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聖王后
鎖定
- 本 名
- 金氏
- 別 名
-
顯烈王大妃
金大妃 - 所處時代
- 朝鮮王朝
- 民族族羣
- 朝鮮人
- 出生地
- 漢城長通坊
- 出生日期
- 1642年6月13日(陰曆五月十七日)
- 逝世日期
- 1684年1月21日(陰曆十二月初五日)
明聖王后人物生平
朝鮮仁祖二十年(1642年)五月十七日,金氏生於漢城長通坊私第,朝鮮孝宗二年(1651年)十二月與時為世子的李棩行嘉禮於孝宗潛邸,封為世子嬪。
[1]
孝宗十年(1659年)成為王妃,顯宗二年(1661年)八月十五日生下朝鮮顯宗唯一的兒子李焞。顯宗逝世後,世子李焞即位,即朝鮮肅宗,金氏順理成章成為王大妃。肅宗二年(1676年)為母親上尊號顯烈,因此金氏亦被稱作顯烈王大妃。
明聖王后的堂兄金錫胄雖然是西人,但在顯宗末年的甲寅禮訟中幫助南人打敗同為西人的宋時烈等對手。
[2]
肅宗即位後,南人愈發跋扈,製造宣淫宮闈的“紅袖之變”,被明聖王后的父親金佑明告發,明聖王后也出面干預,要求將涉事者福昌、福平君治罪,南人領袖尹鑴反而要肅宗管好母親(照管慈聖),從此明聖王后家族與南人分道揚鑣。
[3-4]
肅宗六年(1680年)發生“三福之變”,明聖王后家族與仁敬王后家族聯手,支持肅宗發動庚申換局(庚申大黜陟),將南人逐出朝廷,使西人重新上台。
[5]
明聖王后人際關係
關係 | 姓名 | 生卒 | 備註 | |
---|---|---|---|---|
祖輩 | 曾祖 | 金興宇 | 1564-1594 | 金棐長子 |
嗣曾祖 | 金興祿 | 1566-1591 | 金棐次子 | |
祖父 | 1580-1658 | 官至領議政,諡文貞 | ||
祖母 | 尹氏 | ?-? | 本貫坡平,封貞敬夫人 | |
嗣祖父 | 金址 | 1585-1631 | 金興祿長子,金佑明養父 | |
嗣祖母 | 鄭氏 | ?-? | 本貫迎日,贈貞敬夫人 | |
父輩 | 父親 | 金佑明 | 1619-1675 | |
母親 | 宋氏 | 1621-1660 | 本貫恩津,禮曹參議宋國澤之女,封德恩府夫人 | |
伯父 | 金佐明 | 1616-1671 | 官至兵曹判書,金堉長子 | |
平輩 | 哥哥 | 金萬胄 | 1639-1657 | 贈左承旨,孝懿王后宗法上的高祖父(養子金道濟之子金聖集無子,以金時默為嗣) |
弟弟 | 金錫翼 | 1645-1686 | 官至漢城左尹,以金道泳為嗣,金道泳生金聖應,金聖應生金時默(孝懿王后之父) | |
弟弟 | 金錫衍 | 1648-1723 | 官至刑曹判書,孝懿王后血緣上的高祖父(五子中金道濟、金道泳分別出繼金萬胄、金錫翼) | |
弟弟 | 金錫達 | 1657-1687 | 官至漢城府判官 | |
妹妹 | 金氏 | ?-1709 | 嫁井邑縣監權益興 | |
堂兄 | 1634-1684 | 金佐明之子,官至右議政 | ||
丈夫 | 1641—1674 | 朝鮮顯宗 | ||
子輩 | 兒子 | 1661-1720 | 朝鮮肅宗 | |
女兒 | 李氏 | 1658 | 早卒,無封號 | |
李氏 | 1659-1673 | 封明善公主,定婚黃海道觀察使孟胄瑞之子新安尉孟萬澤(公主卒於下嫁前) | ||
李氏 | 1662-1673 | 封明惠公主,定婚江華留守申晸之子東安尉申堯卿(公主卒於下嫁前) | ||
李温姬 | 1665-1687 | 封明安公主,下嫁刑曹判書吳鬥寅之子海昌尉吳泰周 |
明聖王后影視形象
1995年 SBS《張禧嬪》甄美里
2012年 MBC《馬醫》李佳顯
- 參考資料
-
- 1. 《朝鮮王朝實錄·顯宗實錄》卷14,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1-08]
- 2. 李建昌:《黨議通略》:初,金錫胄素怨宋時烈,乃與南人許積等深相結納。宗室楨、……宋時烈為西人領袖,而所論禮制,久為人情所不厭,乃乘時而發,楨、錫胄之力為多。(金)壽興得罪,積為相,而南人稍得進。
- 3. 李建昌:《黨議通略》:許積、權大運等請對,夜深張燭,積等甫入閣,聞哭聲,明聖大妃御閣內哭,且教曰:“紅袖之變,先王及予所親見聞者。主上幼衝不知,予恐宮闈之不嚴,告於父親,有此疏。主上不以予言為是,卿等又謂此事曖昧乎?”積惶懼,請還鞫楨等。尋因上命,並竄楨、㮒及宮女。數月並宥還,自此南人皆怨大妃。尹鑴筵奏,請上管束慈聖。趙嗣基於公會大言曰:“復見文定王后!”參判洪宇遠疏曰:“家人之彖,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婦人不預外事,無專制之義。慈聖未嘗垂簾而猝御殿堂,親自隔壁,有此過舉,不能諫止,子之過也。諫或欠於巽順,至於傷恩,亦子之過也,願深惟幹蠱不可貞之義,以成慈聖不貳過之懿德焉。”……於是大妃下諺敎於朝廷,有欲死語。
- 4.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卷3,元年三月十七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1-08]
- 5. 閔鎮遠:《丹巖漫錄》上:其後尹鐫、李元楨又為陳請,而復設體府,又以積為都體察使。尹鐫備其副。明聖王后因金錫胄覺其有異,上亦知其然矣,一日筵中,積言:“副體察使,尹鐫、金錫胃兩人中當為之。”以觀上之俯仰。上命命以錫胄差下,鐫顯發怒氣於上前。體府築大興山城於開城府,以訓練都監伊川屯田專屬大興山城,伊川屯監以堅之腹心姜萬松差送,軍器、軍服、軍餉別為措置,而柟則稱以射帿,武士多所引接,稱以射伴,其數無算。楨又以沐浴受由,往伊川觀軍容。兵判金錫胄與國舅金萬基詗察動靜,盡得其狀,而無擔當上變者……不得已先為內通,變易朝廷,於是西人皆入朝……
- 6.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卷14,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2-28]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39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饮水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