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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袖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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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袖之變”(홍수의 변)是指1675年朝鮮王朝發生的歷史事件,起因於朝鮮肅宗的外祖父清風府院君金佑明告發宗室福昌君李楨和福平君李㮒與宮女私通(朝鮮俗稱宮女為“紅袖”)。該事件激化了西人南人之間黨爭,也導致南人分裂為“清南”和“濁南”兩派。 [1] 
中文名
紅袖之變
外文名
홍수의 변
發生時間
1675年
發生地點
朝鮮
主要人物
福昌君李楨
福平君李㮒
金佑明
明聖王后

紅袖之變歷史背景

福昌君李楨、福善君李柟、福平君李㮒是麟坪大君李㴭之子(長子福寧君李栯早卒),合稱“三福”。他們自幼受到朝鮮孝宗和朝鮮顯宗的寵愛,頻繁出入宮廷,逐漸傲慢放蕩。“三福”的外祖父吳端出身南人,在1674年的甲寅禮訟中,南人取得勝利,開始在朝廷中佔據優勢,“三福”就更加跋扈。當年顯宗去世,國喪期間,福昌君和福平君常常留宿宮中,與一些宮女發生了性關係。 [1] 

紅袖之變事件經過

1675年三月十二日,朝鮮肅宗的外祖父清風府院君金佑明在女兒明聖王后的指示下告發福昌君和福平君宣淫後宮之事。在當時,私通宮女是死罪,所以多數南人都在力保福昌君、福平君,彈劾金佑明毫無根據誣陷王孫。於是明聖王后出現在御前會議上,作證他們與宮女常業、貴禮私通。肅宗決定將福昌君、福平君和宮女減死流放。但南人尹鑴、洪宇遠指出大妃在沒有垂簾聽政的情況下不應干涉朝政,要求君主“照管慈聖”。西人金壽恆則批判南人不應責備大妃,南人便彈劾他,使他被流放靈巖。同年七月,肅宗以大旱為由赦免福昌君和福平君,九月敍用。 [1] 

紅袖之變歷史意義

“紅袖之變”導致南人和西人之間的黨爭更加激烈,南人藉機又驅逐了一個西人重臣金壽恆。 [1]  另一方面,南人也因此分裂為許積、閔黯為首的“濁南派”(反對包庇福昌、福平君)和許穆、尹鑴為首的“清南派”(支持包庇福昌、福平君)。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