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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琿

(朝鮮光海君)

鎖定
李琿朝鮮語:이혼,1575年—1641年),朝鮮王朝第十五任君主(1608年—1623年在位)。因被廢位而無廟號諡號,通稱“光海君(광해군)”。
李琿是朝鮮宣祖李昖的次子,生母為恭嬪金氏。早年受封光海君,萬曆二十年(1592)壬辰倭亂爆發後被閃電式地封為王世子,並臨危受命,分朝撫軍,為朝鮮擊退日本入侵作出很大貢獻。但是他的地位一直不穩,世子身份始終未能得到宗主國明朝承認。萬曆三十六年(1608),宣祖薨逝,李琿即位,翌年獲明朝冊封為朝鮮國王。他即位後,逐漸起用李爾瞻鄭仁弘為首的大北派,屢興疑獄,先後剷除了胞兄臨海君、養侄晉陵君、幼弟永昌大君、侄兒綾昌君等王位威脅者,並將繼嫡母仁穆大妃幽禁於西宮(慶運宮,今德壽宮)。
此時正逢女真族領袖努爾哈赤興起,建立後金政權,明朝要求朝鮮出兵協助明軍討伐後金,李琿被迫同意,派姜弘立領兵1萬多人助剿,結果全軍覆沒。此後李琿周旋明金之間,奉行不背明、不怒金的“中立外交”,但遭到絕大多數大臣的反對。天啓三年(1623),他的侄子綾陽君李倧發動宮廷政變,史稱“仁祖反正”,李琿被捕,然後以仁穆大妃的名義廢黜其王位,流放江華島,貶回光海君。崇禎十年(1637)移配濟州島,四年後死在那裏,時年67歲。仁祖下教旨以王子君之禮葬於京畿道楊州赤城洞(今韓國京畿道南楊州市真乾邑思陵裏)。
全    名
李琿
別    名
光海、光海君
封    號
光海君
尊    號
體天興運俊德弘功神聖英肅欽文仁武敍倫立紀明誠光烈隆奉顯保懋定重熙睿哲莊毅章憲順靖建義守正彰道崇業大王
所處時代
朝鮮王朝
民族族羣
朝鮮人
出生地
朝鮮漢城(今韓國首爾
出生日期
1575年6月4日(萬曆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逝世日期
1641年8月7日(崇德六年七月初一日)
逝世地
濟州島
安葬地
京畿道楊州赤城洞(今韓國京畿道南楊州市真乾邑思陵裏)
在位時間
1608年 至 1623年
前    任
朝鮮宣祖李昖
繼    任
朝鮮仁祖李倧
主要成就
頒佈“宣惠法”(大同法
實行中立外交

李琿人物生平

李琿成為儲君

李琿是朝鮮宣祖李昖的次子,生母是恭嬪金氏。恭嬪金氏在生下李琿兩年後即去世,李琿與年長自己兩歲的胞兄李珒由嫡母懿仁王后樸氏撫養長大。後來兩兄弟分別被封為光海君和臨海君。
宣祖諸子圖 宣祖諸子圖
當時,宣祖正宮懿仁王后一直不曾生育子女,在諸庶子中,長子臨海君、第五子定遠君以及第六子順和君都是劣跡斑斑 [1]  ,其中尤以臨海君聲名最為狼藉,他不學無術,卻放縱家奴殺人越貨、欺男霸女;而光海君李琿則與他們迥然不同,他品行端正、聰明好學,作風儉樸,頗得人心。 [2-3]  儘管如此,宣祖最寵愛的是仁嬪金氏所生之子信城君李珝 [4]  在這種情況下,世子之位一直空懸,許多大臣請求立儲,宣祖都予以拒絕,甚至在萬曆十九年(1591)將請求早建國本的右議政鄭澈逮捕下獄,並揚言:“今吾猶在,汝請建儲,欲何為乎?” [5]  由此引發了朝鮮政壇的一次地震。宣祖之所以遲遲不立儲,除了考慮到嫡子誕生的情況,還想為愛子信城君預留位置,而以賢能聞名的光海君則並無太大希望被立為世子。 [6] 
萬曆二十年(1592)爆發的壬辰倭亂改變了光海君的命運。日本侵略軍於四月十二日登陸朝鮮半島,一路勢如破竹,直逼首都漢城(今韓國首爾)。朝野輿論強烈要求宣祖選定接班人以備不測,懿仁王后也勸宣祖早日立光海君 [7]  ,宣祖在此千鈞一髮的時刻也無暇多顧,於四月二十八日宣佈立光海君李琿為王世子,四月二十九日匆忙舉行百官朝賀儀式,四月三十日凌晨便與光海君及百官一起北逃。 [8]  宣祖一行人在逃難途中撰寫了立儲教書 [9]  ,直到五月初八逃到平壤,宣祖才正式公佈了這一教書。 [10] 

李琿倭亂分朝

壬辰倭亂爆發後,朝鮮軍兵敗如山倒,眼看八道全部淪陷在即,宣祖心虛膽怯,欲渡鴨綠江逃往遼東,表示寧願死在天朝上國也不願成為倭人的刀下亡魂。 [11]  但“內附”只得到都承旨李恆福一人支持,大多數官員如領議政柳成龍、左議政崔興源、右議政尹鬥壽等皆反對宣祖的提議。 [12]  經過商議,於萬曆二十年(1592)六月決定將朝廷一分為二(分朝),一部分人隨宣祖渡江,其他人則在光海君的領帶下奉宗廟社稷的神主駐守朝鮮。 [13] 
十八歲的光海君李琿受命“權攝國事”,設立分備邊司,赴前線平安道咸鏡道江原道等地撫軍,一路風餐露宿,備嘗艱苦。李琿收集流散的軍隊和義兵,號召通國勤王,以圖恢復。 [14]  他的舉措振奮了朝鮮民心軍心,對全國團結一致抗擊倭寇起到很大作用,讓那些認為亡國的百姓重新拾起希望。 [15]  隨着明朝大軍的介入,戰局大為改觀,萬曆二十一年(1593)正月,宣祖從鴨綠江畔的義州南下,與光海君會合於定州;二月,宣祖前往平安道嘉山、永柔、江西等地駐蹕,光海君仍留在定州供奉廟社神主。四月,日軍撤離漢城,八月,宣祖與光海君會合於黃海道海州,光海君權攝國事告一段落。此時,明朝經略宋應昌表達了對光海君的賞識,主張讓他南下三南地區(慶尚、全羅、忠清三道),安撫軍民,宣祖以光海君有病為由反覆謝絕。十月初一日,宣祖先回到漢城,仍留光海君在海州,後在宋應昌的要求下,光海君於閏十一月初八日回到漢城,十九日啓程南下,分備邊司改稱撫軍司,負責協助明軍、安撫民眾,萬曆二十二年(1594)八月完成任務,回到漢城。 [16]  明神宗在萬曆二十三年(1595)封光海君為慶、全軍務總督,並表彰他對抗倭作出的重大貢獻。 [17] 
然而,分朝卻使得宣祖和光海君的關係發生微妙變化。分朝是一種二元體制,即光海君領導着形式上與宣祖對等的朝廷,因此直接侵害了宣祖的王權。事實上光海君並無便宜行事之權,事事都要報告宣祖所在行朝,使分朝大受掣肘,宣祖甚至連王世子之印都拒絕頒給 [18]  ,可見他非常忌憚光海君利用分朝架空自己,所以牢牢抓住權力。另一方面,光海君的分朝與撫軍也使他功高震主、威望大增,宣祖卻威望大跌,不僅國內忠清道人宋儒真試圖率民眾起義推翻宣祖、擁立光海君 [19]  ,就連宗主國明廷內部也有讓宣祖退位於光海君的意見。 [20]  對權力非常敏感的宣祖自然將光海君視為潛在威脅,在壬辰倭亂期間(1592—1598),他18次提及禪讓王位或讓光海君攝政,其目的不過是在敲打光海君和羣臣,考驗對自己的忠心。在這種情況下,光海君在戰後的日子註定是難熬的。 [6] 

李琿坎坷接班

壬辰倭亂後,光海君與宣祖關係的緊張程度與日俱增,甚至到了連光海君問安都被拒之門外的地步。 [21]  光海君的世子之位沒有一天做安穩過,這是由於他先天的弱點——既非嫡子,也非長子,違背宗法制“立子以嫡”、“立嫡以長”的原則。宣祖長子臨海君在壬辰倭亂後依舊胡作非為,且他曾被日軍俘虜,更無可能取代光海君;最受寵的信城君則在壬辰倭亂中病死,光海君看似渡過難關,但在萬曆二十八年(1600)七月,懿仁王后樸氏去世,宣祖在兩年後就迎娶禮曹佐郎金悌男之女仁穆王后金氏,並於萬曆三十四年(1606)生下嫡子李㼁(即永昌大君)。光海君失去靠山後又增添新的威脅,世子地位更是岌岌可危,朝廷內也圍繞更換世子的問題掀起議論。其中阻撓光海君的人主要屬於小北派,以領議政柳永慶為首,故又稱柳黨;而支持光海君最力的則是大北派。在李㼁誕生後,柳永慶一黨就主張舉行慶賀儀式,得到宣祖的許可,在大多數大臣的反對下,又不得不收回成命。從此事可以看出眾臣在儲君問題上的緊張關係。 [6] 
除了朝鮮國內的波雲詭譎,最令光海君揪心的問題還是宗主國明朝拒絕冊封他為王世子。自壬辰倭亂到宣祖薨逝,朝鮮先後五次遣使請求冊封光海君為王世子,理由是他賢明且有功於社稷,而長子臨海君則有病且做過俘虜,結果均被明朝方面以違背長幼之倫為由拒絕。當時明朝也在進行國本之爭,明神宗寵愛第三子朱常洵,大臣們則要求儘早立長子朱常洛為皇太子,禮部自然不會同意在藩邦開了立次子的壞頭,所以光海君也受到了明朝內鬥的連累。 [22-23]  宣祖亦對奏請冊封世子之事態度消極,還多次制止遣使討封。得不到宗主國的冊封成為光海君被宣祖牽制的最大軟肋,同時埋下了他日後不聽明朝調遣的種子。 [24] 
萬曆三十五年(1607)十月,隨着宣祖的病危,光海君的危機達到頂點。宣祖在病情稍有恢復後,就下達了傳位於世子的教旨 [25]  但該教旨卻被柳永慶承政院的柳黨官員秘而不宣,大北派官員司憲府掌令柳慶宗在得知後上疏彈劾,宣祖只將史官罷職,卻沒有波及柳永慶。 [26]  接着柳慶宗又聯合司諫宋錫慶彈劾御醫許浚失職之罪,並要求追究柳永慶的責任,結果兩人反被宣祖罷官。 [27]  萬曆三十六年(1608)正月,已經辭官返鄉的大北派士大夫鄭仁弘上疏彈劾柳永慶隱匿教旨之罪,並質問宣祖為何使世子陷於“不測之地”。 [28]  此上疏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柳黨紛紛彈劾鄭仁弘,宣祖亦為之震怒,下旨斥責鄭仁弘不忠,並特別強調光海君未經明朝冊封,不是正牌的世子。 [29]  鄭仁弘及被視為幕後人物的大北派巨頭李爾瞻、李慶全等都被流放,光海君問安時都被宣祖呵斥:“你怎麼自稱世子來問安呢?你只是臨時封的,不要再來了!”光海君甚至因此吐血。 [30]  就在光海君幾乎羽翼盡失、地位不保之際,宣祖於當年二月初一突然升遐。這使光海君面臨的危機瞬間化解,他在次日即位於貞陵洞行宮西廳(今德壽宮即阼堂),馬上就收拾柳永慶一派,後賜死柳永慶、金大來,並流放、罷斥多人,暫時坐穩了王位。

李琿鞏固政權

光海君除了肅清“柳黨”,還有處理兄長臨海君的問題。光海君即位十多天後,司憲府掌令尹讓等便告發臨海君蓄養死士和武器,圖謀不軌。 [31]  隨即臨海君被逮捕,並流放喬桐島。這時,光海君以權署國事的名義,派李好閔等赴明朝請封。但明朝堅持認為光海君的合法性不足,要派遣官員去朝鮮調查,李好閔則辯解説臨海君已中風,無法繼承王位,明朝禮部又要求提供臨海君讓賢的奏文。 [32]  萬曆三十六年(1608)六月,明朝果然派遣遼東都司嚴一魁、自在州知府萬愛民進入朝鮮展開調查。這兩個官僚非常愛錢,光海君便準備了數萬兩白銀賄賂他們,同時讓他的表叔金禮直強迫臨海君嚮明朝欽差回答預定的內容。 [33]  嚴一魁等按套路到喬桐向臨海君問話,完成使命後返回中國,稱臨海君果真有病不能繼承王位。 [34]  明朝到一年後才派遣太監劉用出使朝鮮,正式冊封光海君為朝鮮國王。而在此一個月之前,臨海君已在其流放地喬桐島被當地守將李廷彪縊死 [35]  ,光海君對胞兄的死表示震驚悲痛,但並未真正處罰李廷彪。 [36] 
光海君雖然將宣祖去世前因力挺他而被流放的李爾瞻鄭仁弘等人官復原職,但也未專用大北派,而是任命南人李元翼為領議政,並起用李恆福李德馨尹根壽等各派別中有名望的人士,同時重用鄭昌衍、柳希奮等外戚,而大北派巨頭李爾瞻在光海君初年只是司諫,後又外放義州府尹;鄭仁弘也只是司憲府大司憲。所以光海君初年的政府是一個超越黨派的聯合政府。但是很快光海君就與大臣們發生矛盾,光海君為了提高自身地位,要把生母恭嬪金氏追尊為王后,羣臣大多反對,還是沒拗過光海君,於萬曆三十八年(1610)將恭嬪金氏追諡為恭聖王后。大北派利用光海君急於鞏固政權的心理,興風作浪,排擠其他黨派。先是萬曆三十九年(1611)春,鄭仁弘為了抬高他老師曹植的地位並貶抑南人,上疏攻擊南人的宗師李彥迪(號晦齋)和李滉(號退溪),要求將兩人逐出文廟配享。他的上疏雖未被批准,卻引發儒林的軒然大波,鄭仁弘遭到儒生們的批判並從儒籍(青衿錄)中除名。光海君大怒,欲追究儒生責任,導致成均館500多名儒生“卷堂”(罷課)示威。在左議政李恆福的勸阻下,所謂“晦退辨斥”的風波最終不了了之。但大北派經過這次投石問路,開始發起全面攻勢。萬曆四十年(1612)春,大北派誣陷原任官員金直哉及其子金白緘、女婿皇甫信密謀造反,擁立順和君養子晉陵君李泰慶,並牽連包括柳永慶兒子在內的一大批小北派官員。光海君下令將金直哉等人凌遲處死,並賜死晉陵君,株連430餘人,從此小北派一蹶不振,只剩樸承宗、樸自興父子和柳希奮、柳忠立等因為外戚的緣故還屹立朝中。 [37] 
自從大獄頻繁發生後,光海君就深居簡出、沉湎女色,除了親審大逆罪人外極少上朝視事,除了受羣臣朝賀的大禮外幾乎不出後宮,在位十五年間,召見羣臣不過八九次,開經筵不過五六次。 [38] 

李琿殺弟幽母

光海君幽禁仁穆大妃的“西宮”現貌 光海君幽禁仁穆大妃的“西宮”現貌
光海君雖然初步鞏固政權,但他最大的心腹之患——永昌大君李㼁還存在。宣祖亦擔心永昌大君會有不測,臨終前囑咐光海君一定要愛護兄弟 [39]  ,又下秘密教旨,將永昌大君託付柳永慶、韓應寅、韓浚謙、申欽樸東亮、許筬、徐渻七名重臣,要求他們好好保護。 [40]  大北派看透了光海君將永昌大君視為骨鯁在喉的心理,便於萬曆四十一年(1613)又製造了“七庶之獄”(又稱癸丑獄事)。這年三月,從東萊倭館運送數千兩銀子到漢城的商人在聞慶鳥嶺的路上被劫殺,後來查出這是樸應犀、徐羊甲等七人所為。 [41]  他們都是兩班官僚(出身西人南人)的庶子,由於庶孽禁錮法而無法出仕,整天飲酒作詩,發泄對社會的不滿,號稱“江邊七友”,幹起搶劫官銀的勾當。李爾瞻等趁機唆使他們將矛頭指向永昌大君,稱他們受金悌男(仁穆大妃之父)的指示,劫持官銀作謀反本錢,擁立永昌大君,並讓大妃垂簾聽政。光海君遂下令逮捕金悌男,將他賜死,還有一個牽連者鄭浹則招供遺教之事。要動永昌大君還得越過宣祖遺教的坎,所以李爾瞻等宣稱宣祖命七臣保護永昌大君的遺教是宦官閔希謇偽造的。 [42]  遺教諸臣(柳永慶已死)紛紛上疏劃清界限,但皆被罷官。李爾瞻還不斷請求處死永昌大君,光海君不予批准,最後決定廢永昌大君為庶人,流放江華島圍籬安置 [43]  ,次年被江華府使鄭沆殺害。 [44] 
與此同時,大北派掀起“廢母”之議,“母”就是光海君的繼嫡母仁穆大妃,她不僅受七庶之獄的連累,還被指控在宣祖臨終前讓宮女對懿仁王后之像施展巫蠱,來給宣祖續命。 [45]  所以李爾瞻指使儒生李偉卿上疏,稱:“母后內作巫蠱,外應逆謀,母道已自絕。” [46]  隨後掀起廢母之議。反對者認為無論如何也要對仁穆大妃盡孝道,支持者則強調忠比孝更重要。最後,反對廢母的西人和南人官員被指為“不忠”或“護逆”,幾乎被盡數逐出朝廷,於是光海君初年的聯合政府徹底瓦解,以李爾瞻鄭仁弘為首的大北派獨佔政權。萬曆四十三年(1615),光海君自慶運宮(西宮)移住昌德宮,而將仁穆大妃幽禁於慶運宮,但沒有廢黜她。萬曆四十五年(1617)八月,恭聖王后獲得明朝承認,隨後廢母之議再起並達到高潮,李爾瞻等不僅指使百官宗室780餘人“庭請”廢黜仁穆大妃,還組織漢城民眾參與“討逆”,製造輿論。 [47]  光海君只是下令貶黜仁穆大妃的尊號,稱之為西宮,並未廢為庶人。 [48]  隨着後金的威脅日益嚴重,波及整個朝鮮的廢母鬧劇遂告收場。
在此期間,萬曆四十三年(1615)發生申景禧之獄,使定遠君的兒子綾昌君李佺(朝鮮仁祖之弟)成為又一個犧牲品。至此,光海君王位的威脅者基本被清除。

李琿周旋明金

進入萬曆四十六年(1618)後,朝鮮政治生活的主要內容由“廢母”問題轉移到外交問題。當時,出身建州女真努爾哈赤初步統一女真各部,於萬曆四十四年(1616)稱汗,建立後金政權。萬曆四十六年(1618)四月,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襲擊明朝撫順,揭開明金戰爭的序幕。在此前後,明金雙方都在拉攏朝鮮,後金自萬曆四十五年(1617)冬到薩爾滸之戰前至少四次致書朝鮮,開示反明之意,離間明鮮關係。萬曆四十六年(1618)閏四月,朝鮮方面正準備將“胡書”報告明朝,明朝遼東巡撫李維翰、鎮江遊擊將軍丘坦、薊遼總督汪可受要求朝鮮出兵助明的諮文、票文和檄文就接連送來了。面對明朝的徵兵要求,光海君與眾臣意見對立,他認為:“我國三邊防備自守不暇,舉單弱不教之卒,入援天朝,有何所益?” [49]  並判斷:“老酋桀驁,雖以中朝兵力,未能必其一舉剿滅” [50]  ,要求備邊司搪塞明朝,並勸告明朝也慎重對待,自己始終不願出兵。 [51]  而絕大多數大臣都主張出兵以報答明朝再造之恩,同時消滅努爾哈赤也對朝鮮安全大有裨益,包括光海君最重要的支持者禮曹判書李爾瞻和領議政鄭仁弘 [52-53]  只有黃中允(南人)、趙纘韓(南人)、樸鼎吉(大北)、李偉卿(大北)、樸自興(小北)、任兗(大北)、尹暉(西人)七人不支持出兵,不久之後他們迫於眾議改變立場。
光海君從明朝徵兵的環節問題下手,認為李維翰等人只代表遼東當局,不代表皇帝,必須皇帝下旨才能出兵。 [54]  他便派使者去北京打探皇帝的旨意,順便呼籲豁免派兵,最差的情況也是隻在鴨綠江畔虛張聲勢而不越國境,於是以弘文館校理李埁為齎諮官,將朝鮮的請求報告遼東當局;又以右副承旨樸鼎吉為聖節兼陳奏使,直接入京嚮明神宗請旨。此時負責討伐後金的明朝經略楊鎬已經出關,他會見了李埁,讓他向朝鮮國內送去自己的諮文,表示已接到皇帝“鼓舞朝鮮”的旨意,要求朝鮮必須出兵一萬以助明。 [55]  樸鼎吉在途中被楊鎬阻止,後來又一路聖節兼陳奏使尹暉來到北京,得到了皇帝要求朝鮮服從楊鎬調遣的聖旨。 [56]  光海君迴避出兵的最後希望也破滅了。
《滿洲實錄》中的姜弘立歸降圖 《滿洲實錄》中的姜弘立歸降圖
楊鎬諮文被送到朝鮮後,光海君就已知道無迴旋餘地,遂調兵遣將,徵發三手軍(炮手、射手、殺手)10000人 [57]  ,後增至13000人 [58]  ,以晉寧君姜弘立為都元帥,金景瑞為副元帥,這對朝鮮而言已是相當精鋭的陣容。萬曆四十七年(1619)二月,朝鮮軍隊開撥渡江,隸屬南路明軍劉綎所部,參與圍剿努爾哈赤的戰爭。三月初,中路左翼的明軍在薩爾滸之戰中慘敗,主將杜松陣亡。隨即北路明軍也被擊敗,主將馬林單騎逃回開原。經略楊鎬急忙命李如柏、劉綎撤回,但劉綎已經深入後金境內,三月初四在阿布達裏岡中伏敗死,同日朝鮮軍也遭到後金攻擊,金應河以下數千人力戰陣亡,姜弘立則率5000殘兵敗將投降後金。 [59]  後來有1400餘人逃回朝鮮。 [60] 
深河之戰的結果應驗了光海君的預料,堅定了他推行“中立外交”的想法。此後他在明金兩國間施展縱橫捭闔的外交技巧,多次拒絕或拖延明朝的再徵兵請求,對於後金則儘量不刺激,與之進行國書往來(詳見後文為政舉措中的外交部分)。

李琿被廢下台

努爾哈赤興起以後,朝鮮可謂國難當頭,光海君與朝臣圍繞外交問題發生分歧與爭執,他經常不與備邊司大臣討論就直接通過承政院下達旨意,備邊司曾抱怨道:“臣等當上國徵兵之日,不能出一奇策,唯當奉行睿算之不暇,何敢有一毫搪塞之心哉?” [61]  更重要的是,光海君奉行中立外交,在深河之戰後包庇降將姜弘立、一味逃避明朝的再徵兵要求,堅持向後金傳達國書,引起包括大北派在內的幾乎全體朝臣的反對,也導致光海君與其支持者李爾瞻一派關係的微妙變化。本來李爾瞻等在光海君的縱容下,自七庶之獄以來以“討逆擔當者”自居排斥異己,將與金悌男有聯繫及反對“廢母”之議的人士幾乎全部逐出朝廷,使大北派獨佔政權。李爾瞻專權自然對光海君的王權構成威脅,甚至在有些情況下到了“王不得自由”的程度 [62]  ;而李爾瞻反對光海君的中立外交,更使他和光海君漸行漸遠。光海君為此起用有外交才能卻被罷官的西人李廷龜來執行他的外交政策,李爾瞻一派以他是金悌男同黨、反對“廢母”為由勸阻,光海君斥責道:“金悌男給你們恩惠已經很久了,每次你們要陷害某人,都會搬出金悌男,這些話一點也不新奇,我也聽膩了,你們還是別説這些了!” [63]  並不點名地批評李爾瞻為“宗社之罪人”。 [64]  在此情況下,鄭經世、鄭曄、洪瑞鳳、南以恭、李睟光李貴等反對派官員被解除禁錮,重新登用。而朝野中推翻李爾瞻的氛圍也越來越濃厚,到天啓元年(1621)慶尚道儒生進京,掀起倒李風潮,控訴李爾瞻專擅政權、舞弊科舉及廢母殺弟等罪行。儘管光海君沒有處置李爾瞻,但也表現出對他的厭惡。 [65]  大北派由此開始式微,西人等反對派獲得釋放並重新起用,為“仁祖反正”創造了條件。 [37] 
深河之戰的全軍覆沒對於尚未擺脱壬辰倭亂後遺症的朝鮮來説是相當大的打擊,其影響波及朝鮮八道,其中以平安道尤甚,各郡縣都有數百名戰死或被俘於深河的壯丁,田野荒蕪,徭役也更加繁重。 [66]  朝鮮農民因徵兵、飢餓而紛紛破產,落草為寇,在漢城和兩湖地區(全羅道忠清道)尤為嚴重。 [67]  然而就在百姓疲敝之際,光海君並未致力於改善民生,而是大興土木,營建宮闕,設分户曹和調度使,到各道搜刮民脂民膏。這些官員很多都出身庶孽或賤民,他們往往“橫行列邑,凌蔑守宰” [68]  “浚剝黎民,凌辱士族” [69]  ,使光海君更加喪失人心。
光海君在位的最後一年是非常孤立而缺乏安全感的,不僅是北方後金問題帶來的巨大壓力,國內情況也不容他樂觀。當時“西人切齒,南人含怨,小北非笑 [70]  ,執政的大北派也與光海君漸生矛盾。官員們故意牴觸他的命令,光海君要他們辦事到了近乎哀乞的地步 [71]  ,就連御醫也不被信任了。 [72]  光海君自己診斷患上火病 [73]  ,可見他的身心已經是極度痛苦。從萬曆四十六年(1618)到天啓三年(1623),光海君先後更換了十一次訓練大將(訓練都監的主將,相當於首都衞戍司令)。他愛在宮中玩捉迷藏,沒被捉住就高興,被捉住就不高興。 [74]  他還深居不出,外間議論紛紛,“有以為真病者,有謂知禍之將及己而深居以避者”。 [75]  總之,眾叛親離的他已經預感到滅頂之災即將來臨。
天啓三年(1623)春,光海君的侄子、定遠君之子綾陽君李倧金瑬李貴西人黨合謀,策劃推翻光海君及大北派政權。舉事前夜,有個叫李而攽的知情人告密,光海君正在與後宮遊宴,竟忽略了此事;領議政樸承宗則認為訓練大將李興立是他的親家,值得信賴,而亂軍不過是烏合之眾,也不在意。 [76]  三月十二日深夜,這場被稱為“仁祖反正”的政變爆發,由於李興立已成為政變的內應,所以他按兵不動,政變軍順利入宮,四處放火。光海君聽到動靜後,對心腹宦官説:“如果是易姓革命的話就會先燒宗廟,如果只是廢立的話那宗廟就無事,你去登高看看。”宦官誤看成宗廟被燒,回來報告光海君,光海君長嘆道:“李家宗廟到我這代就滅亡了啊!”於是倉皇從昌德宮後苑翻牆逃走。 [77]  他在一名宦官的揹負下,逃到親信醫官安國信家,穿上安家的喪服準備逃到別處,被另一醫官鄭柟壽告發,隨即被捕,安置都總府值房。 [78]  世子李祬也差不多同時被捕。光海君父子被李倧帶到慶運宮(西宮)面見仁穆大妃,仁穆大妃要求將光海君父子處死,被羣臣勸阻。 [69]  其後以仁穆大妃名義頒佈教書,譴責光海君廢母殺弟、大興土木和背叛明朝等罪行,廢黜王位,並命李倧繼位,是為仁祖。 [79] 

李琿流放生涯

仁祖反正後,李爾瞻鄭仁弘等數十名光海君的重臣先後落網並被處決,樸承宗、樸自興父子自殺,還有大批人被流放。光海君、廢妃柳氏夫婦及王世子李祬、世子嬪樸氏夫婦均被圍籬安置於江華島,分處島內不同地方。仁祖還讓任昭媛陪伴光海君。 [80]  天啓三年(1623)三月二十一日,光海君被漢城府判尹李適押往江華島,一路上面色悽慘,目睹這一情景的人無不為之動容。 [81]  兩個月後,李祬欲挖地洞逃走未遂,後被賜死,光海君遂絕嗣。 [82]  同年十月,廢妃柳氏也病死了 [83]  (一説絕食而死 [84]  )。
光海君墓 光海君墓
光海君被廢后,仁穆大妃對他仇恨難消,在廢位教書之外又開出三十六條罪狀,加上了氣死宣祖、通姦父妾等罪名 [85-86]  ,還在給明朝的奏文中加入“早加刑章、以謝人民”之語,企圖請求明朝處死光海君,被領議政李元翼勸止。 [87]  後來明朝也多次過問光海君的生死,所以光海君才能保住性命。 [88-89] 
崇禎元年(1628),光海君的妻侄柳孝立、柳鬥立等聯絡大北派餘黨,欲起事推翻仁祖,迎回光海君為上王,擁立仁城君李珙即位,事泄被捕,而其與光海君也有秘密往來。仁祖派人前往江華島捉拿服侍光海君的人,光海君當門痛哭,一個內人當場自殺,任昭媛自殺未遂 [90]  ,不久後死於獄中。 [91]  仁城君雖被賜死,但光海君則無事。
仁祖年間內憂外患不斷,每逢變亂光海君都會被轉移安置,其中在崇禎十年(1637)丙子胡亂時,光海君被轉移到喬桐島,兵曹判書申景禛等在仁祖向清朝投降後要求京畿水使申景珍“善處”光海君,暗示將其殺害,不過申景珍沒有聽從。 [92]  丙子胡亂後,仁祖下令移配光海君於濟州島 [93]  四年後的崇德六年(1641)七月初一,光海君死在濟州,享年六十七歲。仁祖聞訊輟朝三日,命以王子君之禮葬於楊州赤城洞。 [94] 

李琿為政舉措

李琿政治

  • 追崇父母
光海君即位後,以“母以子貴”為由,提出追崇自己生母恭嬪金氏。羣臣大多反對,認為光海君的嫡母是懿仁王后,而恭嬪金氏只是私親而已,追尊後宮為王后在朝鮮並無先例。光海君不顧反對之聲,以霸王硬上弓的方式強行追尊生母恭嬪金氏為恭聖王后
光海君即位之初,禮曹擬定先王廟號為宣宗,萬曆四十四年(1616),光海君以父王平息壬辰倭亂、拯救宗廟社稷,以及宗系辯誣之功和平息丁應泰誣告之功,將其廟號升格為宣祖,同時給宣祖和懿仁、恭聖兩位王后追上尊號。光海君執着地追崇父母,也是樹立自身正統性、強化王權起見。 [95] 
  • 屢受尊號
光海君在位十五年間先後六次受尊號,到仁祖反正前他的尊號已達到48字,即“體天興運俊德弘功神聖英肅欽文仁武敍倫立紀明誠光烈隆奉顯保懋定重熙睿哲莊毅章憲順靖建義守正彰道崇業”,為歷代朝鮮國王生前上尊號之最。一般認為光海君屢受尊號,是他通過儀式來強化王權的措施。但也有學者認為光海君最後一次所受尊號的含義都是事大之義,是羣臣通過上尊號來警告他不得違背明朝旨意。同時每次上尊號時,朝廷都會陷入長時間的停擺狀態,也可看做羣臣對光海君的一種“罷工”抗議,談不上強化王權。 [96] 
  • 籌劃祭天
萬曆四十四年(1616)八月,光海君決定效仿世祖朝故事,欲築圜丘,行郊祭 [97]  祭祀昊天上帝原則上只有中華天子才有資格進行,所以大臣們表示反對,並擔心重演壬辰倭亂期間的丁應泰誣告事件。 [98]  光海君後因身體有恙無期限推遲郊祭。
  • 遷都修宮
慶熙宮興化門 慶熙宮興化門
光海君延續了戰後重建事業,修復壬辰倭亂期間被毀的昌德宮昌慶宮,將貞陵洞行宮改為慶運宮(今德壽宮)。萬曆四十年(1612)末,光海君聽信術士李懿信之言,稱漢城王氣已盡,要遷都到漢城西北面的交河,羣臣極力勸阻。萬曆四十四年(1616),光海君又聽信出身明軍逃兵、後來做了術士的施文用及和尚性智的話,説仁王山下有王氣,要在此修築宮殿(即仁慶宮),羣臣出於門面效應,不再反對 [99]  ;翌年術士金馹龍又對光海君説定遠君家有王氣,光海君便在該處營建慶德宮 [100]  光海君廣修宮闕、大興土木,除了樹立王室的威嚴以外,也體現出他缺乏安全感,欲建多處宮闕以備不測 [101]  ,還可能包含了增加就業、救濟貧民的意圖。 [102] 
光海君無論是遷都還是營建宮闕,都帶有濃厚的非理性色彩,這些舉動都是他聽信風水之説後才宣佈的,而且為了修建宮闕,他徵收苛捐雜税,搜刮民脂民膏,還賣官鬻爵,不僅銀錢鹽鐵,就連家基木石都允許交易,於是滿大街都是穿金戴玉之人,時人諷刺道:“金者、玉者,銀耶?石耶?木耶?” [103]  當時大臣請求將營建宮闕的費用改用於國防上,光海君駁斥道:“現在的朝臣只知道説停罷營建是當務之急,難道營建停下來,就可以砍下努爾哈赤的腦袋、剷平他們的巢穴嗎?” [104]  由此可見光海君對宮闕營建近乎偏執的態度。仁祖反正後,仁慶宮被拆除,慶德宮則改為慶熙宮,成為韓國五大宮殿之一。

李琿經濟

  • 宣惠法
朝鮮王朝前期,規定百姓除田税外還要繳納貢物,但由此生出“防納” [105]  之弊,同時貢物負擔也被大地主轉嫁到農民頭上。早在宣祖時期,李珥柳成龍等就提出“代貢收米”。光海君即位後,順應這一趨勢,在領議政李元翼的建議下設宣惠廳,在京畿道試行宣惠法,將貢物改為土地税,即不再以户頭為單位繳納國家指定的貢物,而是以田結為單位統一繳納米穀,每結土地春秋兩季共徵收16鬥米 [106]  ,而在過去每個農民每結土地所負擔的“防納”代價高達數十甚至上百鬥,因此京畿道農民歡呼雀躍,但是原來土地多而納貢少的大地主和慣於“防納”牟利的吏胥則對此法非常不滿。 [107]  所以光海君堅持將宣惠法嚴格侷限在京畿道,阻止推廣此法之議。朝鮮王朝用了一百多年的時間才將其通行全國,宣惠法也逐漸以“大同法”之名流傳於世,成為朝鮮賦税制度的一個轉折性變化。
  • 號牌法
號牌法是一種社會基層管理的制度,朝鮮太宗時曾試行三年,無果而終。光海君即位後,鑑於北方努爾哈赤的威脅,將號牌法的實施重新提上議事日程。李恆福李廷龜等大臣都建議實行號牌法,整合如散沙一般的民眾,確保軍額。光海君採納他們的意見,於萬曆三十八年(1610)九月批准明年起實行號牌法,所有成年男丁均需佩戴號牌,並設號牌廳管理此事。 [108]  號牌法確保了國家對人口的控制,但也削弱了地方豪強的勢力,比如鄭仁弘就是武斷鄉曲的嶺南一霸,所以大北派的李爾瞻等人以引起民弊為由反對實行號牌法。光海君被迫作出妥協,先於萬曆四十年(1612)正月決定儒生和無故白徒、私賤不佩戴號牌 [109]  ,七月同意革罷號牌廳,號牌法也就中止實施了。 [110] 
  • 銀礦和鹽鐵
壬辰倭亂時,明朝發現朝鮮有銀,此後許多明使都會勒索數萬銀兩。光海君即位後,原有的端川銀礦已近乎枯竭,光海君派人發掘京畿道衿川銀礦,但收效不大。 [111] 
光海君時,為確保國家財政,設鹽鐵調度使,由户曹參判兼任,實務由海運判官和從事官擔當。鹽鐵調度使名義上是國家向民眾平價出售鹽鐵,實際上卻是將鹽鐵賣與商人,然後購買其他物資。

李琿軍事

光海君年間的三眼銃圖樣 光海君年間的三眼銃圖樣
光海君時,朝鮮軍事並未從壬辰倭亂的打擊中恢復過來。光海君即位之初,朝鮮軍隊人數只有76400人 [112]  ,而且戰鬥力低下,“代立”(尋人頂替)之弊嚴重。光海君面臨努爾哈赤日益嚴重的威脅,不得不着手整飭軍事,以圖自強。他強調:“第惟我國人心兵力無可為之勢,奈何奈何!……大概一邊羈縻,一邊自強,誠是長算,固不可廢一,皆無着實舉行之事,予切痛焉。” [113]  所以他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強化軍備。萬曆三十七年(1609),光海君下旨要求備邊司強化紀律、士氣,在萬曆三十八年(1610)、萬曆四十年(1612)數次在慕華館閲兵觀武,又命御史前往江華、水原、竹山、龍津等處選拔有武藝的人才。號牌法推行未果後,他又開設“萬科”(錄取10000人以上的武科),以確保軍隊數量。 [114] 
此外,光海君還重視武器製造,尤其是能防禦後金鐵騎的火器。萬曆四十一年(1613)將鳥銃廳擴大為火器都監,負責製造各種火炮,現存的一冊《火器都監儀軌》中記載了佛郎機三眼銃等火器的圖樣及製作方式。 [115] 

李琿文化

  • 刊印書籍
光海君年間,重建了壬辰倭亂期間被毀的史庫,並大規模刊行書籍。其中代表性的書籍有許浚的《東醫寶鑑》,這為戰後百姓的生存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東國新續三綱行實圖》及其諺解本收錄了大量壬辰倭亂時期的忠臣義士、孝子烈女,對教化人心、整合社會有很大的作用;《高麗史》、《遼史》、《金史》,對處理與後金關係則有借鑑意義。此外還刊行有《龍飛御天歌》、《國朝寶鑑》、《儒先錄》、《左傳》、《太平御覽》、《歷代名臣奏議》等書籍。
  • 尊崇先儒
光海君以前,朝鮮文廟除了供奉中國聖賢以外,就只有新羅時期的薛聰崔致遠高麗時期的安珦鄭夢周,尚無朝鮮王朝的大儒從祀。萬曆三十八年(1610),光海君拍板將金宏弼鄭汝昌趙光祖李彥迪李滉五賢從祀文廟。此舉開啓朝鮮王朝大儒從祀文廟的先河,到後來發展為“東國十八賢”。
  • 優待佛教
與多數朝鮮國王不同,光海君在位時採取了優待佛教的政策。他寵信僧侶性智,破格令其在漢城居住(朝鮮王朝時期不許和尚入城)。此外他還與浮休善修、碧巖覺性等高僧交遊,為自己修建了願堂奉印寺,也給世子修了願堂清溪寺。他還組織了僧軍,用於修築宮闕及防禦邊境等。 [116] 

李琿外交

  • 對明朝
光海君在位時期,雖然基本維持對明朝的事大主義政策,但內心已頗存芥蒂。光海君還是世子時,明朝就屢屢打回朝鮮的討封,即位之後,明朝依然不肯鬆口,派遼東都司嚴一魁、自在州知府萬愛民前往朝鮮調查,光海君花費數萬銀子才搞定此事。冊封光海君問題還在糾結時,廣寧總兵李成梁提議趁朝鮮兄弟相爭,佔領朝鮮,設為郡縣。此事亦在朝鮮引起恐慌,後來言官宋一韓等彈劾李成梁圖謀世守朝鮮,明神宗也不予批准,這場風波總算有驚無險地過去了,但這些不快使得光海君對明朝懷有深深的戒心。 [117] 
光海君時的“天使”(迎接都監賜祭廳儀軌) 光海君時的“天使”(迎接都監賜祭廳儀軌)
光海君年間雖然與日本展開貿易,卻要關閉同明朝遼東方面的中江開市,此事被明朝遼東都司阻止,造成了遼東方面與朝鮮的矛盾。鎮江遊擊丘坦更是多次指責朝鮮懷有異圖,惹出許多麻煩,一直持續到明朝徵兵助剿的前夕,都是因為光海君要關閉互市引發的。 [118]  此外,光海君年間明朝七次遣使東來,其中五次都要朝鮮賄賂數萬兩白銀,因此接待明使成為朝鮮的沉重負擔。
萬曆四十六年(1618),明朝要求朝鮮出兵助剿努爾哈赤。光海君本來就對明朝不滿,他一方面深知朝鮮國力羸弱,另一方面也預料明朝難以成功,所以不想出兵。但備邊司諸臣都認為出兵是朝鮮作為屬國所應盡的義務,宣稱“與其得罪於天朝,寧得罪於聖明”。 [119]  光海君拗不過上國明朝與本國諸臣的壓力,同意派姜弘立領兵一萬多人援助明朝,他還叮囑姜弘立切勿對明朝將領百依百順,要見機行事。 [120]  結果在萬曆四十七年(1619)三月的深河之戰中,朝鮮軍戰敗,姜弘立投降。據修《光海君日記》的史官稱,光海君暗中要求姜弘立不戰而降,同時將出兵的消息泄露給來會寧交易的女真商人,又派女真語翻譯河瑞國面見努爾哈赤表達誠意。 [121-122]  所以有些學者認為姜弘立投降是早已預定的奉旨行事。 [123]  但另有學者認為《光海君日記》中的記載是仁祖朝史官對光海君的誣衊,光海君並無要求姜弘立不戰而降的密旨。 [124] 
深河之戰後,明神宗下賜朝鮮1萬兩白銀以示慰問。 [125-126]  但在明朝尤其是遼東地區,則盛傳姜弘立之降是由於朝鮮早已私通後金。在此情況下,明朝翰林院檢討徐光啓上疏稱“鮮、奴之交已合”,主張明廷派遣大員監國朝鮮,防止朝鮮落入後金手中。隨後雲南道御史張至發也提出類似主張。 [127]  光海君聽説後,連忙起用被禁錮的西人官員李廷龜為辯誣使,因為他曾在宣祖朝辯誣丁應泰事件時表現出色。同時,他大張旗鼓地宣傳深河之戰時戰死的宣川府使金應河,表彰他的英勇事蹟,並命令在明將往來處修建金應河祠堂 [128]  ,還讓百官撰寫紀念詩歌,編成《忠烈錄》,使其流傳到明朝,以此來轉移明朝人對姜弘立投降的注意力,化解明朝對朝鮮的疑慮。 [129] 
明廷中雖然大部分人對徐光啓等的監國朝鮮之議不以為然,但仍擔心朝鮮與後金勾結,並希望朝鮮能發揮對後金的牽制作用。萬曆四十七年(1619)八月,明朝遼東都司派差官袁見龍來到朝鮮,發下了明廷賞賜的1萬兩銀子,並詢問朝鮮有無裏通後金,然後又要求發兵助明。光海君謝絕徵兵要求,此後他反而多次遣使明朝告急,要求明朝保護朝鮮。天啓二年(1622)四月,在遼東已經淪陷的情況下,明朝派監軍梁之垣帶了皇帝敕諭和3萬兩銀子自海路來朝鮮,要求朝鮮出兵和提供船舶。光海君繼續虛與委蛇,稱不是他不想派兵,而是因為毛文龍在朝鮮境內製造事端,導致後金進攻朝鮮的危險增大,自顧不暇,難以派兵,並賄賂了7萬兩銀子把梁之垣打發走。 [130] 
天啓元年(1621)七月,明朝將領毛文龍受遼東巡撫王化貞之命,襲擊鎮江,生擒後金守將佟養真。光海君對此事態高度關注,因為這意味着明金之爭即將燃燒到朝鮮境內。在後金的報復性打擊下,毛文龍及一大批遼東難民湧入朝鮮境內,令光海君十分頭疼,他不僅害怕毛文龍會引來後金軍蹂躪朝鮮,還擔心毛文龍監視朝鮮,妨礙他的中立外交。事實上後金軍確實在天啓元年(1621)底越過結冰的鴨綠江進入朝鮮追殺毛文龍,毛文龍逃到安州才保住性命(史料顯示後金軍的侵入有朝鮮邊臣的故意引導,甚至很可能就是光海君授意 [131]  )。光海君多次派人勸毛文龍躲入海島,最終毛文龍在天啓二年(1622)十一月進入椵島皮島),暫時緩解了局面。 [123] 
光海君雖然對明朝陽奉陰違,卻每每能妥善處理,令明朝消除疑心,比如明遼東經略熊廷弼就認為光海君“其所以為我中國慮者,甚於中國之自為慮”。 [132]  仁祖反正後,明朝官員仍稱讚光海君是“十數年來忠順之臣” [133]  ,質疑仁祖的合法性。可見光海君對明外交是有一定巧妙手腕的。
  • 對後金
光海君時期,努爾哈赤領導的建州女真部日益強盛,朝鮮東北部的“藩胡”部落(主要是瓦爾喀部,朝鮮稱“兀良哈”)被次第吞併,藩籬盡撤,因此光海君從一即位就密切關注努爾哈赤的動態,強化軍事國防,注意情報蒐集工作,主張“遠斥候、謹烽燧、慎間諜、明紀律”。 [134]  萬曆四十四年(1616),努爾哈赤稱汗,建立後金政權。萬曆四十六年(1618)內,朝鮮陸續收到努爾哈赤四封書信,傳達了所謂七大恨,並要求朝鮮不得協助明朝。光海君正好被明朝的徵兵要求弄得焦頭爛額,他深知“此賊養兵幾四十年,雖以天下之兵當之,勝敗未可知矣” [135]  ,但迫於明朝和眾臣壓力,還是派姜弘立率軍一萬隨明軍出征,結果全軍覆沒,這正是在光海君的預料之中。 [136] 
光海君基於局勢判斷,自知朝鮮尚未擺脱壬辰倭亂的後遺症,國力疲弱無比,而明朝也不足恃,努爾哈赤則蒸蒸日上。他認為“以天下之兵力,不能折衝,以致攻陷大鎮,如摧枯拉朽,席捲長驅,而無人呵禁,則良平之謀、孔明之才智,恐不可防也” [137]  ,甚至預料到女真之禍將會導致明朝內亂乃至滅亡。 [138]  所以他確立了“羈縻緩禍”的對後金外交基本方針,達到“姑為彌縫,以過兇鋒” [139]  、“勿令此賊飲馬於漢水” [140]  的目的。然而朝鮮朝廷的主流意見卻是“斬使焚書”,採取依賴明朝、對後金強硬的政策,光海君對臣子們的高談闊論非常反感,指出:“中原事勢誠為岌岌,此時內為自強,外為羈縻,一如高麗所為,則庶可保國。而近觀我國人心,內不辦事,外務大言,試以廷臣收議見之,武將所言,皆是臨江決戰之意,其為可尚矣。然則今之武士,何以畏西邊如死域乎?不及考慮遠矣,徒虛語耳!……我國人終必以大言誤國事矣。” [139] 
此後,光海君圍繞對金國書問題,不斷與大臣發生衝突。深河之戰結束一個月後,努爾哈赤就派人送來國書,表示理解朝鮮為報壬辰倭亂時的再造之恩而援助明朝,並要求明確回答朝鮮的對後金政策。 [141]  國書中努爾哈赤的頭銜被翻譯為“後金國汗”(這是“後金”一詞的首次出現)。備邊司對此持強硬態度,光海君則生怕回信刺激後金招來國難,最後決定將努爾哈赤來信報告明朝,同時以平安道觀察使樸燁的名義給“建州衞部下馬法”送去回信。努爾哈赤認為此信內容毫無新意,完全套用明朝的説辭,回信指責 [142]  ,並在萬曆四十八年(1620)連發三封國書,光海君雖力主“胡書不可不答” [143]  ,卻因明朝差官袁見龍的到來及辯誣徐光啓等的監國朝鮮論而無暇顧及對後金的外交。
天啓元年(1621),後金攻陷遼東,大量遼東難民流入朝鮮境內,努爾哈赤致書光海君,要求歸還遼東人口。 [144]  光海君與眾臣又經過一番爭論,決定不答覆後金國書,只派滿浦僉使鄭忠信出使後金,同時以刺探情報的目的將出使之事告知毛文龍,徵得其同意。九月二十四日,鄭忠信來到赫圖阿拉揚古利等接見了他,幾乎沒達成什麼共識,其禮物也被努爾哈赤退回。 [145-146]  光海君見鄭忠信無功而還,要求回覆國書,被備邊司拒絕。努爾哈赤雖然暫時沒有攻朝計劃,但要求朝鮮必須在明與後金中作出選擇,並交出毛文龍,討厭朝鮮模稜兩可的態度。同年十二月,努爾哈赤送去了口氣更加嚴厲的國書,光海君愈發着急,揚言要把那些主張“閉關絕使”的大臣送去抵禦後金。 [147]  天啓二年(1622)二月,努爾哈赤在廣寧接見了朝鮮使節河瑞國一行12人,問其為什麼不抓來毛文龍時,河瑞國回答明為朝鮮之父,不可抓父親家的人。努爾哈赤失去耐心,説他們是假託修好來刺探情報,將其中10人剜目後處死,剩下兩人刺瞎雙眼,攜帶措辭強硬的國書而回。 [148-149]  其後又扣押朝鮮譯官樸葵英與黃連海等人。接着,後金即將侵犯朝鮮的消息傳來,光海君再也坐不住了,決定無論如何也給後金要回復國書,大臣們雖然被迫同意,但沒人敢署名,最後以“朝鮮國王致書後金國汗殿下”開頭寫了一封國書,質問後金為何虐待來使,並表達善鄰友好之意,命文希賢送去。 [150]  儘管光海君破天荒地承認了努爾哈赤的地位,可僅僅如此顯然不能滿足努爾哈赤的要求,他“不受贈饋,不報國書,恐喝多端”,文希賢見了姜弘立一面後空手而返。 [151]  翌年朝鮮方面遣使五人,亦被扣押並虐殺。 [152]  隨着光海君被廢位,朝鮮與後金的往來也就戛然而止了。
  • 對日本
光海君時,延續宣祖末年以來對日本德川幕府修好的政策,於萬曆三十七年(1609)同代表德川幕府的對馬藩簽訂了《萬曆己酉新定約條》,通稱《己酉約條》,對兩國貿易作出了詳細規定。萬曆三十八年(1610),對馬島的第一艘歲遣船來到東萊倭館,朝鮮和日本正式恢復了通商關係。史稱:“倭館開市之初,燕貨自本國流通於萊府,與倭交販,故市利頗盛。” [153] 
萬曆四十五年(1617),光海君派遣了吳允謙為正使、樸梓為副使、李景稷為書狀官的回答兼刷還使,回覆日本的國書,刷還壬辰倭亂期間的朝鮮被擄人,並祝賀德川幕府平定大阪城,消滅豐臣氏,朝日邦交進一步鞏固。
  • 對琉球
萬曆三十七年(1609)三月,琉球國中山王尚寧感謝朝鮮救助琉漂流人及表達善鄰友好的諮文通過北京的使臣傳達到朝鮮,約定“自今以往,請結永盟,貴國為兄,敝邦為弟,以弟兄而仰事天朝父母,歡睦聘問,願與天長地久耳”。並贈送了絹、布、扇子等禮物。 [154]  光海君雖然以人臣無私交之義對此來函感到尷尬,但還是決定回禮致賀。 [155]  同年因琉球被日本薩摩藩攻陷,此事不了了之。
萬曆四十年(1610)八月,濟州牧使李箕賓、判官文希賢抓獲一艘疑似倭寇船隻,奪取船上貨物,處死船上所有人員。據説這艘船其實是前往日本貿易的中國商船(一説安南商船),船上還有一個琉球人,朝鮮人流傳其是琉球世子。後來朝鮮人發揮這個故事是琉球世子為了贖回其父,滿載國寶赴日本,遇風暴漂流濟州,牧使問其上有何物,世子回答酒泉石、漫山帳,牧使貪圖寶物,要求世子給他,世子不給,遂將世子殺害。世子臨終前作詩:“堯語難明桀服臣,臨刑何暇訴蒼旻?三良入穴人誰贖,二子乘舟賊不仁。骨暴沙場纏有草,魂歸故國吊無親。朝天館下滔滔水,長帶餘悲咽萬春。” [153]  光海君得到了李箕賓賄賂的寶物,才免其罪責。 [156] 
此後,朝鮮多次盛傳琉球即將發兵復仇的消息。 [157]  仁祖反正後,仁穆大妃要求在呈給明朝的奏文中加入光海君殺害琉球世子的罪名,但被領議政李元翼勸阻。 [87] 

李琿軼事典故

李琿立儲傳聞

朝鮮宣祖庶子眾多,不知立誰為好。他陳放許多物品,讓諸王子隨意挑選,諸王子爭搶寶物,而光海君只取筆墨,宣祖遂對光海君另眼相看,決定立為世子。 [158]  另有一説是宣祖曾問諸王子:“哪個食品是最重要的?”光海君答:“鹽。”宣祖詢問理由,光海君説:“調和百味,沒有鹽是不行的。”宣祖又問:“哪件事讓你們不滿足?”光海君答:“我只痛心母親早死。”宣祖對其回答嘖嘖稱奇,遂立為世子。 [159] 

李琿受制介屎

光海君從世子時代開始就寵愛一位“年壯而貌不揚”的尚宮金介屎。光海君即位後,金介屎不僅坐鎮後宮,遙控朝政,賣官鬻爵,權傾朝野,對光海君的管制也非常嚴厲。光海君每次想臨幸一名女子,必須得到金介屎的許可,所以後宮諸姬爭相賄賂金介屎,金介屎視其錢財多少來安排侍寢,光海君不敢違抗。金介屎稍不如意,就罵道:“敢忘了我的大德嗎?我要説什麼話,主上都不敢自作主張!”光海君聽了後既惶恐又慚愧。 [165] 

李琿賞春吟詩

光海君每年在昌德宮後苑賞春時,常常會讓嬪妃們吟詠一首他最喜歡的詩:“桃花李花杏花發,南里北里西里春。不寒不熱好時節,半醉半醒無事人。”他身邊的宮人都能背下此詩,在光海君倒台後常誦此詩以表懷念。 [166] 

李琿嗜好銀子

光海君年間,朝鮮受明朝影響,也興起用銀之風。光海君對銀子尤為嗜好,史稱“光海除官拜職,視銀多少,以為升降品秩” [70]  ,到後期更甚,“內外官職,皆有定價,如市井興販,不論人才當否,惟以銀之多寡為準,故其未及除授也,人已知某也納銀幾兩、當得某官”。 [167]  而且光海君時鼓勵告密,屢興疑獄,被牽連者紛紛出銀疏通宮人,所以宮人們每次聽到獄事發生的消息後就互相慶賀 [168]  ,光海君也命令被流放者“納銀自贖”。 [169]  當時宮中有數百櫃銀子,有人説這是光海君擔心失位,想用這些銀子來賄賂明朝,爭取復位。 [170] 

李琿自斷子嗣

光海君剛即位時,廣納後宮,欲求子嗣,有一天夢見一個絳袍大官從天而降,對他説:“你殺了太多別人的兒子,你就這麼一個兒子也保不住(指李祬),還用得着求更多兒子嗎!”此後光海君又求斷產之方,找了很多中國術士來朝鮮施符咒。當時的宮人老了以後回憶説,當時想生王子,非常厭惡這些符咒,如今想來卻覺得沒生兒子是上天保佑。 [171] 

李琿石灰霍目

清朝禮親王昭槤曾透露光海君在仁祖反正後被石灰燻瞎了雙眼,並稱這是他府中的一位韓姓朝鮮人(李適之亂時亂黨韓明璉的後裔)所言。 [172]  但此説在朝鮮並無記載,從仁祖指示厚待光海君 [173]  及光海君在前往濟州途中被遮住帳幔不許外看 [174]  的事實來看,石灰燻眼之説應屬謠傳。

李琿身心問題

韓國學者金用淑依據關於光海君的各種記載,分析光海君有嚴重的身心問題。他腸胃不好,患有眼疾,苦於咳嗽和火病。在心理上,光海君是一個具有強烈自卑感和受挫感的人,伴有焦慮症抑鬱症強迫症、歇斯底里等症狀。 [175] 

李琿個人作品

光海君有詩二首存世。一首是萬曆四十五年(1617)給王妃柳氏之母蓬原府夫人鄭氏祝壽所作 [176]  ,另一首是他晚年被流放到濟州島時所作,內容為:
風吹飛雨過城頭,瘴氣燻陰百尺樓。
滄海怒濤來薄暮,碧山愁色帶清秋。
歸心厭見王孫草,客夢頻驚帝子洲。
故國存亡消息斷,煙波江上卧孤舟。 [177] 

李琿人物爭議

李琿弒父爭議

萬曆三十六年(1608)二月初一,宣祖突然病情惡化並升遐,外間盛傳是光海君毒死了父親。據説當天東宮送來藥飯,宣祖吃下沒多久就死了,醫官成浹發現宣祖的中毒跡象,出來後暗中散佈此消息。 [160]  仁祖反正後,此傳聞更是甚囂塵上,甚至有人上疏追究“光海弒逆之罪” [161]  ,仁祖則澄清此事,説自己一直守在宣祖身邊,是宣祖吃東宮藥飯太猛,把自己噎死了。 [162]  後人則多認為是光海君愛妾金介屎或大北派李爾瞻毒死了宣祖,光海君則不知此事。 [163-164] 

李琿評價爭議

光海君是朝鮮王朝27位君主中僅有的兩名廢君,他在朝鮮半島歷史上是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歷史人物,對他的評價也經歷了顛覆性的變化,折射出時代的變遷。他被廢黜後,成為舉國唾罵、千夫所指的對象,從仁穆大妃廢位教書到朝鮮王朝滅亡,人們對他的評價都是千篇一律的否定,稱其為“昏主”、“昏朝”。第一個為他翻案的人是20世紀30年代的日本學者稻葉巖吉,他認為光海君是“澤民主義者”,其“澤民主義”與之前的成渾(壬辰倭亂時主和派)和之後的崔鳴吉丙子胡亂時主和派)是互相聯結的。同時期的朝鮮學者洪熹也作《廢主光海君論》,為光海君打抱不平,認為他實為一代明君,指出史書中充斥着對光海君的栽贓和誣衊,光海君是黨爭的犧牲品。朝鮮半島獨立以後,韓國學者孫晉泰、李丙燾、申奭鎬等繼承了這些觀點,尤以韓明基在2000年出版的《光海君:展開卓越外交政策的君主》一書為集大成者,因而對光海君正面為主的評價也成為當代韓國的主流觀點,特別是他的“中立外交”獲得高度肯定。但也有學者提出質疑,如吳恆寧在2012年出版的《光海君:危險的鏡子》一書中,便對光海君全盤否定。

李琿歷史評價

  • 仁穆王后:宣祖大王不幸無適嗣,因一時之權,越長少之序,以光海為儲貳。既在春宮,失德彰著,宣祖晩節,頗有悔恨,及至嗣位之後,反道悖理,罔有紀極……夫為宣廟子也者,不得不以予為母,而光海聽信讒賊,自生猜隙,刑戮我父母,魚肉我宗族,懷中孺子,奪而殺之,幽廢困辱,無復人理。是蓋逞憾於先王,又何有於未亡人?至戕兄殺弟,屠滅諸侄,㩧殺庶母,屢起大獄,毒痡無辜;撤民家數千區,創建兩闕,土木之功,十年未已;先朝耆舊,斥逐殆盡,惟姻婭婦寺、逢惡從臾之徒是崇是信;政以賄成,昏墨盈朝,輦金市官,有同駔儈;賦役煩重,誅求無藝,民不堪命,嗷嗷塗炭,宗社之危,若綴旒然……光海忘恩背德,罔畏天命,陰懷貳心,輸款奴夷。己未徵虜之役,密教帥臣觀變向背,卒致全師投虜,流醜四海;王人之來我國,拘囚羈縶,不啻牢狴;皇敕屢降,無意濟師,使我三韓禮義之邦,不免夷狄禽獸之歸,痛心疾首,胡可勝言?夫滅天理、斁人倫,上以得罪於皇朝,下以結怨於萬姓,罪惡至此,其何以君國子民、居祖宗之天位、奉廟社之神靈乎?茲以廢之。 [79] 
  • 宋應昌:光海君英資偉發,妙藴岐嶷,才識甚為通明,臣民且皆傾服,其李氏中興乎!間出幹蠱之子,其東藩將泰乎! [178] 
  • 畢自嚴:①素稱仁柔。②李琿之事天朝也甚謹,既助兵於四路進剿之時,又助餉於毛帥駐師之日,其有功於天朝也甚巨。彼國教令,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者也。 [75] 
  • 毛文龍:李琿囚母冷宮,穴通飲食,則母子之倫絕矣;與虜通謀,奉書乞和,尊以國汗,深河之役,徑泄師期,龍川之警,幾獲主將,則君臣之義滅矣。所以宗姓興歌,狡童失好,天厭其惡,挈主器而歸之李倧也。 [179] 
  • 日本歷史學家稻葉巖吉:壬辰(文祿)之際,宣祖稱讚光海君之聰明好學,許可立其為世子。作為聰明好學之人,從開始就對形勢之揣摩與國運消長之預測心領神會。只因是所謂廢主,王之行事未被闡明,甚為遺憾。光海君所懷抱之澤民主義與批評備邊司方面之名分論,想來是很有意思的。所謂澤民主義就是,政治不是體面,必須從實際出發,所以不問大國的對手如何,一味對大國採取追隨的態度,不計其力,徒釀事端,非但貽禍人民,遂無疑危及社稷。 [180] 
  • 朝鮮日治時期歷史學家洪熹:光海之時,南有日本,西有朱明,北有滿洲之勃興,而當時朝鮮現狀,新經壬辰之亂,且經宣祖末造濁亂之政……百度俱廢,財源涸渴,加之以人心離散,土崩是懼,據《(光海君)日記》記錄,事情可見。當此時也,苟非光海之善於謀國者,實莫能為也。且國人素所感服於光海之自為世子時,有光復舊物之功,而無殘虐貪暴之行……故國家得以維持矣。 [181] 
  • 韓國曆史學家李丙燾:新王光海君固深知黨爭為害極大,對朝臣時加飭戒,其本身態度亦每每以超越黨派出之,唯因其性格不夠剛毅,時被“大北”派的惡計與強請所左右……光海君在位十五年,其治績尚有可觀之處……尤於國防和外交問題上,時有周密的措施……總之,光海君施用不棄明、不怒金的兩面外交政策,並在內積極修補軍械城池、佈置適當人才於要地,以期臨機應變——這是朝鮮當時得免後金侵入的基本原因。 [182] 
  • 韓國曆史學家韓明基:首先,在治癒壬辰倭亂這一大戰亂遺留的傷口的過程中,光海君留下的內外治績決非等閒。特別是倭亂之後就遭遇了“明清交替”的大轉換,他所展現的外交力量值得注目。他識破了明朝強迫朝鮮報答“再造之恩”、想讓朝鮮成為“以夷制夷”的犧牲品的意圖,承認強大的後金的存在,防備他們打來的最壞情況,積累軍事實力,這些都顯然是卓越之舉。再加上他持有“臨戰亦使在其間”的彈性認識,比誰都熱心致力於把握周邊國家的動向。敏感地注意周邊國家的動向、在和平的時間裏培養能夠應對危機的實力,這是光海君所具有的外交力量的核心,並且在今天也確實是依然有效的命題。但他內政是失敗的,以庶子和非長子的次子身份即位的他總是為“正統性侷限”而戰戰兢兢。即位之後即使發揮了領導聯合政權的政治力量也沒有持久。他對“王權強化”的強迫觀念和執着給了大北派可乘之機,狀況更加惡化。李爾瞻等以“王權強化”為藉口除掉反對派的過程中冒出了“廢母殺弟”,政局走向停滯。“廢母殺弟”的羈絆啃噬着光海君政權的合法性,讓士大夫拋棄政權、冷眼笑看他的一切統治行為。總之,在17世紀朝鮮實現了士大夫主導的“社會統合”之下,光海君是失敗的。而且他的“失敗”再次提醒我們這樣一個事實:沒有內政基礎的外交不過是沙上樓閣。 [183] 
  • 中國香港歷史學家黃枝連:光海君是曲高和寡、孤掌難鳴的,他自己的獨特遭遇及背叛逆反的性格,使他始終跟那“天朝禮治體系”格格不入。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脱穎而出,以嶄新的概念、理論、政策來處理變局,表現出某些思想解放實事求是的特點和精神。可是,他的大臣,在正統主義的桎梏之下,是不會有勇氣、亦無此要求去另闢蹊徑來處理微妙問題的……光海君的失敗和仁祖的屈辱遭遇,都是無可避免的“歷史悲劇”呢! [184] 

李琿家庭成員

李琿后妃

  • 王妃柳氏(1576—1623,廢妃柳氏),仁祖反正後被廢,貶為文城郡夫人,同年死去。
  • 昭儀洪氏(?—?)
  • 昭儀尹氏(?-1623),仁祖反正時被賜死
  • 昭儀權氏(?—?)
  • 淑儀許貞純(1595-?)
  • 淑儀元氏(?—?)
  • 昭容任愛英(1598-1628),仁祖反正後陪伴光海君,後捲入仁城君謀逆事件,死於獄中
  • 昭容鄭氏(?-1623),仁祖反正時自盡
  • 淑媛辛氏(?—?)
  • 尚宮金氏(?-1623),本名金介屎,仁祖反正時被處死
  • 尚宮邊氏(?―1623),仁祖反正時被賜死。
  • 尚宮李氏(?―?)
  • 尚宮卞氏(?―?)
  • 尚宮崔氏(?―?)
  • 尚宮金氏(1595―1675),仁祖反正後成為淑靜公主的保姆尚宮。
  • 後宮趙氏(?―?),由於史料不足,無法得知其後宮品階。

李琿子女

  • 廢世子李祬(1598-1623),廢妃柳氏生
  • 廢翁主(1619—1664),昭儀尹氏生,仁祖反正後住在尹家,崇德六年(1641)光海君死後被允許移住光海本宮,奉祀光海君。 [185]  仁祖念她生活貧困,遂批准下賜米十石、豆五石及各種食品。 [186-187]  崇德八年(1643)喪期結束後被允許結婚,並特賜婚需 [185]  ,嫁樸澂遠,生二子三女。康熙三年(1664)冬去世,朝鮮顯宗傳旨從優提供喪需。 [188] 

李琿影視形象

類型
名稱
年代
飾演者
電影
1962
1967
樸巖
2012
2017
2020
電視劇
仁穆大妃
1974
女人列傳-西宮娘娘
1982
朝鮮王朝500年-壬辰倭亂
1985
黃治勳
朝鮮王朝500年-迴天門
1990
1995
2000
雷鳴
2003
2004
朱民秀(童年)
2009
李虎成
2013
盧英學(少年)
2014
徐東賢(童年)
2015
李泰煥(童年)
2019
2021
參考資料
  • 1.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151,三十五年六月十一日條:順和君, 居倚廬, 㤼幹宮人, 是難赦之罪……第惟諸王子臨海君、定遠君之作弊, 罔有紀極, 奪人之田、奪人之奴, 寒士窮民, 皆失其田民, 莫敢誰何, 中外騷然。
  • 2.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修正實錄》卷26,二十五年四月十四日條:上長子臨海君珒荒怠不學, 縱奴作弊尤甚。 光海飭行服學, 中外屬心。
  • 3.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116,三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條:光海聰明端厚, 篤善好學, 不喜芬華, 自奉簡儉。
  • 4.    李肯翊:《燃藜室記述》卷14引《松江年譜》:時金嬪有寵,生信城君,上奇愛之。
  • 5.    李肯翊:《燃藜室記述》卷14引《江上問答》。
  • 6.    桂勝範:《世子光海君:通向龍椅的既遠又險之路》,《韓國人物史研究》第20輯,2013年。
  • 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3,五年五月十六日條:壬辰之變,懿仁王后密贊先王聖算,早正儲位。
  • 8.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26,二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條:上微哂曰: “光海君聰明好學, 予欲立而為國本, 於卿等意如何?” 大臣以下, 一時起拜曰: “宗社生民之福也。”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26卷,25年4月 29日 立光海君諱為世子。 出東宮, 僚屬百官陳賀。
  • 9.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26,二十五年五月初一日條。
  • 10.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26,二十五年五月初八日條:大臣啓曰: "東宮冊封已久, 四方尙未聞知, 以此意, 通諭中外。……" 上允之。
  • 11.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27,二十五年六月十三日條:上因言入遼之事,興源曰: “遼東人心極險。” 上曰: “然則何不言可往之地? 予死於天子之國可也, 不可死於賊手。”
  • 12.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修正實錄》卷26,二十五年五月初一日條:上顧問李恆福曰: "承旨意如何?" 對曰: "可且駐駕義州。 若勢窮力屈, 八路俱陷, 則便可赴訴天朝。" 鬥壽曰: "北道士馬精強, 咸興、鏡城皆天險足恃, 可逾嶺北行。" 上曰: "承旨言如何?" 成龍曰: "不可。 大駕離東土一步, 則朝鮮非我有也。" 上曰: "內附本予意也。" 成龍曰: "不可。" 恆福曰: "臣之所言, 非直欲渡江也, 從十分窮極地説來也。" 與成龍反覆爭辨。 成龍曰: "今東北諸道如故, 湖南忠義之士不日蜂起, 何可遽論此事?" 李山海終不對。
  • 13.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27,二十五年六月十十四日條:上命大臣, 修內附諮文, 送遼東都司, 命領議政崔興源, 參判尹自新等, 奉廟社主, 陪世子, 往保江界, 分朝臣以從之。 上出門, 將乘馬, 向博川, 相禮柳祖訒, 泣啓於馬前曰: "願令世子隨大駕, 以共患難。" 上惻然久立, 慰諭之, 世子立祗送處泣下, 諸臣皆揮淚以辭。
  • 14.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11,二年七月十五日條:六月十五日癸卯, 先王在寧邊府, 有渡遼之計, 以宗社之主, 付之於殿下, 率羣臣若干, 次於博川。 殿下奉主間關歷熙川, 次長洞, 丁未日, 由願興達坪田。 則山路險巇, 百里無人, 斬木揷地, 藉草為蓋, 露處假寢, 雖光武之對灶燎衣, 殆未有此困。……則時議或欲權埋於燥靜之地, 或欲權安於金蘭之寺, 殿下排其議而不聽, 竟以臣父之言為可, 克誠克孝, 奉衞不離, 跋涉山川, 櫛沐風雨, 終以兩全之, 其亦艱矣。 逾歷險阻, 未嘗一日安, 而至七日丙寅, 次於伊川, 越翌日丁卯, 移檄七路, 號召諸城, 諭以討賊興復之義, 檄書所過, 人心奮發, 團聚鄕民, 義兵蜂起。
  • 15.    成渾:《牛溪先生集》卷3,《時務便宜十五條》:事變之後,乘輿遠避,命令不至,道路不通,內服之地,有同棄捐,凡在士民,引領瞻望,雪涕無從,賊兵充斥,郡縣殘破,小民之心,以為無國已久矣。今者行朝臨於伊川,四方始知吾君所在,民情所繫,可勝言哉!
  • 16.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54,二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條。
  • 17.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61,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條:皇帝勑諭朝鮮國光海君 琿。 先該經略官題稱, 倭眾遁歸, 屬國已復。 光海君靑年英發, 臣民服從, 宜令琿選帶忠義陪臣, 駐箚全、慶地方, 經理防禦。 該部議覆, 請給專勑, 以便責成。 今特命爾, 總督全、慶軍務。 積儲錢糧, 號名壯勇, 一應設險置器, 鍊兵守要, 俱許以便宜區處, 仍督率陪臣權慄, 盡心協理。 爾宜奮身苦志, 幹蠱圖存, 內起瘡痍, 外修戰備, 博擧萬全之策, 永為善後之圖, 固我藩籬, 寧爾宗社。 俟有成功, 另議優處。 毋或違越明命, 廢失良時。 致悞事機, 噬臍何及? 爾其欽承之。 故諭。
  • 18.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45,二十六年閏十一月十九日條:政院啓曰: “以禮曹公事, 世子南下時, 所用印信, 今方改造雲。 若改王世子之寶字, 為印字則可也。 若改為光海君之印, 則有害於義理。 天朝禮部諮文及諸將官, 皆以世子稱之, 別無未安之事。 今當以王世子之印, 改造宜當。” 傳曰: “設使我國泛稱世子世子云, 而天朝前, 以世子印踏送, 未安。 且寶字, 所諱之字。 我國雖微末之官, 奉命則齎印而去。 此事受委, 莫大之事。 予意則稱之以光海無妨。”
  • 19.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47,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五日條。
  • 20.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264,萬曆二十一年九月十九日條:兵部職方主事曾偉芳上奏:…… 窳廢而不治以至此與,以李昖荒淫沉湎自致…… 如果不可化誨,聞其子光海君琿頗堪託國命,經略就彼熟察,眾心願戴,密約彼中一二大臣沉毅有謀者,呼吸從事,仍以敕諭,令自退閒,傳國世子,畧如肅宗靈武故事,新王既立,革故俗,撫遺民,問孤、練兵、積粟,號召諸路忠義及父屠子戮、願啗倭肉之民,與共為計。
  • 21.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154,三十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條:朝, 王世子問安。 上待世子頗嚴, 引接甚罕, 每問安, 至外門而退。
  • 22.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297,二十四年五月初一日條:時國儲未立,中外愒疑,故部議長少之分儼然,其不可假,辭正而意則微矣。
  • 23.    金時讓:《荷潭破寂錄》:癸巳還都後,累遣使請封於天朝。而萬曆皇帝愛第二子濮(福)王商(常)洵,意不屬泰昌帝,故禮部每以越次據禮不許,蓋為泰昌地也。
  • 24.    韓明基.《壬辰倭亂與韓中關係》:歷史批評社,2001年:第194頁
  • 25.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217,四十年十月十一日條:備忘記曰: "予素多疾病, 雖在平日, 萬機之務, 決難堪當。 況今嬰病, 一年將盡, 少無差歇, 精神昏暗, 心病尤重, 如此而可以仍冒君位乎? 世子年長, 依故事, 可以傳位。 若以傳位為難, 則亦可攝政。 軍國重事, 不可不如是也, 宜速擧行。"
  • 26.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218,四十年十一月十二日條:掌令柳慶宗來啓曰: "國家大小事, 雖系秘密者, 三司固無不知之理, 況不當秘密之事乎? 頃日自上下備忘, 問於三公時, 政院秘不卽傳出, 使三司全不得知, 極為駭愕。 其日當該承旨、注書竝命罷職, 以杜後日之弊。 史官上下番所記之事, 相為相示, 自是規例, 而頃日下三公備忘之事, 下番秘其草冊, 使上番不得聞知, 極為駭愕。 其日當該史官, 請命罷職。" 答曰: "竝推考。"
  • 27.    黃有詹:《丁戊錄》,《大東野乘》卷58。
  • 28.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220,四十一年正月十八日條。
  • 29.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220,四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條:備忘記曰: "鄭仁弘欲令世子, 速受傳位, 其自為謀, 則自以為於世子盡忠, 而其實則不忠甚矣。 諸侯之世子, 必受天子之命, 然後方可謂之世子, 今世子未受冊命, 是天子不許也, 天下不知也。 一朝遽受傳位, 萬一天朝詰之曰: ‘汝國之所謂世子, 天朝未許封, 汝王私自傳位。 汝王之職, 亦天子之職, 非汝王所擅便者, 世子亦何敢私自受之? 無乃中間有所以然之故歟?’ 橫加不測之名於世子, 而詰問大臣, 則將何以結末耶? 予則特因一身之悶欲退, 而大臣謀國, 豈可不為周遍? 豈比躁妄人之慮哉? 大臣豈但以許退舊君為不忍而已乎? 今因仁弘之疏, 上而予心不安, 夜不能寢, 晝則不食; 下而大臣台侍, 皆不安其職, 可謂無前之變也。 政院知悉。"
  • 30.    黃有詹:《丁戊錄》,《大東野乘》卷58:自此世子每問安,則自內責之曰:‘何以稱世子問安耶?汝則權封,更勿來此!’光海伏地,至午日嘔血。
  • 31.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1,即位年二月十四日條:掌令尹讓、持平閔德男、獻納尹孝先、正言李士慶·任章等啓曰: “臨海君珒久畜異志, 私藏軍器, 陰養死士。 自上年十月大行大王違豫之時, 非但多聚賊黨, 亦多締結名將, 召集武士, 日夜潛圖不軌之事, 國人所共明知。 及至賓天之日, 未發喪之前, 公然出去其第, 移時後始為奔入, 其情跡綢繆, 顯有指揮家兵之狀。 今在咫尺之地託以營造, 鐵椎、環刀裹以空石多數入之, 不測之禍迫在朝夕。 請存宗社大計亟令大臣、兵曹從速處置流之絕島, 以全聖上友愛之至情, 以定中外羣心之疑懼。”
  • 32.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即位年五月二十日條:好閔等至京師, 中朝以王倫序失當, 阻之。 好閔等論辨之際, 誤言:
  • 33.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即位年六月十六日條:王又遣外戚金禮直, 開諭臨海以答述差官之辭。 臨海見禮直慟哭, 自陳無罪, 聞者憐之。
  • 34.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即位年六月二十日條:臨海見差官, 自言: "曾為倭賊所執, 失性悖行。 且有風疾, 不能運手足。" 差官問曰: "汝謀叛被罪, 是實否?" 答雲: "實無此事。吾病昏, 奴隷似有此意, 吾則不知也。" 差官唯唯, 謂大臣曰: "傳語國王善護之, 勿令卑薄也。" 初, 大臣預敎珒答辭, 珒皆肯, 而獨不欲承其逆狀。 大臣敎以推諉奴隷, 珒乃從。 一魁等雖不深信, 性貪黷, 受銀數萬兩, 準査而去。
  • 35.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15,元年四月二十九日條:殺臨海君於圍所。 臨海在圍墻中, 只有一官婢在側, 穴通飮食。 至是守將李廷彪迫以飮毒, 不肯, 遽縊殺之。臨海之死, 人莫能明, 亦不知死之日。 癸亥反正後, 臨海家人, 招其婢問之, 始知其實。 夫人許氏, 啓棺視之, 肌膚如生, 其項尚有絞索紅痕。
  • 36.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16,元年五月初四日條:傳曰 “臨海喪所朝夕祭奠, 使本官設行事, 下書於京畿監司, 歸厚署所儲棺一部, 即令輸送於喬桐, 喬桐別將李廷彪趁不馳啓, 病重之由, 推考治罪。”
  • 37.    韓明基:《光海君代的大北勢力與政局動向》,《韓國史論》第20輯,1988年。
  • 38.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2,五年正月十三日條:王好與女色娛戲, 每引寵姬數三人, 步遊後苑。 遇花樹水石, 輒進酒, 奏絲竹, 窮日夜不倦。 宮人爭為珍味奇玩, 以沽寵賞, 尤厭見臣僚。 自李爾瞻連起大獄, 深懼外人圖己, 不復巡幸。 非鞫逆囚, 不御殿, 非受賀大禮, 不出宮門。 是以終王之世, 引見臣下, 不能八九番, 開經筵, 僅五六番。
  • 39.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1,即位年二月初一日條:以內封遺敎下於賓廳, 前日未寧時所封書也。 諭世子曰: "愛同氣如予在時, 人有讒言, 愼勿聽之。 以此託於汝, 須體予意。"
  • 40.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1,即位年二月初二日條:內殿降遺敎一封, 外面書曰: "遺敎於柳(永慶) 、韓(應寅) 、樸(東亮) 、徐(渻) 、申(欽) 、許(筬) 、韓(浚謙) 諸公。" 其敎曰: "不穀忝位, 負罪臣民, 若隕淵谷, 今忽得重病。 夫脩短有數, 死生有命, 晝夜之不能違, 聖賢之所不免, 夫復何言? 但大君幼稚, 未及見其成長, 以此耿耿耳。 我不幸後, 人心難測, 萬有邪説, 願諸公愛護扶持。 敢以此託之。" 按大行王, 以 柳永慶 韓應寅、樸東亮、徐渻、申欽、許筬、韓浚謙 等, 皆王子駙馬姻屬, 有此遺敎, 七臣之禍, 實自此始。
  • 41.    他們是:故相樸淳之庶子樸應犀;故牧使徐益之庶子徐羊甲;故監司沈銓之庶子沈友英;故副相朴忠侃之庶子樸致毅;西人黨名儒金長生之庶弟金慶孫;故判書金睟之庶孫金斐。
  • 42.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3,五年五月初八日條:司憲府啓曰: "罪人閔希謇 騫 當先王昇遐之日, 摹寫御筆, 矯稱密旨, 出授永慶, 使之保護大君, 當時情跡, 極其兇秘。 請命嚴鞫。" 從之。
  • 43.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4,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條。
  • 44.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7,六年正月十三日條:江華府使鄭沆殺永昌大君 㼁。 【沆到官, 嚴禁圍籬下人, 絕其飮食, 烘其卧牀, 使不得卧帖。 㼁攀窓欞以立, 晝夜號泣, 氣盡乃死。 㼁為人明爽, 雖幼稚, 恐傷大妃意, 不言所苦, 自稱罪人, 不着上服。 聞其死, 人莫不憐之。】
  • 45.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3,五年五月十六日條:丁未年十月, 先王大漸之後, 臣叔父潘城家婢景春, 侍衞懿仁王后, 庚子年後, 歸在大君房。 一日來言於臣從兄樸東彥妻曰: ‘大君房人等以先王之病祟, 在懿仁。 數十餘人與妖巫, 連往裕陵, 大作咀呪之事。’ 造作懿仁王后假像, 使大君房下人巨亇松、順昌等, 書懿仁王后御諱, 則巨亇松以初無恩德之人, 忍死避走。
  • 46.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3,五年五月二十二日條。
  • 4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3,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條:漢城府居民等上疏, 請㼁、悌男罪。 答曰: "予以不德, 又遭此變, 無樂為君, 有靦面目。 大義雖嚴, 私情亦切, 嗟爾! 父老、民庶勿復為是言。 金悌男事, 當與廟堂議處焉。" 【是時, 上書請罪㼁者, 下至庶賤市井, 不記其數。 然皆李爾瞻等驅使為之, 非本情也。】
  • 48.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3,十年正月三十日條:貶尊號, 削前上本國尊號, 出玉冊、玉寶, 去大妃二字, 稱西宮。
  • 49.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5,十年閏四月二十一日條。
  • 50.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5,十年閏四月十五日條。
  • 51.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5,十年五月初一日條:王師但當陳兵耀武, 大張聲勢, 以作虎豹在山之勢, 更觀伊賊之所為, 相機而動如何? 今若深入, 輕行進勦, 恐非萬全之策, 更加深思。 且念敝邦軍兵, 不顧疲弱, 一朝驅入, 慮必臨陣先動, 致損天威。 寡君之意, 急抄累千軍兵, 整待於義州等處, 天朝近境之地, 以為掎角聲援, 似合機宜矣。
  • 52.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5,十年五月初五日條:承文院官員以大提學李爾瞻意啓曰: "徵兵不可不送事, 滿朝諸宰, 陳達已盡。 而今因一二臣獻議, 將送陳奏之使, 揆以事勢, 誠為危急。 臣固知聖慮之所在也。 但念中國有難, 諸侯入援, 此《春秋》大義, 藩守職分。 況本國再造, 得至今日, 秋毫帝力, 未知何報。 老酋作孽, 天討將加, 目今撫院諮文、軍門檄書, 交馳沓臻, 每戒失誤, 量力調兵, 侯勅出境, 猶恐不及, 豈可先遣使價, 以圖僥倖乎? 如或不卽準可, 反致疑阻, 該科之參劾, 諸鎭之嗔責, 紛然俱發, 則聖上從前事大至誠, 從何暴白? 臣曾以境上留待等語, 添注於兩諮中, 今將遣使一款, 當制奏文, 語與心違, 殆不成文, 其於措辭, 恐未能善也。 請與備局諸臣, 商議撰出, 俾免疎漏之患。"
  • 53.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5,十年五月十六日條:檢閲李蒧書啓: "臣於本月初三日, 抵陜川地, 傳諭於領議政鄭仁弘, 則近緣眩證復作, 不任拜起, 跪受聖旨, 伏地感泣而已。 至於徵兵事, 則臣方在辭職中, 不敢偃然獻議矣。 只言於臣曰: ‘上國有事, 則當奔走盡誠, 思效其萬一, 況有徵兵事乎? 兵難遙度, 莫若先遣體察使, 往駐境上, 聽其分付, 急催調兵。 雖不準數, 因以誠意相通, 歷陳國弊, 天將亦必恕我國之如是, 或有減徵之理矣" 云云。
  • 54.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5,十年閏四月二十一日條:今此徵兵之諮, 不過撫院遊擊之所為, 而非天子之命也。 今日撫院, 安知我國事勢乎?
  • 55.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6,十年六月十九日條。
  • 56.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8,十年十月二十九日條。
  • 5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6,十年七月初四日條:選過兵丁, 炮手三千五百名內, 平安道一千名, 全羅道一千名, 忠淸道一千名, 黃海道五百名; 射手三千五百名內, 平安道一千五百名, 全羅道五百名, 忠淸道五百名, 黃海道一千名; 射手三千名內, 平安道一千名, 全羅道一千名, 忠淸道五百名, 黃海道五百名, 已上通共一萬名。
  • 58.    李民寏:《紫巖集》卷五,《柵中日錄》:(二月)二十三日,三營畢渡,元帥令生查勘渡江軍兵實數(三營兵一萬一百餘名,兩帥票[標]下二千九百餘名)。
  • 59.    《滿文老檔》第八冊:次日即初五日,朝鮮都元帥銜大員姜弘立,率兵五千,下山來降……
  • 60.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0,十一年七月初八日條:體察副使張晩馳啓: "被擄走回人, 各道都合一千四百餘人, 而至今不絕。 先是, 從弘立渡鴨江者, 精兵凡一萬三千餘人, 投降之後, 將士被廝殺殆盡, 軍卒皆部分於農民以守之, 故逃還相繼。”
  • 61.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5,十年五月初八日條。
  • 62.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7,十年八月二十四日條。
  • 63.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9,十四年二月十三日條:金悌男之為若德久矣。 凡有陷人之計, 必以金悌男為機穽, 語不新奇, 聽亦疲勞。 此言訖可休矣。
  • 64.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9,十四年二月十三日條:爾等所謂討逆之臣, 未知指誰某, 而久假討逆之名, 闔闢閃爍, 自為身謀, 而未見一毫討逆之實, 則此誠宗社之罪人也。
  • 65.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6,十三年五月二十日條:光海亦心厭爾瞻, 因台論屢示形色。
  • 66.    李時發:《碧梧遺稿》卷3,《陳西路民弊箚》:伏以西塞兵興,今已三載,東土繹騷,遍及八路。而岌岌之狀,關西最甚。蓋以前春之役,師徒盡沒,試問各邑,査其未還,則多或至四五百,少不下一二百,氣像之愁慘,可忍言哉?戰亡既多,民户不得不縮;民户既縮,田野不得不荒。而徭賦之重,百倍前時。
  • 6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1,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條:竊聞各道明火大賊處處竊發, 兩湖及畿邑都城門外, 尤甚雲。 此雖出於抄兵饑饉之致, 然蔓則難圖, 一邊撫綏鎭定, 一邊譏察督捕事。
  • 68.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4,十五年正月二十六日條。
  • 6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三月十三日條。
  • 70.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
  • 71.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0,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條:凡朝家命令, 藩臣一切不為擧行, 系干時急事, 頻數下諭, 有同哀乞者然, 極為痛心。
  • 72.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4,十五年二月十九日條:近日御醫輩, 不如先朝舊醫, 凡下敎之事, 非但一一盡傳於卿等, 至於謄出外間, 厥罪已不容誅矣。
  • 73.    《光海君日記》卷185,十五年正月二十二日條:藥房問安。 答曰: "予病火證也, 豈易平復? 腫證則漸歇, 而頭痛一(樣)。 勿為來問, 以便愼攝。"
  • 74.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光海老宮人言,光海於宮中常隱身深奧處,使人搜覓,不得則喜之,得則不悦,蓋慮有變而試習藏身。
  • 75.    畢自嚴:《石隱園藏稿》 卷五,〈朝鮮情形疏〉。
  • 7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三月十三日條:有李而攽者, 聞其事於李厚培、厚源兄弟, 告其叔父惟聖, 惟聖言於金藎國, 藎國卽與馳見樸承宗, 使而攽告變。 且勸承宗斬李興立, 而攽遂上變告, 乃十二日夕也。 於是, 設惟鞫廳, 先捕李厚培, 縛之闕下, 將逮捕在告諸人, 而光海方與後宮曲宴, 留其事不下。 承宗招李興立, 謂曰: "汝與金瑬、李貴反乎?" 答曰: "興立豈負公乎?" 乃釋之。
  • 77.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癸亥舉義日,光海見火光、聞喊聲,謂內侍曰:“易姓則必先火宗廟,廢立則宗廟當安寧,汝試登高望之。”內侍還曰:“宗廟有火矣!”光海喟然嘆曰:“李氏宗廟至我而滅矣!”遂與內侍跳出北門。蓋光海常以進供柴薪積置於鹹春苑,舉義時軍兵放火燒之,苑去太廟甚近,故內侍錯認為宗廟有火也。伊時宮女之親見者為餘言之。
  • 78.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4,十五年三月十三日條:鄭柟壽告王匿其處, 上遣李重老等, 迎致闕下, 寓都摠府直房。
  • 79.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4,十五年三月十四日條。撰寫者為張維,以仁穆王后名義發表。
  • 80.    《承政院日記》,仁祖元年三月十八日條:以大將言啓曰, 前僉使權彩, 捕捉任昭媛, 移送禁府, 敢啓。傳曰, 廢主所在處, 無侍女雲, 此人送之。
  • 81.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有兵曹老吏金峻者,目見癸亥反正時事,謂餘曰:“光海無道日甚,天怒民怨,婦孺亦皆有曷喪之嘆。及至舉義之日,遜於江華,行色慘然,見者雖無知賤隸,無不傷心出涕。而勳臣中傷惻者少,快樂者多,傷惻者皆為賢士大夫,快樂者皆不得永終雲。”
  • 82.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元年五月二十二日條、六月二十五日條。
  • 83.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元年十月初八日條:文城君夫人 柳氏, 卒於江華圍籬。 上下敎於該曹曰: "廢妃病逝, 予甚驚悼。 其斂殯時所用衣衾及棺板等物, 急速下送。"
  • 84.    無名氏:《逸史記聞》,《大東野乘》卷58:秋,文城郡夫人亦不食死。
  • 85.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4,十五年三月十四日條:大妃又下手, 敎數光海三十六罪。 【大略與敎書同, 又有當君父之病, 脅而歘薨, 及奸父王之姬等語。】
  • 86.    《承政院日記》,仁祖元年三月二十一日條:慈殿, 以備忘記, 傳於□□曰, 逆魁暴琿, 天地間所無大逆不道。得罪於天, 罪一。負罪宗社, 罪二。君父病脅而弒之, 罪三。誣兄以大逆殺之, 罪四。殺嫡, 罪五。幽囚母后, 罪六。包藏禍心, 挾謀奸黨, 脅遷母后, 罪七。不道之心, 月滋日引, 欲廢黜母后, 罪八。狐媚欺罔, 罪九。自作百種魘蠱詛術, 毒害母后, 罪十。水火不通, 嚴兵以衞, 欲殺母后, 時時恐喝, 罪十一。欲殺母后, 追逐鬼魅於宮中, 驅入疫病, 罪十二。籍其母后之家, 罪十三。誣飾國舅以大逆, 滅母后之門, 罪十四。欺天慢神, 罪十五。欺罔天子, 罪十六。棄禮背義, 罪十七。負恩忘德, 罪十八。違天道廢人倫, 罪十九。棄善取惡, 恣行悖道, 罪二十。違戾祖宗之弘制, 罪二十一。浚民膏血, 罪二十二。慢先聖, 罪二十三。鬻獄賣官, 賄賂公行, 罪二十四。行梟獍之心, 翦除骨肉, 罪二十五。芟除無辜生靈, 罪二十六。常役土木, 得罪於百姓, 罪二十七。惑於外戚, 背於宗戚, 罪二十八。佈列賊黨, 罪二十九。使淫女, 搜捕母后宮中, 困辱無狀, 罪三十。殺戮君父姬妾, 罪三十一。父王母后之宮人, 無數殺害, 罪三十二。亂君父之姬, 罪三十三。掘發父陵, 罪三十四。取母后乳下赤子殺害, 罪三十六。罪甚隋煬, 卿等所識也。怨婦十餘年, 在鐵甕中, 不聞俗音, 亦不知識逆魁百罪。怨婦僅知其一, 卿等不諱其罪, 上告宗社, 下謝生靈, 怨婦之至願, 畢矣。
  • 8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四月十四日條。
  • 88.    李民宬:《敬亭先生續集》卷1,《朝天錄》:撫院(登萊巡撫袁可立)立語曰:“你國舊王在否?” 答曰:“在矣。”……曰:“聞舊王三月十三日已死雲,是乎?”答曰:“無此理。”
  • 89.    金尚憲《清陰集》卷9,《禮部呈文》:其一問:小邦舊國王,不知存否?見在何處?
  • 9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8,六年正月初三日條。
  • 91.    《承政院日記》,仁祖元年正月二十日條。
  • 92.    羅萬甲:《丙子錄》:丙子冬,廢主自江都移圍蘺於喬桐,丁丑出城後,申景禛、具宏、申景瑗、申景煙、洪振道等聯名貽書於京畿水使申景珍使之善處。善處,潛害之意也,景珍不從。
  • 93.    《承政院日記》,仁祖十五年閏四月十五日條:禁府草記,光海移送濟州事。傳曰, 知道。旱氣如此, 未付種處必多, 發送之期, 更為參酌退定。
  • 94.    光海君墓表石陰記  .韓國金石文綜合影像情報系統
  • 95.    桂勝範:《恭嬪追崇過程與光海君的母后問題》,《民族文化研究》第48輯,2008年。
  • 96.    桂勝範:《光海君代末葉(1621~1622)外交路線論爭的實際與其性格》,《歷史學報》第193輯,2007年。
  • 9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37,八年八月十七日條:傳曰: "圜丘作殿則某樣依舊例, 參酌善造。 大槪郊祀日迫, 凡幹儀節, 急急議定事, 言於禮官。"傳曰: "世祖朝郊祀時, 旣用玉幣雲, 則此何玉幣乎? 速為議處。 且圜丘設於何處乎? 圜丘壇速為依舊例, 修治似當, 竝為急急詳議以處。"
  • 98.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37,八年八月二十日條:玉堂 弘文館上箚曰: "夫禮, 所以辨上下也。 上不得侵乎下, 下不得犯乎上, 上下有截, 不敢違越, 然後方可謂之禮矣。 郊祭, 禮之大者也。 唯天子得以行之, 故魯之郊禘, 孔子非之, 聖人之訓, 至嚴且切。 今此親祀南郊, 旣非諸侯之禮, 圓壇將築, 吉日已涓, 臣等於此, 不能無惑焉。 雖有祖宗朝故事, 此不過一時偶然之擧耳。 前此而無聞, 後此而無繼, 援以為例, 豈非未安之甚乎? 況我殿下, 上承天子監撫之命, 內受先王付託之重。 毓德春宮, 誕膺寶曆。 前後逆節, 內外兇孽, 神武之下, 就服無餘。 以今日戡難之功, 比先祖靖難之事, 而必欲遵而行之, 以祀非禮之郊, 臣等實未知聖意之所在也。 況今天子之待我國, 有同內服, 聖上之事天子, 至誠無間。 恪謹侯度, 式禮莫愆。 禮之小者, 猶不敢逾, 禮之大者, 其可逼而行之乎? 非徒無益, 又有害者。 應泰之徒, 含沙伺影久矣。 若此事一洩, 流聞上國, 前日搆捏之讒, 安保其必無? 以聖上至仁至德, 功光於祖宗, 澤洽於生民, 天神地祗, 固已默享於冥冥之中, 則國之大慶, 豈待區區俎豆之末, 而有所加益也? 非禮之祭, 無益於大慶; 僭上之擧, 有害於將來。 伏願殿下快從公論, 亟寢南郊親祀之命。"
  • 99.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35,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條:王命性智、施文用等, 相擇新宮基於仁王山下。 王納李懿信之言, 將營交河新都, 而眾論俱起, 故未果。 性智、施文用等知王有窮極, 土木之意, 密白仁王山下可營宮闕, 王大悦, 卽命相基。 李爾瞻密白: "若停交河之議, 建宮於此, 則民必子來矣。" 時羣臣方爭交河事, 至於仁王之役, 則不復爭矣。
  • 100.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0,九年六月十一日條:性智旣卜仁王山下新闕, 術人金馹龍又請建離宮於塞門洞, 卽定遠君舊第。 王聞其有王氣, 遂奪入官, 馹龍迎合王意, 有此議。
  • 101.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3,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條:人君所居, 不可專委一處, 脱有切迫可移之事, 則其將寄寓於閭閻家乎?
  • 102.    韓明基.《壬辰倭亂與韓中關係》:歷史批評社,2001年:第252頁
  • 103.    柳光翼:《楓巖輯話》卷2:光海時,宮役疊劇,民窮財盡,怨詈朋興,不得已使民買宦。銀金鹽鐵之外,家基石物,亦皆許鬻,金要玉頂,連續於道,時人為之語曰:“金者、玉者,銀耶?石耶?木耶?”識者恥之。
  • 104.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9,十一年三月初三日條:今日朝臣, 唯以停罷營建, 為第一急務, 營建若停, 則其可梟奴酋之頭而犂其庭乎? 君上方在水火之中, 而為臣子力勸, 仍坐危地(雲者), 果是人臣之義乎?
  • 105.    “防納”,即當地官吏或土豪代繳本地不出產的貢物,然後向農民索要大米或布作為代價。許多人趁機牟利,就連出產貢物的地方都要強行“防納”,勒索農民比市價高得多的大米或布,“防納”之弊愈演愈烈,百姓苦不堪言,許多人破產流亡。
  • 106.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2,即位年五月初七日條:設宣惠廳。 初, 領議政李元翼議: "以各邑進上貢物為各司防納人所搪阻, 一物之價倍蓰數十百, 其弊已痼, 而畿甸尤甚。 今宜別設一廳, 每歲春秋收米於民, 每田一結兩等例收八斗, 輸納於本廳, 本廳視時物價, 從優勘定, 以其米給防納人, 逐時貿納, 以絕刁蹬之路。 又就十六鬥中兩等, 各減一斗, 給與本邑, 為守令公私供費, 又以路傍邑多使客, 減給加數, 兩收米外, 不許一升加徵於民。 惟山陵、詔使之役, 不拘此限, 請劃一施行。" 從之。
  • 10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9,二年二月初五日條:但此法一設而舊日牟利防納之徒, 皆為仇敵, 不但此也, 各邑鄕吏不悦焉, 守令不悦焉。 各司下人及京營下人, 皆不悦焉; 勢家兩班之多田結而少出役者, 俱不悦焉。 其以為大幸而甚便者, 窮寒兩班與小民耳。
  • 108.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12,二年九月初六日條:備邊司啓曰: "號牌都目擧案進呈之限, 以今月晦日, 曾已啓下, 而事目未盡條件, 追後講定, 待其啓下然後分付中外, 可以擧行。 不得已以京中則九月晦日, 外方則令各道監司, 量其郡邑遠近, 立限收捧, 務令冬前畢事, 明年正月始佩之意, 敢啓。" 傳曰: "知道。"
  • 109.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9,四年正月十七日條:傳曰: "號牌一事, 予中夜思之, 恐不便民。 今可使上自朝官, 下至胥吏、軍兵、公賤有役人等, 為先佩之, 儒生及無故白徒、私賤, 則勿令佩之。 中外成籍閒丁, 充差軍額似宜。 此意更議施行。" 【號牌之法, 系知民數, 則乃國之大施措也。 號令八道, 設廳經年, 若行若罷, 未有定令, 不信於民, 貽笑於時如此。】
  • 110.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5,四年七月初四日條:號牌廳啓曰: "號牌一事, 當初商確建議, 至經兩司之署, 行之未幾, 人或有欲請罷之論, 再發於台閣, 自上有徐議處置之敎。 厥後朝家多事, 遷延至今, 未見着落, 徒有糜費之弊, 誠為未妥。 大槪作事之初, 雖斷然行之不撓, 猶懼其不濟, 今玆號牌之事, 才報成冊, 人議如此, 事多渙散, 勢難強行。 莫如速罷, 以省經費之為愈。 敢啓。" 答曰: "依啓。"
  • 111.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0,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條:户曹啓曰: "李晟以衿川 地採銀事, 入啓差送, 頃者李晟回言: ‘用許多人力, 坼破巖石, 僅得穴道, 所採銀鑛, 色品似好, 而依法吹鍊, 不得一錢, 徒費功力, 未見實效。’ 雲。 晟旣以微勞, 至受堂上重加, 不可使之閒遊。 更為入送於端川, 依前採取上送之意, 別為事目下送宜當。 敢啓。" 傳曰: "衿川銀品最好雲, 豈止如此乎? 更為下送, 使之十分着實採鍊。"
  • 112.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元年四月十五日條:兵曹京外諸邑軍士摠數, 京中五百名、開城府四百名、京畿四千八百名、忠淸道一萬名、江原道三千名、黃海道八千名、全羅道一萬八千名、濟州三邑一千七百名、慶尙道七千名、平安道一萬六百名、咸鏡道七千名, 合七萬六千四百名。
  • 113.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147,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條。
  • 114.    韓明基.《壬辰倭亂與韓中關係》:歷史批評社,2001年:第241—243頁
  • 115.    《火器都監儀軌》(奎14596)。
  • 116.    高榮燮:《光海君的佛教認識》,《韓國佛教史研究》2013年第2期。
  • 11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3,即位年七月二十九日條:時廣寧摠兵(李成梁)[李成梁] 見朝廷不準冊封, 與都御史趙濈密奏: "朝鮮兄弟相爭, 請擧兵襲取, 建置郡縣。" 兵科都給事中宋一韓、給事中史學遷言: "朝鮮雖有此釁, 無泉蓋蘇文弒君之罪, 服事天朝, 臣節不虧, 成梁不宜有此請。 請罷其兵柄, 歸老京師, 竝罷趙濈, 以戒生事邊壃之罪。" 帝從之。 冬至使申渫方朝京, 在途馳驛以聞。 王傳於備邊司曰: "今觀使臣狀啓, 撫院有謀我之擧, 在我不可無戒心, 從長議啓。"
  • 118.    《備邊司謄錄》第1冊,光海君十年閏四月二十九日條:近日丘坦之生事於我國,皆是不許關市故也。
  • 119.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6,十年六月二十日條。
  • 120.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9,十一年二月初三日條:下諭于都元帥姜弘立曰: ……毋徒一從天將之言, 而唯以自立於不敗之地為務。……
  • 121.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9,十一年四月初二日條:當初弘立之渡江也, 王以重違天朝督發, 黽勉出師, 而我國初非讎敵, 實無戰攻之意。 密諭弘立, 遣人潛通於虜, 故深河之役, 虜中先呼通事, 弘立應時投附。 至是在拘囚中, 書狀啓裁作紙繩以送, 備及結好緩禍之意, 而鄭應井等, 旣非逃來, 自胡中解送, 見者皆以為奴酋款兵之計雲。
  • 122.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9,十一年四月初二日條:先是, 王密令會寧府來市商胡通報此擧, 商胡未返, 而瑞國先入奴穴, 奴酋疑而囚之。 旣而會寧報至, 遂釋瑞國, 仍使招納弘立。 弘立之降, 蓋其素定之計也。
  • 123.    田川孝三:《關於毛文龍與朝鮮的關係》,《青邱説叢》第3卷,1932年。
  • 124.    稻葉巖吉.《光海君時代的滿鮮關係》:大阪屋號書店,1933年:第186—196頁
  • 125.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582,萬曆四十七年五月初五日條:經略楊鎬奏優衂朝鮮,奉旨:朝鮮興師助順,忠義可嘉,且將士多有損傷,朕心深為憫惻,準照部議,賜勑褒恤,即遣官賫銀前去,以示特恩。北關諸夷,亦令傳旨宣諭。章下兵部。
  • 126.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0,十一年八月初五日條:差官袁見龍等奉皇勅、賞銀入京, 王出慕華館親迎: "皇帝勅諭朝鮮國王姓諱。 朕撫有萬邦, 綏玆屬國, 旣安危之相倚, 宜休慼之與同。 頃者奴酋逆天, 稱兵犯順, 陷我城堡, 戕我軍民, 惡貫旣盈, 神人共憤。 朕赫焉震怒, 爰興問罪之師, 惟爾朝鮮國王姓諱, 志切同仇, 計圖勦逆, 整搠兵馬, 裹糧相從, 戮力齊心, 誓淸大憝, 勤王之義, 朕甚嘉焉。 緣我大將寡謀, 王師失利, 以致爾軍雖有斬獲, 無救損傷, 兩師之被擄未還, 士卒之創殘幾盡。 按臣奏至, 良用惻然, 已令所司, 査明優恤。 玆特遣官, 頒賜勅書, 齎御前所發賞功銀一萬兩, 馳送爾國, 量行褒賞, 弔問死傷, 慰忠義之魂, 撫瘡痍之眾。 凡爾君臣、將士, 宜悉朕懷, 今騎虎之勢已成, 掎鹿之局須結。 尙益挑選精鋭, 分佈沿江, 據險列屯, 相機戰守, 一以壯我聲勢, 一以固爾藩籬。 俾狡夷不得肆呑噬之謀, 庶遼左亦終藉應援之助。 勉圖後效, 毋棄前功, 雪恥除兇, 務期殄滅。 朕當不斳殊錫, 以酬爾勳, 欽哉! 故諭。"
  • 12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1,十一年十月初三日條。
  • 128.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140,十一年五月初六日條:傳曰: "金應河力戰死節, 無愧古人。 急急立祠於唐將所經處, 以旌忠魂。"
  • 129.    李喜謙:《青野漫輯》卷6:己未之役,光海與爾瞻密教帥臣弘立,觀勢向背……而金應河獨奮然不從,別出其所部兵,力戰而死,其義烈誠無愧於古人,且非中國諸將之所可及者,則褒其節義,以昭來世,固無不可。而然自朝家廣求詩篇,勒成一冊,至令訓局刊佈中外,仍以流入中國者,其意不專在於褒其人之節義,而實欲掩其密敎之跡。
  • 130.    韓明基.《壬辰倭亂與韓中關係》:歷史批評社,2001年:第273—279頁
  • 131.    關於這次入侵,《光海君日記》所載朝鮮邊臣的狀啓中説是朝鮮邊臣來不及通報毛文龍,而毛文龍給明廷的塘報中則稱起因於朝鮮邊臣對毛文龍在朝鮮境內招納遼民、抗擊後金不滿,乃借刀殺人、誘金入侵。仁祖反正以後,朝鮮新政權將此直接歸咎到光海君頭上,在上奏明朝時指責光海君“辛酉宣川之變,致令腹心邊臣不與之戰,引兵入來,謀縛都督毛文龍以與之”,朝鮮重臣李貴給仁祖所上密札中也提到:“ 頃年林畔之變,我國邊臣誘賊而來,其意不在於我國,故不殺東人,而便即渡江。”可見這即便不是光海君直接指示,後金軍也是得到了光海君所親信的平安道監司樸燁或義州府尹鄭遵等的引導。
  • 132.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590,萬曆四十八年正月二十三日條。
  • 133.    《兩朝從信錄》卷一八。
  • 134.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8,元年十月十六日條。
  • 135.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5,十年七月初二日條。
  • 136.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9,十一年三月十七日條:今此兵敗之事, 自上知之久矣。 此賊養兵四十年, 桀驁方張, 而以我國疲弱之卒, 驅入虎穴, 則三軍敗衄, 無足怪矣。
  • 13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0,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條。
  • 138.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1,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條:傳曰: 我國家喪敗之餘, 少無可御此賊之勢, 故不得已姑為羈縻緩禍之計耳。 予觀時事, 此賊為金、元、遼、夏, 則予雖未詳, 而如五胡之亂華, 則足以為之。 天朝亦旣不得一皷蕩平, 則雖非此賊, 中原亦因此多事。 勝、廣起兵, 秦室漸危, 黃巾倡亂, 漢家亦亡。 執此見之, 則必他賊先動, 奸雄繼起。 此賊終不知如何, 而為天下亂賊之首矣。
  • 139.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6,十三年六月初六日條。
  • 140.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5,十三年二月初四日條。
  • 141.    《滿文老檔》第九冊:夫招降前來助明之朝鮮五千兵後,遣其降官四員、通事一人,共五人歸國,並遺書告知讐明七大恨之事,至其小忿,亦增書於後,及我伐明緣由。書曰:“昔金汗、蒙古汗,曾征服三四國,歸於一統。然未得享國長久,此我所素知者。興此兵端,非我昏蒙,因明逼我無奈,遂有此舉。若向來有意與大國皇帝結怨,天心鑑之。天何以我為是耶?豈天私我而薄明乎?乃天非非是是,秉公而斷。故天祐我而責明國也!爾朝鮮以兵助明侵我,我知此來非朝鮮兵所願,乃迫於明人,為報救爾倭難之德而來耳!曾聞昔我金大定汗時,朝鮮大臣有趙位寵者,率四十餘城叛來。我大定汗曰:‘我金國徵宋趙徽宗、趙欽宗帝時,朝鮮王不助宋亦不助金,乃是公正之國也。’遂不納而卻之。由此而論,你我兩國素無釁隙。今生擒爾大小統兵官員十人,念爾朝鮮王而收養之。此事之結局,爾朝鮮王當知之。普天之下,何國不有?豈大國獨存之,而小國盡亡耶?原以為大明國帝必奉天道而行,然該明帝,竟背離天道,恣加橫逆,虐害諸國。朝鮮王爾豈不知乎?據聞,明帝欲遣其諸子來主朝鮮國及我國是明帝凌辱我二國太甚矣!朝鮮王,爾意以為我二國素無怨隙,如今或我二國合謀,以讐明耶?或以為既已助明,不忍背明耶?願聞爾言。”
  • 142.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0,十一年七月十四日條:胡書曰: "來書雲: ‘四郊多壘, 其在貴國, 亦非好事。 我國之於天朝, 猶父之子也。 今後偕之大道, 則天朝寵綏之典誕降’等語, 諒必南朝所言也。 且見南朝素常如此謔言嚇語, 孤甚厭之。 非孤奉書於國王, 是伸孤素日之惱, 以聞國王也, 竝不回答。 來書之語, 何據南朝之言, 而差朝鮮之人也? 今國王或意欲靜坐兩間看變, 則在國王。 不欲看變, 立定一心, 要與孤斷然同機, 則我兩國當寫盟言之書, 殺白馬祭天、烏牛祭地, 當天揷血, 焚香盟誓, 方為可信矣。 國王與南朝作惡, 要能作惡, 不能作惡, 我給回去。"
  • 143.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0,十一年七月十八日條。
  • 144.    《滿文老檔》第十九冊:二十一日,後金國汗致朝鮮王書曰:“爾仍欲助明則已,倘不欲助明,則將渡江而去之漢人悉行遣還。今遼東地方之漢人,薙髮歸降者,未行誅戮,悉加豢養。各官吏,仍復原職。爾復以兵助明,勿再有言於我。爾朝鮮乃公正之國,爾豈不知耶?何去何從,聽隨爾便。”
  • 145.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8,十三年九月初十日條。
  • 146.    《滿文老檔》第二十七冊:二十四日,朝鮮王所遣使者鄭僉事官至。汗之三婿烏爾古岱額駙、撫順額駙、西烏里額駙及總兵官巴都裏、額爾德尼巴克什等五大臣出城外迎之。朝鮮王遣廳判事官入覲,獻銀百兩、棉綢五十疋、紙五十刀、高麗夏布二十疋及布五十疋、刀五十把、油紙十刀。汗曰:“凡兩國欲相和好,應當互相饋贈。今我若納爾貢物,恐壞我名矣!”遂不納,盡卻之。
  • 14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9,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條:傳曰: "我國兵力, 其果如遼陽兵力乎? 答書不可不送, 而明知其必不抵當, 而徒畏一時邪議, 欲置宗社於何地? 此乃徒愛其身, 不恤國家之危亡。 且自上強執羈縻之計, 則以為後日歸罪於君上之意也。 古之大臣果如是乎? 今若閉關絕使, 則峻論之人, 為先下送御賊可矣。 今日明日, 只見危亡而已。 以備局諸堂上意, 當日內急急從長善處。"
  • 148.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59,十四年二月三十日條:都元帥韓浚謙馳啓"河瑞國等見殺"。
  • 149.    《滿文老檔》第三十五冊:初十日,送朝鮮阿吉根莫爾根、華連通事二人至廣寧。汗命達海、圖沙、龍什問其來意遂阿吉根莫爾根答曰:“我王遣我等前來探察是否攻取廣寧、山海關。若已攻取廣寧、山海關,則我等即相和好。”又問之曰:“何不執獻毛遊擊?”答曰:“明人父也,我等子也,父家之人,子豈敢執獻乎?”遂命羈留阿吉根莫爾根。第三十七冊:……於二十一日,將來探之十二名朝鮮人,十人剜目殺之,二人刺目,割耳鼻,持書遣回。
  • 150.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2,十四年九月初一日條:鄭忠信出來之後, 奴酋送差, 持書要和。 王遣文希賢報之。 其書曰:交鄰之道, 信義為重, 修好之誠, 實在通譯。 惟我兩國, 本無讐怨, 頃日河瑞國之行, 遽見殺戮。 我國猶不為較, 旋卽送人在此, 固無所失, 而樸葵英、黃連海等相繼不返, 抑又何意? 鎭江、湯站之事, 毛將與其票兵潛師, 往襲沿邊各鎭, 亦不及知, 況國中乎? 執此為言, 無故啓釁, 曲直所在, 誰任其咎。 《語》曰: "修辭以禮, 守國以義。" 玆遣專價, 導達一二, 尙冀思量, 早報好音。
  • 151.    趙慶男:《續雜錄》,《大東野乘》卷31。
  • 152.    《滿文老檔》第四十三冊:二十三日,稟告朝鮮使者五人前來之事後汗乃曰:“著緝拿該前來之朝鮮人。並分別詢問其來有何言?”遂拿五朝鮮人問之。該五朝鮮人供曰:“我國去歲前來之官將至,今在龍川城,先遣我等前來送信。”再閲其官員來書,其內稱:“我兩國如欲真誠修好,豈因一毛文龍而受沮乎?先前有言爾國若和好,即無論尊卑同等相處之。今觀此言,偽也!背天而事者非善行,恃強凌弱者非良心也。”汗聞之怒曰:“爾朝鮮言不盡意純屬廢話,爾等為何前來探我消息!”遂將該五朝鮮人皆執之。第四十五冊:初九日,所執朝鮮來使五人,逃去一人。殺其四人。後獲其逃人,亦殺之。
  • 153.    李肯翊:《燃藜室記述》卷18。
  • 154.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元年三月二十二日條。
  • 155.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6,元年三月二十五日條。
  • 15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8,三年正月初八日條:一日琉球國王子滿載寶貝, 到泊州境, 蓋漂風而至也。 箕賓與判官文希賢, 圍而盡殲之, 沒入其貨。 王子陳其旋節, 不變顏色, 從容遇害, 聞者憐之。 事覺, 箕賓就獄, 多獻寶珠於光海, 故得免刑章。
  • 157.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卷47,十年八月二十二日條;卷61,十四年五月初十日條。
  • 158.    黃有詹:《丁戊錄》,《大東野乘》卷58:宣祖懿仁王后無嗣,後宮多王子,未定儲位。宣廟欲觀諸王子之氣像,盛陳寶物於前,使之任取,則諸王子爭取寶物,獨光海君只取筆墨,宣祖異之,冊立為世子。
  • 159.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宣祖將擇儲,試問於諸王子曰:“饌品之中,何物為上?”光海對曰:“鹽也。“上問其故,光海曰:“調和百味,非鹽則不成矣。”上又問:“汝輩所不足者何事?”光海曰:“只以母之早死為痛耳。”上奇其對,光海之得升儲位,專賴此言云。宋參奉德基嘗問於許筠,言之如是。
  • 160.    金楺:《儉齋集》卷30,《庚辛瑣錄》:宣廟晩年知光海不足付大事,廢置之意已決。光海懼,日夜與其徒謀所以存。時上候久不豫,向蘇屬耳,一夕而更劇,促諸醫入診。成浹出,語權正郎得器曰:‘上候與《無寃錄》遇毒條無異,甚可慮也。’而已宣廟昇遐,或謂上進東宮所進藥飯,遂至大漸云云之説,盛行於閭巷間。由是知幾之士稍稍引去,以立其朝為大恥。
  • 161.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0,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條。
  • 162.    李星齡:《春坡堂日月錄》卷12:又傳仁祖大王嘗力排是言,曰:‘當宣廟大漸之時,予始終侍側,詳知是事。蓋先王病後思嘗之際,東宮藥飯適至,固過進氣塞,因崩殂而已。中間用意之説,實為難明。’
  • 163.    李星齡:《春坡堂日月錄》卷12:介屎者,先朝老宮人承恩於宣廟,為人兇狡,揣知宣廟有易儲之意,而光海不得自安,於是密交光海,以為後日之計。至於毒弒之慘,出於其手,光海則實無預謀之事雲。
  • 164.    李喜謙《青野漫輯》卷9:嘗以宣廟末年爾瞻等不肯赴謫者而觀之,則渠何知宣廟之非久?陟方有召命,而偃然不赴,逗遛近畿乎?想必有陰讙凶逆之事,故有此顧望之意也。況爾瞻所撰羊甲之檄,已以弒逆為言,則是所謂春雉自鳴者也。光海之與聞,雖未可知,爾瞻之行計弒逆,明若觀火。而反正諸臣不知沐浴之義,可勝痛哉!
  • 165.    李星齡:《春坡堂日月錄》卷12:光海據位貪淫時,介屎專顓內外,與爾瞻合為一心,納賄鬻爵,罔有紀極,至於宮中之事,一出其手,宮女進幸,光海必得其允許,而後乃成。介屎受賄諸姬,從其價多小,令光海備寢,光海不敢違令。……介屎所言,如有小拂,介屎發怒曰:‘敢忘大德乎!言發吾口,則上無以自立!’光海有惶愧之色。
  • 166.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光海宮人流落者,至老皆誦“桃花李花杏花發,南里北里西里春,不寒不熱好時節,半醉半醒無事人”之詩,餘問:“何以能誦此?”則曰:“光海主深喜此詩,常於上林賞春之日,必令諸姬吟詠以聽,故能久而不忘耳。”仍淚下沾襟。
  • 167.    李汝馪《炊沙集》卷4,《時事雜錄》。
  • 168.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實錄》卷54,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條:每一獄起, 宮人相慶, 銀多者生, 銀少者死。
  • 169.    金時讓:《荷潭破寂錄》,《大東野乘》卷71。
  • 170.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光海君)又積置白金數百櫃於宮中,慮或失位,則用賂中朝,以求復位者。餘以是語質語老璫吳以恭,以恭曰:“誠有是事矣……”。
  • 171.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光海即位之初,廣置後宮以求則百之慶。及其中年,夢有絳袍大官自天下,告曰:‘王之殺人子多,一子且不保,何求多男?’是後光海求斷產之方於中國術士之東來者,至施符咒。其時老宮人臨老垂淚曰:“吾輩於伊時欲生王子,惡其符咒,到今思之,吾輩之終無產育者,天之福我也。”
  • 172.    昭槤:《嘯亭雜錄》卷10:明人《十六朝小紀》中,曾紀朝鮮王李琮篡弒其叔惲事,朝鮮嗣王力辯其誣,具載於《池北偶談》中。今《明史》依違其詞,亦無明文。然吾邸屬有韓氏者,其譜言先世明璉,為朝鮮武臣,為惲所任用。後李悰因淫於宮閫,據奪大位,囚惲於某島中,以石灰霍其目。韓氏盡被族誅,惟其始祖雲與其弟霓星夜逃竄,幾被擒獲。凡三月始至盛京投誠,太宗義其忠於所事,因授輕車都尉世襲云云。則是《小紀》所載,未必盡誣也。
  • 173.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元年四月初十日條:上下敎曰: "廢人罪惡雖重, 其身卽先王遺體也。 念其圍中困苦, 不覺淚下。 今當授衣之時, 布苧, 令該司優數下送。"
  • 174.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朝廷命移置濟州,而嚴飭護行人,勿語其所往之處,船上四面皆障以帷幔,使不能審看所經地,方俟到泊始告之。時武臣李元老為護行別將,而水路艱險,瀕死者數,既泊彼岸,去帷請下,光海問:“此為何地?”乃告以濟州。光海愕然,大戚曰:“我何以到此!我何以到此!”殆不能定情。其時濟倅(濟州牧使)迎候於船泊之所,聞是語,跪進曰:“公子若於君臨之時,斥遠邪佞,不使宦官、宮妾干預朝政,則何以到此乎?公子不見‘不修德,舟中皆敵國’之語耶?”光海淚簌簌下,不能語。李也與餘伴直總府(都總府),言之如是。
  • 175.    金用淑:《癸丑日記研究:以光海君的性格分析為主》,《淑明女子大學論文集》第7輯,1968年。
  • 176.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種德名門壽福全,宜家令範更無前。森森簪笏華軒溢,濟濟芝蘭錦幌連。慶建少陽鞏國祚,光昭壼理迪民賢。坤宮奉酌通明殿,盛事人間萬口傳。
  • 17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2,十九年七月初十日條。
  • 178.    宋應昌:《經略復國要編》卷11,《檄朝鮮陪臣黃慎、李廷龜》。
  • 179.    毛承鬥輯:《東江疏揭塘報節抄》卷三,〈天啓四年二月十五日具奏〉。
  • 180.    稻葉巖吉.《光海君時代的滿鮮關係》:大阪屋號書店,1933年:第246—247頁
  • 181.    洪熹:《廢主光海君論》,《青丘學叢》第20號,1935年。
  • 182.    李丙燾著,許宇成譯.《韓國史大觀》:正中書局,1979年:第352—353頁
  • 183.    韓明基:《光海君:外交的“光輝”與內政的“陰影”》,《韓國史市民講座》第31輯,2002年。
  • 184.    黃枝連.《天朝禮治體系研究》下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5年:第205頁
  • 185.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4,二十三年四月十八日條:命該曹給婚需於光海君女子,即廢淑儀尹氏出也。光海既放,女子依外舅家,年至二一,不敢請婚。及光海卒,上使居於光海本宮,優賜田宅、奴婢,以供光海祀事,至是喪畢,故有是命。
  • 18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2,十九年九月十七日條:命以米十石、豆五石及各種饌物賜光海君女子,以備祭需。
  • 187.    《承政院日記》,仁祖十九年九月十五日條:備忘記,光海女子來參,而糧饌俱乏雲,令該曹另為優給。
  • 188.    《承政院日記》,顯宗五年十一月初一日條:傳曰:“今聞光海君女身死雲,令該曹,喪需從優磨鍊題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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