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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集
(朝鮮王朝中期大臣)
鎖定
- 本 名
- 金昌集
- 字
- 汝成
- 號
- 夢窩
- 所處時代
- 朝鮮王朝
- 出生地
- 漢城貞陵洞
- 出生日期
- 1648年
- 逝世日期
- 1722年
- 主要作品
- 《夢窩集》
- 主要成就
- 推動立延礽君李昑為王世弟
金昌集人物生平
金昌集早年生涯
金昌集宦海沉浮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肅宗十五年),任兵曹參議,同年發生己巳換局,西人再次失勢,金壽恆被流放珍島,他棄官隨父前往,不久金壽恆被賜死,他埋葬父親後,就隱居於京畿道永平郡(今韓國京畿道抱川市)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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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肅宗二十年),甲戌換局,西人重新上台,他先後獲任承政院同副承旨、大司諫、刑曹參議、大司憲等職,但因西人中的少論得勢,他都沒有出仕。不過後來任命他為鐵原府使、白川郡守、江華留守、開城留守等外官,他都出仕任職。
[3]
金昌集任職宰輔
康熙五十四年(1716年,肅宗四十二年),丙申處分,少論失勢。金昌集進一步上疏抨擊少論鼻祖尹拯之父尹宣舉的文集中有詆譭朝鮮孝宗的文字(丙子胡亂時尹宣舉被指責在江華島失節,尹宣舉引用同在江華島的孝宗沒有自殺殉國來為自己辯解),導致尹宣舉文集被禁燬。從此少論與金昌集結下不共戴天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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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集遭禍賜死
後朝鮮肅宗去世,世子李昀繼位,是為景宗。金昌集利用司諫院正言李廷熽上疏之機,率羣臣在深夜入宮,請求建儲,使延礽君李昑(英祖)成為王世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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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金昌集請世弟代理聽政,並與李頤命、李健命、趙泰採聯名呈上了當年李昀聽政時所擬的《代理節目》。但因少論反對,景宗收回成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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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發生辛壬獄事,金昌集先被流放巨濟島。少論又揭發老論曾謀逆,他受到牽連,被抓回審問,走到星州時接到賜死之命,時為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朝鮮景宗二年)四月二十九日。當時奉命來賜死他的義禁府都事(金吾郎)叫趙文普,是趙光祖的後代,於是金昌集就化用趙光祖的絕命詩,口占一絕:“愛君如愛父,天日照丹衷。先賢此句語,悲切古今同。”在接旨後自盡。其子金濟謙、孫金省行亦被處死,並抄沒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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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英祖時,平反昭雪,賜諡“忠獻”。後配享英祖廟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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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集歷史評價
金昌集主要作品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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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韓國民族文化大百科辭典·金昌集》 .韓國學中央研究院[引用日期2021-10-30]
- 2. 金信謙:《橧巢集》卷九,《伯父夢窩府君行狀》:府君以崇禎紀元戊子十月二十九日戌時生於漢陽貞陵洞僦舍……壬子中進士二等第六人。甲寅國恤,館學陳䟽請複方喪之制,推府君為首。乙卯,文忠公痛羣㐫誣悖東朝,陳扶倫䟽被竄,府君六年不為應舉。辛酉,除內侍教官,甲子,升掌樂院主簿,移工曹佐郎,擢庭試文科乙科第一名,拜禮曹佐郎、成均典籍。
- 3. 金信謙:《橧巢集》卷九,《伯父夢窩府君行狀》:乙丑,移兵曹佐郞,入台省,屢拜司諫院正言、司憲府持平……間復為兵曹佐郞、正郞,出為京畿都事,被瀛選。丙寅,拜弘文館副修撰、校理,移司諫院獻納,自是獻納、校理往來至於三四。移吏曹佐郎、兼校書館校理。丁卯,時勢漸艱,文忠公不安於位,府君遂力求出外,為陽城縣監。數月,內移吏曹,旋改修撰。戊辰,遷為議政府檢詳,升舍人。旋拜應教。太祖大王影幀陪來時為大祝,有加資之命,職未準止升掌樂院正,移副應教、應教。莊烈王后喪,差魂殿都監都廳。己巳,用其勞升通政,拜兵曹參議。未幾時事大變,文忠公兄弟首被竄棘,府君陳疏得遞,從文忠公於珍島,遂遭大禍,既返,葬故山,入永平山中。甲戌更化,上特示悔旨,文忠兄弟並復官賜祭,復拜府君兵曹參議。時農巖公決意自廢,府君亦無當世意,而若並不謝恩命,則顧於義分為不安。於是府君一出而謝,旋歸楊州墓下。拜承政院同副承旨、禮曹參議、司諫院大司諫、刑曹參議,乙亥又除大司諫。皆不拜。除鐵原府使……丁丑,拜大司諫、同副承旨,辭不拜。戊寅為白川郡守,尋擢江華留守……府君痛義理不明,先意未暴,陳䟽辭遞,不許。庚辰,除司憲府大司憲,亦不拜。除禮曹參判、同知義禁府事、典醫監提調,移拜開城府留守。政簡而聽訟明,多遺愛,至於緇流亦不能忘。辛巳,擢拜户曹判書……兼知義禁府、同知經筵事、都總府副總管。是冬希載抗伏誅,府君終始參鞠焉。……癸未拜吏曹判書,上䟽懇辭,引文忠公遺戒避遠顯要之語以自畫,上優批,又於筵中責以大義,特命告祠行公,府君哀籲不已,章七上猶未得請。適丁內艱,遂已。乙酉,服闋,拜知敦寧府事,移刑曹判書。
- 4. 金信謙:《橧巢集》卷九,《伯父夢窩府君行狀》:丙戌春,除知敦寧兼經筵事、世子賓客、漢城府判尹,未幾擢拜議政府右議政。……五月林溥獄起,溥受尹拯黨密嗾,聚羣不逞六七人,託以儒疏,請召拯羽翼東宮,仍言辛巳獄有金春澤謀害東宮之語,而獄官掩匿……大臣崔錫鼎按獄,刻意鍛鍊,捏合諸供成案,遂以當錄不錄之失,請並罷當時獄官之職,府君出住郊外……丁亥春,拜左議政。時崔錫鼎復入首相,府君上疏鳴冤……錫鼎對䟽,自謂議讞至平,心事至公,反斥府君以傾陷,府君不得已備論其羅織之狀……上雖嘗用錫鼎言罷府君職,而眷注不替,特復其位,欲並用之。至是知府君不苟合,特下嚴批。府君待罪城外,五月陳疏,即遞。……庚寅……復拜右議政,屢辭不許,不得已入參進宴。……辛卯春。引疾數月,終不許遞。……上極稱善,秋,被斥於台臣宋成明、鄭纘先,引告。至壬辰……四月,復拜左議政……差謝恩,使行期漸廹,時府君外兄李公濡拜首相,府君上疏引親嫌,且言使事乞賜變通。上議於大臣,引延陽府院君李時白故事,以親嫌遞職,不改使命。冬入燕,癸巳春還朝……秋李公罷,復拜左議政。府君在燕,使畫工寫眞不成,但有草本。御容改寫時,為觀筆法,命取入,上謂畫師秦再奚曰:“竣事後,爾成一本以歸之。”又令官給繒採。圖成,上覽之曰:“惟肖。”……丁酉……五月,升拜領議政。月塘姜公碩期身後及禍殆七十餘年,先輩名賢莫不寃傷,而終不敢為之伸雪。至是府君請復官,上諭以昔年嘆美此人、吟成四絕之由,即許焉,未幾復姜嬪位。時上寢疾九年,機務積滯,一日忽召左相李公頤命,引入卧內,命內侍守寢門,不納承旨、史官,上握左相手噓唏,事秘外人莫能詳也。左相涕泣而出,而遂並召諸大臣,諸大臣皆稱病不進,時府君自藥院病亟,委頓闕下,即起赴召,以坐席舁至閣門外,匍匐而行,與左相及判府事李公濡入對,面承上教,同聲力爭請依文宗故事,令東宮聽政。上意始落落,久而乃許。上令小黃門扶掖而出,與左相即定《聽政節目》。
- 5.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卷53,三十九年三月三十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0-30]
- 6. 閔鎮遠:《丹巖漫錄》卷下:宣舉之意,蓋謂孝廟其時以大君入江都,而仁祖方住南漢,江都雖陷,孝廟有何致死之義乎?是不過欲掩己罪而上擬於不敢擬之地,援而同之也。又尹鐫釋宣舉之慚曰:“其時康王實在軍前。”康王指孝廟也,此言亦錄於文集中。……楊州幼學申球制疏欲呈,止之者頗多,而球不聽從,直詣闕下呈疏,上命入宣舉文集,覽之而不能覺察,教以文集中別無未安之語,命停舉申球。於是命峻上疏以為,士禍將作,比球與子光,上是之,左議政金昌集上劄極論之曰:“球為聖祖卞誣,何可罪乎?”上始覺悟,下批獎諭,解球罰,命毀宣舉文集板本。於是少論儒生輩上疏申辨宣舉極紛紜,政院以上教,不為捧入,則作拿於闕門,命囚之,則又作拿於典獄,又作拿於刑曹。推問時,及其納供也,極口詬辱昌集,有君若賈豎之巷哄。上命配其其尤甚者數人,後因承旨金普澤上疏,命削宣舉父子官爵。少論以此於昌集、普澤怨毒益次骨,必欲甘心矣。
- 7. 金信謙:《橧巢集》卷九,《伯父夢窩府君行狀》:辛丑八月十九日,因正言李廷熽䟽請建儲,令大臣稟處。府君與左相李公健命、原任大臣趙公泰採率六卿、政府、西壁、三司長官入對時敏堂,請詢諸臣,諸臣無異辭。上曰:“允從。”府君更起而請曰:“上稟慈旨,奉示手筆。”上頷之,遂與諸臣退俟閣門外。時夜漏上三刻,始見殿陛間燈燭熒熒,至五更,燭影皆滅,殿庭閴然。諸臣相顧無人色,府君呼內侍微稟,少頃上引見於樂善堂。案上有一封書,左相曰:“果稟慈旨乎?”上手指封書,府君進擎開坼。中有慈聖諺教及上筆“延礽君”三字。府君目擊而涕下曰:“臣年老眼昏,請令左相讀之。”左相進讀慈教,曰:“孝宗大王血屬、先大王骨肉,只是主上與延礽而已,寧有他議?予意如此,言於大臣。”府君失聲嗚咽,曰:“此乃宗社無疆之福也!”諸臣亦無不泣涕,即令承旨奉慈旨及“延礽君”三字,就上前奉示,然後付史官謄之,原本還納於上,遂退坐朝堂,定號為王世弟,涓日冊封,國人大悦。
- 8.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卷58,四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0-30]
- 9.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修正實錄》卷2,元年十月十七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0-30]
- 10.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修正實錄》卷3,二年四月十八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0-30]
- 11. 金信謙:《橧巢集》卷九,《伯父夢窩府君行狀》:金吾郎趙文普與地方官,遽促傳命,從子等乞少待公文不許,會拿來金吾郎先歸,路聞還配之命,復來後命。金吾郎始許少須臾,及夕公文到。人皆謂吉報,開見則還收貸死之命矣。舒慘之變,在於頃刻,然府君之夷然終始如一也。曉侍者李命龍請得手筆,書與五古一篇,又寫律絶二篇,一次三淵公除夜韻,一次文忠公臨命韻,實四月二十九日也。日未出,金吾郎臨門督迫,郎即趙靜庵後裔也,府君曰:“何不反乃祖事?”仍口呼一絕曰:“愛君如愛父,天日照丹衷。先賢此句語,悲切古今同。”索筆而書,書畢即就庭下四拜,聽宣旨後,又四拜,揖金吾郎而坐,從容問上候安否,又引諸侄執手勉生,當是時左右皆泣,一不敢仰視,而府君則揚揚焉。嗚呼痛哉!嗚呼痛哉!故山邈遠,實無望返柩,而幸賴一二守宰之力得踰嶺,以五月二十四日殺禮渴葬於坡州馬井裏。前五日,省行死獄,繼瘞府君墓左。後數日,承旨公論減死竄富寧。八月,泰耉錫恆率其黨請府君及李公頤命拿籍戮,李公健命竟以允字書出,前後兇黨之請罪也。上則未常有片言及於有罪無罪焉,於是承旨公遇害於謫所。長婦及侄子孫兒凡十餘人坐流七郡。峻行、元行獨以出後免,返葬承旨公於府君墓右。
- 12. 《朝鮮王朝實錄·景宗實錄》卷7,二年四月十七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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