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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進免税法

鎖定
累進免税法是指居住國政府在確定其居民應納税時,對國外所得雖然給予免税,但在本國居民國內所得適用的累進税率方面要綜合考慮。即居住國一方面對居民的境外所得予以免税;另一方面,在確定居民納税人國內來源所得的適用税率時,將其境外所得一併加以考慮,按國內、國外所得總額在税率表中查找對應税率計徵税款。
中文名
累進免税法
外文名
Progressive tax law
性    質
經濟學名詞
適    用
政府

累進免税法累進免税法的計算方法

其計算公式可表示如下: [1] 
在本國應納税額=國內外所得總額×本國税率×國內所得÷國內外所得總額

累進免税法累進免税法與全額免税法的區別

累進免税法與全額免税法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是按照居民納税人的境內境外的所得總額來確定適用税率,其結果是僅對居民納税人的境外所得免除了國際雙重徵税,而不會使其國內所得因扣除國外所得後落入較低的税率檔次。但是,免税法的運用並不能體現出對跨國所得的分享,因為免税法是居住國單方面放棄行使居民税收管轄權,而使來源地國的地域徵税權處於獨享地位,這必將使居住國的財政利益受到一定的影響,特別是當居住國税率高於來源地國税率的條件下,採用免税法使實際免除的税額大於應免除的國內納税税額,由此可見,免税法並不是最佳的解決國際雙重徵税的方法。即便是採用抵免法的國家,也大多實行累進免税法。 [2] 
參考資料
  • 1.    .1.0 1.1 吳靜,汪治編著.税收籌劃實務.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08.
  • 2.    .朱欖葉主編.國際經濟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0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