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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禮訟

鎖定
甲寅禮訟(갑인예송),是指朝鮮王朝時期繼己亥禮訟之後發生的第二次禮訟(喪服之爭)事件。1674年,朝鮮孝宗王妃仁宣王后去世,西人南人圍繞慈懿大妃(莊烈王后)如何為她服喪的問題展開爭論,最終以朝鮮顯宗裁決南人勝利告終。
中文名
甲寅禮訟
外文名
갑인예송
發生時間
1674年
發生地點
朝鮮
主要人物
宋時烈
朝鮮顯宗
金錫胄
都慎徵

甲寅禮訟歷史背景

1659年,圍繞慈懿大妃(莊烈王后)如何為朝鮮孝宗服喪的問題,發生過己亥禮訟,其核心爭議是孝宗的地位是“長子”還是“眾子”,結果是西人的“國制期年服”論取勝。所謂“國制”,指《經國大典》的規定,有不分長子、眾子,母親均行期年服的內容。但對於母親為兒媳的服喪,反而有區別,母親為長子婦行期年服,為眾子婦行大功服。等到1674年仁宣王后去世,當時西人當權,他們在己亥禮訟時就把孝宗當做“眾子”,所以此次國喪依然將仁宣王后當做“眾子婦”,主張行大功服。南人儒生都慎徵上疏反對,強調己亥禮訟時並沒有明説孝宗是“眾子”。同年七月,朝鮮顯宗和西人黨之間的喪服之爭爆發,但顯宗主要依靠的是外戚金錫胄,此前在己亥禮訟中的南人主力許穆尹鑴等並未直接出面。 [1] 

甲寅禮訟事件經過

1674年二月,仁宣王后的初喪後不久,執政的西人就決定慈懿大妃為她行大功服,這反映的是宋時烈的“體而不正”(雖然繼承王統,但不是嫡長子)的邏輯,把仁宣王后看做“眾子婦”。同年七月初六日,出身南人的大邱儒生都慎徵上疏反對,強調己亥禮訟時並沒有明説孝宗是“眾子”,故不宜草率將仁宣王后看做“眾子婦”而行大功服。顯宗遂召集朝廷大臣,質問為何定為大功服,並指示再議。於是顯宗和西人之間展開了四次爭論,西人拒絕改變立場,堅持大功服。顯宗遂以己亥禮訟時所採取的“國制期年説”並不區分“長子”、“眾子”為由,於七月十五日下令改為期年服,宋時烈以阿諛之罪受罰。顯宗憤怒的是大功服等於貶低孝宗的宗統,所以才改定服制,並處罰西人當權者,但一個月後突然升遐。繼位的朝鮮肅宗在操辦完顯宗葬禮後,繼續排斥西人,起用南人,使政局為之一變。 [1] 

甲寅禮訟歷史意義

甲寅禮訟表面上是西人和南人之間的鬥爭,其實是顯宗和西人之間的鬥爭。此後南人不斷彈劾宋時烈、金壽興等西人巨頭,要求追究其服制“誤禮”、紊亂宗統之罪,黨爭由此開始激烈起來。甲寅禮訟終結了仁祖反正以來持續50餘年的西人政權,開啓了南人的短暫當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