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院君改革
鎖定
大院君改革以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為核心目標,進而實現富國強兵之效,對內維護朝鮮王朝的統治、樹立朝鮮王室的權威,對外抵禦西方列強的滲透、應付西勢東漸的變局。
之後不久,隨着閔妃集團上台,改革措施大多被廢。
大院君改革歷史背景
進入19世紀的朝鮮王朝,處於勢道政治之下,外戚安東金氏、豐壤趙氏掌握朝政,國王形同傀儡,從中央到地方都十分腐敗,官場貪污成風,賄賂公行,以賣官鬻爵為家常便飯,可謂紀綱解弛;社會和經濟上,土地兼併盛行,在朝鮮哲宗年間,出現了“三政紊亂”的局面(所謂“三政”是指朝鮮王朝的三大財源——田税、還谷、軍布),造成民不聊生,農村社會瀕於崩潰,終於在1862年引起了各地爆發的農民起義(壬戌民亂),雖然安東金氏被迫設立“三政釐整廳”,但只出台了一些隔靴搔癢的措施便撤廢,收效甚微;思想和文化上,朝鮮的意識形態非常混亂,儒教書院腐敗不堪,天主教在地下飛速傳播,崔濟愚創立東學道;軍事上,更是武備廢弛,幾乎沒有抗擊外敵的能力。
在這種情況下,來自中國的外部壓力,給朝鮮造成很大震動,那就是在1860年的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聯軍兵臨北京,朝鮮上下得知此事後惶惶不可終日,生怕西方勢力下一步侵略朝鮮,而以朝鮮當時一盤散沙的爛攤子根本無力抵抗。
混跡民間的落魄王族李昰應將這一切看在眼裏,胸懷中興朝鮮王朝的抱負,1864年,他與大王大妃趙氏(神貞王后)聯手將自己的兒子李熙(朝鮮高宗)拱上王位,自己則成為朝鮮王朝五百年來唯一在世的大院君,並執掌國政。他執政後,力圖一番作為,祛除安東金氏勢道政治的餘毒,實施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為核心目標的全方位改革,以期達到富國強兵之效,內使全州李氏的江山穩如磐石,外使朝鮮王朝能夠抵禦西方入侵,這就是歷史上的“大院君改革”。
大院君改革內容
大院君改革政治
- 重建景福宮
景福宮是朝鮮王朝定鼎漢陽之初就興建的正宮(法宮),象徵着朝鮮王朝的巍巍王權。景福宮毀於壬辰倭亂,之後王室一般以昌德宮為正宮,而景福宮廢墟則被閒置了二百多年。大院君執政後,便決心重建景福宮,而在重建景福宮之前,他先下令修葺議政府衙門。1865年三月,在議政府的古井裏,發掘了一塊被稱為“東方老人秘訣”的石刻,上刻:
“癸未甲元,新王雖登,國嗣又絕,可不懼哉,景福宮殿,更為創建,寶座移定,聖子神孫,繼繼承承,國祚更延,人民富盛,看此不告,東國逆賊”
[1]
。
大院君將此作為重建景福宮的天意(實為大院君派其家醫金斗河所埋)。於是,在當年四月初二日,以垂簾聽政的趙大妃旨意,下令重建景福宮,並設置“營建都監”,以負責此工程。
景福宮奠基的當天,大院君還動員漢城市民,舉行盛大的遊藝慶典,“鼓舞謳歌,聲聞於天”。
[2]
在營建景福宮時,大院君也組織舞童舉着彩旗、吹着笛子和喇叭等樂器,載歌載舞,試圖減輕民工的抱怨與勞苦。
[3]
景福宮重建工程斥資鉅萬,以朝鮮政府的財政根本無力負擔。趙大妃帶頭捐出了11萬兩內帑金,剩下的款項採取向宗親及全國官民攤派“願納錢”的方式來解決。到1868年,景福宮工程竣工,宗親捐獻35萬多兩,官民捐獻749萬多兩,合計785萬4720兩,也就是説,重建景福宮花了800萬兩。所謂“願納錢”名為自願,實為強制,引發民怨沸騰,人們稱之為“怨納錢”。
[4]
大院君除了徵收現款,還從民間搜刮木材、石材、鐵等原料,他派人“斂民間鼎釜犁鏵之破者,逐户上下,定其斤兩”
[4]
。1866年三月初六日,景福宮工地積木場發生火災,幾乎燒燬所有木材,大院君並未因此停止工廠,而是下令從江原道和咸鏡道的深山中,砍伐巨木運往漢城,甚至強行砍伐為民間所信仰的城隍廟以及兩班貴族祖墳的巨木。大院君向民眾説:“若木石之神為祟,吾自當之,無煩民慮!”又對兩班貴族解釋:“將建王居,欲用君家墓木,君之先祖有靈,亦必首肯。”
[5]
景福宮工程在大院君的鞭策下,不到三年就基本竣工,但修建工程的民夫怨聲載道,傳出歌謠《景福宮打令》,據説《阿里郎》也是此時出現的。大院君不惜傾舉國之力以重建景福宮,正是為了樹立他本人以及朝鮮王室的權威,從而鞏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體制。
- 制度調整
大院君執政後,為了打擊安東金氏的勢力,首先從削弱備邊司的權限入手,將備邊司的大權逐漸分散到議政府和六曹手中,到1865年終於撤廢備邊司,以公事色之名併入議政府。
大院君還整理典章制度,陸續編修《大典會通》、《兩銓便考》、《六典條例》等書籍,從而鞏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體制。
- 人事政策
大院君當政後,牢牢將人事權掌握在自己手中。史載“從前勢途(勢道),雖一人主之,亦多旁蹊,子侄姻黨,往往能自樹,故互相管攝,以補其不逮,惟恐其顛蹶也。至雲峴時,獨攬權柄,雖一蔭階、一邊將,雲峴不知,不能差也。每當政批,預自注擬填窠以進,則上依而點之”
[8]
。
大院君的人事政策,主要有四個特徵:
首先,他採取排斥安東金氏和豐壤趙氏的方針,尤其是安東金氏。但這些勢道家族在朝中勢力盤根錯節,難以一朝祛除,大院君不得不暫時保留他們的官位,逐步清除他們的勢力。起初甚至還利用安東金氏的金炳學、金炳國、金炳冀等,來服務於他的改革。到1872年,金炳學兄弟以母喪為由辭職,大院君遂任用洪淳穆(大院君老師金正喜的侄女婿)及南人韓啓源、北人姜㳣為三政丞,並將六曹判書和承政院都承旨安排為自己的親信。至此,安東金氏的勢力才被完全逐出朝廷。不過在一年後,大院君政權就垮台了。
其次,標榜“四色平等”,重用南人、北人。所謂四色,是指朝鮮王朝後期的四種朋黨——老論、少論、南人、北人,而南人、北人失權已久,在大院君執政前朝廷構成以老論為主、少論為輔,勢道家族安東金氏、豐壤趙氏就都是老論。而大院君的祖先與南人過從甚密,以致在朝鮮肅宗年間發生“三福之變”,所以大院君本人以南人自居,對仁祖反正以來就失權的北人也予以援引,以牽制掌權的老論和少論。大院君上台後,將與老論及其前身西人黨對立而成為政治犧牲品的北人韓孝純(光海君時參與“廢母”)、南人睦來善、李玄逸(肅宗時因甲戌換局而被罷官)等恢復官爵,同時大舉起用南人、北人,如出身南人的柳厚祚、韓啓源,出身北人的任百經、姜㳣相繼拜相,對外則起用南人鄭顯德為東萊府使、北人金世鎬為慶尚監司,執行其拒日政策。史載“翰(藝文館)、閣(奎章閣)、監(八道監司)、留(四都留守)清要之職,一時雲蒸,大抵多南、北”。
[4]
南人、北人構成了支持大院君的主要勢力。
第三,是大舉提拔全州李氏(包括近支宗親和遠支“璿派人”)。安東金氏勢道政治時期,不僅宗親不得干政,還受到許多限制,乃至迫害。大院君則反其道而行之,所重用的李宜翼、李世輔、李景夏、李邦玄等都出身全州李氏。為了選拔宗親中有能力的人才,大院君在科舉考試中,專門設立“宗親科”,作為宗親入仕的綠色通道。大院君為了宗親的和睦團結,還大修璿源系譜(相當於中國的玉牒),對死亡已久的絕嗣宗親(如肅宗朝的“三福”)過繼後嗣,將已破敗不堪的宗親府衙門修葺一新,在那裏召開“花樹宴”,有六、七萬全州李氏成員赴宴,大院君得意地説:“我為國家得十萬精兵!”
[9]
。
第四,是不分黨派、不分貴賤,唯才是舉。儘管大院君採取了重用南人、北人和宗親的政策。但不意味着他不分青紅皂白地排斥其他人等。相反,有不少老論、少論中的賢才也被他委以重任,如金炳學、洪淳穆、樸珪壽、申櫶等。他甚至還破天荒地起用了被朝鮮王朝禁錮四百多年的前朝高麗的王族後裔
[10]
。此外,大院君還提拔了許多身份低下的“閭巷奇才”
[5]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千河張安”,不過也不無濫用之嫌。史載“雲峴取人,必俊爽捷給、使氣大言者,許其可用,凡儒雅老成者則唾棄之,是以飲博無賴之徒百蹊媒進,髻美者、善擊缶者、能詼諧者多得好官”
[9]
。另一方面,對於無才之人,即便近親也不重用,如其兄李最應、其子李載冕、女婿趙慶鎬、妻舅閔升鎬等,就沒有因大院君的關係而飛黃騰達,所以他們對大院君頗有怨言。
[8]
- 整頓吏治
安東金氏勢道政治時期,朝政極其腐敗。大院君上台後,嚴懲貪官,整頓吏治。他規定:貪污1000石以上者梟首示眾,1000石以下者流配荒島
[5]
。1867年,大院君嚴禁新上任的各道監司(觀察使)向王室和權門“進上”、“獻納”當地土產的潛規則,並當即罷免了向他本人行賄的報恩郡守李東淳。
[11]
即便是他的親信貪污,他也決不寬貸,如其親信蔡東述擔任鳳山郡守時有貪污行徑,依法在漢城市中心的鐘路公開執行杖刑,令地方官不得不為之收斂,吏治也有所澄清。
[12]
大院君改革經濟
- 財税政策
大院君為了確保景福宮的重建、各項改革的進行和國防建設的強化,便大舉擴張財政。除了為重建景福宮而向官民攤派的“願納錢”之外,還巧立名目,向官民徵收各種苛捐雜税。大院君下令向農民徵收一種新的土地税“結頭錢”,每一結土地徵收100文錢。此外,按丁口徵收的被稱為“腎囊錢”,按田畝徵收的雜税被稱為“水用錢”,甚至在漢城四大門對出入者徵收“門税錢”
[4]
。此外,還有辛未洋擾後為強化江華島(沁都)國防建設而徵收的“沁都炮糧米”。
為了從官民手中獲得更多的錢財,大院君在1866年,鑄造併發行“當百錢”,雖然規定該錢的價值為原有貨幣的一百倍,但實際價值不足時價的二十分之一,致使物價飛漲、民怨沸騰。大院君雖然不得不在1869年停止當百錢的流通,但又大量輸入中國銅錢(清錢)。清錢的實際價值,雖然只相當於朝鮮貨幣常平通寶的三分之一,但大院君強制以清錢與常平通寶相同的面額流通,其結果又是嚴重的通貨膨脹,不過倒是滿足了大院君財政擴張的需求。
- 整頓田税
大院君在社會經濟上的當務之急,是整飭“三政紊亂”的局面。首先是田政(田税),他下令丈量和清理土地,查出未登記在土地賬簿上的土地,並對兩班非法土地兼併進行調查,令户曹對一切免税的田畝、漁場和蘆田實施徵税。雖然大院君還力圖對有免税特權的宮房田(王室成員所擁有的土地)徵税,但由於既得利益集團的阻撓,大院君對田政的改革沒有取得預期效果,於是又轉向對“還政”和“軍政”開刀。
- 社倉制
三政之一的所謂“還政”,是指還谷制度,這項制度規定:政府在災年或青黃不接的季節貸給農民糧食或種子,到豐年或秋收季節連本帶利償還的賑恤制度。但在安東金氏勢道政治時期,這項制度的初衷已被扭曲,淪為盤剝農民的高利貸。
大院君執政後,先下令整頓還谷制度,到1867年,更以社倉製取代還谷制。所謂社倉制,是效仿中國宋朝朱子社倉之法,“每户表錢二緡,官給之為其本,而民納米一斛,儲之村閭,掌之以民,而不落吏手,春散秋斂,一如還谷之日”
[6]
。其特點有二:一是鄉村自治,不由吏胥之手;二是以大小貧富為標準來分配穀物於各村,然後在各村內又平均分配於村民,不再區別兩班、常民。大院君將社倉制推行於除平安道、咸鏡道、江原道外的五道中,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也確保了國家的財政收入。
- 户布制
朝鮮王朝時期,兩班和常民最大的區別在於兩班不用服兵役,而常民需繳納布匹以代兵役,稱為“軍布”,而且“軍布”徵收愈發紊亂,衍生出“黃口籤丁”、“白骨徵布”、“鄰徵”、“族徵”等各種弊端,成為良民的沉重負擔。為了確保國家財政收入,自朝鮮孝宗以後,就有實行讓兩班也繳納軍布的户布制的議論,但因兩班階層的反對而未能實施。
大院君執政後,一面整頓“軍布”積弊,一面實行洞布制,即以洞為單位繳納布匹,但對於增加財政收入而言,作用不大。到1870年,大院君決定實施户布制,以户為單位繳納布匹,讓兩班也跟常民一樣繳納軍布。雖然不少兩班貴族以維護綱常名分為由,反對此法,但大院君還是以雷厲風行的作風,將其貫徹,並在1871年,定户布製為“萬年法式”,不過讓兩班以其奴婢名義出布,以示妥協。
[13]
- 商業政策
大院君當政時,下令杜絕地方官“浦口收税”之舉,減輕商人的負擔,又對調節京鄉市場貨物集散、左右行情物價以牟取暴利的“都賈”嚴加管束。
此外,還對義州(對華)與東萊(對日)的貿易進行嚴密監管,確保關税的順利徵收。
大院君改革文化
- 鎮壓天主教
大院君起初也對天主教未表現出反感,甚至與著名天主教徒南鍾三(北人)、洪鳳周(南人)商量聯法抗俄。但之後不久,在其他朝臣的壓力下,加上他本人還是固有儒學理念,於1866年便對天主教徒大開殺戒,並殺死了9名法國傳教士,是為“丙寅邪獄”。
由於在其後的丙寅洋擾、奧佩爾特事件(西方人盜掘南延君墳墓的事件)、辛未洋擾中天主教徒充當“東奸”,成為洋人入侵的內應,所以,大院君加大了對天主教徒的肅清力度,從1866年到1872年,殺死了不下8000名天主教徒。
- 取締東學道
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聯軍兵臨北京的消息傳入朝鮮,引發朝鮮上下的恐慌,慶州人崔濟愚在這種背景下便創立了東學道,試圖對抗西方的文化侵略。崔濟愚的傳道行動引發了大院君的警惕,大院君剛執政,就下令逮捕崔濟愚,在1864年以左道誣民之罪將他斬首,東學道被迫轉入地下傳播。
在大院君看來,包括東學道在內的朝鮮本土民間信仰比天主教更可怕,他在丙寅洋擾時曾説“若有怪術六丁六甲喚鬼喚神,設或逐賊(指法軍),日後之弊,甚於邪學(指天主教)”。
[14]
諷刺的是,三十年後的甲午農民戰爭時期,大院君竟與東學道結成同盟,互相利用,反對閔妃集團。
- 裁撤書院
大院君時期,雖標榜“衞正斥邪”、“春秋大義”,並興建學校,但對儒教書院卻厲行裁撤。
自1547年周世鵬建白雲洞書院(紹修書院)以來,書院在朝鮮發展了300多年,逐漸從讀書講學的場所蜕變為武斷鄉曲、欺壓百姓的法外之地,也成為避役者的巢窟,一些大的書院甚至能以“儒通”、“清議”等形式影響,乃至干預朝政。
朝鮮英祖時,曾關閉過300所書院,朝鮮哲宗時,也曾禁止私設書院,但書院數量有增無減,到大院君執政時達到600所左右。大院君勢必除掉這個王權的絆腳石,也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起見。
儒生們請願收回成命,大院君毫不客氣地予以鎮壓,並表示:
同時,大院君繼續撤廢其他書院,到1871年只保留47所賜額書院(國王親自題寫匾額的書院),其餘書院全部裁撤,沒收其土地和奴婢。
大院君改革軍事
日朝關係正常化及清朝一統天下後,朝鮮在無邊防之憂的情況下,軍備日益廢弛。到大院君執政時,據説中央常備軍只有16000餘人,且“半屬老弱又不習銃炮”
[15]
,武器也大多朽鈍。所以,大院君的親信金炳學在1866年感嘆道“武備之解弛、海防之疏虞,莫近日若”
[16]
。
大院君也注重從中國和日本引進新式武器或方法,比如從中國購置數千斤大炮及書籍《海炮圖説》和《則克錄》、從日本學習製作小銃的方法(但拒絕日本德川幕府提出的日本向朝鮮直接出口武器的提議)。
大院君改革社會
大院君改革結果
大院君改革確實取得一定成效,金允植在為大院君撰寫的墓誌銘中形容“十年之間,令行禁止,內外肅然奉公”
[18]
,並非虛言。財政情況也大為好轉,國庫迅速由拮据轉向充實,“此時富力,足支十年之用”
[19]
。但其思想專制和文化高壓政策,致使出現了“雲峴當國,甲子(1864)至癸酉(1873)十年之間,邦內震恐。小民咋舌相戒,不敢談朝廷事,常如鬼撲臨門”
[20]
的狀況。由於大院君大興土木和加強軍備,向農民索要太多,咸鏡道穩城、全羅道光陽、慶尚道寧海、黃海道海州、慶尚道安東等地都爆發了農民起義,北部農民不堪天災和剝削,從1869年起大批逃亡中國東北,形成了最早的一批中國朝鮮族。
“皇廟(萬東廟)之撤,君臣之倫斁矣;書院之罷,師生之義絕矣;鬼神出後(指大院君為死亡已久的絕嗣宗親如“三福”過繼後嗣)。父子之親紊矣;國賊伸雪(指大院君為南人、北人“逆臣”韓孝純、睦來善、李玄逸等平反),忠逆之分混矣;胡錢(清錢)之用,華夷之別亂矣。惟此數三條件,打成一片,天理民彝固已蕩然而無復存矣。加之以土木、願納之類相為表裏,而為殃民禍國之資斧者,幾年於茲矣。此非變先王之舊章,斁天下之彜倫而何哉?”
[21]
他主要是站在儒臣的立場,從道德論、名分論的角度,批評大院君的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這也是金允植以詞臣身份代撰的。
大院君的兒媳婦閔妃也對公公不滿,窺伺權力已久,看到崔益鉉之上疏時喜出望外,便鼓動高宗宣佈“親政”,將大院君趕下台,起用閔升鎬等外戚當權,對大院君的政策則“毋論善否,一併矯革”
[23]
,大院君改革算是以失敗告終。
- 參考資料
-
- 1. 宋近洙:《龍湖閒錄》卷3,第381頁。
- 2. 樸周大:《羅巖隨錄》,第43頁。
- 3. 尹孝定:《風雲韓末秘史》,第12—13頁。
- 4. 黃玹:《梅泉野錄》,第4頁。
- 5. 樸齊絅:《近世朝鮮政鑑》上卷。
- 6. 黃玹:《梅泉野錄》,第13頁。
- 7. 《高宗實錄》卷2,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五月二十六日條。
- 8. 黃玹:《梅泉野錄》,第17頁。
- 9. 黃玹:《梅泉野錄》,第9頁。
- 10. 《高宗實錄》卷4,四年正月十四日條:敎曰: "松都新及第王庭揚, 聞是勝國遺裔也。 始有科聲, 為之可幸, 而其所抱負, 亦自不淺雲。 兵曹參議除授, 以示朝家眷眷之意。"
- 11. 《高宗實錄》卷7,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條。
- 12. 黃玹:《梅泉野錄》,第20頁:壯金時, 一門鼎貴, 納賄賂通賓客者, 凡十二家, 號稱十二舍廊, 舍廊者方言廳事之稱也, 州郡官吏, 割剝萬端, 豊其苞苴, 而贓律不行, 雲峴素洞其弊, 秉政以後, 犯禁者雖暱不貸, 「蔡東述以鳳山守, 被鍾路決杖之律, 自是守令頗戢。
- 13. 《高宗實錄》卷8,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條。
- 14. 宋近洙《龍湖閒錄》卷4,第44頁。
- 15. 朝鮮人某:《興宣大院君略傳》,《會餘錄》第一集,1888年,東京亞細亞協會。
- 16. 《高宗實錄》卷3,三年七月三十日條。
- 17. 宋近洙:《龍湖閒錄》卷4,第242頁。
- 18. 金允植《雲養集》卷九,《興宣獻懿大院王園志銘並序》。
- 19. 樸殷植《韓國痛史》第二編,第5頁。
- 20. 黃玹:《梅泉野錄》,第2頁。
- 21. 崔益鉉:《勉庵集》卷三,《辭户曹參判兼陳所懷疏》。
- 22. 金允植:《雲養集》卷九,《罪己綸音》。
- 23. 黃玹:《梅泉野錄》,第25頁。
- 收起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10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Good丶H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