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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
(明思宗朱由檢的年號)
鎖定
- 中文名
- 崇禎
- 時間範圍
- 1628年 至 1644年
- 在位皇帝
- 明思宗朱由檢
崇禎年號紀年
崇禎 | 元年 | 二年 | 三年 | 四年 | 五年 | 六年 | 七年 | 八年 | 九年 | 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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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支 | ||||||||||
崇禎 | 十一年 | 十二年 | 十三年 | 十四年 | 十五年 | 十六年 | 十七年 | |||
干支 |
崇禎大事年表
萬曆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611年2月6日):崇禎出生。有人誤為1610年,他的生日在陰曆十二月二十四日(按照中國傳統陰曆紀年法),明萬曆三十八年大部分為1610年,但因算法不同,導致西曆與陰曆的差距,按照西曆來計算,萬曆三十八年臘月其實已經是1611年了。
萬曆四十二年(1614):崇禎的母親淑女劉氏(孝純皇后)去世。
天啓二年(1622):被封為信王。
天啓七年(1627):兄天啓帝朱由校病逝,即位為帝。
崇禎元年(1628):袁崇煥提出五年平遼。全國性大災荒,陝西爆發大規模農民起義。
崇禎三年(1630),永平四城失守,畿輔震動,詔天下勤王,各方將領自保不暇,逗留不前,獨秦良玉慷慨誓眾,率翼明捐資濟餉、裹糧率師;袁崇煥晝夜兼程,馳援京師。 後崇禎將袁崇煥下獄並處死。春,陝西三邊總督楊鶴對農民軍剿撫並用,部分農民軍流動至山西。 十二月,加派“遼餉”153萬餘兩,合原加派“遼餉”共計680萬餘兩。
崇禎四年(1631):正月,賑濟陝西災民,定議對農民軍實行以撫為主的政策。
崇禎六年(1633):農民軍大批度過黃河,進入河南地區。
崇禎十一年(1638):張獻忠部接受明軍招降,李自成部遭明軍圍剿,損失慘重,僅餘十八人。農民軍勢力一時低沉。同年,清軍犯境。十一月,清軍進攻高陽,孫承宗及其兒孫城破自盡、戰死。十二月,盧象升戰死於鉅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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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六年(1643):孫傳庭戰死於陝西潼關。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李自成攻陷北京。崇禎皇帝命後宮嬪妃盡皆自殺,懿安張皇后、孝節周皇后自盡。其後崇禎皇帝親手砍殺自己的兩位女兒,昭仁公主被殺。長女長平公主因用手擋劍手臂被砍斷,倖存,於兩年後病故。又命貼身太監小毛子帶三位皇子出逃。崇禎皇帝於煤山自縊而死,太監王承恩、大學士範景文、都御史李邦華、户部尚書倪元璐等諸臣從死,明朝滅亡。四月,清軍入山海關。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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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2-14]
- 2.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2-15]
- 3.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