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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鳥時代

(日本時期)

鎖定
飛鳥時代(592年-710年) [1]  ,是古代日本的一個歷史時期。開始於日本第一個女天皇推古天皇就位,終止於遷都平城京的710 年,上接古墳時代,下啓奈良時代
它以政治中心為奈良縣的飛鳥(當時的藤原京)而得名,重大的事件有聖德太子改革大化改新、白村江之戰等。
它分前期、中期和後期,前期為593年—645年,為蘇我專權時代,646年—672年,為曲折發展時代,在位的天皇受到了左右兩方勢力的壓力,在先進與反動的方向中進退維谷。673年—710年,日本朝着盛世前進,最終到達了盛世——奈良時代。
中文名
飛鳥時代
外文名
Asuka Period
日    文
飛鳥時代
平仮名
あすかじだい
開    始
公元592年
結    束
公元710年

飛鳥時代歷史背景

飛鳥時代推古朝建立

6世紀初,武烈天皇去世後,缺乏皇位繼承人,大伴金村從越前迎來男大跡王繼承皇位,他就是繼體天皇
當時,在朝鮮半島新羅高句麗的勢力擴張,威脅百濟,並使日本在朝鮮南部任那發展勢力的半島經營策略陷於窘境,另一方面,導致大批大陸移民的流入。
在國內,皇室在統一國土後,不斷霸佔地方貴族的領地,擴大自己的屯倉,並將侵略朝鮮的軍事負擔強加在他們身上,皇室和地方貴族間的矛盾不斷激化。侵朝戰爭給人民帶來災難,引發了人民的反抗。
6世紀中葉以後,部民制已不適應生產力的發展水平,開始瓦解,部民紛紛逃亡。朝廷內部新舊勢力之間的鬥爭日益加劇。
在 6世紀初,在朝廷中握有實權的大伴氏曾因主張把任那四縣割讓給百濟而受到攻擊,從而失去政治勢力,物部氏蘇我氏取而代之。物部氏是朝廷掌握軍事的貴族,是維護原有統治方式的守舊勢力。蘇我氏從5世紀後半葉起,在朝廷中掌管財政,勢力逐步擴大。蘇我氏與大陸移民的關係密切。
飛鳥時代後期貴族女子 飛鳥時代後期貴族女子
當時,蘇我氏是積極吸收外來思想和文化的進步勢力。當百濟聖明王獻給日本朝廷佛像和經論時,蘇我稻目積極主張崇佛,力圖通過崇拜佛教來代替氏神的信仰,以統一全國的思想,加強皇權。物部尾輿則主張信仰原來的氏神,以維護氏姓制和部民制,堅決反對崇佛,於是兩派間圍繞崇佛與排佛展開了激烈鬥爭。
587年,用明天皇(585—587在位)死後,以皇位繼承問題為契機,蘇我稻目之子蘇我馬子和物部尾輿之子物部守屋之間展開了殊死搏鬥。最終,馬子討滅守屋取得勝利,物部氏滅亡。打敗物部氏之後,蘇我馬子立泊漱部皇子為天皇,即崇峻天皇(587—592在位)。崇峻天皇不甘心成為蘇我馬子的傀儡,曾指着獻上來的野豬説:“何時如斷此豬頭,斷朕所嫌之人。”蘇我馬子聞言大驚。
592年,蘇我馬子唆使東漢直駒刺死天皇。為了獨攬朝政,同年12月,馬子推舉外甥女炊屋姬繼位,是為日本歷史上第一位女帝——推古女皇(592—628在位)。翌年,即593年,天皇立用明天皇遺子廄户皇子為皇太子,並“錄攝政,以萬機悉委”。後來世人因廄户皇子聰慧,治政英明,稱其為聖德太子
聖德太子系用明天皇嫡子,《日本書紀》稱他“生而能言,及壯有聖智,一聞十人訴,以勿失能辯”,具有能吏的素質。他師從高麗僧惠慈學佛教、百濟博士覺哿習儒學,自幼受到大陸思想文化的薰陶。

飛鳥時代聖德太子改革

聖德太子執政之初,朝廷正處在內憂外患之時。所謂外患,中國結束了長期分裂的局面,建立了統一的封建集權國家隋朝;在朝鮮半島,漸趨強大的新羅,佔據漢江洛東江流域,並在吞併任那(日本在朝鮮的據點)之後,與日本的關係急劇惡化。所謂內患,氏姓、部民制度弊端畢現,以蘇我氏為代表的豪族勢力尾大不掉,皇室勢力單薄。聖德太子試圖建立以天皇為中心的中央集權體制,挽救社會危機,為此實行了冠位12階、17條憲法、提倡佛教、日隋邦交等一系列改革。這就是著名的聖德太子改革

飛鳥時代大化革新

645年,即為大化元年。大化二年(646年)正月初一,孝德天皇頒佈《改新之詔》,正式開始改革。日本學習中國唐朝律令制度等進行的改革,被稱為“大化改新”。大化革新解放了部分生產力,完善了日本的統治制度,奠定了日本的國家發展方向,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飛鳥時代白村江之戰

大化改新過程中,革新派與守舊勢力之間的鬥爭尖鋭複雜。645年9月,古人大兄皇子謀反。中大兄立即派兵鎮壓。
653年,為控制守舊勢力,中大兄奏請孝德天皇將都城從難波(今大阪市)遷回飛鳥,天皇不答應,中大兄不顧天皇的反對,率領皇族和羣臣回到飛鳥。第二年孝德天皇飲恨死去。
孝德天皇死後,中大兄之母前皇極天皇重又登位,稱齊明天皇(655—661在位)。齊明天皇期間,朝廷大興土木,修建宮殿樓閣,給人民帶來沉重的徭役負擔,引起民怨。朝廷的作為,給守舊勢力提供了反對的口實。658年11月,齊明天皇和中大兄皇子去紀伊的牟婁温泉療養,首都留守官、守舊勢力的代表人物蘇我赤兄乘機鼓動有間皇子叛亂。赤兄列舉女皇有三大失政,即大修倉庫,積聚民財;穿鑿水渠,耗費公糧;以舟運石,累積為丘。在赤兄的鼓動下,有間皇子開始策劃謀反。可是當有間皇子準備舉兵時,蘇我赤兄卻見事難成功,轉而派人逮捕有間皇子,並派人將有間皇子謀反之事報告中大兄。中大兄將有間皇子處以絞刑
為了轉移守舊勢力的鋒芒和人民羣眾的不滿情緒,朝廷大舉征伐北方少數民族並出兵朝鮮。政府於647年、648年,在越後分別造渟足柵和盤舟柵。 658年,派阿倍比羅夫付伐秋田、津輕地區的蝦夷族。660年派遣比羅夫征討肅慎國
660年,百濟受到新羅和唐朝軍隊的進攻,王城陷落,國王被俘,瀕於滅亡。百濟遺臣鬼室福信,求援於大和朝廷。朝廷決定出兵朝鮮。661年,齊明天皇親赴筑紫指揮。當年7月,齊明天皇因病死於筑紫朝倉宮。662年5月,派阿曇比邏夫率船師170艘送在日本作人質的百濟豐璋王子歸國繼承王位,以圖復興百濟。 663年3月派遣23000名官兵攻打新羅。同年8月,日軍與新羅、唐朝聯軍在白村江交戰,遭到慘敗,百濟滅亡。
戰後,日本為防新羅和唐軍的進攻,於 664年在對馬、壹岐、筑紫設置防人和烽火台,在筑紫修建了水城。次年修築長門、筑紫的大野、椽城。667年又建造了大和的高安城,贊岐的屋島城,對馬的金田城等。白村江的戰敗加深了國內階級矛盾,守舊勢力趁機向革新派施加壓力,在守舊勢力的進攻面前,中大兄不得不採取妥協退讓的政策。664年宣佈肯定氏上,允許他們私有部民的詔書。
就在白村江敗戰後,朝廷內外籠罩不安全感的情況下,667年遷都近江(今滋賀縣)。翌年,中大兄即位,稱天智天皇(668—671在位)。668,天皇命中臣鐮足制定《近江令》22卷,這是日本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據日本學者研究,《近江令》大體參考了唐代的《貞觀令》,成為日本以後《令》的基礎。
670年為防止人民逃亡,命令全國編制户籍,因制定於庚午年,故稱“庚午年籍”。這是日本最早的比較完備的户籍。

飛鳥時代壬申之亂

天智天皇在白村江敗戰後的許多政事,引起了皇族內部的不和,天智天皇同其弟大海人皇子之同的矛盾也日漸加深。大海人皇子是在大化改新中成長起來的政治家和軍事家,享有較高的威望。天智天皇即位時大海人被立為皇太子,是法定的皇位繼承人。大海人對天智天皇的一些倒退政策曾表示不滿。668年,在一次宴會“酒酣極歡”時,大海人“以長槍貫敷板(地板)”,引起天智天皇大怒,險些被殺。671年,天皇任命自己的寵兒大友皇子太政大臣。這一任命實際上是為立大友皇子為皇儲,剝奪大海人皇子的皇位繼承權。以天智天皇和大友皇子為中心,吸收守舊的大貴族組成了政權。大海人地位和生命都失去保障。為了擺脱這種處境,在天智天皇病危時,大海人以出家為名避居吉野。天智天皇病死後,大友皇子篡位,稱弘文天皇,政權落到守舊的大貴族手中。
為了消滅在吉野的大海人皇子,弘文天皇積極備戰。大海人聞訊後決定舉兵反擊。672年,大海人離開吉野,經伊賀、伊勢,到達美濃,並以此為根據地,聯絡東國各地軍隊。東國與皇室有密切的關係,自6世紀以來朝廷一直關注東國,在那裏設置了不少屯倉。大化革新時朝廷首先在東國造户籍,校田畝,實行改革。因此,那裏封建官僚貴族的力量比較強大,而守舊勢力相對比較薄弱。東國的國司、郡司積極支持大海人舉兵,紛紛加入大海人的隊伍。大海人軍首先搶先佔領不破關和鈴鹿關軍事要道,截斷了近江朝廷與東國的聯繫。672年7月初,大海人的兩路大軍分別向近江、大和進發。7月22日,大海人軍與朝廷的軍隊在瀨田川決戰,大海人軍取得決定性勝利,第二天弘文天皇自縊而死。這次內戰發生在壬申年,所以被稱為“壬申之亂”。這是事件雖然是大海人皇子和大友皇子爭奪皇權之爭,但實質是革新派與守舊勢力之間的一場殊死搏鬥。
673年,大海人皇子在飛鳥淨御原宮即位,稱天武天皇(673—686在位)。天武天皇即位後,積極推進大化革新未了的事業。經濟方面,676年下詔廢除 664年天智天皇恢復的氏上私有部民的制度,並廢除朝廷先前賜與親王、諸王、諸臣及各寺院的山林池澤島浦,收歸國有。683年革新俸祿制,將賜與親王以下諸臣的食封歸還國家。為了恢復和發展生產,676年下詔:“自今以後,明察百姓,先知富貧,簡定三等,仍中户以下,應與貸”。在鼓勵生產和減輕農民的徭役負擔的同時,朝廷把班田農民緊索束縛在土地上,加強封建剝削和壓迫。
在政治方面則加強皇權和軍事力量。廢除太政大臣、左右大臣和御史大夫四職,在天皇之下只設太政官大弁官。太政官和大弁官直接聽命於天皇,無實權,只起上下聯絡作用。682年規定姓氏的序列作為考選文武官的先決條件。685年更改諸氏族姓,制定八色之姓:真人、朝臣、宿彌、忌寸、道師、臣、連、稻置。 681年開始修改《近江令》,在此基礎上制定《飛鳥淨御原令》,共22卷,現已全部失傳。當時未制定律,據後來的日本學者分析,可能準用《唐律》。681 年為提高皇威,命川島皇子等記“帝紀及上古諸事”,即編撰國史。
用人政策方面,天武天皇重視人才,注意起用中小官吏。677年下詔:“凡任國司者,除畿內及陸奧、長門國以外,皆任大山位以下人。”將冠位增至48階,使中小官吏有更多的仕途機會,以此削弱大貴族的勢力。
為了加強軍事力量,“凡政要者軍事也”,676年下令:“諸王以下,初位以上,每人備兵。” 677年遣王卿於京、畿內“校人別兵”。684年詔諸國“習陣法”,要求文武官“務習用兵及乘馬”。 11月下詔收繳私家兵器。
宗教方面,採取興隆佛教和敬神的政策。提倡造寺、寫經、唸經;崇敬伊勢神宮,創始祈年祭等,藉以提高天皇的地位。 [2] 

飛鳥時代政治

律令制度的成立
從日本古籍記載可知,日本存在過原始刑罰。原始時代有天津罪和國津罪。天津罪包括8種罪行,即畔放、溝埋、樋放、頻蒔、串刺、生刺、逆剝、屎户。國津罪包括14種罪行,如生殺、斷屍、奸母、奸子、母子通姦、犯畜、蟲災、鳥災等等。隨着階級國家的出現,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刑律也應運而生了。但因為當時尚無文字,所以還沒有成文法。
關於日本不成文的法律,在中國和日本史籍中都可以找到。把《魏志·倭人傳》、《北史·倭國傳》,以及《日本書紀》中有關刑罰的記載加以整理,可以得知日本不成文法時期的刑罰種類:死刑有誅、獄死、火、族誅;肉刑有鯨、杖、神祇探湯;贖刑有贖田、贖身(貶為奴隸)、贖姓(貶姓);流刑。這些刑罰中有一些與中國漢代刑罰相似,因此並不能排除受漢代刑罰的影響。
大化改新以後,日本開始着手製定和完善法律制度。大化改新之初,新政府根據當時的形勢和需要,制定了許多單項法令,如班田制、租庸調製、户籍制、鍾匱制、男女奴隸之法、喪葬制、二官八省一台制、國郡裏制等,668年制定《近江令》是日本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日本學者推測,它大體參考唐代《貞觀令》而編纂的,成為日本以後《令》的基礎。
天武天皇即位後,681年開始修訂《近江令》,在此基礎上制定《飛鳥淨御原令》(亦稱《天武令》),此令共22卷,現已全部失傳。當時未制定“律”,據後來的日本學者分析,可能準用《唐律》。
700年,天皇命刑部親王、藤原不比等粟田真人、下毛野古麻呂等19人撰定律令。參與編撰律令的19人中有伊岐連博德,唐人薩弘恪以及白豬史骨、黃文連備、田邊史百枝、田邊史首名、山口伊美伎大麻呂、調伊美伎老人等大陸移民的後裔,皆是當時一流法律學家和漢學家。《大寶律令》基本修成於701年。第二年開始全面施行。該法典因制定于大寶年間,故稱《大寶律令》。從天武天皇之子刑部親王和鐮足之子藤原不比等領導制定《大寶律令》分析,它與《淨御原令》不無關係,事實上,依據日本史籍記載,它確是以增刪《淨御原令》而成的。《大寶律令》由律6卷、令11卷組成。律,相當於刑法,大抵模仿唐律,但吸收了日本固有維持秩序的制度;令,相當於行政法、民法、訴訟法,作為國家的基本法予以重視。它是根據日本社會經濟的實際,參照唐令制定的。律和令已散失,但從《令集解》和《續日本紀》的引文中可略見其逸文。制定《大寶律令》的17年後的718年,藤原不比等元正天皇(715—724在位)之命,依據《大寶律令》和唐朝的《永嶶律令》為基礎,制定了《養老律令》。《養老律令》有律10卷13篇、令10卷30篇。從現存的《令義解》和《令集解》中可見令的大部分,律則留下一部分。《養老律令》修成後沒有立即施行,而放置39年後,直到757年才實施。《大寶律令》和《養老律令》的制定,是大化改新以來,各朝法制建設的必然歸結,也是對吸收和消化唐制的結果,標誌着日本中央集權的封建制度的確立和完善。至此,日本已成為一個法式完備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制國家
大化政府對官僚制度進行改革,改革的原則是“改去舊職,新設百官,及著位階,以官位敍”。建立的新的封建官僚體制,包括了兩方面的內容:一是位階制;二是官階制。
聖德太子的“冠位十二階”開始,位階一直是官僚制度的主要內容,大化年間實行19階制,天智年間增至26階,但自天武年間開始,親王、諸王的位階與諸臣的位階分設,前者設12階,後者設48階。《大寶律令》和《養老律令》中所載的位階制,是天武朝制定的位階制的繼承和延續。從日本冠位制的具體設置可知,它實際上是與唐朝的品階制的結合體。親王稱品,諸王、諸臣稱位。親王實行四品制,諸王、諸臣及百官,實行九位制。即親王設一品、二品、三品、四品4等;諸王、諸臣及百官,從正一位至初位,共分9等,每等又分為正、從兩等。從正四位起,正位和從位又各分上下兩級。因此諸王、諸臣及百官共30階。唐朝的品階制也分為30階,反映了兩者之間的淵源關係。
關於官階制,朝廷按位階貴賤任官。當時,朝廷官制結構基本上依照唐朝制度。天皇之下,朝中權力最大的官職是太政官。太政官的職責與唐朝的宰相相似。太政官由太政大臣、左大臣、右大臣、大納言組成。在太政官下設八省、一台、五衞府。八省係指中務、式部、治部、民部、兵部、刑部、大藏、宮內省;一台為彈正台;五衞府為衞門府、左右衞士府、左右兵衞府。中務省主管朝廷禮儀、詔書文案的起草和審理等,它綜合了唐朝中書、尚書、殿中等省的職責。式部省似唐朝吏部,掌管全國官吏名籍及官吏的選拔、考課等,治部省的職責與唐禮部相同。民部省相當於唐朝的户部。兵部省與唐兵部相似。宮內省是仿唐殿中省、光祿寺、宗正寺等機構而設置的,主管宮內庶務。
地方行政官僚機構也是仿照唐制建立的。仿唐王畿十道制,建立了畿內七道。道之下實行國、郡、裏制。

飛鳥時代文化

飛鳥時代飛鳥文化

(538~710年)
飛鳥文化的歷史分期比較模糊,上承古墳文化而下啓奈良文化,時代特徵很難把握, 具有過渡時期的複雜色彩。
寬泛一點,涵蓋佛教公傳(538年)至平城遷都(710年)近200年;緊湊一些, 專指推古(593年即位)、舒明、皇極(645年退位)3朝。有些學者在古墳時代 的尾聲中略加描述,有些學者在奈良時代的前奏中匆匆帶過。此外,美術史家習 慣以大化革新(645年)為界,將之斷為飛鳥時代和白鳳時代。
追溯儒學和佛教東傳的源流,這些外來宗教 和思想是飛鳥文化的源泉及靈魂所在;與此同時,外來文明的種子開始生根、發芽,飛鳥文化的精華盡在其中。 飛鳥時代與此前的古墳時代相比,攝取大陸文化從物質技術轉向思想制度,有了質的飛躍;與其後的奈良時代相比,生成文化的手段以生硬模仿為主,尚缺 乏靈活的創意。

飛鳥時代宗教

飛鳥文化是圍繞佛教而展開的。隨着佛教的傳入,對佛典的研究也日漸開展,其中聖德太子最典型。他身體力行,是篤信佛教的信徒,對佛典進行了研究、講授和註釋,曾主講和註釋過《勝鬘經》、《法華經》、《維摩經》,總稱《三經義疏》。
聖德太子攝政後,在生駒山脈南端,建造了斑鴆宮。斑鴆地區成為飛鳥時代的政治、文化中心。其周圍地區建造了許多寺院,著名的如飛鳥寺(法興寺)、四天王寺、法隆寺(斑鴆寺)、中宮寺、法起寺、法輪寺等。法隆寺金堂中的釋迦三尊像、藥師像,以及該寺夢殿中的觀音像,明顯地吸收了北魏的技法。中宮寺的彌勒菩薩木雕像則具有南梁風格。飛鳥寺的丈六銅佛像,法隆寺金堂的淨土世界壁畫,中宮寺的天壽國刺帳,法隆寺的三重塔等,表明了飛鳥文化與大陸文化的淵源關係。
飛鳥時代的繪畫大多與佛教、佛寺有關。587年百濟獻佛舍利及造寺工匠,其中包括“畫工白加”。他們直接參與營建飛鳥寺。603年6月“始定黃書畫師、山背畫師”等。609年高句麗僧曇徵的到來,是飛鳥繪畫的一個重要轉折點,他不僅首傳造紙術,而且還將調製彩色的先進技術帶入日本,對飛鳥時代的彩繪發展起到巨大推動作。在法隆寺金堂的淨土世界壁畫等繪畫作品就是這一技術結出碩果。

飛鳥時代書法

部分保存完好的飛鳥時代的墨書作品,有《法華義疏》稿本、造像銘文如《法隆寺藥師佛像造像記》、《法隆寺金堂釋迦三尊光背銘》、《宇治橋斷碑》等,總體上都保存了六朝遺風,高雅典古、氣運厚重,但已漸露和化氣象。

飛鳥時代舞蹈

在佛教傳入的同時,作為法會儀式的樂舞也由從印度經中國和朝鮮半島傳入日本。聖德太子攝政期間,提出“供養三寶,用諸蕃樂”,即把表演傳自印度和中國朝鮮的樂舞,定為佛教法會的儀式之一。

飛鳥時代外交

推古朝至大化改新的歷史時期,稱為飛鳥時代。相應時期的文化稱為飛鳥文化。飛鳥文化帶有明顯的國際性。大陸移民在飛鳥文化的發展中的作用不能忽視。由於與東亞大陸諸國聯繫的加強,先進的漢文化也隨之源源不斷地輸入日本。在輸入漢文化的過程中,漢族移民起着重要作用。據《新撰姓氏錄》記載,畿內地區,共有1182氏,其中外國移民有324氏,佔全體總數的1/3。有名的漢族移民有山城的秦氏、河內的文氏,大和的漢氏等。
大陸移民大都身懷一技之長,受到日本朝廷的重用。根據史籍記載,大陸移民中有掌管國庫內藏、大藏的,有擔任使節,到朝鮮半島諸國和中國開展外交事務的。大陸移民對日本的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通過他們將先進生產技術引進日本,如絹、縑、錦等絲紡、土木、水利工程技術。在文教方面,最早將中國典籍帶入日本的是一個名叫王仁的學者。他從朝鮮半島的百濟,攜帶《論語》10卷赴日。王仁之後,不斷有學者從朝鮮半島進入日本。538年,百濟聖明王遣使向大和國欽明天皇獻釋迦佛金銅像一軀,經論若干卷,佛教自此傳入日本。554年,五經博士王柳貴、易博士王道良、歷博士王保孫、醫博士王有祾陀、採藥師潘量豐、丁有陀、僧侶曇惠、樂人三斤等自百濟抵日,卜書、曆本、藥物等隨之攜入。588年從百濟東渡的僧侶有聆照、令威、惠眾、惠宿、道嚴、令開、惠聰、道欣、惠彌等人。從高句麗赴日的僧侶有慧慈、曇徵、惠灌、僧隆、雲聰、法定等人。建築寺院的工匠、畫工等也陸續自大陸東渡日本。崇峻天皇時,日本首次派遣學問尼善信赴百濟考察佛學,並籌建法興寺。602年,百濟僧觀勒攜歷、天文、地理、遁甲方術等書籍移居日本,朝廷選派學生隨觀勒學習。飛鳥文化是在大量輸入漢文化的前提下應運而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