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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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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夏朝鮮語:이경하,1811年—1892年),朝鮮王朝後期的將領、大臣。汝會硯村,原名亨夏本貫全州李氏,系朝鮮世宗之子廣平大君李璵之後裔,同時他又是神貞王后趙氏的姻親(李景夏的祖母趙氏是朝鮮翼宗神貞王后的姑姑)。李景夏是興宣大院君執政時期的重要武將,其子為大韓帝國時期外交官李範晉
本    名
李景夏
別    名
曾用名李亨夏
綽號駱洞閻羅
汝會
硯村
所處時代
朝鮮王朝
民族族羣
朝鮮族
出生日期
1811年
逝世日期
1892年
主要成就
丙寅洋擾時抗擊法軍

李景夏人物生平

李景夏早年生涯

李景夏本貫全州李氏,是朝鮮王族的遠房旁支,系朝鮮世宗之子廣平大君李璵之後裔,同時他又是神貞王后趙氏的姻親(李景夏的祖母趙氏是朝鮮翼宗神貞王后的姑姑)。曾用名李亨夏(이형하),朝鮮高宗即位後為避高宗“李㷩”(이형)之嫌名而改名“李景夏”。 [1] 
李景夏出身將門,他的曾祖李義獻、祖父李復淵、父親李寅達都在朝中擔任武官。李景夏於嘉慶十六年辛未(1811年,朝鮮純祖十一年)正月初一出生 [2] 道光十五年(1835年,朝鮮憲宗元年)參加武舉考試,獲增廣武科及第,在憲宗朝歷任宣傳官、價川郡守、同副承旨、內禁衞將等職,曾被貶為一個把守宮門的近仗軍士。 [3]  朝鮮哲宗即位以後又歷任慶尚左道水軍節度使、慶尚右道兵馬節度使、左副承旨咸鏡南道兵馬節度使、竹山府使、訓練都正等職。
李景夏最開始為安東金氏效力,在任職期間曾多次因貪污瀆職事件而被處置,但未對其仕途造成大礙。同治二年(1863年,朝鮮哲宗十四年)十二月,李熙繼承王位,是為朝鮮高宗。他的生父興宣大院君李昰應攝政,打壓安東金氏,重用全州李氏家族。李景夏又立刻投靠興宣大院君。同治三年(1864年,朝鮮高宗元年),李景夏被調往中央,任總戎使,開始掌握兵權。 [4]  次年四月,又被任命為營建都監提調,負責景福宮重建事宜。 [5]  景福宮建春門的匾額就是他題寫的。 [6]  同治五年(1866年,高宗三年)九月,法國大舉入侵朝鮮,史稱丙寅洋擾。訓練大將李景夏被任命為畿輔沿海巡撫使,直赴前線指揮作戰,抵抗法軍,獲得勝利。 [7]  之後又歷任水原留守、知三軍府事、判義禁府事、漢城府判尹、兵曹刑曹判書等職務。

李景夏殺人立威

李景夏六十歲畫像 李景夏六十歲畫像
李景夏為人殘忍嗜殺。他投靠大院君以後,為他做了不少事,比如在丙寅邪獄期間鎮壓天主教,強制關閉書院、趕走儒生,落實户布制、向兩班貴族徵税等等,都是用暴力手段完成的。同時他也在大院君的授意下濫用酷刑,在自己家中拷問大院君的政敵,為此殺了不少人。李景夏的家成為比大牢更恐怖的地方,史載“景夏所殺者為數千萬人,而橫罹者甚多矣”。 [8]  據説大院君曾説過:“李景夏無他長,惟善殺人可用。” [9]  李景夏的宅邸位於朝鮮首都漢城的駱洞(今韓國首爾明洞,現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韓民國大使館),而被李景夏抓走到這裏的人大多有去無回,因此李景夏也被當時的人們稱為“駱洞閻羅”,大院君便利用李景夏的嗜殺來立威於民眾,以便推行他的政策。 [10]  [20]  也有人説李景夏並非濫殺無辜,殺的都是天主教徒、鑄偽幣者和橫行霸道的土豪劣紳罷了。 [9] 
然而,同治十二年(1873年,高宗十年)十一月,王妃閔妃發動宮廷政變、從興宣大院君手中奪取政權以後,李景夏又嗅到氣息,趕忙投奔閔妃集團。閔妃集團執政以後,第一件事就是從中央到地方肅清大院君的黨羽,而作為大院君親信的李景夏竟然毫髮無損,反而在當年十二月被高宗特旨欽點為禁衞大將。 [11]  後歷任判義禁府事、訓練大將、武衞都統使、江華府留守、御營大將等職務,光緒七年(1881年,高宗十八年)底,朝鮮政府進行軍制改革,擴大新式軍隊——別技軍,將京軍五營軍縮編為武衞營和壯御營,李景夏任武衞大將,申正熙任壯御大將。 [12] 

李景夏晚年風波

光緒八年(1882年,高宗十九年)六月九日,武衞營和壯御營的士兵因為被剋扣軍餉13個月以及不滿日本訓練的別技軍,遂羣起譁變,史稱“壬午兵變”。他們的上司李景夏雖然殘忍嗜殺,但是治兵有方,深得軍心,因此譁變士兵先去找李景夏,請他做主。李景夏雖然同情這些士兵,但又不敢得罪閔家,於是只寫了一封陳情書,讓譁變士兵拿着陳情書去驪興閔氏權臣閔謙鎬家請願。結果譁變士兵到了閔謙鎬家以後,羣情激憤,竟然將陳情上訴一事忘到九霄雲外,將閔謙鎬家洗劫一空。這件事直接使壬午兵變擴大化,大院君趁機煽動和指揮士兵攻進王宮昌德宮,殺死李最應閔謙鎬等大臣,閔妃逃亡外地。李景夏由於處置不力,於兵變當天就被罷免了官職。 [13]  而大院君利用兵變再次上台執政後,也沒再重用李景夏。
壬午兵變清朝軍隊平定以後,兵變的責任者一一論罪,清將吳長慶認為李景夏、申正熙身為武衞壯御兩營長官,不能管束自己手下的士兵,釀成大亂,因此主張將他們2人按軍法處死。但高宗力保李景夏和申正熙,改為“減死島配”。 [14]  李景夏被流放全羅道古今島,申正熙則流放荏子島。 [15]  光緒十年(1884年,高宗二十一年)五月十四日被釋放。 [16]  同年十月十七日,金玉均開化黨人發動“甲申政變”,兩天後清軍入宮鎮壓,李景夏的兒子李範晉救援王室成員有功,將王妃、王世子、王世子嬪、大王大妃轉移到崇仁門外覺心寺的李景夏別莊中。 [17]  李景夏也因此被“盪滌敍用”,歷任左捕盜大將、前營使、判義禁府事、判敦寧府事等官位。光緒十八年(1892年,高宗二十九年)二月初一日去世,享年八十一歲。 [19]  隆熙四年(1910年)賜諡號襄肅”(甲冑有勞曰襄,執心決斷曰肅)。 [18] 

李景夏親屬成員

  • 父親:李寅達(1787年—1819年)
  • 母親:海平尹氏(1789年—1875年)
  • 妻子:海州吳氏(吳致聖之女,1811年—1830年)、漢陽趙氏(趙鼎浩之女,1814年—1891年)
  • 兒子:李範晉(庶子,生母不詳)
  • 女兒:李氏(吳氏所生,嫁張晶煥)、李氏(趙氏所生,嫁洪鐘永)
  • 養子:李範升(李國夏之子)
參考資料
  • 1.    《承政院日記》,高宗即位年十二月十六日條:“吏曹啓目:‘行護軍李亨夏名字改以景夏事告狀,令藝文館給帖何如?’並依允。”
  • 2.    李裕元《嘉梧稿略》第2冊,〈李大司馬(景夏)回甲〉:“元戎生日在元朝,辛未重回讌眾僚”。
  • 3.    李裕元《林下筆記》,卷29:“李巡撫景夏,憲廟時降貶近仗軍士,具服色守金虎門,餘所目見也。”
  • 4.    《高宗實錄》卷1,元年三月初九日條。
  • 5.    《高宗實錄》卷2,二年四月初三日條。
  • 6.    《高宗實錄》卷2,二年九月十七日條。
  • 7.    《高宗實錄》卷3,三年九月初八日條。
  • 8.    金澤榮《韓史綮》卷五,第13頁。
  • 9.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會,1955年:第6頁
  • 10.    樸齊絅《近世朝鮮政鑑》上卷:“李景夏家居駱洞,凡捕將治罪人必於私第,故民視景夏如閻羅,罵人必曰跌落駱洞。大院君由此一事,奪民之魄,令行禁止,終得逞其暴虐也。”
  • 11.    《高宗實錄》卷10,十年十二月十一日條:“以李景夏為禁衞大將,中批也。”
  • 12.    《高宗實錄》卷18,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條。
  • 13.    《高宗實錄》卷19,十九年六月初九日條。
  • 14.    《高宗實錄》卷19,十九年七月十七日條:“教曰:‘軍律所在,不可仍置。前武衞大將李景夏、御營大將申正熙,並記過待令。’又教曰:‘前武衞大將李景夏、御營大將申正熙,事體所在,不可但以記過而止,並施以減死島配之典。’”。又黃玹《梅泉野錄》第65頁:“竄前武衞大將李景夏於古今島,壯御大將申正熙於荏子島,並薦棘。吳長慶窮核亂根,景夏等以元戎不能戢遏,擬用軍律。上謂非其罪也,力救之。景夏子範晉與穆麟德善,祈懇斡旋,得減死島配。”
  • 15.    《高宗實錄》卷19,十九年七月十八日條。
  • 16.    《高宗實錄》卷21,二十一年五月十四日條。
  • 17.    韓國國史編纂委會編著《高宗時代史》二,第678頁。
  • 18.    《純宗實錄》卷4,隆熙四年8月26日條。
  • 19.    《璿源續譜·撫安大君派·卷十一》:李景夏,純祖辛未正月一日生,武輔國,判敦寧,當寧壬辰二月一日卒。
  • 20.    李覺鍾:《純宗實記》,第80頁:訓練大將李景夏者,最譏察峻嚴,時人畏之如虎,乃稱“駱洞閻羅大王”之別名之人物,彼之叱吒,能保漢城之治安,足以鎮壓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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