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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aike.baidu.hk/item/改新之詔/3700664
改新之詔
鎖定
改新之詔是參照中國唐朝制度,制定出4條新制度:改私地私民為公地公民;確定國、郡、裏等
地方行政制度
,由朝廷派遣國司、郡司掌管地方行政;確定户籍、記賬制度,實施《班田收授法》;確立租、庸、調的税收制度。律令嚴格劃分良賤的身份制,完善了日本的統治制度,奠定了日本的國家發展方向,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中文名
改新之詔
頒佈時間
646年1月
大化改新
的詔書,頒佈於646(大化2)年1月。其參照中國唐朝制度,制定出4條新制度:改私地私民為公地公民;確定國、郡、裏等
地方行政制度
,由朝廷派遣國司、郡司掌管地方行政;確定户籍、記賬制度,實施《
班田收授法
》;確立租、庸、調的税收制度。
[1]
參考資料
1.
《日本歷史文化詞典》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第1版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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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underxun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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