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顧寰

鎖定
顧寰(1503年—1581年12月29日 [1]  ),字君錫。南直隸揚州府江都縣(今江蘇省揚州市)人。明朝將領、勳臣太子太保、鎮遠侯顧溥之孫,太子太傅、鎮遠侯顧仕隆之子。
顧寰初為紅盔將軍侍衞,後為南京守備,審定獄案,平反甚多。嘉靖十七年(1538年),總督漕運,請減免受災處漕運,又建議漕政七事。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出鎮兩廣,與提督周延決策,令莫宏瀷襲任安南都統使,定安南內亂。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奉命總督京營戎政,對營務多有建言。後加太子太保。再鎮淮安,抵禦倭寇有功,此後告老致仕隆慶五年(1571年),特起授為京營總督,旋即辭官。明神宗嗣位,再度起掌左軍都督府事,最終於萬曆七年(1579年)致仕,獲加少保
萬曆九年(1581年),顧寰去世,年七十九。獲贈太保,諡號“榮僖”。有《漕河總錄》二卷,今已佚 [2] 
本    名
顧寰
別    名
顧君錫
君錫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日期
1503年
逝世日期
1581年12月29日
主要作品
《漕河總錄》
主要成就
歷仕三朝,忠勤頗著
官    職
左軍都督府事、少保太子太保
爵    位
鎮遠侯
追    贈
太保
諡    號
榮僖

顧寰人物生平

顧寰早年經歷

顧寰的家族原為長沙湘潭人,後在元朝時遷居揚州路江都縣(明朝時改屬南直隸揚州府,今江蘇省揚州市)。 [3]  他的祖父顧溥、父親顧仕隆,相繼襲封鎮遠侯爵位,均有賢名。
顧寰於明世宗嘉靖七年(1528年)襲封父爵鎮遠侯,歲祿一千石 [4]  [5] 
嘉靖八年(1529年)六月,顧寰被任命為五軍營右哨坐營官 [6] 
嘉靖十年(1531年)三月,兼領紅盔將軍侍衞。 [5]  [7] 
嘉靖十二年(1533年)五月,世宗改命顧寰僉書左軍都督府事,十多日後,又充任鼓勇營坐營官 [8]  。七月,改為中軍都督府僉書 [9] 

顧寰南都與漕政

嘉靖十四年(1535年)九月,顧寰出任南京守備兼掌南京中軍都督府事。 [10]  在南京時,他奉詔審定監獄案犯,平反冤獄甚多。 [11] 
嘉靖十七年(1538年)四月,顧寰轉任漕運總兵官,出鎮淮安府 [12]  [13] 
嘉靖十八年(1539年),慈孝獻皇后蔣氏的梓宮經水路被運往承天府(治今湖北鍾祥),漕運船隻為避梓宮南行,後又遇漲水阻擋,至十一月時竟有二千九百餘艘被凍阻。而當時長江南北頻生災害,顧寰請求停運受災地一年的漕運,改以折色交納,剩下的輸入太倉。一來免去船隻運輸,二來減輕受災地的負擔,使“兑運無虧,軍民兩便”。世宗允准,軍民都為之稱便。 [14]  [15]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九月,顧寰與漕運右副都御史張景華上奏陳述關於漕政的七事:
  • 有司交兑時不許擅自拘捕官軍,以耽誤糧運,應在運糧完畢後再知會漕司問理;
  • 運官運糧後,還有各衙門交磚席等事務,不能一併算為遲誤日期。以糧米入倉之日為查參違限的日期;
  • 審編旗甲時,應選用與丁力相應的人户,呈報漕司。如果發生棄船、侵盜之類的事件,負責審編的官員亦應連坐
  • 輕齎銀待運至京師再賜給,遇到有用駁運,致使“船米賤折,臨倉掛欠”的情況,今後應該由把總勘實動用後呈報;
  • 各倉交糧應該以刮鐵收受。禁止“約軍鬥人等”,不許高下其手以及額外聚斂,導致糧米虧損;
  • 原規定每倉上交六千領席,多遭囤積腐朽。今後只許用三千領,跟隨糧米交倉,其餘的折銀交庫;
  • 運官有不法行為,在運糧完畢後由漕司告理,不許擅自前往別處衙門挾私誣告。
這些建議都被世宗採納,並下詔施行。 [16-17] 
同年十月,顧寰因為母親年邁多病,請求辭官歸養,世宗不允。 [18] 
顧寰對漕政的整改,觸犯了一些人(漕蠹者)的利益。他們散佈流言,使顧寰於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遭給事中王交彈劾為“索漕糧常例,怨言騰沸”、“貪污不職,受贓以萬計”。世宗一面命取顧寰回京聽勘,一面派巡按御史按驗,認為所劾不實,遂於次年九月下詔將其赦免。 [19-21]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五月,顧寰留京任右軍都督府僉書 [22]  。閏九月,改任神機營坐營官 [23]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十二月,顧寰第二次出任提督漕運總兵官,仍兼鎮淮安。 [24] 

顧寰著績兩廣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七月,因安南國越南語:An Nam quốc,今越南)發生動亂,世宗令顧寰掛印兩廣總兵官。 [25]  [26] 
莫朝(越南語:Nhà Mạc)皇帝莫福海去世時,其子莫宏瀷年幼,莫朝權臣阮敬與族人莫正中交兵,莫正中逃往欽州。當時朝臣中有人建議世宗乘隙攻取安南。顧寰在與提督兩廣軍務的侍郎周延商議後,請求朝廷令莫宏瀷襲任安南都統使,安南局勢遂定。 [27] 
其後,顧寰又與提督兩廣軍務、侍郎應檟派兵征討桂林、平樂瑤、獞民的叛亂,至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十月方成功,共擒斬叛軍四百八十四人,俘虜三百四十四人,繳獲牛馬、器械頗多。顧寰時已離任,仍獲朝廷賞賜。 [28]  [29] 

顧寰淮安御倭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十月,顧寰第三次出任漕運總兵官。 [30-31]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三月至五月間,顧寰與漕運侍郎鄭曉有抵禦倭寇之功,二人均獲朝廷賞賜。 [32]  [31] 

顧寰總督京營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八月,庚戌之變爆發,京師震恐。世宗在韃靼俺答汗撤退後開始加強防禦措施,改十二團營三大營,合三大營為戎政府。十二月,顧寰入京,奉命總督京營戎政 [33]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正月,顧寰與工部尚書吳鵬奉詔閲視、修理在此前兵亂中被破壞的山陵、橋樑、牆垣諸工程 [34]  。五月,顧寰認為:京營兵一遇歇操月份,便難以聚集。不如留五軍營兵四萬人,分為四班,每月留一班輪流駐京,以便在緊急時調用。世宗允准 [35] 
此前,兵科給事中遊震得等建議根據大小衞所次序分配諸衞兵至京營,讓一衞專屬一營,便於管理。顧寰駁議認為:五軍每營都挑選鋭卒為強、弱二等備兵,如果要按順序調整,一時難以改正。也不便於之後的秋防,將使將士無法適應,且士卒強弱混淆。世宗遂下詔恢復舊制。 [36]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六月,顧寰建議在京營備兵中選取二千人,補入總督標下軍中,共六千人,分為兩營,增設一員將領統率,便於輪操。世宗允准 [37]  。八月,顧寰奏陳營務四事:
  • 在此年八月至十月間,將在外參與工程建設的京軍調回原營,加以整頓操練;
  • 外衞秋班的官軍,先期讓他們趕赴工程量較大的施工建設;
  • 京營備兵調回的馬匹,如果無用的轉兑給聽徵官軍;
  • 京營官軍原有的老弱馬匹依例變賣,以節省草料。
世宗覽奏,仍同意施行。 [38]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三月,世宗因萬壽宮修成,加授顧寰為太子太保 [39-40]  。五月間,兵部覆議顧寰及巡視京營、都給事中陳瓚對京營的九條建言:
  • 選正兵以肅營伍:鑑於營軍距離上次選汰已久,日漸冗濫,應定期挑選正兵,替換老弱不堪者,以整肅營伍;
  • 慎選官以聽補闕:根據資歷,依次在各營中擇取號頭、把總等官的人選,以杜絕攀附拉攏的陋習;
  • 順營衞以稽月糧:每營、每衞各置一簿籍,各營、衞據此支付糧餉,方便稽查;
  • 倡勇敢以振兵威:每營挑選“武藝精強者”為一等,在秋操時支糧六鬥。以“武藝未閒而力可教習者”為二等,支糧三鬥。以示激勸之意;
  • 馬政以完樁銀:倒損馬匹者,“第令追納樁銀”,停免“一切比較掛號,並年終參奏”,以示優恤之意;
  • 免拘繫以士氣:官軍在營中有不當事,又被出派民差。如果有事牽連,在官不屬情況嚴重的,所司不得一概拘捕,耽誤差遣。
  • 飭營伍以便操練:按京營慣例,從通州新、舊二部遊兵中選出三千人,設千總等官統領,仍聽佐擊將軍管束,其餘都歸屬兵營;
  • 查參以正事體:給事中管理巡捕,致使年終查參時只查京營而不及巡捕。應該恢復“巡視京營科道官負責參治京營、巡捕倒損馬匹”的舊制,將巡捕事交屬兵部主事,不必再派差遣。給事中參奏倒損馬匹,“並隸之於京營”。巡視科道官恢復舊規,以一年為期,不拘泥成規,只以才能為判定標準,又“敕書不必坐名”,以達到“重王言、省煩瀆”的效果。
世宗覽奏,命如眾人所議施行。 [41] 

顧寰勳臣耆德

後來,顧寰第四次總督漕運,鎮守淮安。之後被召還朝廷,遂藉機告老請辭。 [40] 
隆慶五年(1571年)二月,明穆宗特別起授顧寰為京營總督,不久後,他又上疏請辭。 [42-43] 
明神宗嗣位後,再次起復顧寰,令其在京掌左軍都督府事。 [44] 

顧寰致仕及逝世

萬曆七年(1579年)六月,顧寰致仕,獲加官為少保 [44-45] 
萬曆九年(1581年)十二月甲午日(12月29日),顧寰逝世,享年七十九歲。神宗聞訊震悼,為之輟朝一日,賜祭十六壇,追贈他為太保(一作太傅 [46]  ),諡號“榮僖”。 [1]  [47] 

顧寰主要影響

顧寰建言營務

庚戌之變後,明世宗改十二團營三大營,合三大營為戎政府,命顧寰總督京營戎政 [33] 
在京營總督任內,顧寰對京營事務整頓多有建言:
  •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建議分五軍營為四班,輪駐京師,以便急用 [35] 
  •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時,提出關於營務的九條建言 [41] 
這些建議,對提高軍隊戰鬥力、統一事權及明確賞罰體制都有着重要作用 [41] 

顧寰四督漕政

明世宗嘉靖十七年(1538年)以來 [12]  ,顧寰四次出任漕運總兵官,整頓漕務,並於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提出漕政七事,為提高漕運效率、減輕軍民負擔作出了貢獻 [17]  [14] 

顧寰伐叛禦敵

  • 處置安南事宜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起,顧寰出任兩廣總兵官,負責處置安南莫朝(今越南)皇帝莫福海逝世而發生的動亂 [25]  [26]  。他在與提督兩廣軍務周延分析局勢後,認為不應出兵干涉莫朝內亂,只需讓莫福海之子莫宏瀷襲位即可。明世宗允准,“安南遂定” [27] 
  • 征討瑤獞叛亂
在兩廣總兵官任內,顧寰與提督兩廣軍務應檟派兵征討桂林、平樂二地叛亂的瑤、獞百姓,至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十月成功平叛,擒斬一千餘人。 [28]  [29] 
  • 抵禦倭寇侵擾
在第三次總督漕運時期,顧寰與侍郎鄭曉合力抵禦倭寇入侵,保障了漕運的順暢。 [32]  [31] 

顧寰歷史評價

趙貞吉:寰惟知退讓自守,以保勳名,以避嫌忌耳。然而營兵則日弱矣。往歲戒嚴,官軍俱列營於城內,其怯弱可知。皆由輕變祖宗之法,遂致將強而如(仇)鸞,則有不軌之虞;將弱而如寰,則有不振之弊。 [49] 《論營制疏》
明神宗時禮部駁議:英國(張溶)、鎮遠同時物故,而鎮遠侯一生苦節,乃與索賂三千者同諡耶? [50] 《鎮遠侯榮僖公顧寰》
張惟賢等:寰歷事三朝,忠勤頗著。 [51]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
張廷玉:自溥至寰三世,皆寬和廉靖,內行飭謹,曉文藝。 [52] 《明史》

顧寰軼事典故

顧寰的祖父顧溥支庶襲爵,任官三十年,為人清慎守法,言行無玷,他的清廉影響到了後世子孫,明人謝廷諒據此稱“顧氏之子孫賢者,多厲布衣之節,有繇然矣” [53]  ,後又感嘆説“(顧氏)世世不乏令人矣”、“鎮遠侯之門德家聲,何其敦樸也”。 [50] 
自顧溥至顧仕隆、顧寰,顧氏三世都寬和謙遜,內行飭謹,且通曉文學經術。顧寰與父親顧仕隆均擔任過漕運總督一職,父子二人都勤於漕務 [54]  祖孫、父子三世之間,“世篤忠貞,弼諧六聖,無失德、無間言,皆有功烈知名當世,庶幾哉列於方叔召虎仲山甫之林矣”。 [50] 

顧寰人際關係

顧寰親屬成員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家世
六世祖
明初名將,官至後軍都督府右都督等,封鎮遠侯。死後追封夏國公,諡號“武毅”。
五世祖
官至普定衞指揮使靖難之役中為建文帝所殺。追贈太子太保、鎮遠侯。
高祖父
襲封鎮遠侯,官至南京守備。死後追贈太子太保。
高祖母
王氏
顧興祖嫡妻,封太夫人
魯氏
顧玘生母,封太夫人。
曾祖父
顧玘
未仕官及襲爵,於四十二歲時去世。追贈太子太保、鎮遠侯。
曾祖母
韓氏
濬陽衞指揮使韓勇之女,封太夫人
祖父
顧溥
襲封鎮遠侯,官至三千營十二團營提督,掌前軍都督府事。死後諡號“襄恪”。
祖母
徐氏
父親
顧仕隆
襲封鎮遠侯,官至太子太傅、掌中軍都督府,兼督三千營。死後諡號“榮靖”。
母親
蔡叔能
駙馬都尉蔡震之女,封鎮遠侯夫人。
平輩
弟弟
顧宇
追封鎮遠侯。
顧密
生平不詳。
顧寀
生平不詳。
顧寵
生平不詳。
姐妹
顧氏
嫁錦衣衞都指揮使王槐
顧氏
嫁都督僉事蔣華
表格參考資料: [50]  [55-58] 

顧寰侯爵世系

顧寰的鎮遠侯爵位,自其六世祖顧成受封以來,共歷八世九代,至明亡而絕。
  • 鎮遠侯世系
第一代顧成建文四年(1402年)封鎮遠侯,子孫世襲 [59] 永樂十二年(1414年)去世,追封夏國公,諡號“武毅”。
第二代顧興祖,顧成之孫,永樂十三年(1415年)襲爵。正統十四年(1449年)削爵。景泰三年(1452年)復伯爵。天順元年(1457年)復侯爵。天順七年(1463年)去世。
第三代顧淳,顧興祖之孫,天順八年(1464年)襲爵。成化九年(1473年)去世。
第四代:顧溥,顧淳從弟,成化九年(1473年)襲爵。弘治十六年(1503年)去世。諡號“襄恪”。
第五代:顧仕隆,顧溥之子,弘治十七年(1504年)襲爵。嘉靖七年(1528年)去世,諡號“榮靖”。
第六代:顧寰,顧仕隆之子,嘉靖七年(1528年)襲爵。萬曆九年(1581年)去世,諡號“榮僖”。
第七代顧承光,顧寰從子,萬曆十年(1582年)襲爵。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去世。
第八代顧大禮(一作顧大理),顧承光之子,萬曆二十六年至萬曆二十八年(1598年—1600年)間襲爵 [60] 天啓年間(1621年—1627年)去世。
第九代:顧肇跡,顧大禮之子,天啓年間(1621年—1627年)襲爵。崇禎十七年(1644年)遇害。
侯爵世系參考資料: [55] 

顧寰主要作品

顧寰著有《漕河總錄》二卷,又有奏議數十篇,分別為他在漕運總督、兩廣總兵、京營提督任上的建言,語言“明贍淹該”。 [2]  [48]  這些作品至今大多已經散佚。

顧寰史料索引

國朝獻徵錄·卷七·鎮遠侯榮僖公顧寰》 [50] 
明史·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 [52] 
參考資料
  • 1.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一十九》:萬曆九年十二月……甲午……原任左軍都督府掌府事、少保兼太子太保、鎮遠侯顧寰卒。……命照例給祭葬,贈太保,還與他諡。
  • 2.    《明史·藝文志二》:顧寰《漕河總錄》二卷。
  • 3.    《贈太子太保鎮遠侯顧公合葬墓誌銘》:(顧玘)其先出長沙湘潭,元季遷揚之江都。
  • 4.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九十一》:嘉靖七年八月……賜鎮遠侯顧寰歲祿一千石,本折中半兼支。
  • 5.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一十九》:嘉靖七年襲。十年三月,領紅盔將軍侍衞。
  • 6.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嘉靖八年六月……辛未,命伏羌伯毛江、鎮遠侯顧寰神機營左掖坐營、都指揮高謙、原任湖廣行都司都指揮王佐俱充坐營官,江敢勇營、寰五軍營右哨、謙立威營、佐殫忠效義營。
  • 7.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三》:嘉靖十年三月……命鎮遠侯顧寰管紅盔將軍侍衞。
  • 8.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嘉靖十二年五月……命五軍營坐營鎮遠侯顧寰僉書左軍都督府事……辛未,命左軍都督府僉書、鎮遠侯顧寰、指揮使江桓、寧武守備指揮僉事譚鉉分充團營鼓勇營、敢勇營、五軍幼官舍人營各坐營官。
  • 9.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二》:嘉靖十二年七月……命鎮遠侯顧寰僉書中軍都督府事。
  • 10.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九》:嘉靖十四年九月……命鎮遠侯顧寰守備南京兼掌南京中軍都督府事。
  • 11.    《明史·顧寰傳》:(顧仕隆)子寰嗣,守備南京。奉詔讞獄,多所平反。
  • 12.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一十九》:十七年四月,鎮淮安,總督漕運。
  • 13.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一》:嘉靖十七年四月……命鎮遠侯顧寰掛印充總兵官,提督漕運,鎮守淮安地方。
  • 14.    《明史·顧寰傳》:十七年為漕運總兵官。明年,獻皇后梓宮赴承天,漕舟以避梓宮後期者三千。而江南北多災傷,寰請被災地停漕一年,令改折色,軍民交便。
  • 15.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一》:嘉靖十八年十一月……庚申,提督漕運總兵官、鎮遠侯顧寰奏言:湖廣、江西、浙江、下江、南京、江南、江北、中都諸部運船,前以迴避梓宮,繼以河水漲,發不獲時進,比已凍阻共二千九百餘。只必至明年河泮時,始得還,恐過期不復能領運,且各處災傷民不堪命,明年兑運亦未必能如期。乞暫將前船免下年裝運,約所裝糧可九十六萬七千四百餘石,就將所在奏報災傷地方,各照阻凍船隻,量准折銀上納。系正兑者,石銀七錢。系改兑者,石銀六錢。同本色米,以時輸入太倉。一以省凍阻之船,一以寬地方之困。兑運無虧,軍民兩便。户部覆言:可。從之。
  • 16.    《明史·顧寰傳》:又條上漕政七事,並施行。
  • 17.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八》:嘉靖二十二年九月……户部議覆漕運右副都御史張景華會同鎮遠侯顧寰等所上事宜:一、有司當交兑時,擅系官軍,致誤糧運。今後一切詞訟,俱候完糧日,知會漕司問理,不許徑自拘繫。一、運官完糧之後,又有各衙門交磚席等事,不可並算遲誤日期。今後查參違限,但以糧米入倉之日為期。一、審編旗甲,須選丁力相應人户,呈報漕司。如有棄船侵盜等弊,將原選官員一體連坐。一、輕齎銀到京方給,遇有起剝無辦,致將船米賤折,臨倉掛欠,今後宜聽把總官勘實動用呈報。一、各倉交糧宜用刮鐵收受。禁約軍鬥人等,不許高下其手,及多增斛面,以致虧累。一、每廒交席六千領,用之不盡,積朽可惜。今後止用三千領,隨糧交倉,餘令折銀交庫。一、運官有不法事情,待糧完日,漕司告理,不許刁軍擅赴隔別衙門挾告,以遂己私。奏入,詔悉如議。
  • 18.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九》:嘉靖二十二年十月……提督漕運總兵官、鎮遠侯顧寰以母老且病,乞辭漕務侍飬,不許。
  • 19.    《明史·顧寰傳》:諸為漕蠹者病之,遂布蜚語,為給事中王交所劾。已,按驗不實,再鎮淮安。
  • 20.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嘉靖二十四年九月……戊子,先是,刑科給事中王交劾奏:漕運總兵官、鎮遠侯顧寰貪污不職,受贓以萬計。下巡按御史按驗,不如交言,詔貰寰罪,交先以考察降調,並貰之。
  • 21.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五》:嘉靖二十三年四月……刑科給事中王交劾總督漕運、鎮遠候顧寰索漕糧常例,怨言騰沸,總督、右副都御史張景華督理弗嚴,跡涉隱縱,乞賜懲戒。詔寰回京聽勘,景華策勵供職。
  • 22.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三》:嘉靖二十六年五月……命鎮遠侯顧寰僉書右軍都督府事。
  • 23.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八》:嘉靖二十六年閏九月……命右軍都督府僉書鎮遠侯顧寰神機營坐營。
  • 24.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三》:嘉靖二十七年十二月……命神機營坐營、鎮遠侯顧寰充總兵官,提督漕運,兼鎮守淮安地方。
  • 25.    《明史·顧寰傳》:會安南事起,移鎮兩廣。
  • 26.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三》:嘉靖二十九年七月……命鎮遠侯顧寰掛印充總兵官,鎮守兩廣。
  • 27.    《明史·顧寰傳》:莫宏瀷者,安南都統使莫福海子也。福海死,宏瀷幼。其權臣阮敬與族人莫正中構兵,國內亂,正中逃入欽州。時有議乘釁取安南者,寰與提督侍郎周延決策,請於朝,令宏瀷襲都統使,安南遂定。三十年事也。
  • 28.    《明史·顧寰傳》:尋以兵討平桂林、平樂叛瑤。
  • 29.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九十》:嘉靖三十一年十月……先是,廣西桂林、平樂猺獞據險肆亂,殺知縣張士毅張毅,傷百户曹恩,焚劫歲無虛月。提督兩廣侍郎應檟、總兵官顧寰督兵進剿,至是討平之,凡擒斬四百八十四,俘獲男女三百四十四,牛馬器械甚眾。守臣以捷聞……上嘉諸臣勞績,命檟蔭一子入監讀書,仍與寰各賞銀四十兩、紵絲二表裏……。
  • 30.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九十》:嘉靖三十一年十月……改鎮守兩廣總兵、鎮遠侯顧寰充總兵,提督漕運,鎮守淮安地方。
  • 31.    《明史·顧寰傳》:覆命鎮淮,有御倭功。
  • 32.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十四》:嘉靖三十三年九月……兵部覆論,三月至五月,通州如皋等處官兵御倭功罪……兵部因言漕運侍郎鄭曉有運籌決勝功,詔賞曉與鎮遠侯顧寰各銀三(二)十兩、紵絲二表裏。
  • 33.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十七》: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命鎮遠侯顧寰總督京營戎政,武定侯郭守乾僉書中軍都督府事。
  • 34.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十八》: 嘉靖三十四年正月……詔總督京營、鎮遠侯顧寰、工部尚書吳鵬閲視修理山陵、橋樑、牆垣工程。
  • 35.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二十二》: 嘉靖三十四年五月……總督京營戎政、鎮遠侯顧寰言:營兵遇歇操月分,雖有五日查點之規,倉卒有警,勢渙難集。今虜詐無常,請留五軍營正兵及標下兵共四萬人,分為四班,班得萬人。每月番上一班,駐京輪守。月加口糧二斗,以示優恤。設有急,萬人可不召而集也。兵部覆:其議便。從之。
  • 36.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二十二》: 嘉靖三十四年五月……乙亥……先是,兵科給事中游震得等建議,謂:京營諸衞之兵,雜配於各營,多寡參差,稽核無緒。請以大小衞所相兼分配,令一衞專隸一營,於約束為便。兵部覆,從之。已而提督京營、鎮遠侯顧寰言:五軍營每營挑選精鋭正兵三千餘為備兵,分為強弱二等,神樞、神機兩營亦選撥聽調。若欲序衞順營,分配之際,未免創改隊伍。況秋防在邇,不惟兵將不習,亦且強弱混淆不便。部臣覆上其議。得旨:營兵宜如舊……。
  • 37.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七十三》:嘉靖三十八年六月……總督京營戎政、鎮遠侯顧寰言:京營聽徵官軍,每枝三千。今總督標下官軍四千,不足兩枝,以之輪操不便。乞於各營備兵內選補二千改為標(操)兵,連前四千,分為兩營,增將領一員,與坐營官劉莊輪班操習,以備策應。報可。
  • 38.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七十五》:嘉靖三十八年八月……甲辰,督理京營戎政、鎮遠侯顧寰陳議處營務四事:一、請於八月至十月,通將各工京軍掣回原營,整搠操練。一、外衞秋班官軍,先期催赴接濟大工。一、備兵掣回之馬,委屬無用,宜轉兑於聽徵官軍。一、各營官軍原額馬匹老弱不堪者,照例變賣,以省芻料。從之。
  • 39.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七》:嘉靖四十一年三月……己酉萬壽宮成……遂加恩在工效勞諸臣……鎮遠侯顧寰加太子太保。
  • 40.    《明史·顧寰傳》:入總京營,加太子太保。復出督漕。召還。請老。
  • 41.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二十一》:嘉靖四十二年五月……兵部覆總督京營戎政、鎮遠侯顧寰及巡視京營、都給事中陳瓚等所陳營務:一、選正兵以肅營伍,營軍選汰日久,漸復冗濫。自今凡遇閲視時,先令各營將領挑選,以武藝精熟者備調遣,以膂力強悍者備教習,老弱不堪者令替補。然後戎政大臣同巡視科道照例會選,造冊送部。一、慎選官以聽補闕,各營號頭、中軍千把總等官員闕,酌量年資,各照營分,以次推補,庶杜夤緣之弊。一、順營衞以稽月糧,官軍食糧,宜令每營每衞各置一籍,營中據之以支餉,以稽查衞中據之。一、倡勇敢以振兵威,每營選武藝精強者為一等,遇秋操,支糧六鬥。其次武藝未閒而力可教習者為二等,支糧半之,以寓激勸之意。一、恤馬政以完樁銀,倒損馬匹,第令追納樁銀,其一切比較掛號,並年終參奏,俱行停免,以示優恤之意。一、免拘繫以飬士氣,官軍在營不當,復派民差,其有事牽連,在官不繫重情者,所司不得一槩拘繫,致誤差操。一、飭營伍以便操練,通州新舊遊兵二部,既入京營操練,則事體當與各營同,宜選三千人設中軍千總等官,分隸之,仍聽佐擊將軍約束,餘悉歸備兵營。一、明查參以正事體,故事,京營巡捕倒損馬匹,俱屬巡視京營科道官參治字,邇者增設給事中管理巡捕,致年終查參,止及京營而不及巡捕,殊非政體,嗣後宜仍舊例,以巡捕事屬之本部主事,不必復差,給事中其參奏倒損馬匹,則並隸之於京營,科道一復舊規,以嚴舉劾,巡視京營科道官宜復舊規,以一年為期,其舉劾將官,惟視賢否,不必泥於成數,敕書不必坐名,以重王言、省煩瀆。議入,詔如議行。
  • 42.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一十九》:隆慶五年二月辛亥,總京營。
  • 43.    《明史·顧寰傳》:隆慶五年,特起授京營總督。尋乞休。
  • 44.    《明史·顧寰傳》:神宗嗣位,起掌左府。久之,致仕。加少保。
  • 45.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一十九》:萬曆七年六月,加少保。
  • 46.    《明史·顧寰傳》稱其贈官為“太傅”,然明人謝廷諒所撰《鎮遠侯榮僖公顧寰》及《明神宗實錄》均作“太保”,故採後者。
  • 47.    《鎮遠侯榮僖公顧寰》:其後二年乃卒,年七十有九。訃聞,上震悼,輟朝一日,賜祭十六壇。贈太保,諡榮僖。敕所司營治兆域,一如榮靖雲。
  • 48.    《鎮遠侯榮僖公顧寰》:奏議在漕河者十,兩廣者再,京營者十六,俱明贍淹該……
  • 49.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百五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4-19]
  • 50.    《國朝獻徵錄·卷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4-19]
  • 51.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一十九》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9-04-19]
  • 52.    《明史·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4-19]
  • 53.    《鎮遠侯榮靖公顧仕隆》:然(闕字)人潔白自守,家無餘財,英國公張懋(闕字)給布帛供斂事,顧氏之子孫賢者,多厲布衣之節,有繇然矣。
  • 54.    《明史·顧寰傳》:自溥至寰三世,皆寬和廉靖,內行飭謹,曉文藝。仕隆、寰兩世督漕,皆勤於職。
  • 55.    《明史·功臣世表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4-19]
  • 56.    《懷麓堂集·卷八十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2-02]
  • 57.    李翔 邵磊.明代第六任魏國公徐俌夫婦墓誌淺析(A):南京曉莊學院學報,2014-09
  • 58.    《鈐山堂集·卷第四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2-02]
  • 59.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十二上》:(洪武三十五年九月)升賞奉天靖難諸將……右都督顧成為奉天翊運推誠宣力武臣、特進榮祿大夫、柱國、後軍都督府右都督、鎮遠侯,食祿千五百石,子孫世世承襲。
  • 60.    《明史·功臣世表》稱顧承光卒於萬曆二十六年,至《明神宗實錄·卷三百四十九》已言“萬曆二十八年七月……丙辰,以中元節祭,諸陵遣……鎮遠侯顧大禮……各行禮祭。”之語。故而顧大禮應於這兩年間襲爵。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