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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

鎖定
免税指國家為了實現一定的政治經濟政策,給某些納税人徵税對象的一種鼓勵或特殊照顧。減税是從應徵税款中減徵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徵全部税款。我國幅員廣闊,經濟情況千差萬別。可能因為國家經濟政策的要求,需要對某些行業、企業或產品的發展給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勵;可能因為某些納税人遭受自然災害發生意外損失,需要給予特殊照顧;也可能因為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較大變化,而税法規定的税率一時又不宜於調整,需要給予特殊照顧,等等,這就需要採取減税免税措施把税法的統一性和必需的靈活性結合起來,因地制宜地對待徵税中的各種特殊情況。 [1] 
2019年5月17日,中國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國家税務總局印發《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暫行辦法》,規範管理口岸出境免税店 [2] 
中文名
免税
外文名
Duty-free
定    義
免徵全部税款
對    象
納税人

免税背景介紹

免税(duty-free)在經濟生活中,税收立法確定的税收制度,包括設立税種、設計税目和税率,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一般情況羣體的平均承受能力來制定的,適應了普遍性、一般性的要求。但具體到不同產業、不同地區和不同的納税人、徵税對象,往往需要從實際出發,對一些需要扶持、鼓勵或照顧的地區、行業、產業或納税人、徵税對象給予特殊的規定,以體現税收因地制宜、區別對待、合理負擔的原則。因此,在統一徵税的基礎上,採取免税的税收優惠,以適應個別的特殊的情形,成為世界各國税收制度普遍採取的一種政策措施

免税法定免税

法定免税是指在税法中列舉的免税條款。這類免税一般由有税收立法權決策機關規定,並列入相應税種的税收法律、税收條例和實施細則之中。這類免税條款,免税期限一般較長或無期限,免税內容具有較強的穩定性,一旦列入税法,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會修改或取消。這類免税主要是從國家(或地區)國民經濟宏觀發展及產業規劃的大局出發,對一些需要鼓勵發展的項目或關係社會穩定的行業領域,給予的税收扶持或照顧,具有長期的適用性和較強的政策性。如:按照中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16條的規定,對農業生產單位和個人銷售自產初級農產品免徵增值税;按照營業税暫行條例第6條的規定對託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税。

免税特定免税

特定免税是根據政治、經濟情況發生變化和貫徹税收政策的需要,對個別、特殊的情況專案規定的免税條款。這類免税,一般是在税法中不能或不宜一一列舉而採用的政策措施,或者是在經濟情況發生變化後作出的免税補充條款。這類免税,一般由税收立法機構授權,由國家或地區行政機構及國家主管税務的部門,在規定的權限範圍內作出決定。其免税範圍較小,免税期限較短,免税對象具體明確,多數是針對具體的個別納税人或某些特定的徵税對象及具體的經營業務。這種免税規定,具有靈活性、不確定性和較強的限制性,一般都需要納税人首先提出申請,提供符合免税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和相關資料,經當地主管税務機關審核或逐級上報最高主管税務機關審核批准,才能享受免税的優惠。例如,按照財税字[1998]33號文件規定,對國家定點企業和經銷單位銷售的專供少數民族飲用的邊銷茶,2000年底前免徵增值税;按照(94)財税字第1號文件規定,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諮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第1年至第2年免徵農業所得税。
臨時免税是對個別納税人因遭受特殊困難而無力履行納税義務,或因特殊原因要求減除納税義務的,對其應履行的納税義務給予豁免的特殊規定。這類免税一般在税收法律、法規中均只作出原則規定,並不限於哪類行業或者項目。它通常是定期的或一次性的免税,具有不確定性和不可預見性的特徵。因此,這類免税與特定免税一樣,一般都需要由納税人提出申請,税務機關在規定的權限內審核批准後,才能享受免税的照顧。
規定,企業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納税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税務機關批准,可免徵所得税1年。
上述三類免税規定,法定免税是主要方式,特定免税和臨時免税是輔助方式,是對法定免税的補充。世界各國對特定免税和臨時免税,都嚴格控制,儘量避免這類條款所產生的隨意性和不公正性負面影響。由於中國經濟正處於轉型時期,經濟法律、法規尚處於不斷修改完善階段,為了保證國家各項改革措施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在現有法定免税政策的基礎上,及時調整和補充大量特定免税和臨時免税條款,不僅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免税免税行業

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居民收入不斷提高,旅遊產業快速發展的宏觀背景下,中國免税業作為旅遊產業中的高速成長版塊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2011年4月20日,《關於開展海南離島旅客免税購物政策試點的公告》的出台助推了中國免税業實現跳躍性發展,中國免税業迎來了更加廣闊的發展機遇。
1994年以來,免税業逐步走向市場化,零售網絡經營形式購物環境商品結構經營管理等方面均發生了質的飛躍,行業整體實力迅速提升,銷售總額已位居世界前列。
尤其是2000年以來,受全球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出入境旅遊迅速發展,機場、口岸建設升級,市內免税店的開設等因素的影響,中國免税品行業增長迅速,明顯快於同期全球免税業的增長,2010年中國免税業由上年的第22位升至全球第五。2010年,中國免税業已遍佈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的90多個機場、港口和邊境口岸等地,年銷售額達17.3億美元,佔全球免税業份額的4.4%。
分析認為,我國免税業的快速發展需要把握正確的發展方向,首先要積極爭取免税業務新政策,拓寬免税店免税業務的發展空間;積極實現產業轉型,實現免税業向旅遊零售業的轉型升級。隨着中國旅遊業在全球旅遊業中地位的不斷上升,與旅遊業密切相關的免税業必將獲得較大的發展空間。
2010年,對中國免税業的發展而言意味着一個新市場的開啓,海南國際旅遊島的建設正在使“離島旅客免税購物”政策漸行漸近。2011年3月,財政部發布《關於開展海南離島旅客免税購物政策試點的公告》,4月20日起開始執行。 [3]  2020年6月29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税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税購物政策的公告 [4]  ,7月1日起,海南離島免税購物額度從每年每人3萬元提高至10萬元,且不限次數。 [5] 
由於免税品經營業務涉及免税商品的監管、國家税收的徵繳、外匯管理等多方面的問題,免税品銷售有着獨特的經營思想經營方式,中國對免税商品銷售業務均實行國家集中統一管理的政策,中國經營免税業務主要有國家以行政手段指定國有專業公司統一經營和政府以國際招標的方式確定中國免税業專營公司這兩種方式。
境內獲准的免税運營商主要有5家,分別為:中免公司、深圳市國有免税商品(集團)有限公司珠海免税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日上免税行(上海)有限公司和新設立的海南省免税品經營公司。其中只有中免公司可以在全國範圍內的主要機場、港口和邊境口岸經營免税業務,不存在地域限制,而其他公司則作為區域性或招標試點經營的免税運營商。
雖然免税業正在欣欣向榮地發展,但基於政策的依賴性,以及業態形式相對單一,繼續開發和挖掘市場潛力仍是當下的重要話題。

免税退税區別

對一般民眾而言,退税指的是退税購物(tax free shopping),退的是增值税和消費税,税率集中在5%~20%;而免税免的是進口關税(duty, tariff),税率集中在20%~100%
海南省試點實施的離境退税和即將實施的離島免税為例,這兩者的區別表現在:

免税退税税種不同

離境退税”税種為增值税,“離島免税”的税種為進口關税,前者是針對非免税店的普通消費退税,而後者則針對免税店購物消費。

免税退税商品不同

離島免税 離島免税
離島免税市內免税店品類主要是香水、皮包、化妝品、首飾等,通常為國外品牌,“離境退税”政策規定的海南離境退税的物品主要包括服裝、鞋帽、化妝品、鐘錶、首飾、電器、文具、體育用品等,共21大類324種,食品、煙、酒、汽車、摩托車、金銀飾品等不能享受退税。

免税受益人羣不同

離境退税”僅受益於離境外國人,適用人羣主要是在我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台同胞。“離島免税”針對任何離島遊客,包括外國人、港澳台同胞,也包括本國離島遊客,受益面更廣。

免税起税點退税率

海南“離境退税起税點為800元,退税率統一為11%,根據媒體報道,海南“離島免税”政策的起徵點很可能設置為5000元,不同商品類別退税率為10%-40%。

免税定點商店不同

符合“離境退税”政策的商品只有從退税定點商店購買,才能按規定取得退税申請單等退税憑證之後,通過辦理相應手續,享受退税政策。
經國務院批准,海南省將在海口三亞萬寧瓊海設立4個市內免税店。呼之欲出的“離島免税”政策將由這四家市內免税店來提供免税購物的服務。中國免税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三亞市內免税店已經於2009年9月1日投入使用。

免税形式

由於實行免税法採用的税率不同,免税法可分為兩種形式:全額免税法(Method of Full Exemption)和累進免税法(Method of Progressive Exemption)。
1、全額免税法
全額免税法,即居住國政府對本國居民納税人課税時,允許從其應税所得額中扣除來源於境外並已向來源國納税的那一部分所得。這種辦法在國際税務實踐中已不多見。
累進免税法,即居住國政府對來源於境外的所得給予免税,但在確定納税人總所得的適用税率時,免税所得併入計算。也就是説,對納税人其他所得徵税,仍適用其免税所得額扣除前適用的税率。實行免税制的國家,大多采用這個辦法。

免税優缺點

免税優點

(1)可以徹底消除國際重複徵税
(2)在來源的國税率低於居住國税率時,居住國採用免税法,可以使納税人實際享受到來源的國給與的優惠。
(3)在税務管理方面,簡便易行。

免税缺點

(1)免税法是建立在居住國放棄對其居民的境外所得的徵税權的基礎之上,使居住國的利益受到損害。應該是兼顧來源的國、居住國、納税人幾方面的利益。
(2)在採用免税法時,如果居住國對本國居民的境外收入免徵税,在來源的國税率低於居住國税率時,就會出現在境外取得的收入,比在境內取得的同樣收入,税務負擔低。與公平原則不符。也會引起國內的資本與利潤,不正常地轉移到低税負國家或者避税地區。在實踐中,採用此種方法的國家較少。

免税商品

免税商品是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可以免交增值税的貨物。經營單位按照海關核准的經營品種,免税運進專供其免税店向規定的對象銷售、供應的進口商品。免税店經營的免税品品種,應由經營單位統一報經海關總署批准。免税店銷售的免税進口煙草製品和酒精飲料內、外包裝的顯著位置上均加印“中國關税未付”(China Duty Not Paid)中、英文字樣。免税品不交增值税,也就不能開增值税發票。企業購買免税商品,可以按照購買金額的10%做進項税抵扣。通常可在機場的免税店,消費物品免費的國家和地區,以及優待外國觀光客在購買消費品時可免税的國家,購買到免税商品。
到境內免税商店購買外匯商品,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屬於符合規定的供應對象;
(2)特有符合規定的有效單證,即本人護照及經海關簽證的“入境旅客行李申報單”或者“進口免税物品登記證”等;
(3)持有從境外帶入,並已向海關申報的外幣;
(4)符合海關對免税物品驗放的規定,即旅客有準予帶進免税物品的額度,並在限定物品品種、數量範圍內。
符合上述條件的旅客可到指定的免税商店購買免税商品。填寫購物單在外匯免税商店營業窗口付款後,到海關窗口辦理審核手續。經海關審核批准,即在購物單提貨聯加蓋驗訖章。旅客憑此單到提貨點提貨。付款和交海關審核時,均須出示符合規定的有效單證。旅客在境內免税外匯商品經營單位購買的《限量表》第一類物品,免税總值限完税價格人民幣2000元,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第一類列各物品單一品種單價超出2000元的,准予免税購買一件;對徵税購買的,海關予以從寬掌握。對旅客攜帶進境的第一類物品,和在境內免税外匯商品經營單位購買的第一類物品,可不合並計算。免税店指經海關總署批准,由經營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或其授權部門批准的地點設立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銷售場所和存放免税品的監管倉庫,向規定的對象銷售、供應免税品的企業。
中國境內的免税店主要有口岸免税店運輸工具免税店、市內免税店、外交人員免税店、供船免税店及我出國人員外匯免税商店。

免税法律

免税法全稱為“外國税收豁免”(Foreign Tax Exemption),又稱為“豁免法”,是指居住國政府對本國居民來源於境外並已向來源國政府繳税的所得免於徵税的方法。歐洲大陸法系國家多采用免税法。實際上,是納税人的居住國,承認來源地國的權利優先,放棄了自己國的徵税權
免税法的指導原則是承認收入來源地税收管轄權的獨佔地位,對居住在本國的跨國納税人來自外國並已由外國政府徵税的那部分所得,完全放棄行使居民(公民)管轄權,免予課徵國內所得税。這就從根本上消除了因雙重税收管轄權而導致的雙重課税
比如,納税人收入150萬元,其中50萬元在來源的國不納税,其中100萬元在國外繳了30萬元的税,剩下的120萬拿回祖國,在祖國,100萬元就不收税了,僅僅對沒有繳納税款的50萬元收税。
有一些國家,對於國外所得,不收税,例如巴拿馬阿根廷
有一些國家,對於國外特定範圍的所得,在一定條件下不收税,例如德國、法國、西班牙。
經合組織範本《關於對所得和財產的重複徵税協定範本》與聯合國範本關於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間雙重徵税的協定範本》特別推薦使用這種方法。
一般來説,免税法可以使本國的跨國納税人避免國際雙重徵税,也可以保證行使税收地域管轄權國家的優先徵税權,但是由於這種避免國際雙重徵税的方法不能保證居住國(或國籍國)完全行使居民(公民)管轄權,有可能影響本國的財政收入,所以這種方法只有少數國家採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