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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良時代

鎖定
奈良時代(ならじだい,710年—784年 [1-2]  ,一説結束於794年 [3]  ),是日本古代的一個歷史時期,是日本以平城京(今奈良)為都城的時代(包含短暫遷都恭仁京和難波京等地的期間),上承飛鳥時代,下啓平安時代。共歷八代天皇。 [1-2] 
此期間歷代天皇注重農耕,興修水利,獎勵墾荒,社會經濟得到大為發展,此時的奈良朝受中國盛唐文化的影響,又通過唐朝接受印度、伊朗的文化,從而出現了日本第一次文化全面昌盛的局面。此時的日本社會儼然處於國泰民安的太平盛世中。但此時對後世的積弊也在形成,班田制難以形成,天皇專制國家的經濟發生動搖,中央集權體制因內訌逐漸削弱。此時日本全國大興造寺、造像,堂皇的繪畫、華麗的裝飾藝術,今天仍見於奈良的寺院正倉院寶物中。
概述圖來源 [4] 
中文名
奈良時代
外文名
ならじだい
背    景
日本天皇遷都平城京
客觀條件
受中國盛唐文化的影響
存在時間
710年-784年(一説794年) [1] 

奈良時代歷史

奈良時代遷都平城京

遷都平城京是從奈良盆地南部的藤原京移向奈良盆地北部,但與藤原京周邊大量分佈着蘇我氏、阿倍氏、巨勢氏、大伴氏等有力大豪族的地盤相比,平城京周邊除了春日氏及其同族以外,幾乎沒有有力的氏族根據地,適合施行新政。另外,流經低丘陵北約2公里處的木津川與澱川、宇治川相通,便於物資流通,適合大規模的都城建設。推進遷都此地的是自708年(和銅元年)以來的右大臣藤原不比等,而707年(慶雲四年)七月繼承文武天皇之位的元明天皇也有為了孫子首親王(文武天皇之子,後來的聖武天皇)而營建新都的意圖。710年三月,正式遷都,左大臣石上麻呂留守藤原京,平城京朝廷的主持者是知太政官事穗積親王、右大臣藤原不比等、大納言大伴安麻呂等人。 [1] 

奈良時代藤原不比等登場

律令政治中,天皇雖然掌握最高權力,但天皇發佈詔書需要大納言以上的太政官構成員的簽名,太政官構成員(大納言以上,之後包括屬於令外官的中納言、參議)就重要政務召開會議,然後將結論上奏。在奈良時代初期,元明天皇、元正天皇兩位女帝接連在位,所以太政官擁有很強的發言力,除了屬於令外官的知太政官事以外,位於最上位的右大臣藤原不比等權力逐漸提高。他希望自己的外孫首親王即位,714年(和銅七年),首親王被立為皇太子。715年(靈龜元年),元明天皇退位,女兒元正天皇即位,首已經15歲,可以即位,但或許因為其母光明皇后出身藤原氏而非皇族,所以其即位繼續被延宕。716年,藤原不比等的女兒安宿媛(光明皇后)成為皇太子妃,加深與首的聯繫。
715年,修改了“令”中所規定的五十户一里的制度,實行了將五十户分成一鄉、一鄉兩到三里的鄉制。其結果是形成了由十幾户構成的村落,這被認為是將政治支配滲透到社會末端的政策。就這樣,藤原不比等一邊謀求律令政治的徹底化,一邊着手修改大寶律令,並於718年(養老2年)完成,被稱為養老律令(也有一説是未在不比等生前完成,720年死後也繼續,722年左右初步完成後被中止)。 [1] 

奈良時代長屋王政權

奈良時代的政治基本路線是根據律令制來施政,不比等確立這條路線後,以後的當政者也繼承了這一路線,但隨着時間推移,律令制與社會現實脱節。為了使其符合社會現實,在對律令進行修改的同時遵守律令體制,這是不比等以後的政治課題。不比等死後,高市皇子的長子大納言長屋王在721年成為右大臣,成為了政界的中心。藤原氏中,不比等的長子藤原武智麻呂成為中納言,次子藤原房前成為參議,低於長屋王。但是,不比等之妻縣犬養三千代作為女官侍奉元明天皇和元正天皇的親信,對宮廷有很大的力量。721年,藤原房前成為應對天皇諮詢的內臣,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三千代的力量。3年後的724年(神龜元年),元正天皇讓位於首,是為聖武天皇。這意味着藤原氏捲土重來。
在元正、聖武兩位天皇的領導下,長屋王致力於救濟貧民,謀求維持律令體制。在這項政策中,最引人注目的是722年(養老六年)頒佈的百萬町步開墾計劃和723年的三世一身法。前者計劃過於大規模,難以實現。後者也是鼓勵開墾的方案,對於新建灌溉設施開墾的人,在三代內承認開墾田的所有權;對於利用原來的池塘和溝渠的人,僅限於本人一代承認開墾田的所有權。
729年(天平元年)2月,有人告密長屋王謀反(後被證明是誣陷),朝廷讓藤原宇合帶兵包圍長屋王的宅邸,長屋王與家人一起自殺,是為長屋王之變。半年後的同年八月,藤原氏出身的安宿媛成為皇后,是為光明皇后。根據“令”的規定,皇后人選僅限於皇族,所以破例立後。 [1] 

奈良時代藤四子政權

長屋王之變後,朝廷大權回到了藤原氏手中,731年(天平三年),太政官的構成是知太政官事舍人親王、大納言多治比池守藤原武智麻呂,以下到參議共計12人,其中藤原氏兄弟四人藤原武智麻呂、藤原房前、藤原宇合、藤原麻呂掌握實權,這一時期的朝廷被稱為“藤四子政權”。政界的變動加劇了社會的動盪。在此之前,僧人行基打破禁令,在民間傳播佛教,因此自717年(養老元年)以來受到了政府的強壓,但行基通過挖池溝、建造道橋等社會事業進行傳教,其教義得以在民間廣為傳播,他的信徒在730年左右達到了威脅朝廷的人數。731年,朝廷作出妥協,允許跟隨行基的修行者中的老年男女成為僧尼。此時,朝廷又一方面採取停止防人(730)、田租減半(731)等的措施來減輕民眾負擔;另一方面,又在東海、東山、山陰、西海四道設置擁有軍事力量的節度使(732)。
藤四子政權期間,新的災害襲擊了日本。這是從國外傳來的天花的大流行。735年從大宰府轄區開始流行,737年在畿內肆虐,死亡人數眾多,其中就包括武智麻呂四兄弟,藤四子政權就這樣結束了。 [1] 

奈良時代橘諸兄政權

738年,大納言橘諸兄成為右大臣)。知太政官事由長屋王之子鈴鹿王擔任,實權由橘諸兄掌握。橘諸兄是美努王之子,名葛城,736年(天平八年)賜橘姓,降為臣籍。剛成立的橘諸兄政權的特色之一是反藤原勢力,期待着聖武皇后的夫人縣犬養廣刀自所生的安積親王被立為太子。在此之前,738年光明皇后所生的阿倍內親王被立為太子,但是沒有女性成為皇太子的先例,因此留下了安積成為太子的可能性。另一特色是實行緊縮政治,以從天花的危害中恢復過來。730年,再次停止防人(737)、削減郡司定員和廢止陸奧、大宰府等軍事上重要的國以外的士兵(739)等,不過,740年廢除715年(靈龜元年)實施的鄉里制,廢裏留鄉,簡化行政。
此時,在橘諸兄政權下,有着作為留學生和學問僧在唐朝學習經歷的吉備真備和僧人玄昉勢力大振。特別是玄昉治療了聖武天皇之母宮子的疾病,取得了宮中的信任。對於這一政情,藤原氏方面的大宰少貳的藤原廣嗣(宇合的長子)於740年八月起兵要求驅逐真備、玄昉兩人,是為廣嗣之亂。廣嗣召集了九州各地軍團的士兵和隼人,朝廷召集了東海道等五道的士兵和移居畿內的隼人征討藤原廣嗣,十月初擊破廣嗣之軍,廣嗣隨後被擒斬,叛亂結束。同年十月,聖武天皇離開平城宮,前往東國,經過伊勢、美濃、近江,於十二月進入山背國相樂郡恭仁離宮(今京都府木津川市加茂町例幣),翌年宣佈遷都也此,稱恭仁京。聖武天皇在這裏坐立不安,在五年間輾轉於恭仁京及近江國甲賀郡的紫香樂(今滋賀縣甲賀市)和攝津國難波(今大阪市)三地。後世推測是因為橘諸兄和藤原氏的權力之爭。在山背南部有勢力的橘諸兄推薦恭仁,在近江有勢力的藤原氏推薦紫香樂,橘諸兄還與元正上皇合作,遷都難波。在頻繁遷都的混亂中,聖武於741年下令建立國分寺、國分尼寺,743年下詔建造盧遮那大佛,並在紫香樂着手建造。另外,政府於743年制定了墾田永年私財法,允許墾者永久私有在一定限度內開墾的土地。這是推進土地開發的方案,但違反了作為律令制基礎的土地公有原則。能夠進行開墾的財力雄厚的貴族、豪族和寺院開始廣佔土地。特別有力的貴族和寺院,僱傭普通的農民和流浪者開墾,收購農民開墾的田地,擴大私有地,作為自己的莊園。這被稱為初期莊園。
在政界,諸兄派寄予期待的安積親王於744年暴死,諸兄派受到打擊。從此,藤原仲麻呂(武智麻呂的次子)開始擴張勢力。745年,都城遷回平城,政情恢復穩定,但仲麻呂的權勢逐漸壓倒諸兄。748年,支持諸兄派的元正天皇去世,第二年749年(天平勝寶元年),聖武天皇讓位,阿倍內親王即位,是為孝謙天皇 [1] 

奈良時代藤原仲麻呂政權

孝謙天皇即位後,太政官上層由左大臣橘諸兄、右大臣藤原豐成(武智麻呂的長子)、大納言巨勢奈弓麻呂和藤原仲麻呂構成。藤原仲麻呂以聖武天皇讓位、光明皇后成為皇太后為契機,擴大並改組皇后宮職,新設了名為紫微中台的機構,自己充當長官紫微令,同時將大量有能力的官員作為下屬。此後,重要的政務從太政官轉移到紫微中台,光明皇太后在藤原仲麻呂的輔佐下攝政。就這樣,政權進入了藤原仲麻呂的手中。曾經被諸兄重用的玄昉在745年(天平十七年)下台,吉備真備在750年(天平勝寶二年)被貶為筑前守。本來在紫香樂建造的大佛於745年在平城京東郊重新開始,752年四月落成,舉行了盛大的開眼會。但是,建造大佛已經超過了當時日本國力的限度,因此朝廷財政匱乏,農民負擔加重,成為政治混亂的原因之一。
聖武上皇讓位後遠離政治,篤信佛教,但健康不佳,755年冬病重。有人舉報橘諸兄在酒席上有不敬之言,756年正月辭去左大臣一職,同年五月,聖武天皇逝世。藤原仲麻呂使用策略,將與自己關係密切的大炊王(舍人親王之子)立為皇太子。757年(天平寶字元年),橘諸兄去世,反藤原派勢力逐漸衰弱。橘諸兄的長子橘奈良麻呂在同年七月打算舉兵奪權,但事情泄露,參與舉兵計劃的奈良麻呂及大伴、佐伯、多治比等諸氏的有力者被逮捕,或處死,或流放。與此同時,藤原仲麻呂減輕雜徭(1年60天的力役)和田租等租税,努力穩定人心。
接下來的幾年是藤原仲麻呂的全盛期。奈良麻呂事件發生前的同年五月,廢除大寶律令,實施養老律令,推測是藤原仲麻呂為了彰顯祖父藤原不比等的功績而採取的措施。758年,孝謙天皇將位讓給大炊王,是為淳仁天皇。孝謙天皇和藤原仲麻呂之間也從此出現裂縫。孝謙上皇強化了授刀舍人(聖武天皇給予的護衞兵),稱為“授刀衞”,作為自己的軍事力量。藤原仲麻呂將官職的名稱改為唐風,改太政官為乾政官,改紫微中台為坤宮官,試圖提高宮廷的威嚴。他的官職也由太保(右大臣)升為太師(太政大臣)。另外,仲麻呂還設立了常平倉,計劃調整米價,在陸奧、出羽建造柵欄,推進開拓蝦夷地等。
760年,光明皇太后去世,這對仲麻呂政權來説是一個打擊。761年,都城從平城遷移到近江國滋賀郡的保良(今大津市)。雖然表面上的理由是為了改建平城宮,但仲麻呂遷都藤原氏勢力下的近江國的真實目的在於強化自身的權力。翌年,僧人道鏡治好了孝謙上皇的病,由此得到了孝謙上皇的信任和寵愛,孝謙上皇也和淳仁天皇不睦。不久,孝謙上皇和淳仁天皇返回平城,不過,政治的實權孝謙上皇掌握,而支持淳仁天皇的仲麻呂的地位動搖了。因為他擁有過多的權力,即使在藤原氏中樹敵頗多,其中很多人支持光明天皇所生的孝謙上皇。為了挽回局勢,藤原仲麻呂於764年九月舉兵,失敗後逃到近江,在一番抵抗之後敗亡。在此之前,藤原仲麻呂被淳仁天皇賜名惠美押勝,所以也被稱為仲麻呂之亂和押勝之亂。淳仁天皇被廢,流放淡路,孝謙上皇再次成為天皇,改稱稱德天皇。翌年,淳仁天皇在淡路去世。 [1] 

奈良時代道鏡專權

稱德天皇以道鏡為大臣禪師,召回被降職的藤原豐成,任命為右大臣。其後,道鏡從太政大臣禪師成為法王,待遇如同天皇。稱德天皇又將授刀衞改為近衞府,設中衞、外衞兩府,擁有包括原來的五衞府在內的八衞府的強大軍事力量。在京內西大寺、道鏡的出生地河內國弓削建造了由義宮,也是由於道鏡的緣故。
不久後,藤原永手成為左大臣,吉備真備成為右大臣,藤原真楯等人成為大納言,道鏡不再一人專權。他們伺機驅逐道鏡。769年(神護景雲三年),大宰府主神習宜阿曾麻呂向朝廷報告了宇佐八幡宮將道鏡繫於皇位的託宣。這就是所謂的宇佐八幡神託事件,稱德天皇派往宇佐的和氣清麻呂帶回了只限於皇族成為天皇的神託,阻止了道鏡篡位。翌年,即770年(寶龜元年),稱德天皇逝世,道鏡隨之失勢,在下野國藥師寺終其餘身。 [1] 

奈良時代財政改革

因為稱德天皇沒有立皇太子,所以繼承人的問題很棘手,但在藤原百川(宇合之子)的謀劃下,讓天智天皇的孫子白壁王即位。是為光仁天皇,改元寶龜。771年,左大臣藤原永手去世,政治實權被內臣藤原良繼(百川的哥哥)和參議藤原百川掌握。光仁朝的課題是緊縮自孝謙朝以來散漫流動的財政。廢黜不必要的令外官,解聘定額外的國司、史生,並注意休養生息,命令國司不得超過規定的出舉(支付利息的稻穀的貸款),廢除普通農民的兵役,徵發有力農民為士兵。
光仁天皇的皇太子是皇后井上內親王所生的他户親王,772年(寶龜三年),井上因詛咒天皇的罪名被廢,他户親王也被剝奪了太子的地位,母子都幽禁在大和國宇智郡,3年後同日去世,真相不明,被認為是藤原百川所害。其後立妃子高野新笠所生的山部親王為太子。781年(天應元年),光仁天皇讓位於山部親王,是為桓武天皇。784年(延歷三年),桓武天皇將都城遷移到長岡 [1] 

奈良時代經濟

奈良時代班田制

646年正月,孝德天皇宣佈大化改新詔書,正式宣佈實行“班田收授法”即班田制。班田制仿照唐朝的均田制而制定,是律令制土地制度的根本法。班田制從它頒佈到消亡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其頒佈至742年,第二階段從743年墾田永世令頒佈至800年,第三階段從801年一紀一班令頒佈至902年。
班田制實行班田收授,首先須編定全國的户籍。正倉院所存8世紀初的户籍詳細地記述了姓名、年齡、受田額、家屬關係、人口數、疾病、貧富等級、租税的課與不課等。户籍每六年編制一次。班田的具體作法是:凡六歲以上公民,由政府班給口分田,男子二段(一段約1983.4平方米),女子為男子的三分之二。官户奴婢與公民相同,家人、私奴婢則給公民的三分之一。有位、有職、有功者,按位的高低,功的大小,班給相應的位田、職分田、功田等。除口分田之外,還相應給以若干宅地和園田,為世業田,若絕户還公。班田每六年一次。所受之田不準買賣,若受田者死亡,由國家收回。
班田制在實施之初還算順利,從646年至713年,共班田十二次。但此後越來越難以維持。這是因為:首先,沉重的租庸調和徭役負擔,使大多數公民無法承受而拋棄户籍和口分田逃亡;其次,由於土地不能私有,因此無人墾田,而人口卻不斷增加,致使無田可班;另外,貴族和官吏營私舞弊,利用掌管班田之權,大量侵佔公田,並使自己獲得的位田、職田、賜田等變成私有土地。
為了鼓勵荒地的開墾,增加收入,723年,政府制定了《三世一身法》。規定凡新修溝池開墾的土地,多少不限,允許開墾者三代佔有;凡利用原有溝池開墾的田地,只准一代佔有。由於農民倦怠,收效不大。但此法的實施卻成為國有土地私有化的契機。
743年,政府又頒佈了《墾田永世私財法》。規定按位階限定開墾土地面積。一品及一位準墾500町,二品及二位準墾400町,三品、四品及三位準墾300町,四位準墾200町,五位準墾100町,六位至八位準墾50町,初位至庶人準墾10町,郡司大領、小領準墾30町,主政、主帳準墾10町。申請獲准後,三年內必須結束開墾。在以上規定下的墾田,永世歸開發者私有。有勢力的寺社、貴族、地方豪族均利用此令,大肆墾殖擴大領土,促進了莊園的發展。

奈良時代租庸調製

班田制相適應,奈良朝的租税實行租庸調製。租按田地面積徵收,一段口分田徵稻穀二束二把,約佔收穫量的3%。庸是代替勞役而交納的實物。正丁(21~60歲)每年去京城服勞役十天,相應的庸則納布二丈六尺;次丁(61~65歲)二人的庸布相當於正丁一人。除布外,還可按當地所產交納米、鹽、棉等,並運往中央,腳伕由納庸户負擔。調只限男丁負擔,按照正丁、次丁、中男(17~20歲)等不同等級交納絹、絁、布、綿、染料、油等土特產品。調和庸每年8月中旬開始徵收,近國於10月末、中國於11月末、遠國於12月末以前上交大藏省,充作中央的費用。
除了交納租庸調之外,百姓還要負擔沉重的徭役。
兵役是一種很重的徭役。根據大寶令的規定,有四分之一的正丁被指名服兵役。到軍團當士兵的被分為十班,每十天輪流值勤,糧食、武器自備,免除其它徭役。若是去京城當衞士則須一年,去九州當防人則長至三年,免除調庸和其它徭役。
還有一種徭役是出“仕丁”,每五十户出二人,到京城為朝廷服役三年,免除調庸和其它徭役。至平安時代允許出錢代役。
在賦役令中未作出具體規定的徭役稱為“雜徭”。正丁每年限六十天,次丁三十天,中男十五天。一般由國司徵調,從事官衙、道路、堤壩的修建等,原則上不供飲食。
此外還有僱役,即僱傭公民修建都城或耕種官田。雖名為“僱”,但報酬甚少,實際上也是一種徭役。

奈良時代農業

奈良時代農業有了顯著發展。首先表現在生產工具的進步上,鐵製農具如鐵鍁、鑊、鋤、鐮的使用已相當普遍,同時開始使用牲畜,出現了帶鐵刃的犁和耙。畜力的利用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率。
此外,農業生產力的提高,還表現在生產技術的改進上。如當時的水稻栽培,已掌握了一套完整的生產程序,廣泛採用了先進的插秧技術和割莖法。
奈良時代的農作物種類豐富。水稻品種可分為糯與粳、早稻與晚稻。除水田外,當時還經營旱作,雜糧作物有大麥、小麥、粟、大豆、小豆、蕎麥等,蔬菜有芋、姜、葱、蒜、韭菜等,經濟作物有桑、紵、麻、漆、梨、慄等。此外,養蠶也相當盛行。出羽、相模、常陸、上野、下野、武藏等地,都是蠶絲的主要產地。

奈良時代手工業

奈良時代手工業也獲得了很大的發展。當時手工業有官營手工業和家庭手工業兩種。官營手工業作坊由中央各寮、司以及國衙、郡衙設置,生產高級手工產品。這些產品專供宮中消費和朝廷使用。家庭手工業作坊則生產較簡單的產品。
手工業發展中最突出的是紡織業。家庭紡織業以農家婦女為主,一般生產布、絁、絹之類,主要供家庭自用和繳納庸調。中央設有官營作坊織部司,由挑文師、挑文生負責技術,下屬數百户織人,分別生產錦、綾、羅、綺等高級紡織物。為了推廣絲、綿織業,朝廷經常派挑文師、挑文生深入全國各地,傳授技術。
日本的造紙術是從中國傳去,到了奈良時代,日本的造紙技術已相當發達。紙的品種有“谷紙”、“麻紙”、“檀紙”、“宿紙”等。780年遣唐使來唐時,其使者興能即大使佈勢清直帶來的紙“似繭而澤,人莫識”。他帶來的兩幅紙,後來被五代文人陶谷看到,陶谷在《清異錄》中描繪道:“一雲女兒清,微紺;一雲卵日光,白滑如鏡面,筆至上多褪,非善書者不敢用,意惟雞林紙似可比肩。”

奈良時代商業

708年,由於武藏國秩父郡發現一種含雜質極少的自然銅“和銅”,日本政府為了紀念“和銅”的出現,改年號為“和銅”,同時以唐朝開元通寶為模式,鑄造了一種名為“和同開珎”的貨幣。這是日本政府發行貨幣的嚆矢。
和同開珎為圓形方廓,表面刻有“和同開珎”四字,直徑約為2.4釐米。材料有銀、銅兩種。由於銀的產量太少,709年廢止銀錢。銀幣於唐代時有傳入中國,在東北地區及西安等地有出土。
由於人們已適應了原來的物物交換,所以“和同開珎”在鑄造後,使用率極低。為了促進貨幣的流通,政府於711年頒佈了蓄錢敍位令,規定凡是儲蓄貨幣並將貨幣捐給政府者根據貨幣數量晉升位階,如無官位者捐錢五貫即五千枚銅錢,就可獲得最低官位少初位下。此後,政府又採取了用錢支給季祿,畿內及其周圍各國用錢納調等一系列措施,鼓勵用錢。但由於商品經濟尚不發達,除了京城和畿內等地以外,錢幣流通不廣,交易仍以物物交換為主。
奈良時代畿內的難波、泉、宇治、勢多等流通經濟上的要地,通過澱川水系和陸路的聯繫,形成了一個流通經濟圈——“中央交易圈”。對於當時主要以實物來運作的律令中央財政而言,這個交易圈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和官員將分配到的實物通過這個交易圈換成自己所需物品。
當時平城京設有東西市,進行物品的交易。但是僅靠平城京的東西兩市還不足以滿足朝廷和官員對物品的需求,所以中央交易圈擴大到畿內各要地。政府和官員或在各要地設置莊、所,或派使者前往交易,以獲得所需物資。如為建造東大寺專門設置的造東大寺司,在泉津設置了泉木屋所、在宇治設置了宇治司所、在勢多設置了勢多莊,又派交易使去難波。
商品的流通離不開商人。奈良時代平城京的東西兩市和畿內各要地的市,都有很多商人活動其間。市中設有市司,專門管理市場的秩序,檢查商品質量和價格,商人都在市司註冊。
除了在中央交易圈內從事貿易的商人外,當時還有一些商人從事畿內和地方的遠距離貿易,如漆部伊波。他是相模國的豪族,往來於相模和中央之間,從事貿易,從而積斂了大量的財富。748年,他捐重資建造東大寺大佛,被朝廷授予外從五位下的官位。
商人們的貿易活動使各地土特產品得以交流。

奈良時代文化

奈良時代佛教

在遷都奈良之際,有些原來的大寺被遷往新都,如元興寺、興福寺、大安寺、藥師寺等。但這還遠遠無法滿足統治者的需求,他們大肆興辦佛教事業。奈良時代由國家興辦的佛教事業中,最著名的當推東大寺和國分寺的興建。
東大寺及其盧舍那大佛像是由聖武天皇於740年發願,於743年開始興建的。聖武天皇建東大寺和大佛的目的是為了依賴“三寶之威靈”,祈求天下太平,國家富饒繁盛。在興建東大寺和巨大銅佛像的過程中,花費了龐大的人力和物力,動用了舉國的財力,又號召民眾自願出力支持。751年大佛殿建成,翌年4月,由朝廷主持舉行盛大的大佛開眼供養法會。
所謂國分寺即是設在各國國都的寺院,有比丘住的國分僧寺和比丘尼住的國分尼寺。它的興建實際上是效仿中國,修建國分寺的步驟,大致分為如下三步:第一步是737年3月,詔令每國造丈六釋迦佛金銅像一軀和左右配置的菩薩兩軀。當時雖然還沒有國分寺的名稱,但因這個釋迦像可以認為是國分寺的主佛,所以此舉當是修建國分寺的先驅。第二步是740年6月,令每國抄寫《法華經》十部,修建七重塔。這是以《法華經》第四《法師》第十為依據的,實際上就是國分尼寺的前驅。第三步是741年2月,詔令各國設置僧尼兩寺,僧寺置僧20人,名為“金光明四天王護國寺”;尼寺置尼10人,名為“法華滅罪寺”。前者是根據《金光明最勝王經·四天王護國品》第十二所説,為的是消除國家的災禍,祈求四天王保護;後者主要是為了比丘尼滅罪行善使誦《法華經》而修建的。國分寺在建造中並不順利,由於各地政府在飢謹、疫病流行之後,財力不足,民力疲敝,建寺造塔工作進展緩慢。直到770年,這一造寺工作才基本結束。實際上,有些地方的國分寺並非新建,只是舊寺的利用或改造。
都城奈良的東大寺與地方上的國分寺之間,在組織上並無上下所屬的關係,但因為東大寺在中央,由天皇組織修建,而國分寺在地方,由國司監造和監管,所以不僅在佛教信仰上存在密切關係,而且在形式上也有上下所屬的關係。在這個意義上,東大寺也稱“總國分寺”。
奈良時代的寺院分為國家的大寺、國分寺及屬於私人寺院的“定額寺”、普通的私寺等。國家的大寺,是據歷代天皇和皇室成員“敕願”建造的,也稱為“御願寺”,如稱為“南都七大寺”的東大寺、興福寺、元興寺、大安寺、藥師寺、西大寺、法隆寺。“定額寺”是為定額所限而得到朝廷承認的大寺,是由官吏或貴族修建的,其管理和維修需由國司和造寺施主共同負責。
寺院的主要經濟來源是天皇、政府和貴族的施捨,包括土地、封户、奴婢及財物等。如749年,東大寺興建接近完成時,天皇施給東大寺墾田100町,不久又詔定墾田限額可達4000町,前後施封7500户,另施給奴婢達400多人。
奈良時代,隨着中國佛教宗派的不斷傳入,逐漸形成了六宗:三論宗、成實宗、法相宗、俱舍宗、華嚴宗、律宗。佛教史上稱之為“奈良六宗”,相對於平安時代的京城(今京都),又稱“南都六宗”。奈良六宗與平安時代以後出現的諸宗相比,更注重經典學問的研究。僧侶常兼數宗之學。
三論宗以主要研習龍樹中論》、《十二門論》、提婆《百論》三部佛經而得名。起源於印度,後由鳩摩羅什傳入中國。至隋代的吉藏而集大成。625年,吉藏的弟子高麗僧人慧灌將三論宗傳入日本,後由法隆寺的智藏、大安寺的道慈發展成為日本古代佛教的重要宗派。
成實宗研習印度訶梨跋摩所著《成實論》,依附於三論宗傳入日本,在日本未成為獨立的佛教宗派
法相宗亦稱唯識宗、有相宗、慈恩宗等,由唐玄奘及其弟子窺基創立。主要繼承古印度瑜伽行派學説,所依經典據稱為六經十一論。653年,道昭入唐從玄奘學此宗,歸國後以元興寺為中心傳法,為法相宗第一傳。658年,智通、智達乘新羅船入唐,也師從玄奘學法相宗,回國後亦在元興寺傳法,為法相宗第二傳。第一、二傳又稱南寺傳。703年,在日本的新羅僧智鳳、智鸞、智雄奉敕入唐,從智周學法相宗,歸國後弘傳此宗,為法相宗第三傳。716年玄昉入唐亦從智周學法相宗,為法相宗第四傳。第三、四傳又稱北寺傳。
俱舍宗主要研習印度世親著《阿毗達摩俱舍論》,道昭、智通、智達、玄昉等人將法相宗傳入日本時同時傳入,它是法相宗的附宗。
華嚴宗以《華嚴經》為主要經典。因唐時創始人法藏受武則天賜號“賢首”,故又稱賢首宗。736年,唐僧道璇將華嚴宗章疏傳到日本。740年新羅僧審祥到日本宣講宗義,傳法於日僧良辨,以東大寺為根本道場,開創了日本的華嚴宗。
律宗以研習及傳持戒律為主,以《四分律》、《梵網經》為宗義。天武天皇時道光歸國首傳,736年唐僧道璇抵日宣講戒律。754年鑑真抵日,於東大寺設壇傳戒,繼而又創設戒壇院。鑑真成為日本律宗的始祖,於759年創建唐招提寺,為該宗的總本山。
綜觀奈良時代的佛教,有如下特點:在國家直接控制之下,被作為鎮護國家的要法。與政治關係比較密切,僧侶染指政治,朝廷對僧侶待遇優厚。寺廟均建於城市中,被稱為“都市佛教”。追溯此時期形成的奈良六宗的起源,其主要傳人幾乎均為留學僧或渡來僧,因此各宗與朝鮮半島和中國大陸的佛教宗派具有很深的淵源關係,其教相判釋、教義戒法幾乎是原原本本從中國引進,並無多大發展。奈良佛教的制度逐步完備,從僧官設置、僧位授予、僧尼的品行衣食住行等均有詳細規定。
此時的奈良朝受中國唐文化的影響,又通過唐朝接受到印度、伊朗的文化,從而出現了日本第一次文化全面昌盛的局面。遣唐使、派往中國的留學僧和留學生在日本文化和美術繁榮方面,起着極大的作用。全國大興造寺、造像,堂皇的繪畫、華麗的裝飾藝術,今天仍見於奈良的寺院和正倉院寶物中。
這個時期由於國家極力保護佛教,因此,佛教文化,特別是佛教美術開始繁榮起來。如7世紀初期開創日本佛教文化的飛鳥文化;7世紀後期獨具一格的白鳳文化;8世紀中葉在唐代鼎盛期文化的影響下以寫實手法體現人類豐富情感的天平文化等等。

奈良時代儒學

奈良時代儒學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治政理念。日本早期儒學曾影響當時日本社會各領域,而其最主要的影響則是為日本古代天皇制國家提供了政治理念。
奈良朝雖然積極地推崇和信仰佛教,但從總體上看,其治政的指導思想,是以儒家政治貫徹始終的。儒家政治的核心內容,其一是“政在養民”。把富國安民的基點,放在農村的安穩和農民們擺脱貧困上。奈良時代“農者天下之本”的思想,始終成為統治者治政的首要大事。其二是“簡人任能”。對於各級官吏的選拔、政績良劣都十分注意。其三是“儉約”。儒家認為,帝王崇尚儉約,則民心不亂,國可興盛。奈良時代雖然大造佛像,用盡國庫,但從全面來看,歷代天皇均比較注意儉約。
(二)官吏的選拔和考核。奈良時代官吏的錄用考試模仿唐朝,也是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書、算等六科。生源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學校的學生。大學寮是中央學校,國學是地方學校,它們既是培養官僚的教育機構,又是日本儒學的傳播體系,其教學的主要內容都是儒學經典。如大學寮設有明經道(儒學科),教科書有“九經”,即《周易》、《尚書》、《周禮》、《儀禮》、《禮記》、《毛詩》、《春秋左氏傳》、《孝經》和《論語》,這些教科書必須使用規定的註釋本。
奈良朝和唐朝一樣,特別重視對官吏的考核,並根據考核的成績,進行升降、褒貶。官吏的考核,由各級管理的長官進行,考核內容包括德行的考核以及工作的考核。考核德行時依據的是儒家的德義、清慎、廉潔、恪勤。
(三)對人們道德生活的影響。奈良時代儒學不僅為統治者提供了治政理念,儒學道德“孝”道還滲透到了民間,影響了人們的道德生活。
在中國,儒家把“孝”提高為最基本、最重要的德目之一。在儒家學者看來,“孝”不僅指在生活上贍養父母,還要無條件地順從父母。在日本,儒家經典傳入之前,並不存在上述意義上的“孝”的道德觀念。日本統治者倡導“孝”道,主要是在進入奈良時代之後。中央和地方統治者通過制定法令和採取行政措施對“孝”道予以宣揚,使其逐漸滲透於統治階級與民眾之間,“孝”道成為公認的道德規範。

奈良時代文學

與佛教美術相媲美,這個時期文化方面的金字塔是《萬葉集》。《萬葉集》收集了8世紀中葉前約400年間,下至庶民上至天皇所作的大約4500首和歌,如實反映了古代日本人的樸素的生活情感。此外,現在還保存着的日本最古老的歷史書籍《古事記》(712年)最古敕撰歷史書《日本書紀》(720年)、最古的漢詩集《懷風藻》(751年)等等都是這個時期的文化遺產。
奈良文學中,最有價值的當屬和歌《萬葉集》和漢詩《懷風藻》。和歌與漢詩相對,和歌指日本的民族歌謠,漢詩指從中國傳入的詩體。
完成於奈良末期的《萬葉集》是日本現存最早的和歌集,共20集,收錄了4~8世紀間的長歌、短歌、旋頭歌4516首,據説其編者是大伴家持。《萬葉集》中的文字均用漢字標音,即“萬葉假名”,標誌着日本假名文字的草創。集中收錄和歌的作者既有天皇、貴族、僧侶和文人,也有農民、士兵和民間歌人等。內容主要吟詠愛情、勞動、自然景物,也有神話傳説等。
751年編成的《懷風藻》是日本人創作的第一部漢詩集,一卷,編纂者不詳。共收錄了天智朝至聖武朝64位詩人的120首漢文詩。詩風受中國六朝詩及唐初王勃駱賓王等的影響頗深。全集除7首七言詩外,其餘100多首均為五言詩。作者有皇族、朝臣和僧侶等,如大友皇子大津皇子文武天皇長屋王藤原不比等父子、丹廣成、淡海三船石上宅嗣等人。其內容主要表現宮廷的飲宴、儀禮等公事性活動,為天皇歌功頌德。
在奈良文學中,還有一些值得鑑賞的傳記與小説。傳記如淡海三船的《唐大和上東征傳》、思託的《延歷僧錄》,小説如無名氏的《蒲島子傳》等,在日本文學史上均佔有一席之地。
唐大和上東征傳》又稱《鑑真過海大師東征傳》、《鑑真和上東征傳》,淡海三船所著,於779(寶龜十)年成書。記述了鑑真應日僧容睿、普照等邀請東渡,幾經挫折到達日本,傳佈律宗,於東大寺設戒壇,建唐招提寺等經過。
《延歷僧錄》為鑑真的弟子思託所著,於788(延歷七)年成書,其立傳不限於僧侶,涉及帝王、皇后、官吏、居士等。
《蒲島子傳》成書早於《萬葉集》,是日本現存最早的漢文小説。它用和式古漢語寫成,其題材與文體樣式,皆類似於中國唐代的“傳奇”。

奈良時代建築

奈良時代的建築,受隋唐時代的影響極大。主要表現在平城京的建設和佛寺的建造上。
平城京的面積雖然只有長安城的四分之一,但如前所述,其結構與長安城極為相似。
佛寺的佈局和建築風格也非常接近唐朝寺院,如正殿都在寺院的中心位置,正殿前有中門,中門前有對稱的一對塔。在鑑真的設計下修建的唐招提寺,尤其受到了唐式建築的影響,明顯體現出唐朝風格。
此外,住宅建築也有向唐學習的趨勢。如724(神龜元)年太政官上奏,為了顯示京城的壯麗,凡五位以上官員的府邸和殷實庶民的住房都要把原來的板屋草舍翻改成瓦舍,並塗以赤白之色。
新建立的平城京是模仿隋唐時代的京城長安,東西長約六公里,南北約四公里。大內與平城宮位於北側中央,朱雀大路由北向南將京城分為兩邊,東側被稱為左京,西側被稱為右京,又有數條東西及南北向的大路將城內分為八十四坊,每坊十六坪,其中平城宮佔四坊,寺院、東西市、陵墓又佔十坊左右。建立時,由各地遷入的人口約二十萬人之多,就如身在長安一樣。

奈良時代繪畫

奈良時代貴族女子 奈良時代貴族女子
奈良時代的繪畫作品主要有佛畫、反映世俗的風俗畫、山水畫,都受到唐繪畫的極大影響。
佛畫強烈地體現着唐代的畫風。如奈良法隆寺金堂內的壁畫,在四個最大的壁畫上畫着四個天界的景象,在每一天界的中央是主佛法座,周圍則畫有眾菩薩及四天王,上面畫有寶蓋,寶蓋左右各有一個飛天。這樣的題材和構圖與敦煌壁畫如出一轍。
世俗題材的風俗畫和山水畫也很有水平,其中與貴族階層生活相關的屏風畫尤為突出。764(天平寶字八)年捐入東大寺的聖武天皇收藏品中,就有大量屏風畫,這些屏風畫中有風俗畫《舞風屏風》、《子女畫屏風》、《素畫夜遊屏風》、《鳥毛立女屏風》、《大唐勤城樓前觀樂圖屏風》、《古人宮殿屏風》等,山水畫《山水屏風》、《古樣山水畫屏風》、《國圖屏風》等。
奈良時代的最出色的美術作品是佛像的製造,即所謂天平雕刻。當時的雕刻種類甚多,有泥塑、乾漆、銅、銀、金、石、磚、木等。前期以金銅造、脱乾漆造為主,後期以木心乾漆造和泥塑造為最勝。泥塑、乾漆法都是直接吸收了唐代的技藝。
天平雕刻的代表作是東大寺的盧舍那佛,該佛像高1.6丈,背後雕刻有864個小佛,雕刻技藝高超,是現存世界最高的銅鑄佛像。
此外,唐招提寺的佛像羣亦是天平雕刻的傑出作品。

奈良時代樂舞

飛鳥時代時,日本就已從高句麗、百濟、新羅等地傳入了仗樂,仗樂其實是源於中國之踏歌。到了奈良時代,唐樂、渤海樂、林邑樂等大陸樂舞又東傳入日本,乃成為流行的音樂。在天武、持統兩位天皇時設置了專門的樂官,雅樂寮樂官的設置對日本以後的歌舞、音樂發展有很大影響。據《大寶律令》的規定,在治部省設雅樂寮,雅樂寮設有頭、助、允、大允、屬,四個等級的官員,並分派專門的歌人樂師學習各種音樂、舞蹈,以在宴會或宗教儀式上進行表演。
直到平安初期,來自大陸的樂舞被稱為“雅曲、正儛”,而傳統的樂舞則叫做“雜樂”。當時在日本的宮廷內不僅表演傳統的樂舞,還融合表現各種外來的樂舞,歌人樂師們演奏各種樂器,穿着華麗的服裝表演各種樂舞。在天平勝寶三年(753年),日本宮廷又模仿唐制,為女踏歌、女樂設置內教坊,而當時為了配合特技與魔術表演而演奏的散樂亦相當盛行,併成為之後猿樂的雛型。奈良時代,外來的樂舞和日本民族的傳統樂舞並存,呈現出一派繁榮的景象。大寶年間,朝廷設立雅樂寮,掌管“文武雅曲正舞”。雅樂寮下設和樂、唐樂、三韓樂和伎樂,和樂佔絕對優勢。隨着遣唐使的往返,唐代盛行的樂舞大舉東傳,到了天平年間,唐樂躍居首位。
當時傳入日本的唐樂有壹越調、平調、雙調、黃鐘調和般涉調等。曲目有《秦王破陣樂》、《太平樂》、《萬歲樂》、《蘭陵王》、《柳花苑》、《喜春樂》等一百多種。
大批樂器亦在此時傳入日本,主要有琴、瑟、箏、五絃琵琶、尺八、笙、排簫、竽、鼓等。其中一部分至今還保存在正倉院
唐代的音樂理論隨着《樂書要錄》等著作的東傳和音樂家的交流,也傳入日本。

奈良時代音樂

飛鳥時代時,日本就已從高句麗百濟、新羅等地傳入了仗樂,仗樂其實是源於中國之踏歌。到了奈良時代,唐樂渤海樂林邑樂等大陸樂舞又東傳入日本,乃成為流行的音樂。在天武、持統兩位天皇時設置了專門的樂官,雅樂寮樂官的設置對日本以後的歌舞、音樂發展有很大影響。據《大寶律令》的規定,在治部省設雅樂寮,雅樂寮設有頭、助、允、大允、屬,四個等級的官員,並分派專門的歌人樂師學習各種音樂、舞蹈,以在宴會或宗教儀式上進行表演。
直到平安初期,來自大陸的樂舞被稱為“雅曲、正儛”,而傳統的樂舞則叫做“雜樂”。當時在日本的宮廷內不僅表演傳統的樂舞,還融合表現各種外來的樂舞,歌人樂師們演奏各種樂器,穿着華麗的服裝表演各種樂舞。在天平勝寶三年(753年),日本宮廷又模仿唐制,為女踏歌、女樂設置內教坊,而當時為了配合特技與魔術表演而演奏的散樂亦相當盛行,併成為之後猿樂的雛型。

奈良時代外交

奈良時代東亞形勢

8世紀前後是東亞各國相對統一的時代,各國不同程度地實行了均田制和由它脱胎而來的班田制丁田制,先後形成了較為強大的封建的中央集權國家,至8世紀中葉達到發展的頂峯。
8世紀的中國,正處於唐朝的鼎盛時期,它與阿拉伯帝國東西相峙,成為亞洲各國政治、經濟和文化交流的中心。與唐朝維持良好的國家關係,通過派遣遣唐使學習唐朝先進的文化,是奈良朝和前期平安朝外交政策的核心。
675年,新羅統一了朝鮮半島,結束了半島上三國鼎立的時代。統一的新羅在唐帝國律令的影響下,進一步完善了中央集權封建國家政治體制;在土地制度上模仿唐的均田制實行丁田制;在文化上向唐派出大批留學生,自覺地吸收唐文化。8世紀日本與新羅曾多次交換使節,但由於日本對新羅採取大國主義姿態,將其當作屬國看待,所以雙方關係惡化。
7世紀末靺鞨族首領在今中國吉林敦化縣附近的敖東城建震國。713年,唐封大祚榮渤海郡王,自此震國改稱渤海國。渤海國曾多次向日本派出使節。從日本史書留下的大量的渤日通聘資料來看,雙方的態度是友好的,而渤海國方面尤為積極主動。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渤日政治關係中,始終貫徹着這樣一個矛盾,即日本以“上國”自居,要求渤海臣服,而渤海國則堅持對等外交。

奈良時代日唐交流

奈良朝與唐朝的交流主要是通過遣唐使來完成的。
在日本史料中,遣唐使早期稱為“遣唐大使”、“西海使”、“入唐使”,後來才正式稱作“遣唐使”。與一切其他國家的使節一樣,唐朝稱之為“朝貢使”。
從630年至894年,日本遣唐使的任命次數,有18次、19次、20次等諸説。其階段的劃分也有兩期、三期、四期等不同劃分。從其派遣目的來看,兩期劃分法較為合適。前期從630年至669年,一般由2艘船組成,乘員約250人左右。主要是為了解決朝鮮問題,力圖維持其在朝鮮半島南部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可以説主要是出於政治目的而派遣的。後期從702年至894年,船隻增至4艘,乘員超過500人。主要是為了全面而系統地輸入大唐的先進文化,以促進自己國家的迅速發展和進步。
遣唐使團成員包括:(1)官員。大使一人、副使一至二人、判官一至四人、錄事一至四人。有時在大使之上另設押使或執節使一人。他們負責對唐的外交、貿易以及代表團的日常生活等事務。押使、執節使、大使和副使,是能否完成任務的關鍵人物,選任甚為謹慎。除具有外交才能外,還須有堂皇的儀表,優雅的風度,以及有關中國的知識和禮儀方面的較深修養。(2)隨行人員。有留學生、留學僧、還學僧、請益生、知乘船事、譯語、主神、醫師、陰陽師、畫師、史生、射手、船師、卜部、音聲長、音聲生、玉生、鍛生、鑄生、細工生、船匠、柁師、挾杪、傔人、雜使、水手長、水手等。
遣唐使團集中了當時日本外交、學術、科技、工藝、音樂、美術、航海等方面的優秀人才,以保證最大限度地完成外交使命、吸收先進的唐朝文化、提高航海的成功率。
遣唐使赴唐的航線主要有三條。前期多走北路,後期則改走南島路或南路。(1)北路。這是自漢和三國以來,中日交通的早期航線。從難波、北部九州的筑紫起航,經壹岐、對馬島濟州島,然後沿朝鮮半島西南沿岸北行,自漢江口、甕津半島起,折而向西,橫渡黃海,至山東半島之登州或萊州登陸。或自漢江口繼續北行,越過鴨綠江口,西航,到遼東半島之南端,通過廟島列島,到登州。此路航期長,但多沿海岸航行,較為安全。(2)南島路。由北九州的筑紫沿九州島西海岸南下,經奄美島、琉球,越東海直達長江口岸。(3)南路。由北部九州的筑紫橫渡東海,到達長江口岸。南島路和南路航期雖比北路短,但海難事故較多。
遣唐使團成員都是經過嚴格選拔的飽學之士,或有某種高超技藝的人才,他們將在唐期間學得的先進文化技術帶回日本,對日本的制度、法律、宗教、教育、文學、樂舞、書法、工藝美術、史學、醫藥、曆法、建築、體育娛樂、衣食風俗等各方面都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遣唐使除了帶回先進的文化技術之外,還帶回了許多珍貨寶物,有些現在還保存在奈良的正倉院。他們的貿易活動在客觀上促進了當時的中日物質交流。

奈良時代與渤海國交流

渤海國的創立者大祚榮在世期間,曾努力加強與唐朝中央政府的聯繫,但在他死後,他的繼承人大武藝卻滋生了擺脱唐朝中央政府的傾向。大武藝之弟大門藝,因為力主與唐朝中央政府合作而受到大武藝的迫害,不得已出奔長安。為了對抗唐朝中央政府和從背後牽制與唐和好的新羅,大武藝便試圖爭取與新羅交惡的日本結盟。727年,大武藝派遣高仁義使日,希望與日本結援。
735年大武藝又與唐朝修復了關係。但是,渤海國與新羅的矛盾卻日益加深。為了牽制新羅,渤海國又多次遣使赴日。
762年,唐朝冊封渤海王的官爵由“郡王”升格為“國王”,同時渤海王被授予同新羅王同等的官職檢校太尉。渤海國與唐朝中央政府關係的日益好轉以及東亞國際形勢的趨緩,使得渤海國的對日本外交出現了轉機,由政治目的轉為經濟目的。與前期出於政治目的的遣使相比,後期出於經濟目的的遣使規模有所增大。渤海國的遣使赴日交易一直延續到平安時代
在奈良時代,渤海國先後派遣使節赴日,共有13次。人數最多的1次是746年,使團成員1100餘人,船隻最多的1次是771年,325人乘17艘船抵日。

奈良時代與新羅國交流

奈良時代,新羅遣使日本22次,日本遣使新羅16次。兩國之間的政治、經濟交往雖然一直沒有中斷過,但矛盾和摩擦不斷。
722年,新羅在京城的南部建毛伐郡城,以截斷“日本賊路”。731年4月,日本兵船三百艘,越海侵入新羅東部邊境,兩國在海上交戰。738年、742年、743年新羅的三次遣日使均在大宰府被阻。
759年,大權在握的藤原仲麻呂開始計劃征討新羅,企圖重温侵略朝鮮半島的迷夢。6月,他命令大宰府制定征討新羅的作戰書,9月又命令各道在三年內製造500艘戰船。761年,命美濃、武藏兩國的40名少年學習新羅語,此後又在各道任命節度使,積極為征討新羅做準備。後來由於藤原仲麻呂的勢力下降、民意不從等原因,最終征討新羅計劃廢止。
由於奈良時代日本和新羅關係的不斷惡化,進入平安時代不久的799年後,日本與新羅的官方往來正式中止,取而代之的是商人的民間往來。

奈良時代帝王世系

元明女帝是奈良時代的第一代天皇。她死後,還有元正(女)、聖武、孝謙(女)、淳仁、稱德(原孝謙)、光仁、桓武。女人在奈良朝佔了四代共三十年。聖武這一代幾乎是皇后光明子掌政,淳仁這一代也是上皇孝謙的天下。
參考資料
  • 1.    奈良時代  .japanknowledge[引用日期2023-03-19]
  • 2.    國史大辭典編集委員會.《國史大辭典》第10卷:吉川弘文館,1986年:第749頁
  • 3.    奈良時代  .中國知網[引用日期2023-03-19]
  • 4.    兒玉幸多.《日本史地圖》(第13版):吉川弘文館,2007年:第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