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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政官

鎖定
太政官(だいじょうかん、おおいまつりごとのつかさ)是日本律令制度下執掌國家司法、行政、立法大權的最高國家機構。太政官的最高長官是太政大臣,但通常由在太政大臣之下的左大臣右大臣擔任長官。太政官的唐風稱呼為“尚書省(しょうしょしょう)”或“都省(としょう)”。
中文名
太政官
外文名
だいじょうかん
別    名
尚書省
定    義
日本律令制度最高國家機構

太政官概論

古代日本從中國導入律令制體制的時候,將執掌祭祀的神祇官和執掌政治的太政官二者完全分開,形成了二官體制。太政官統括八省——中務省、式部省、民部省、治部省、兵部省、刑部省、大藏省宮內省——是最高的國家機關。天平寶字2年(758年)到天平寶字8年(764年)之間曾使用了“乾政官(けんせいかん)”這一唐風稱呼。
到了平安時代,攝政、關白代理天皇執政,因此這一時期太政官的地位比較低,但是作為國家的最高機關,太政官仍然在國政的處理過程中發揮着作用。
進入武家社會之後,太政官的實際作用逐漸被瓦解。鎌倉時代,太政官仍具有政務處理機構的功能;但是到了室町時代,太政官就基本形式化了,其中的官職也僅僅作為名稱而存在。
明治維新之後,律令制被徹底廢止,律令制太政官制度也壽終正寢。

太政官太政官官職

太政官與律令制的其他部門一樣實行四等官制,設長官副官判官(審查官)及主典(書記官)。太政官系統包括議政官(政策決定機關)、少納言局和弁官局(事務部門)、巡察使(臨時監察官),在這之下設置八省。太政官系統具有唐代的門下省尚書省的功能:少納言局責類似於門下省,弁官局則類似尚書省。
  • 長官:
  • 太政大臣——不常設,有“則闕”之稱(《養老律令》規定,太政大臣“如無其人則闕”。)
  • 左大臣 ——實際上的行政最高責任人
  • 右大臣 ——一般為左大臣輔佐,如無左大臣則出任行政最高責任人。織田信長生前敍任此職。
  • 內大臣 ——《大寶律令》之前稱為“內臣”,在律令時代作為“令外官”而一般化。通常為左右大臣輔佐,如無左右大臣則出任行政最高責任人。德川家康生前敍任此職。
  • 次官:
  • 大納言 ——參與議政,負責奏上與宣下。如大臣空缺,則代行大臣之職。也有“亞相”之稱
  • 中納言 ——《大寶律令》時被廢止,之後作為令外官復活。相當於唐制的“黃門侍郎”。
  • 參議 ——令外官,在四位以上的官員選拔有才能的人蔘與議政。相當於唐制的“平章事”、“諫議大夫”參議或三位以上的官員稱為“公卿”。倘若一個官員為四位,卻不是參議,就不能稱之為“公卿”,而稱之為“雲中客”。足利義輝曾任此職。
  • 判官:
  • 少納言 ——掌管少納言局。
  • 左大弁、左中弁、左少弁——負責左弁官局
  • 右大弁、右中弁、右少弁——負責右弁官局*兩大弁官局管理八省
  • 主典:左大史、左少史——屬於左弁官局,處理各種事務人
  • 右大史、右少史——屬於右弁官局,處理各種事務
  • 大外記、少外記——屬於少納言局,負責文書記錄 [1] 

太政官台閣

在古代中國,與太政官類似的總攬政務、輔佐皇帝審議政策的機構,被稱為“台閣”。日本在向唐朝學習律令制的同時也用“台閣”來稱呼太政官。這種稱呼也被明治維新之後的太政官制繼承,直到1885年用以“內閣”為中心的內閣制度取代了太政官制。
參考資料
  • 1.    春名宏昭.律令國家官制的研究.日本:吉川弘文館,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