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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邊司

鎖定
備邊司(朝鮮語:비변사)是朝鮮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李氏朝鮮(朝鮮語:리씨조선)總領中央和地方軍務的官廳,為正一品衙門,別稱“備局”、“籌司”。1510年(中宗五年,一説1541年,即中宗三十六年)成立。初期只是邊防有事時處理事務的負責國防的機構。1555年(明宗10年)辦公地點移至昌德宮南側敦化門外。
1592年日本侵略朝鮮,朝鮮史稱“壬辰衞國戰爭”。當時的備邊司已發展成為一個負責軍國機務的中央文武合議機構,負責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和外交等全面事務。 [1-2] 
中文名
備邊司
外文名
비변사
級    別
正一品衙門
別    名
備局
籌司

備邊司背景介紹

從朝鮮王朝初期開始,政治體制是政務與軍務區分,文武官職分明,武官不干涉政務。政務方面,民政、軍政皆由議政府負責處理,二品以上文官議決實行。但朝鮮成宗時,由於“南倭北虜”,即倭寇和女真的持續侵入已成為朝鮮王朝的心腹憂慮,無法謀求只由兵曹的文官來制定正確的對策,於是在邊境事務上,特命曾任慶尚道全羅道平安道咸鏡道觀察使、水使的精幹的從二品以上武官也可參與,與文官協商軍事方略。這些武官被稱為“知邊宰相”。

備邊司設置

1510年(朝鮮中宗五年),由於發生三浦倭亂,朝廷設置道體察使,覆在1517年(朝鮮中宗十二年)6月於兵曹內置一司,對從事官負責其事務,被稱為“備邊司”。當時的備邊司自身沒有任何權力,僅為兵曹之三司以外臨時設置的一司,設置與廢止也和道體察使的任命、卸任一同實現。此後備邊司為每逢外侵時編成之臨時官廳,非一般官制上的官廳。如1524年(中宗十九年)擊退侵入閭延、茂昌的野人女真時,1544年(中宗三十九年)蛇梁倭變時,1555年(朝鮮明宗十年)乙卯倭變時等,其餘只在發生重大邊防事件時活動。 [2] 

備邊司變遷

朝鮮八道示意圖 朝鮮八道示意圖
1554年(朝鮮明宗五年),備邊司作為正規官廳而成為獨立的永久性協議機關,並於翌年(1555年,即明宗六年)設置廳舍,確立都提調、提調、郎廳等職。此時由於除邊防軍務以外的全國軍務也都歸備邊司處理,作為主務大臣的兵曹判書和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議政大臣也掀起了關於批評設立備邊司導致其軍機軍務無從得知的弊端,從而超越了行政體制,進而要求廢止備邊司的論爭。 [2] 
但是從壬辰倭亂時起,議政府(含前任政丞)與工曹除外的五曹判書、參判開始兼任備邊司職,五軍門之將、各軍營大將、大提學、四都(開城府、江華府、水原府、廣州府)留守等國家重臣也開始參與備邊司會議。 [2] 
備邊司的權限在壬辰倭亂、丁酉再亂之後得到極大強化,一般行政諸如政治、經濟、外交、國防、人事、交通、郵傳等主要國政皆由其議決,甚至具備代替議政府的職能。議政府與備邊司開始並稱堂廟(朝鮮語:당묘),成為國家的最高權力中樞機構。 [2] 
備邊司歷經: 朝鮮中宗朝鮮仁宗朝鮮明宗朝鮮宣祖光海君、朝鮮仁祖、朝鮮孝宗、朝鮮顯宗朝鮮肅宗朝鮮景宗朝鮮英祖朝鮮正祖朝鮮純祖朝鮮憲宗、朝鮮哲宗、朝鮮高宗、朝鮮純宗共十七朝,直到高宗興宣大院君攝政,由於認識到上述備邊司職能的擴大與強化導致以議政府和六曹為中心的行政體制紊亂,才於1864年(朝鮮高宗元年)將除外交、國防、治安相關以外的一切政務議決大權移轉回議政府,並於翌年將其撤銷。 [3]  此後大院君復活三軍府制度,改由三軍府處理軍務。 [2] 

備邊司官制

備邊司備邊司堂上官

備邊司的官制按《續大典》,最高長官為都提調,由議政府的三名議政(現任及前任)兼任,為正一品。實際管事的長官為提調,為從一品到從二品。提調為17名,由左右贊成、左右參贊吏曹判書、禮曹判書、兵曹判書、刑曹判書(或吏、户、禮、兵四判書)、訓練大將、御營大將、禁衞大將、摠戎使、守禦使、開城留守、江華留守、弘文館大提學兼任,無定員。備邊司堂上人數多達數十名。提調中掌握實權的是“有司堂上(相當於常任委員)”(4名,一説3名,須通曉兵務,每日從備邊司外出處理軍務)、“(八道)句管堂上”(8名)和“貢廛堂上”(2名)。其中句管堂上設置於1713年(朝鮮肅宗三十九年),負責處理朝鮮八道的“狀啓”和“文簿”事務(一人一道),貢廛堂上負責對中國朝貢和市場管理。副提調一員(正三品堂上文官),由一名通曉兵事的有司堂上兼任。此後據《大典通編》,新增禁衞大將、摠戎使、守禦使可兼任提調的規定。還有4名邑事堂上,各自負責兩個道的軍務。 [2] 

備邊司備邊司堂下官

備邊司管理具體事務的機構稱為“郎廳”(從六品衙門)。郎廳由4名文官和8名武官共12人組成。武官中的1員由兵曹的武備司郎廳(從六品)兼任,3員從國王的侍從文官中任命,8名從武官中任命。武官如是七品以上官員兼任,15個月任職滿後,便會升為從六品。此外還設有負責雜務的書吏16名、書寫1名,負責雜役的庫直2名、使令16名、廳直1名、文書直(人數不詳)、守直軍士3名、撥軍3名等。 [2] 

備邊司謄錄

漢語寫成的《備邊司謄錄》記載了當時備邊司討論、決定和處理各種事務的內容,相當於政府日誌,所載史料豐富具體、可信度高。
《備邊司謄錄》共二百七十三冊,記載了當時備邊司討論、決定和處理國家各種事務的內容。備邊司自創設以來,謄錄了從光海君九年(1617)到高宗二十九年(1892)共276年間的國家事務處理記錄。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