的以上怪異舉止,老論認為是景宗罹患“奇疾怪病”而導致精神失常,無法親自裁決政務,景宗所傳出的教旨不是王大妃金氏(仁元王后)借他名義所傳,就是他身邊的一些親少論的宦官(如樸尚儉)借他名義所傳 [13-14]  ;少論則認為景宗原本聰明,也沒有病,即使有病也是因之前老論下毒謀害所致 [15]  ,而景宗的這些怪異舉止都是因畏懼老論而裝瘋賣傻、韜光養晦而已。 [16] 
景宗初年,當朝的還是“丙申處分”以來掌權的老論,如領議政金昌集、左議政李健命,而新任命的右議政趙泰耉雖是少論,但還在果川,沒來得及進京赴任。因為老論認定景宗無法處理國政,也不可能再生育,所以主張儘快立景宗異母弟延礽君李昑為王世弟。據説,金大妃(本為少論出身,但後來立場逐漸偏向老論)贊同老論的主張,欲立延礽君為嗣,而王妃魚氏(宣懿王后)則想從其他王族中選一幼童為自己養子。 [17]  康熙六十年(1721年)八月十九日,老論派指使司諫院正言李廷熽上疏“請建儲嗣”,領議政金昌集遂於當晚率羣臣請求建儲。 [45]  翌日,景宗和金大妃就決定以延礽君為儲嗣(二十一日定位號為王世弟)。 [18]  二十二日,少論柳鳳輝上疏反對過早建儲,認為景宗還有生育的可能,並請治老論大臣之罪,但被駁回,並準備嚴懲,趙泰耉為柳鳳輝辯護,才沒有使事情擴大。 [19] 

李昀辛壬大獄

延礽君成為王世弟後,老論又推動讓王世弟代理聽政。康熙六十年(1721年)十月十日,司憲府執義趙聖覆上疏,請王世弟代理聽政,景宗同意,少論崔錫恆勸諫,景宗又收回成命。 [20]  十三日、十六日,景宗又連下備忘記,稱自己有病,想讓世弟代理,為此老論派方面甚至都擬好了相關“節目”(章程),但景宗又傳少論趙泰耉入朝,最終收回代理之命。 [21-23]  據説,景宗的旨意反覆無常,並非出自他本人。同意代理的旨意出自金大妃,反對代理的旨意則出自樸尚儉等宦官,最後宦官們鎖住金大妃的宮門,傳命趙泰耉入朝,於是才使老論派讓王世弟代理聽政的計劃流產。 [24] 
老論四大臣(左上金昌集,右上李頤命,左下李健命,右下趙泰採) 老論四大臣(左上金昌集,右上李頤命,左下李健命,右下趙泰採)
十二月初六日,司直金一鏡等7名少論派官員上疏,攻擊曾聯名擬呈代理聽政“節目”的老論派大臣金昌集(領議政)、李頤命(領中樞府事)、李健命(左議政)、趙泰採(判中樞府事)為“四凶”,請求懲治他們對景宗的不忠之罪。當夜景宗就下達備忘記,罷免老論,起用少論,史稱“辛丑換局”。 [25]  隨後將金昌集流放巨濟島、李頤命流放南海島、趙泰採流放珍島,李頤命當時正以王世弟奏請使出使清朝,所以等他回來後再行處置。對此,老論派認為這仍然是樸尚儉等宦官矯旨,景宗本人不知 [14]  ;少論、南人則認為是韜光養晦多年的景宗對老論正式攤牌、“威斷赫然”的結果。 [16]  換局之後,建立了趙泰耉為領議政的少論政權,沈檀等南人也想分一杯羹,起初也得到了一些官職,但不久之後又被邊緣化,於是在朝中形成了少論專權的局面。 [26] 
其後,老論派子弟金龍澤(金萬重之孫、李頤命女婿)、李天紀(金春澤女婿)、李器之(李頤命之子)、李喜之(李頤命之侄)、洪哲人、鄭麟重等圖謀發動政變,推翻少論政權。此事為金一鏡所偵知,便收買了與這些人有交往、知道他們計劃的一個相地師睦虎龍,讓他於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三月二十七日上變告。睦虎龍聲稱他們計劃用三種手段弒殺景宗,即大急手(入宮行刺)、小急手(宮人投毒)、平地手(直接廢立),並推戴李頤命(朝鮮世宗之子密城君李琛的八世孫)為王。 [27]  故此獄事被稱為“壬寅三手獄”。已被流放的金昌集、李頤命、趙泰採先後被賜死。李頤命從北京回來後,被揭發對康熙帝説景宗“下氣痿弱”,用的是中國東晉權臣桓温廢海西公司馬奕時所用之“痿”字,坐實謀逆,故被斬首。除了四大臣以外,還有金龍澤、李天紀等人及前判書李晚成、前大司憲洪啓迪、前留守金雲澤、前承旨金濟謙、前校理金民澤、前執義趙聖復、武將李弘述、李宇恆、尹愨、白時耇、李尚集、沈榗、柳就章、李瀗等60餘人死於這場大獄。在這過程中還牽扯出延礽君之妾靖嬪李氏孝章世子生母)遭人毒殺一事,導致世弟嬪徐氏(貞聖王后)之侄徐德修被殺。九月二十一日,時任弘文館提學的金一鏡撰寫教書,以景宗名義頒佈,宣佈“討逆”成功。 [28]  歷史上將這兩次少論對老論的奪權與肅清行動合稱為“辛壬獄事(或辛壬士禍)”。

李昀無嗣而薨

隨着老論的倒台,張禧嬪也得到追崇。景宗初立之際,幼學(未取得官位的儒生)趙重遇曾上疏請重定張禧嬪名分,結果被髮配到咸鏡道三水郡 [29]  辛壬獄事後,少論政權才追尊張禧嬪為玉山府大嬪。 [30]  但大嬪宮建立後,景宗遲遲不去拜謁,直到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南人洪萬朝上疏,以旱災示警為由敦請景宗拜謁大嬪宮,景宗才動了一次身。 [31-32] 
據説,景宗的精神問題並沒有在少論上台後有所好轉,有時甚至突然下令逮捕侍立殿上的少論大臣崔錫恆、申致雲等,因此少論也不得不承認景宗有病。但少論給景宗大量進服南極曜仙丹、甘遂湯等治心攻火之劑,導致景宗本來肥胖的身體日益消瘦。 [33-34]  雍正二年(1724年)八月二十五日丑時,景宗薨逝於昌慶宮環翠亭,享年三十七歲。死後廟號景宗諡號德文翼武純仁宣孝大王(清朝賜諡“恪恭”),葬於楊州懿陵。時有傳言説,景宗是被他的弟弟李昑殺害的,後來成為李麟佐之亂的一個起因(參見“人物爭議”部分)。

李昀軼事典故

李昀鎮遠激將

景宗即位後行為怪異,因此户曹判書閔鎮遠想用激將法來試探景宗真意。康熙六十年(1720年)七月二十日,閔鎮遠就景宗不參祭奠、不開經筵兩事直言極諫,甚至説出了“祖宗三百年基業,(於)殿下之身而將不免墜絕”這種“大不敬”之語。 [35]  景宗似乎略所有動,露出慚愧之色,説道:“縷縷陳戒至此,予當體念焉。”閔鎮遠大喜,接着請求景宗開經筵,景宗答應,於翌日舉行晝講,讀《尚書·君奭》。景宗先説了胡話,然後讀書時所念漢字音不準,斷斷續續。翌日又開講,仍然跟上一天情況一樣。此後景宗再未開過經筵。 [36] 

李昀兄弟友愛

景宗以愛護弟弟的美德而著稱。他雖然行為怪異,但每次看到李昑,都會説:“我的弟弟啊!(吾同生也)”,歡笑不已,對李昑也言聽計從,兄弟之間親情甚篤。 [37]  李昑當王世弟時,要開書筵讀書,景宗常常去誠正閣看李昑讀書,左右侍從想要阻止他去,景宗就説:“我想聽我弟弟讀書的聲音,為什麼要阻攔我?” [38] 

李昀親屬成員

關係
稱號
姓名
備註
父親
朝鮮肅宗

生母
禧嬪

嫡母
閔氏

配偶
沈氏
本貫青松,青恩府院君沈浩之女
魚氏
本貫鹹從,鹹原府院君魚有龜之女

李昀主要作品

《列聖御製》中收錄景宗所作8首詩,分別是《春帖五首》、《賜閔參判(閔鎮厚)夫人》、《歲在庚寅菊秋上澣題》、《去夜曬雨》。另有《辭禪位疏》、《請上尊號疏》、《君子小人相反論》、《趙普論》、《自鳴鐘記》、《舟水説》、《春宮時賜賓客閔鎮厚書》、《端懿嬪祭文》、《延齡君祭文》等17篇文章。
景宗御製詩文 景宗御製詩文

李昀人物爭議

李昀不育爭議

景宗無子,一説是其母張禧嬪臨死時狠抓其下身,致使其喪失生育能力 [39]  ,也有一説是肅宗經常呵斥景宗致其受驚而喪失生育能力。 [40] 

李昀死因爭議

有關景宗的死因,《景宗實錄》記載,景宗的治療雖由御醫負責,但有時藥房提調也參與,有時王世弟也參與。去世兩年前,景宗聽説士人李公胤有名,便將其招來開藥,兩年來,景宗喝了一百好幾十貼的柴平湯。臨終之前,景宗的寒熱病症狀一直持續着。去世前五天,曾胸腹絞痛,之後,腹瀉與腹痛持續。御醫為去寒熱,而開了柴胡白虎湯六君子湯等藥。胸腹絞痛後,又立刻開了豆豉湯藿香正氣散黃芩湯等藥。不過,也有人曾經給景宗蟹醬與生柿子吃,御醫認為這很危險。臨終前夕,藥房(內醫院)曾給景宗人蔘茶,王世弟也予以贊成。不過,李公胤卻對此加以反對,景宗喝了參茶後就辭世了。 [41-42] 
對此,少論南人方面一直流傳着王世弟(即英祖)弒兄的説法,併成為困擾英祖王位合法性的一樁懸案。雍正三年(1725年)正月十六日,在英祖祭拜景宗陵墓返回的路上,有個叫李天海的常漢(平民)攔駕指控英祖弒君,稱英祖通過仁元王后殿中的廚房,以有毒的醬螃蟹毒死了景宗。 [43-44]  其時英祖地位尚未穩固,因此只殺了李天海,但並未調查其幕後主使者,也沒有公開澄清此事。
雍正六年(1728年)春,不少城市發現指控英祖弒兄的匿名榜,隨後爆發了李麟佐之亂,聲稱為景宗報仇。叛亂很快被鎮壓。一番調查之下,發現謠言起源於端懿王后沈氏之弟沈維賢。原來景宗病逝時,沈維賢正在左右,他聲稱景宗臨死前曾劇烈嘔吐(連膽汁都吐出來了),並且死狀古怪,懷疑是中毒身亡。
乾隆二十年(1755年),發生“乙亥獄事”,少論、南人中的激進派再次散佈英祖弒兄的謠言,英祖藉機將他們全部肅清,並命人編寫《闡義昭鑑》 ,刊印漢諺兩版,頒發官民,證明自己的合法性,其中對弒兄之説極力辯駁。此後朝鮮王朝再無人敢言此事。
另有説因為當時景宗違反了當時醫學上有關食物相剋的學説,同時食用蟹醬與而身體不適。英祖在醫師反對之下,仍然為景宗奉上參茶,結果令景宗病情惡化而死。

李昀影視形象

類型
名稱
時間
飾演者
電影
1968年
電視劇
朝鮮王朝500年-仁顯王后
1988年
2002年
2010年
2016年
2019年
參考資料
  • 1.    《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二十七,雍正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0-08-28]
  • 2.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卷20,十五年正月初十日條。
  • 3.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卷27,二十年十二月初三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4.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卷31,二十三年三月十一日條。
  • 5.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卷31,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條。
  • 6.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附錄,〈景宗大王行狀〉。
  • 7.    閔鎮遠《丹巖漫錄》,第44頁。
  • 8.    閔鎮遠《丹巖漫錄》,第62頁:“世子自甲申、乙酉間漸有疾祟,有時向壁而坐,細語諄諄,有若與人酬答者然;或中夜彷徨與階庭之間,或步或坐;飲食起居、行動舉止,不覺其大段有異,而精神不能照管,知覺或不分明。且下氣痿弱,不知有男女之事,春秋三十不能近女色,雖或與宮女輩為幼兒戲謔,而非有近色之意也。侍上或有不遜之舉,而亦非有悖常之意,只出於不自覺也。每於上之引見諸臣時,以褻服露面窗間,而見之諸臣,俯伏而已……”
  • 9.    閔鎮遠:《丹巖漫錄》下:上自癸巳以後,病患沉綿,乍歇乍劇,積年彌留,而廷臣彼此爭論,章疏日積,酬應甚繁,火熱因此日熾一日,藥房入診時,命左相李頤命同入,上議所以調攝適宜之方,皆陳文書節約之道。既退,又命左相入侍。時領相金昌集以藥院都提調,病重在闕外,凡入侍時,講筵外必承旨、史官先入,例也。頤命與承旨、史官詣閣門,則內侍曰:“有命大臣先入。”入則承旨未及入,而內侍遽閉門。頤命進伏,則上握手而嘆曰:“予死亡無日,予死之後,世子決不可堪荷,奈何!”頤命曰:“殿下何為出此言耶?無論古事,即今彼人事,豈不可戒乎(時胡皇廢太子,不更立)?”上曰:“予每言之矣,今日太子、世子,何其相似耶!”頤命曰:“辛巳聖教既曰專為世子地,其後至欲禪位,今忽如此何也?”上曰:“其時則不如此,欲禪時亦勝於今矣!衞瓘尚有‘此座可惜’之語,卿為大臣,何不為國深慮,而乃如是耶?”頤命曰:“世子仁柔,事仁顯王后甚孝,亦善於居憂,無失德之聞於中外,民皆仰戴。設令處事有未盡者,臣等亦可以輔導而納於善矣。”上曰:“師傅賓客左右環坐,而凡所講論之言,全不留心,或屋視瓦,或顧他處,卿等何其以輔導乎?況向予亦有不遜之行,無奈何矣!予自病後,久有此意矣。今則眼病如此(上候諸症中,眼患尤苦,春温而無效,仍不能視物也),故不得不發此言矣!”頤命曰:“此何等大事,而獨以命於臣耶?臣則死不敢從,並招諸大臣議之,何如?”上允之(頤命出密傳上下酬酢説話於閔鎮厚,鎮厚即為錄出如此雲)。於是原任大臣李濡、領相金昌集、左相李頤命又入待,上又發“決不可堪荷,予久有此意”之教,諸大臣皆爭之曰:“凡人或若必不可學文,而終能善文者有之,或若必不能當大事,而終能舉職者有之,不可以此而決定也!”仍請依世祖朝故事,令世子參決庶務,允之。上曰:“大臣之言如此,世宗朝實錄考出以來。”頤命曰:“此是大事,參決聽政,宜有備忘也。”上曰:“可也。”遂下備忘,命世子代理庶務。頤命獨對時,世子立於窗外陛上,若聞若不聞;三大臣並對時,亦立於窗外,而上則不能見矣。
  • 10.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卷60,四十三年七月十九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11.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3,元年二月十一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12.    閔鎮遠:《丹巖漫錄》下:上自居憂後,每當哭泣之節,內侍因就哭位,則俯伏而已,一不出哭聲,或無端發笑,遺溺無算,坐處常濕,無干淨時。平生不梳頭,人有勸者則怒叱之。頭髮凝結,塵垢填塞,所着之冠,其制漸大。葬後只親行初虞祭,而其他大小祭奠,一不親行,亦未嘗一開講筵。諸臣引接之時,凡陳奏之事,全未領會,或一中微作聲曰“俞”,或曰“依為之”,而聲音分明時絕少,或久無答教。而內侍就告於奏事之臣曰:“依為之。”或有稟達之事,以“何以為之”為請,則不能答。又曰:“臣意則如是處分為好”雲,則始曰:“依為之。”或發譫語,不能聽奏辭。
  • 13.    閔鎮遠:《丹巖漫錄》下:景廟病患,自是奇疾怪病,殆不可使聞於人。
  • 14.    閔鎮遠:《丹巖漫錄》下:時上病患已痼,精神殆無所管擇,而猶能立雲則立,坐雲則坐,如疏章間勿辭、察職之例批,能於對羣臣時口呼,且於臣下陳戒之語,答以留念或體念。奏事之際,答以俞或依為之,祭奠雖不能親行,而如殿講、常參等事,多有親臨時。此則似為觀光,而亦似有意於勤政。於諸臣之之語,未嘗違拂,而至於鳳輝、泰耇之啓,則輒答而不允,或意出外之時,自內有叮嚀屬託而然。……辛丑以後,凡上教之曲為少論地者,大抵出於此賊(樸尚儉)之手,而至於十二月初六夜大處分,皆是尚儉之所為,而非上之所知也。渠之僚宦問曰:“汝何敢為如此大事乎?”尚儉曰:“非餘所為,必貞以中宮傳教,分付於餘,故為之”雲。明是假託之辭,不然則必貞假託之辭也。
  • 15.    南夏正:《桐巢漫錄》卷三:景廟庚午冊世子,乙亥行冠禮入學,甫八歲,天質岐嶷夙造,聲容起居,動中儀節。當時環橋門萬萬章甫有目俱瞻,入侍醫官輩又傳説脈道洪壯如索,特殊於常人有倍云云。健命所稱痿弱之疾,果不知祟自何年。外人之惑,至今滋甚。蓋辛巳誣蠱獄作俑於春澤,成之者世白、昌集輩也。既殺其母,而臣事其子,此必無之理。渠輩三手之謀,已非一朝一夕之故,而特發覺於辛丑爾。是故行藥事灰金主張,而頤命父子一派,徐德修又一派之説,狼藉於辛丑諸賊之招。則自辛巳以來,椒酒鴆餅,似不止一二試。而天命有眷,百神陰護,雖不能售其兇計,毒物所中積傷致疾,或不可知也。
  • 16.    閔鎮遠:《丹巖漫錄》下:南人、少論皆以為上非有疾,畏老論,故自韜晦。今始威斷赫然,雷厲風飛。
  • 17.    閔鎮遠:《丹巖漫錄》下:或言王大妃金氏以宗社為憂,欲以延礽建儲;王妃魚氏欲得宗室子年幼者,鞠為己子,而左相李健命得大妃密旨,通於領相金昌集,仍使廷熽上疏雲。
  • 18.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修正實錄》卷2,元年八月二十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19.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修正實錄》卷2,元年八月二十二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20.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5,元年十月初十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21.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5,元年十月十三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22.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5,元年十月十六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23.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5,元年十月十七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24.    閔鎮遠:《丹巖漫錄》卷下:夫使之代理者,上教也;泰耉疏批,亦上教也。既使代理,而以代理為將亡者,何故也?以此人皆知俱非上教,一出於慈旨,一出於宦寺也。……蓋泰耉請對,而政院不為入啓,則宦寺牢鎖大妃殿通行之門,而直下引見之命矣。
  • 25.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5,元年十二月初六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26.    閔鎮遠:《丹巖漫錄》下:沈檀與一鏡輩同心,締結寵宦,以為合勢之計。且南人自以為張氏之私人,上必傾心向用,故於既入之後,逐去少論,渠輩獨為當國,而其實上漠然於彼此之卞,深結寵宦者,少論為多,故既入之後,滿朝皆少論,檀亦不能容,未久遞吏判,南人大失望雲。
  • 27.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6,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8-28]
  • 28.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9,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29.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修正實錄》卷1,即位年七月十八日條。
  • 30.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10,二年十月初十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31.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12,三年五月十六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32.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12,三年六月初九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33.    閔鎮遠:《丹巖漫錄》下:初羣小以為上未嘗有疾,謂上有疾者,輒論以逆。而光佐等密與諸醫相議,且廣聚京外儒生之業醫者,多用治心攻火之劑,如南極曜仙丹、甘遂湯等,至峻之藥無不試用。上雖厭進,而強勸必進,其意蓋欲少減譫語等症,使國人知上之無疾,而由是玉體素肥大,而數年來漸覺瘦削,元氣自爾漸敗,而譫語等症有加無減,嘗臨筵發“崔錫恆、李台佐亟正邦刑”之教,而渠輩聽若不聞。至是連用柴平湯五六十貼,自七月症侯添重,藥院提調直宿,八月以後連有別症,霍亂、泄瀉、噁心、嘔吐等症連次發作,諸醫莫不危之。而光佐以藥院都提調,一切秘諱,嚴飭諸醫曰:“諸醫敢言上候於閭閻間,則必誅無赦。”以此諸醫不敢發言,間或言及於親切士夫,而附耳密傳,戒以勿泄。藥院不設侍藥廳,或於夜中自內招醫官於差備門內,問以今日又有某樣症候、當用何藥,則提調所宜進詣閤門外,問安詳探症候,議藥以進,而只令醫官對曰當用某丸劑,或用參茶,或用童便而已。到廿四夕,症候已無可為,然後始請移直廚院。其夜升遐後,二十五曉發喪,中外士民皆未聞上候之不豫,而猝奉諱音,悲哀罔極之中,無不有疑惑之心,此惟賢兇言之所由起也。痛矣痛矣!
  • 34.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修正實錄》卷2,元年十月十一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3]
  • 35.    《承政院日記》,景宗元年七月二十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5]
  • 36.    閔鎮遠:《丹巖漫錄》下:一日次對時,户曹判書閔鎮遠以不參祭、不開筵兩款,引先朝盡孝勤學之事極言竭論,末乃曰:“畢竟國亡之後,殿下雖欲悔過自新,已無及矣!”上似有消沮愧赧之色,而教曰:“縷縷陳戒至此,予當體念焉。”如此措辭之答,是平生初聞也,鎮遠不勝欣幸,又起而言曰:“臣之前後陳啓,不止一二,每降體念之教,而卒無其效,殿下果有體念之意,則朔望祭奠,期日姑遠,講筵則即為下教,然後體念有其實矣。”上曰:“明日晝講為之。”籌司堂上李肇進曰:“陳戒之言誠好,而小臣則以聖疾為慮矣。藥物必須着實進御是望耳[肇言如此,而及渠輩得志之後,則謂上有疾者,輒論以逆,人心叵測]。”及翌日開筵,領相金昌集不勝喜幸,自願入侍,則上臨筵發譫語,移時不止。昌集請輟講,召醫官,上不答。昌集仍曰:“自上先讀前授音,然後講官例讀新授音矣。”上始止譫語而讀書,講音斷續,全未弘暢。翌日又開講,鎮遠以知經筵入侍,則上臨文發譫語,移時始乃讀書,講音斷續,又如昨日。症候輕重,尤不可測度,憂煎罔極。是後終上之世,更無開講之命矣。
  • 37.    閔鎮遠:《丹巖漫錄》下:蓋上精神雖不能管攝,而友愛篤至,見東宮,則必曰:“吾同生也!”歡笑不已,故信從如此。
  • 38.    《闡義昭鑑》卷一:我景廟聖德至仁,自在春宮,友愛純篤。嘗於丁酉聽政初朝參,殿下升堂行禮,景廟含笑而見,嘉愛之意,藹然見於色,瞻聆莫不欽頌。【自嘗至頌,領府事金在魯所奏。在魯其時為春坊官。】 逮乎嗣位之後,每殿下進見,和樂怡怡。且常躬臨銅闈,左右欲止之,則教曰:“予欲聽吾弟讀書之聲,何沮也?”【自每至也,上教。】
  • 39.    李聞政《隨聞錄》卷一:“禧嬪當服罪之日,乃曰一見世子,然後方從上命。母子情理,在所難禁,上許世子相見。禧嬪固宜涕泣不暇,而反出不忍説之惡言,肆其毒手,侵及下部,世子即地氣塞,半餉之後回蘇,闕內驚惶。世子自是之後,仍成奇疾……”
  • 40.    閔鎮遠《丹巖漫錄》第47頁:“……是後世子凡事少違於聖志,(肅宗)則輒舉張氏之名而責之曰:‘某之所生,豈然乎!’必厲聲嚴責世子,震怒罔措,其後世子得奇疾,終成國家之禍,或以為疾祟於驚恐雲。”
  • 41.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15,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6]
  • 42.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修正實錄》卷5,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9-06]
  • 43.    《朝鮮王朝實錄·英祖實錄》卷3,元年正月十六日條。
  • 44.    《朝鮮王朝實錄·英祖實錄》卷3,元年正月十七日條。
  • 45.    金信謙:《橧巢集》卷九,《伯父夢窩府君行狀》:辛丑八月十九日,因正言李廷熽䟽請建儲,令大臣稟處。府君與左相李公健命、原任大臣趙公泰採率六卿、政府、西壁、三司長官入對時敏堂,請詢諸臣,諸臣無異辭。上曰:“允從。”府君更起而請曰:“上稟慈旨,奉示手筆。”上頷之,遂與諸臣退俟閣門外。時夜漏上三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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