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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

(明思宗朱由檢的年號)

鎖定
崇禎,是明思宗朱由檢的年號(1628年—1644年)。崇禎是明朝作為大一統王朝的最後一個年號。
中文名
崇禎
時間範圍
1628年 至 1644年
在位皇帝
明思宗朱由檢

崇禎年號紀年

崇禎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九年
十年
干支
崇禎
十一年
十二年
十三年
十四年
十五年
十六年
十七年

干支

崇禎大事年表

萬曆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611年2月6日):崇禎出生。有人誤為1610年,他的生日在陰曆十二月二十四日(按照中國傳統陰曆紀年法),明萬曆三十八年大部分為1610年,但因算法不同,導致西曆與陰曆的差距,按照西曆來計算,萬曆三十八年臘月其實已經是1611年了。
萬曆四十二年(1614):崇禎的母親淑女劉氏(孝純皇后)去世。
泰昌元年(1620):父親泰昌帝朱常洛病逝。
天啓二年(1622):被封為信王
天啓七年(1627):兄天啓帝朱由校病逝,即位為帝。
崇禎元年(1628):袁崇煥提出五年平遼。全國性大災荒,陝西爆發大規模農民起義。
崇禎二年(1629):三月,定立魏黨“逆案”,入案者255人,分別懲處。五月,以徐光啓主持用“西法”修定曆書,至崇禎8年修成《崇禎曆書》137卷。十一月,孫承宗起復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 [2] 
崇禎三年(1630),永平四城失守,畿輔震動,詔天下勤王,各方將領自保不暇,逗留不前,獨秦良玉慷慨誓眾,率翼明捐資濟餉、裹糧率師;袁崇煥晝夜兼程,馳援京師。 後崇禎將袁崇煥下獄並處死。春,陝西三邊總督楊鶴對農民軍剿撫並用,部分農民軍流動至山西。 十二月,加派“遼餉”153萬餘兩,合原加派“遼餉”共計680萬餘兩。
崇禎四年(1631):正月,賑濟陝西災民,定議對農民軍實行以撫為主的政策。
崇禎六年(1633):農民軍大批度過黃河,進入河南地區。
崇禎七年(1634):正月,以陳奇瑜五省總督,主持圍剿河南、陝西等處農民軍。
崇禎八年(1635):正月,農民軍克鳳陽,掘皇陵。明廷調集各省精兵7萬餘在中原進行會剿。 八月,以盧象昇為總理,與洪承疇分責東南、西北的剿除農民軍戰事。十月,下罪己詔。
崇禎九年(1636):七月,高迎祥兵敗,被俘而死。秋,張獻忠羅汝才部進入四川,攻克大批州、縣。
崇禎十年(1637):李氏朝鮮投降清朝。温體仁致仕 [1] 
崇禎十一年(1638):張獻忠部接受明軍招降,李自成部遭明軍圍剿,損失慘重,僅餘十八人。農民軍勢力一時低沉。同年,清軍犯境。十一月,清軍進攻高陽,孫承宗及其兒孫城破自盡、戰死。十二月,盧象升戰死於鉅鹿 [3] 
崇禎十四年(1641):正月,李自成部復振,攻克洛陽,殺福王朱常洵
崇禎十五年(1642):新年,揖拜閣臣,再圖振興。 二月,李自成部在襄城大敗明軍,殺陝西總督汪喬年。 三月、四月,松山等城相繼破,洪承疇被俘,降清。 五月,李自成部三圍開封。七月,皇貴妃田氏病故。
崇禎十六年(1643):孫傳庭戰死於陝西潼關。
明思宗殉國處 明思宗殉國處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李自成攻陷北京。崇禎皇帝命後宮嬪妃盡皆自殺,懿安張皇后孝節周皇后自盡。其後崇禎皇帝親手砍殺自己的兩位女兒,昭仁公主被殺。長女長平公主因用手擋劍手臂被砍斷,倖存,於兩年後病故。又命貼身太監小毛子帶三位皇子出逃。崇禎皇帝於煤山自縊而死,太監王承恩大學士範景文、都御史李邦華户部尚書倪元璐等諸臣從死,明朝滅亡。四月,清軍入山海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