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大化改新

(日本社會政治變革運動)

鎖定
大化改新(Taika Era Reforms)又作大化革新,古代日本社會政治變革運動。發生於645年,因此年為大化元年,故名。
大化二年(646年)正月初一,孝德天皇頒佈《改新之詔》,正式開始改革。其主要內容是:廢除大貴族壟斷政權的體制,向中國唐朝政治和經濟體制學習, [1]  成立古代中央集權國家。大化改新後,大和正式改名日本國,意為“日出之處的國家”。
大化革新解放了部分生產力,完善了日本的統治制度,奠定了日本的國家發展方向,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大化改新同明治維新並稱為日本歷史上的兩次重要變革。前者將日本奴隸社會過渡到了封建社會明治維新封建社會過渡到了資本主義社會
中文名
大化改新
外文名
Taika Era Reforms
發生時間
646年
發生地點
日本
性    質
政治變革運動
作    用
日本由奴隸制社會過渡到封建社會

大化改新背景介紹

聖德太子的改革,隨着他的逝世而銷聲匿跡,它沒有挽救社會危機,國內階級矛盾依然日漸激化。7世紀前半葉,土地兼併盛行,租佃制廣泛興起。貴族們“割國縣山海林池田以為己財,爭戰不已。或者兼併數萬頃田,或者全無容針少(之)地。”部民制因此衰落。
中臣鐮足 中臣鐮足
隨着部民制的衰落,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加深。朝廷地位受到嚴重影響。臣、連、伴造等向朝廷上繳調賦時“先自收斂,然後分進。”朝廷內部外戚權貴和皇室之間的矛盾也日益尖鋭。蘇我馬子曾向推古天皇要求割讓葛城縣,被天皇拒絕。626年蘇我馬子病死,其子蝦夷繼承大臣。628年推古女皇去世,蝦夷獨斷朝政,排斥聖德太子之子山背大兄王,擁立田村皇子即位,是為舒明天皇(629—641在位)。至皇極朝(642—645)時期,蝦夷之子入鹿更加專擅朝政,甚至徵調人夫修建其父子陵墓,勢傾朝野。入鹿為了扼殺改革事業,打擊新興勢力,於643年消滅了山背大兄王及其一族。
當時,氏姓貴族“各置己民,恣情驅使”,加上征伐新羅的戰爭和營造宮苑、陵墓、寺院所耗費的人力物力,廣大部民苦不堪言。不堪忍受痛苦的部民的反抗鬥爭日益高漲,他們或逃亡,或聚集山澤,同貴族進行武裝鬥爭。部民起義打擊了氏姓貴族,動搖了部民制的基礎。
正當社會危機嚴重的時期,推古朝時期派到中國的交流生陸續回國。僧旻於632年,南淵請安高向玄理於640年回到日本。他們在中國交流二、三十年,經歷了隋唐兩代,吸收了豐富的文化知識和統治經驗,歸國後積極進行傳佈,在部分貴族中發生強烈影響。在歸國留學生傳授隋唐封建制的影響下,皇室和貴族階層內出現了主張改新的新興勢力,其代表人物是中大兄皇子和中臣鐮足
中大兄皇子是舒明天皇之子。中臣鐮足出身於世襲祭祀官的家庭,幼年好學,博覽羣書,曾就學於僧旻,又同中大兄皇子一起受教於南淵請安。中大兄和中臣鐮足都憎惡專橫的蘇我蝦夷、入鹿父子,所以兩人共謀打倒蘇我入鹿,推翻蘇我氏,奪取朝廷大權。中大兄接受中臣鐮足的建議,首先爭取與入鹿素有矛盾、又有聲望的大夫蘇我石川麻呂,分化蘇我氏的勢力,然後聯合反蘇貴族,組成了革新派。

大化改新經過介紹

645年(日本皇極天皇四年)6月12日,日本飛鳥板蓋宮太極殿。中大兄皇子、中臣鐮足等人在皇極天皇接見高句麗百濟、新羅使節,舉行“受貢”儀式。
這時,隨着“嘎吱吱”的一陣響聲,宮門全部關閉,中大兄皇子突然拔劍,刺殺了大貴族蘇我入鹿,在場的許多貴族大驚失色。原來這是中大兄皇子聯合中臣鐮足等人,為改革而發動的政變。皇族和多數貴族站在中大兄一邊,蘇我蝦夷見大勢已去,便在入鹿被殺的第二天,焚宅自盡。這一事件史稱乙巳之變
消滅蝦夷、入鹿父子後,革新派成立新的政權,輕皇子即位為孝德天皇(645—654在位),中大兄皇子為皇太子,中臣鐮足為內臣蘇我石川麻呂右大臣阿倍內麻呂左大臣,留學生僧旻和高向玄理為國博士。兩位回國的留學僧靈雲和惠雲於大化元年(645)躋身佛教界最高權威的“十師”之列。
革新政權建立後,建年號為大化,仿“法式備定”的唐制,有步驟地實行改革。645年8月,分別向東國和倭(大和)六縣(高市、葛木、十市、志貴、山邊、曾布)派遣國司和使者,造田籍,校田畝。9月,下詔:“從今以後不得賣地,勿妄作主兼併劣弱。”這些措施為下一步變革打下基礎。12月,首都由飛鳥遷至難波(今大阪市)。
646年元月,新政權以詔書形式,頒佈了《改新之詔》,並全力向全國貫徹。

大化改新內容

大化改新政治

大化改新前 大化改新前
廢除貴族世襲制,建立中央集權的官僚政治體制。中央設置二官,八省,一台。
確定中央、地方的行政區劃和組織,中央分京師和畿內(京都周圍地帶),地方分國、郡、裏。官吏由國家任免,廢除世襲制。設置關塞、防人(戍邊軍)及驛站,各置職官;
“八省百官”制和國郡裏制,均受唐朝三省六部制和州縣制的影響。兩者雖在形式上有差異,但其性質都是中央集權的行政體制

大化改新經濟

大化改新後 大化改新後
在經濟方面,廢除貴族私有土地制度部民制,實行公田公民制度。
與此同時,“罷昔在天皇等所立子代之民,處處屯倉及別臣、連、伴造、國造、村首所有部曲之民,處處田莊。 ”廢除了皇室的屯倉,貴族的田莊以及部民,收歸國有,成為“公地、公民”。
在此基礎上,實行了班田收授法租庸調製。班田六年一班,即政府每隔6年,班給6歲以上的男子口分田2段,女子為男子的2/3,私奴婢為公民的1/3,公奴婢同公民數。受田人死後,口分田歸公。班田農民擔負租庸調。租,即實物地租,受田每段交納租稻2束2把。庸,是力役及其代納物,凡50户充仕丁1人,50户負擔仕丁1人之糧,1户交納庸布1丈2尺,庸米5鬥。調,徵收的地方特產,分為田調、户調、付調。田調按土地面積徵收。田1町徵收絹1丈、絁2丈、布4丈。户調按户徵收,其數量為“1户貲布1丈2尺”。付調隨各鄉土特產徵收。
同時,把貴族的土地收歸國有,部民轉為國家公民;國家定期把土地分給農民耕種,向他們收取賦税。

大化改新改革影響

大化改新後,大和正式改名日本國,意為“日出之處的國家”。
大化改新解放了部分生產力,完善了日本的統治制度,奠定了日本的國家發展方向。後來,由於地方雜税和徭役過重,農民不堪重負,有的棄地逃亡,有的依附於豪強地主、貴族和寺院,成為依附農民。
大化改新為日本確立了一套在當時頗為先進的管理體制,使日本社會環境穩定,社會經濟得到發展,為以後的繁榮奠定了基礎,是日本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標誌。

大化改新評價

關於大化改新後的社會性質,史學界主張不一。
日本學者大都認為,改新後的律令社會是奴隸社會的繼續。因為在大化改新後,階級關係沒有發生變化,公民的沉重徭役依然存在負擔,其性質與部民的負擔並無不同。
中國學者除部分人贊成日本學者的觀點者外,也有部分認為,大化改新是確立封建制度的改革。
日本的班田收授法租庸調製,雖起源於日本本土,但同時吸收唐朝時期的均田制和租庸調製。都是封建國家土地所有制下的土地分配製度和租税制度。改新後,國家對農民的關係,是土地所有者對農民的剝削關係。
國家佔有生產資料——土地,並以租庸調的形式向公民徵收國税和課以徭役,公民被束縛在口分田上,以臣屬關係依附於國家。這種生產者對土地所有者的依附關係是封建生產關係的重要特徵,是有別於奴隸制的關鍵所在。班田農民除了有終身使用權的口分田外,還擁有對山林池沼的使用權,每年除了交納固定的租税和徭役外,交租後剩餘的產品可以佔為己有。由此及見,他們在生產關係中所處的地位,發生了根本的變化。
大化改新後,雖然奴婢仍然存在,但其數量佔當時人口的1/10左右,大部分集中在畿內。奴婢在社會生產中已不起主導作用,多數從事非生產性的家庭雜務。當時,社會生產者的主要擔當者是班田農民。
大化改新是在日本歷史上發生的一次重大變革運動。它促進了新的生產關係,即封建制生產關係的發展;它為日本歷史開創了不發動大規模流血事件而進行社會改革的先例;它維護了主權,防止了社會的分裂;它使日本於大化改新後,在東亞發展國家,並迅速成為東亞強國。
大化改新,是一場古代日本以學習和模仿古中國唐朝的經濟和政治制度為主要內容的自上而下的改革。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