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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祖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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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祖反正朝鮮語:인조반정),又稱癸亥靖社癸亥反正,是指天啓三年(1623年,朝鮮光海君十五年,仁祖元年,按干支紀年癸亥年朝鮮王朝發生的一次武裝政變。由於當時的朝鮮國王李琿(光海君)重用大北派勢力,幽禁嫡母仁穆大妃,處死兄弟臨海君永昌大君等多名王族,政局混亂腐敗,導致以西人黨為首的在野勢力的強烈不滿。再加上光海君在明朝後金之間執行中立政策,也為政變提供了藉口和名分。西人金瑬李貴等人擁戴李琿的侄子綾陽君李倧,在1623年4月11日(陰曆三月十二日)夜起兵於漢城西郊,從彰義門攻入漢城。由於負責漢城衞戍的訓練大將李興立已被收買,按兵不動,故政變隊伍得以順利攻入昌德宮並縱火,光海君逃走後被抓回,流放江華島,其寵臣陸續落網、被殺。政變後李倧奉仁穆大妃之命繼承王位,是為仁祖,故此次政變被後世稱為“仁祖反正”。
仁祖反正使西人取代北人,掌握了朝鮮王朝的政權。不過,其合法性起初不為當時的朝鮮宗主國——明朝所認可,定性其為“篡逆”,而後明朝出於“聯鮮制奴”的戰略考慮,在天啓四年(1624年,仁祖二年)同意冊封仁祖。但由於中國對其“篡逆”的定性並未改變,所以朝鮮的“辨誣”餘波直到清代中葉才結束。
中文名
仁祖反正
外文名
인조반정
別    名
癸亥靖社、癸亥反正
發生時間
1623年
發生地點
朝鮮
主要人物
金瑬
李貴
李倧
李琿
性    質
西人黨推翻光海君及大北派的政變

仁祖反正歷史背景

朝鮮光海君李琿繼承王位後,由於“非嫡非長”的尷尬地位,導致他對維持王位極為敏感。他倚仗朝中以李爾瞻為首的大北派勢力,在國內剪除對王位的一切威脅,屢興大獄,先後除掉的王族有胞兄臨海君、養侄晉陵君、幼弟永昌大君、侄兒綾昌君等,同時還將嫡母仁穆大妃幽禁於慶運宮(西宮,今德壽宮)。與之相伴的則是大北派獨佔政權,西人南人等勢力被逐出朝廷。而且光海君大興土木,營建宮闕,設分户曹和調度使,到各道搜刮民脂民膏,宮廷裏的寵妃金介屎與外朝的李爾瞻狼狽為奸,賣官鬻爵,兼併土地,造成朝政腐敗,烏煙瘴氣。當時有一篇給光海君宰相的上書中寫道:“主上獵色而荒於政,金純輩聚飲而割民肌,宮禁不嚴,幸門大開,金尚宮、任昭容之稱遠播京外,邊倅守令各有定價,搢紳進退以金為媒,四境嗷嗷,舉懷曷喪之心,而土木工匠不絕於九重之內,宗社危亡,非朝即夕。西人切齒,南人含怨,小北非笑。” [1]  這段話抨擊了光海君好色怠政、大興土木,調度使金純等剝削百姓,金介屎等後宮干政,官場賄賂公行、百姓怨聲載道等種種社會亂象,不僅是光海君時代政治紊亂的寫照,並且最後暗示了對光海君最不滿的朋黨就是西人黨,可知仁祖反正在西人的主導下發生,並非偶然。
光海君的另一大弱點則是在外交政策方面。他在位期間,女真族建立後金,侵佔明朝遼東,光海君在這一過程中不但不積極協助“上國”明朝,反而向後金暗送秋波,力圖維持朝鮮在明金戰爭中的中立地位。他只在薩爾滸之戰時勉強派姜弘立率軍1萬去支援明軍,據説還暗中通款後金,泄露軍機,導致戰敗。此後明朝派人向朝鮮徵兵,光海君都會找各種藉口加以敷衍,另一方面他不斷強調與後金保持往來的重要性。光海君的外交政策遭到包括大北派在內的大部分朝臣和士林的普遍反對,使他的處境更加孤立,也給了西人發動政變推翻他的絕佳口實和名分。

仁祖反正事件起因

具體地來分析政變發動者的直接動機的話,從表面來看是他們憤慨於光海君統治下“倫紀已絕,宗社將亡,慨然有撥亂反正之志”。 [2]  但是比起這種冠冕堂皇的言辭,他們發動政變更多是出於個人層面對光海君的恐懼和不滿,以及私下懷有的野心。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光海君七年)發生申景禧之獄,定遠君第三子綾昌君李佺受牽連而被流放並死去,包括綾陽君李倧在內的定遠君一家不得不在驚恐中度日。申景禧的堂兄弟申景禛是李倧的表舅,處境也是同病相憐。另外兩名政變主導者金瑬李貴都屬於西人黨,他們也在光海君統治下極度缺乏安全感。金瑬在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光海君九年)被牽連進三清洞結義事件,當時幽禁仁穆大妃的慶運宮貼了一張匿名書,上面説金瑬、洪瑞鳳、金尚憲張維、趙希逸等在金瑬家所在的三清洞結義,要推翻光海君,金瑬等被下獄,險遭處死,所幸小北勢力的外戚樸承宗、柳希奮搭救及匿名書作者許筠被揭發而無事,但金瑬從此對光海君心懷不滿。李貴則與大北派領袖鄭仁弘有隙,在光海君時遭到打壓,曾因崔祈之獄而被流放五年之久,到天啓元年(1621年,光海君十三年)才獲赦免。李倧、申景禛、金瑬、李貴等人因為共同的處境和野心而走到了一起,發動了“仁祖反正”。 [3] 

仁祖反正事件經過

仁祖反正準備工作

據記載,仁祖反正之謀最早策劃於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光海君十二年,一説1618年),策劃者是出身西人黨的武人申景禛李曙,綾陽君李倧具宏、申景裕等都是申景禛的親屬,自然被拉了進來。他們還需要名望的文臣加入,於是便找了賦閒在家的前同知金瑬(其父金汝岉與申景禛之父申砬在壬辰倭亂時一同戰死於忠州)、“一言相契,遂定推戴之策”。 [2]  [4]  天啓二年(1622年,光海君十二年)四月,申景禛以弔唁李貴夫人的名義拜訪前府使李貴,闡明舉事之意,李貴贊同,於是李貴之子李時白和李時昉、儒生金自點沈器遠、前兵曹佐郎崔鳴吉等都相繼加入政變集團 [5]  ,此後“預謀效力者日眾”。 [2] 

仁祖反正險遭流產

李貴 李貴
天啓二年(1622年,光海君十四年)秋,李貴獲敍用為平山府使,與長湍府使李曙併為政變核心中僅有的兩名擔任官職者,他們兩人約定在當年冬天舉事。 [6]  然而,此後他們的計劃一波三折,先是李貴欲以申景禛為自己屬下的中軍,但申景禛行蹤詭異,遭到領議政樸承宗的懷疑,請求光海君調任申景禛為曉星嶺別將 [6]  ;其後三個月中,李貴“託以禦敵,頗留意兵事,舉措異常”,同時以跨境捕虎為藉口取得了光海君允許他聯絡長湍的權限 [6]  ,李貴將其反正之謀暗示給都元帥韓浚謙和自己的上司黃海道觀察使李溟兩位封疆大吏,韓浚謙是綾陽君的岳父,對此予以默認,而李溟則將此事稍稍泄露給朝中權貴,導致李貴遭到司憲府的彈劾,在天啓二年十二月(1623年1月,光海君十四年)被罷了官。 [7]  於是李貴的舉事計劃被迫中斷。
此時有一個叫柳天機的人向朝中權貴告發李貴居心叵測 [6]  李爾瞻遂指使兩司(司憲府司諫院)上疏揭發李貴有“扶護西宮(仁穆大妃)”之謀,請求光海君對李貴、金自點予以逮捕徹查。 [8]  由於李貴之女和金自點賄賂了光海君的寵妃金介屎請其疏通,光海君也早已不滿李爾瞻弄權,所以李貴及整個政變集團逃過一劫。 [9-10]  為了避嫌,舉事計劃又推遲了兩個月。
李貴去職後,李曙成為僅存的碩果,他利用職權之便在長湍的德津山城練兵,作為政變武裝。 [11]  綾陽君則捐出數百金,讓沈器遠等暗中募集政變士兵,其後金瑬、李貴、崔鳴吉等又計劃了舉事的日期和具體安排,日期是三月十三日,大將(行動總指揮)為“素有將望”的金瑬。 [6]  儘管如此,政變集團仍然懼怕衞戍漢城的正規部隊——訓練都監兵,覺得必須拉攏指揮都監兵的訓練大將李興立才行,於是讓李興立的姻親、政變集團成員張維去説服李興立,爭取到了他的內應。 [12] 
就在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之時,有個叫李而攽的參與者將政變陰謀傳出去,最後為領議政樸承宗得知,樸承宗便讓李而攽告變,此時是政變日期前夜(三月十二日夕)。金自點得知後急忙獻酒饌於金介屎,於是光海君便和金介屎等諸姬在魚水堂花天酒地。此時樸承宗已經設置推鞫廳,並將李而攽之告變上報給光海君,由於光海君正在遊宴,故不以為意,由於樸承宗等再三請求,光海君才勉強下令召集大臣,但此時夜已深,宮門關閉,大臣們進不了宮,便改在備邊司聚會待命。樸承宗得不到光海君的旨意,又相信自己的親戚李興立,因而推遲了調查。 [13-15] 

仁祖反正發動政變

延曙驛遺址 延曙驛遺址
政變集團又躲過了被一鍋端的滅頂之災後,正式啓動了政變計劃。他們約定在天啓三年(1623年,光海君十五年)三月十二日夜二更回合於漢城西郊的弘濟院。李貴金自點等陸續率所募“義士”趕到弘濟院,但是唯獨大將金瑬到二更尚未趕來。此時張維趕來,通報有人告變、鞫廳已設、到處抓人的消息,這數百名“義士”不過是烏合之眾,聽到消息後都大驚失色,軍心動搖。李貴便招來政變集團中的非核心成員李適,讓他臨時充任大將,理由是他有將才。李適欣然同意,果然軍紀迅速得到整飭,李適把數百片“義”字紙粘在政變士兵的衣服後,準備出發。 [6]  當時,金瑬也得知有人告變,打算在逮捕者到來時把他殺了再去弘濟院會合,因而遲遲不動身。隨後沈器遠元斗杓趕到他家,督促他快點出發,金瑬才動身。 [16] 
金瑬與其子金慶徵來到弘濟院南側的慕華館,取代李適號令政變隊伍 [6]  ,綾陽君雖然在原計劃中沒有預定要親自出馬,但為確保萬無一失,也帶着親兵到延曙驛,迎接從長湍帶兵趕來的李曙,於是金瑬、李貴、沈器遠、崔鳴吉、金自點、宋英望、申景裕等所領諸軍共計六七百人,李曙的軍隊700多人,在夜三鼓向漢城西北門彰義門進軍。由於李興立麾下的都監兵按兵不動,所以他們不僅順利攻入了彰義門,還暢通無阻地殺到了昌德宮,哨官李沆開敦化門,政變軍進入昌德宮,在寢殿放火,搜捕光海君。光海君及其世子李祬得知消息後,倉皇從後苑溜走。 [2] 

仁祖反正事件結果

三月十三日黎明,綾陽君坐在昌德宮仁政殿階上的胡牀上,指揮接下來的行動。他召集百官,並先處死了樸鼎吉、金介屎、樸弘道三人。接着派金自點、李時昉去慶運宮通報仁穆大妃,因為只有她才能賦予綾陽君王位繼承權,接着又派李貴去奉迎仁穆大妃,大妃不出。此時光海君已被抓獲,綾陽君便用轎子載着光海君,親自騎馬前去慶運宮,在宮門外痛哭流涕,俯伏待罪。仁穆大妃説:“綾陽君是宗子,理應入承大統,如今完成如此重大的功勳,有什麼事需要待罪呢?”綾陽君回答:“在混亂中很多事情沒來得及做,現在才能拜見您,實在不勝惶恐。"於是一直伏地到夜晚。其後仁穆大妃令綾陽君入內,將御寶授予他,然後綾陽君即位於慶運宮別堂,是為朝鮮仁祖。 [2] 
次日,新政權以仁穆大妃的名義頒佈教書(原文由張維執筆),廢黜光海君,立綾陽君繼承大統。 [17]  這道教書可以看做是政變的“宣言”,也算是聲討光海君的檄文,通過該教書正式樹立起政變的名分,使之合法化。教書內容可歸納如下:
構成
分類
內容
字數
失政比率
全體比率
序論
教書格式
大妃下教
9
-
16%
君主義務
敍彝倫、立經紀、奉宗廟、安黎庶
86
喪失資格
光海君本性惡劣
本論
內政問題
廢母殺弟
90
31%
64%
殺兄、侄、庶母
13
屢興冤獄
8
14%
疏遠老臣、賣官鬻爵、宮妾得勢
39
撤毀民宅、大興土木
18
10%
重科厚斂、民生塗炭
16
小結:招來宗社危機
8
2%
外交問題
與明的父子關係、再造之恩
142
43%
光海君敷衍明朝,裏通後金
小結:淪為禽獸之國
失政概括
“滅天理、斁人倫,上以得罪於皇朝,下以結怨於萬姓”
——必須廢黜光海君
48
-
結論
王位繼承
稱讚綾陽君,令繼大統
106
-
20%
綾陽君夫人為王妃
8
教書格式
結尾
8
總計


599
100%
100%

仁祖反正事件後續

仁祖反正肅清餘黨

反正成功後,新政權展開了對光海君及其親信的肅清行動。光海君一家被流放到江華島。三月十四日,光海君寵臣韓纘男、白大珩、鄭夢弼被斬,他們與之前被處死的兵曹參判樸鼎吉、尚宮金介屎、承旨樸弘道一起梟首示眾。其後慶昌府院君李爾瞻等30多人落網,三月十七日,處死光海君寵幸的和尚性智,三月十九日,李爾瞻及其子李弘燁、李益燁與同黨鄭造、尹訒、李偉卿、趙龜壽、樸應犀、韓希吉等被斬首示眾,四月初三日,斬大北派精神領袖鄭仁弘,同日告密者李而攽、金介屎繼父劉夢玉等14人亦被處死。四月初六日,處死光海君的外戚柳希奮、柳希發兄弟及李爾瞻同黨李尚恆、李日馨、鄭之準,另有7名宮女被斬。此外,都元帥韓浚謙還將執行光海君中立外交政策的平安監司樸燁、義州府尹鄭遵就地正法,光海君派到諸道搜刮的調度使金忠輔、金純等也被捕殺。光海君的親家領議政樸承宗及其子樸自興在仁祖反正後逃到城外,自縊而死,李爾瞻的長子李大燁雖被特赦死罪,但自殺於獄中。反正後一共有80餘人被殺,還有上百人被監禁(圍籬安置)或流放遠地。 [18] 

仁祖反正論功行賞

伴隨反正的還有平反昭雪和論功行賞。除了許筠(曾倡廢母之論)等極少數外,臨海君、晉陵君、永昌大君、綾昌君、柳永慶、金悌男等大部分光海君時代的“逆賊”都獲平反,仁穆大妃的母親也從濟州島被召還,關在監獄裏的所有犯人都在反正當天獲得釋放。同年冬,策“靖社勳”三等共53人,金瑬李貴金自點沈器遠申景禛李曙崔鳴吉李興立具宏沈命世10人為一等,李適等15人為二等,樸惟明等28人為三等。 [19]  但李適對這種利益分配的結果極為不滿,導致了不久後爆發的李適之亂。

仁祖反正外交風波

仁祖反正之後,新王的合法性還需經過宗主國明朝的承認。仁祖反正發生之際,奉旨宣諭朝鮮協助明軍的明朝推官孟養志和駐椵島(皮島)的明將毛文龍麾下守備應時泰等正在朝鮮,仁祖予以接見,向他們表示願與明朝“同心協力,期剿此虜(後金)”、“協心一力,期滅此賊”。 [20]  新政權以左議政樸弘耇的名義移諮毛文龍,稱李琿無道,被昭敬王太妃(仁穆大妃)所廢,李倧奉太妃命繼位,請求協助轉奏;同時任命韓平君李慶全(李山海之子)為奏聞使、知中樞府事尹暄為副使、宗簿寺李民宬為書狀官,攜帶以仁穆大妃名義所上的奏文,於天啓三年(1623年,仁祖元年)四月二十七日啓程出使明朝。 [21] 
明朝先在四月二十九日接到毛文龍揭報登萊巡撫袁可立、再由袁可立轉奏之樸弘耇諮文,七月又接到由天津督餉户部右侍郎畢自嚴奏報的孟養志等所稟朝鮮政變情形。明朝對此的第一反應是“篡逆”,認為李琿是經過明廷冊封的合法國王,李倧不經明朝許可就擅自取代李琿,是挑戰明朝權威之舉,就算李琿有罪,正確程序也是先由太妃上奏明廷,再由明廷定奪其廢立,因此登萊巡撫袁可立提出了“聲罪致討”的強硬主張,並認為即使因“封疆多事”而不能出兵,明朝也應遣使宣諭朝鮮臣民討賊,或者在李倧待罪之後“徐頒赦罪之詔”,如同明太祖對待李成桂那樣承認主政但不予冊封。 [22-23]  大部分明朝言官也要求問罪朝鮮。但是明廷元老督師樞輔孫承宗主張“因其勢而利導之” [24]  ,畢自嚴則認為對李倧不可興師討伐,又不可輕率冊封,要等他“輸服請罪、往返再三”或者“進兵助剿、功績昭著”後才準冊封 [25]  ;在朝鮮問題上握有很大發言權的毛文龍亦與仁祖政權達成默契,指出光海君忘恩背德、仁祖真心親明。 [26] 
七月二十六日,李慶全使團抵達北京,其後多次呈文於內閣首輔葉向高、禮部尚書林堯俞等明廷大員,力圖“辯誣”,葉向高、林堯俞等亦傾向冊封,但礙於“天朝事體”,要先行調查。 [27]  明熹宗先於六月採納了孫承宗的建議,不對朝鮮用兵;後於八月批准了林堯俞的建議,決定由袁可立、毛文龍分別派查官去朝鮮調查實情。結果袁可立派的查官趙延齡淹死在海中,毛文龍派的查官陳繼盛則將收集到的朝鮮臣民831人的意見呈報明廷,證實了仁祖政權所言不虛。 [28]  林堯俞遂於天啓三年十二月八日(1624年1月27日)上疏皇帝,認為根據一些證據和毛文龍所調查的結果來看,李琿悖逆、李倧恭順屬實,從“聯鮮制奴”的大局出發,可以權且不顧“綱常名義”,同意朝鮮請求,明熹宗遂批准封仁祖為朝鮮國王 [29]  天啓四年(1624年,仁祖二年)四月,攜帶明朝準封敕諭的李慶全使團總算完成使命,回到朝鮮。天啓五年(1625年,仁祖三年)明廷正式遣使冊封仁祖,仁祖反正及仁祖王位的合法性才得到最終的認可。
仁祖反正儘管獲得明朝認可,卻並未改變明朝對其“篡逆”的定性,明朝的承認只是基於“聯鮮制奴”大局下的權宜之計而已。崇禎五年(1632年,仁祖十年),朝鮮方面就獲悉《兩朝從信錄》中關於仁祖篡位的記載,但當時仁祖政權還認為“此不過閭巷間浪雜之書”,並不重視。入清以後,鑑於清朝要為明朝修史,而明朝留下的相關記載一致定性仁祖“篡逆”,朝鮮擔心清廷將這種記載寫入正史,流傳天下後世,因此在肅宗、英祖時期一再遣使辨誣,乾隆四年(1739年,英祖十五年)清廷修成的《明史》中將仁祖反正記載為“國人廢琿而立其侄綾陽君倧”,朝鮮對此滿意,仁祖反正引發的外交餘波才最終畫上了句號。 [30] 

仁祖反正事件影響

仁祖反正內政影響

仁祖反正以後,朝鮮政局由大北派轉入西人黨手中,南人也獲得起用。此後直到朝鮮王朝滅亡的將近300年的時間裏,絕大部分時間都是由西人(包括由其分化的老論、少論)主政,朝鮮王朝的王統也歸屬仁祖一系。但除了這些上層建築的變化外,這次政變在朝鮮內部而言並無太大影響。起初,政變消息傳到朝鮮民間時,“甚快人意,人皆相慶”。 [38]  然而到了第二年,司諫院就上疏説“反正之後,政令施設未有以大慰民心者,而加之以師旅,仍之以饑饉,中外赤立,怨讟朋興” [31]  ,百姓中甚至流傳這樣一首歌謠來諷刺仁祖政權:“孰謂清時?今亦昏時。昔在昏時,爵人以賄。今在清時,爵人以私!” [32]  所謂“清時”是指仁祖時期,“昏時”指光海君時期,這首歌謠反映出朝鮮百姓心目中的仁祖政權在為政方面比起光海君並無本質區別,某種程度上甚至有所惡化。後世史官則批評仁祖政權革除弊政的法令猶如一紙空文,有“失信”之嫌。 [33] 

仁祖反正外交影響

在外交方面,一些觀點認為仁祖反正後,新政權為了踐行反正時的大義名分,將光海君的中立政策急速轉向親明排金,造成朝鮮與後金關係惡化乃至招來入侵。但比起光海君時而言,新政權更加親明固然是實,卻也儘量避免刺激後金。雖然仁祖政權不再與後金往來,並且在政變不久後就嚮明朝使者標榜要和明朝“同心協力,期剿此虜”、“協心一力,期滅此賊” [20]  ,然而這並不意味着仁祖政權會主動招惹後金,其“協力討虜”的標榜除了對國內普遍親明的兩班階層有個交代外,還有仁祖急於獲得明朝冊封的意圖,很大程度上只是虛晃一槍而已。所以仁祖政權的建立並未從根本上改變光海君時代的國際格局,朝鮮在明金之間仍然維持“不背明、不怒金”的模糊狀態,不過在親明方面更進一步。

仁祖反正歷史評價

  • 袁可立(明登萊巡撫):夫琿既奉命為王,則該國之君也;綜雖親,則該國之臣也。君臣既有定分,冠履豈宜倒置?乃雲討平昏亂,何其敢於無君?又云正位號,何其敢於專擅也?即琿果不道,宜聽大妃具奏,以待天朝之命,投竄另置,乃成法紀。何今以臣篡君,以侄篡伯,頓使天地之大經,一旦攸斁,而萬古之倫常,遂致泯滅而不顧也!不意聖明在上,而敢越志橫行,所當亟為聲討,以振王綱者也。儻為封疆多事,恐勞師害民,當遣使宣敕,佈告彼邦,明正其罪,使彼中臣民曉然知君不可易、亂不可長,亟討篡逆之罪,復已廢之主,大倫大法猶不致廢。若果李綜(倧)迫於妃命,臣民歸心,亦當令其退避待命,而後朝廷徐頒赦罪之詔,令其祗奉國祀,如國初之所以待李成桂者,亦皇上不怒之威,俾華夷皆知有其主,不敢逞為弄兵,以固存名器,此又不得已之議。 [34] 
  • 畢自嚴(明末大臣):李琿之事天朝也甚謹,既助兵於四路進剿之時,又助餉於毛帥駐師之日,其有功於天朝也甚巨。彼國教令,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者也。 [25] 
  • 李建昌(朝鮮王朝末期學者):仁祖反正,彝倫再敍。 [35] 
  • 稻葉巖吉(日本近代學者):(仁祖反正)是廢置今上(光海君)、代之以綾陽君的一場悲劇。……事件之主體乃是西人利用宮闈之紛爭、策劃王位之更迭而成功者也。而王位之更迭則是出於將備局(備邊司)等國家之至上權力收入自黨(西人黨)囊中之必要,故光海君遂被供為其犧牲品。……吾人以為,丁卯、丙子二役之痛苦,正是西人預定之代價。我朝鮮民族於此亦受朋黨之慘害矣。 [36] 
  • 《韓國史》:光海君跟燕山君不同,他是黨爭的犧牲品。於是就發生了仁祖反正。所謂“反正”,不是儒家的“革命”(指易姓革命——原注),而是憑藉儒教理念的政變。中國有“篡奪”而無“反正”,但朝鮮朝發生過兩次“反正”。它跟“斯文亂賊”(中國有“斯文”、“亂賊”而沒有“斯文亂賊”——原注)一樣,亦是朝鮮朝所特有的產物,這體現出文化、文明的所謂“周邊性”,指的是在受到影響而獨立成型的文化內比其發源地更加保守、堅韌。就朝鮮朝的這種傾向而言,則是“黨爭”加上“反正“。 [37] 
參考資料
  • 1.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上。
  • 2.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三月十三日條。
  • 3.    桂勝範:〈癸亥政變的名分及其認識的變化〉,《南冥學研究》卷26,2008年。
  • 4.    樸世採:《南溪集》卷八二,〈議政府領議政平城府院君諡忠翼申公行狀〉:戊午,爾瞻䝱百僚造庭,請廢太妃,暨幽別宮,守備甚密,危辱萬狀,民間傳言大妃已因儺禮不諱。公(申景禛)聞之痛恨,始有興復之志。金公瑬,平陽公(申砬)從事之子也,公素與結義同仇,其遊甚歡,至是從容佯請學史,至伊尹放太甲,廢書嘆曰:“史不可學,何乃以臣放君也!”金公答曰:“太甲顛覆湯之典刑,桐宮之事,不亦宜乎?”公曰:“今時則何如?”曰:“未知所異也。”公因涕泣曰:“天下安有無母之國!我不忍見李氏宗社終歸於莽、卓之手也。”金公曰:“此吾志也,況吾二父同死於難,吾二人固當同死於社稷,第未知所屬耳。”公曰 :“綾陽君,宣祖之親孫,聰明神武,殆天意也。”計遂決。
  • 5.    申翊聖:《延平日記》,《大東野乘》卷三五:是年(1622年)春,公以夫人病患,自高陽來寓新門外。四月,夫人之疾竟至不救,過初喪後第三日,申景禛忽然來吊,與之穩話,景禛曰:“今將敍用,為此時為仕可乎?”公戲答曰:“此時可謂太平,公何有此問乎?吾當以此言告變。”景禛曰:“吾亦先為告變,奈何!”公知其意,微發舉義之端,則景禛亦以素有其志為言,招出子時白,仍與共定大策,且與崔鳴吉、金自點、沈器遠諸人合謀。
  • 6.    申翊聖:《延平日記》,《大東野乘》卷三五。
  • 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3,十四年十二月初九日條:司憲府啓曰:“平山府使李貴,本以好動、惡靜之人,久廢之餘,求得本邑。下車之初,專事紛更,加以壓倒監兵使,奴視同道守令,往來使命,遇之無狀,至囚所率下人,無謂甚矣。初以防禦使兼府使,物議大非之,故議以府使兼防禦。至於下批知委之後,亦不奉行,尤極可駭。如此愚而好自用之人,決不可仍授,請命罷職。"答曰:"遞差。"【是時李貴已有安社稷之計,到任後託以禦敵,頗留意兵事,舉措異常。其時監司李溟巡到平山,貴語及國家有亂則舉兵匡救之意,溟微泄其語於所親戚裏,故有是啓。】
  • 8.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3,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條。
  • 9.    申翊聖:《延平日記》,《大東野乘》卷三五:蓋公之被劾,雖出憲長南瑾之手,而其實柳(希奮)、樸(承宗)聞天機之告而指揮者也。所以不為直請拿問者,若以扶護西宮為罪,則恐禍及慈殿故也。厥後爾瞻輩得聞機(柳天機)事,以扶護西宮為罪,兩司合啓,請鞫公與金自點,而其時諫長俞大建亦以自點之表叔被劾。光海疑出於大北欲陷中北之計,乃以不可風聞起獄置之不問,蓋緣自點從中宣力之功也。
  • 10.    趙慶男:《續雜錄》卷二:正言韓惟翔等啓曰:“李貴、金自點等久蓄扶護西宮之謀,禍將不遠,敢請預圖。”光海方與金尚宮遊燕後苑,金執光海手,大噱曰:“外議良可咍。成之金生員(金自點)寧有此意?”回下曰:“徐當發落。”惟翔等又啓曰:“忠言逆耳,大詐似信,他日設有追悔,莫謂臣等不言也!”光海問尚宮,金呵止之。光海批曰:“莫以無形之言語枉害忠良。”(先時李貴女適金自兼,早寡失操,浪跡於佛堂,從事於阿彌,事現被囚,臨訊願入宮,光海許之,及入宮中,構結尚宮,約為母女,常言其父及夫兄自點之至忠至誠,不幸見憎於大北,常欲謀害云云。日日訴冤,且貸他宮人金銀,納之於尚宮者幾數千兩。光海見惟翔之啓,每欲拿鞫,金曰:“成之貫日之忠,況金生員一介寒儒,有何權力,得為異謀?”光海笑而頷之,絕無疑慮。)
  • 11.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三月十三日條:會李曙為長湍府使,請設山城於德津,因以聚練軍卒。
  • 12.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三月十三日條:至是,約日舉事,而訓練大將李興立與時相樸承宗為姻家,羣議以為都監軍可畏,必得興立乃可。張維之弟紳為興立女壻,維乃見興立。喻以大義,興立即許為內應。
  • 13.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4,十五年三月十二日條:王命召大臣、禁府堂上、捕盜大將,又命都承旨李德泂、兵曹判書權縉入直。【而攽疏上,王方與諸姬,燕酣魚水堂,久而方見其疏,亦不以為意。柳、樸家秘啓再三,請速究之,故遂下是命。大臣以下詣闕,闕門已閉,遂會於備邊司,備邊司堂上亦來會。】
  • 14.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三月十三日條:有李而攽者,聞其事於李厚培、厚源兄弟,告其叔父惟聖,惟聖言於金藎國,藎國卽與馳見樸承宗,使而攽告變,且勸承宗斬李興立,而攽遂上變告,乃十二日夕也。於是設推鞫廳,先捕李厚培,縛之闕下,將逮捕在告諸人,而光海方與後宮曲宴,留其事不下。承宗招李興立,謂曰:"汝與金瑬、李貴反乎?"答曰:"興立豈負公乎?"乃釋之。
  • 15.    金時讓:《荷潭破寂錄》,《大東野乘》卷七二:癸亥三月十二日,金瑬、李貴等將舉事,李厚源要與李以(而)攽同往,蓋以攽惟弘之子,惟弘謫江界,金瑬為府使相親故也。以攽言於其叔惟聖,惟聖言於金藎國,藎國言於樸承宗,承宗大驚,令以攽詣闕告變,大臣及禁府堂上亦會於闕下。而是日金自點盛備酒饌,納於金尚宮,光海方與宮人宴樂,而告變之章上,故置而不下。日既暮,闕門閉,承宗等不得已,與禁府官退於闕門外備邊司以待。
  • 1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三月十三日條:義兵以是夜二更期會於弘濟院,金瑬為大將,而聞有告變,欲待捕者至,殺之而往,頃之未發。沈器遠、元斗杓等馳往其家,謂曰:"期會已迫,豈可坐待拿命?"瑬遂往。
  • 17.    參照《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三月十九日條;張維:《溪谷集》卷二,〈王太妣下教〉:昭聖貞懿王大妃若曰:天生烝民,樹之後闢,蓋欲敍彝倫、立經紀,上奉宗廟、下安黎庶也。宣祖大王不幸無適嗣,因一時之權,越長少之序,以光海為儲貳。既在春宮,失德彰著,宣祖晩節,頗有悔恨,及至嗣位之後,反道悖理,罔有紀極。姑舉其大者,予雖不德,然受天子之誥命,為先王之配體,母儀一國,積有年載。夫為宣廟子也者,不得不以予為母,而光海聽信讒賊,自生猜隙,刑戮我父母,魚肉我宗族,懷中孺子,奪而殺之,幽廢困辱,無復人理。是蓋逞憾於先王,又何有於未亡人?至戕兄殺弟,屠滅諸侄,㩧殺庶母,屢起大獄,毒痡無辜;撤民家數千區,創建兩闕,土木之功,十年未已;先朝耆舊,斥逐殆盡,惟姻婭婦寺、逢惡從臾之徒是崇是信;政以賄成,昏墨盈朝,輦金市官,有同駔儈;賦役煩重,誅求無藝,民不堪命,嗷嗷塗炭,宗社之危,若綴旒然。不惟是也,我國服事皇朝二百餘載,義即君臣,恩猶父子,壬辰再造之惠,萬世不可忘也。 先王臨御四十年,至誠事大,平生未嘗背西而坐。光海忘恩背德,罔畏天命,陰懷貳心,輸款奴夷。己未徵虜之役,密教帥臣觀變向背,卒致全師投虜,流醜四海;王人之來我國,拘囚羈縶,不啻牢狴;皇敕屢降,無意濟師,使我三韓禮義之邦,不免夷狄禽獸之歸,痛心疾首,胡可勝言?夫滅天理、斁人倫,上以得罪於皇朝,下以結怨於萬姓,罪惡至此,其何以君國子民、居祖宗之天位、奉廟社之神靈乎?茲以廢之。綾陽君倧,宣祖大王之孫,定遠君琈第一子也。聰明仁孝,有非常之表,宣廟奇愛之,養於宮中,命名之義,厥有微旨,憑几之際,握手噓唏,屬意深重,異於諸孫。今者奮發大義,討平昏亂,脱予囚辱,復予位號,倫紀得正,宗社再安,功德甚懋,神人所歸,可即大位,以繼宣祖大王之後,冊夫人韓氏為王妃。故茲教示,想宜知悉。
  • 18.    參照《癸亥靖社錄》。
  • 1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元年閏十月十八日條。
  • 2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三月二十二日、四月初八日條。
  • 21.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四月二十七日條。
  • 22.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33,天啓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條。
  • 23.    《兩朝從信錄》卷一八。
  • 24.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35,天啓三年六月初四日條。
  • 25.    畢自嚴:《石隱園藏稿》 卷五,〈朝鮮情形疏〉。
  • 2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37,天啓三年八月十九日條。
  • 27.    李民宬:《敬亭先生續集》卷1,〈朝天錄〉。
  • 28.    《兩朝從信錄》卷二二。
  • 29.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42,天啓三年十二月初八日條。
  • 30.    黃修志:〈清代前期朝鮮圍繞“仁祖反正”展開的書籍辯誣〉,《史學月刊》2013年第5期。
  • 31.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條。
  • 32.    李慎儀:《石灘集》捲上,〈災異後應旨封事〉。
  • 33.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三月十九日條:上下教曰:"近來蒼生之困悴極矣。若無恆產,救死之不贍,奚暇治禮義哉!當今急務,莫如蠲減不急貢賦,以蘇民生。諸道往年未收不急貢物,盡為蠲減,以慰飢渴之民。"【史臣曰:“廢朝十數年來,百役俱興,賦斂煩苛,民生怨諮,如在塗炭。新化之初,首下蠲減貢物、盪滌逋欠之命,八方歡忻,鹹有其蘇之望,而奉行無人,實惠未究,終未免失信之歸,可勝嘆哉!"】
  • 34.    沈國元.兩朝從信錄.北京:北京大學圖書館,1628:兩朝從信錄·卷十八·登萊巡撫袁可立請討篡逆疏 二十三——三十四頁
  • 35.    李建昌.《黨議通略》:朝鮮光文會,1912年:第14頁
  • 36.    稻葉巖吉.《光海君時代的滿鮮關係》:大阪屋號書店,1933年:第231—241頁
  • 37.    國史編纂委員會.《韓國史 13 兩班社會的變化》:國史編纂委員會,1976年:第90—91頁
  • 38.    金坽.《溪巖日錄》上:國史編纂委員會,1997年:第5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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