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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負
鎖定
税負定義
税負種類
税負宏觀
在中國,依據税目有:增值税、消費税、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營業税、資源税、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產税、車輛購置税、車船使用税、車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耕地佔用税、契税、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煙草税等等,國家的這些種類繁多的税收收入的總和與整個國家的經濟總量(用GDP來代表)的比值,就構成了全國的税負水平。
税負微觀
微觀上的税負,就是單個納税人的實際税負負擔,包括個人與單個企業,這兒税負承擔的主體是實際負税人,不是名義納税人,負税人即最終負擔税收的單位和個人,負税人與納税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因為在微觀上,税負的實現是流動的,其中有各種各樣的税負轉嫁。所以,税負的最後歸宿就是微觀税負的實際負税人。一個國家的宏觀税負水平的高低,同國家的財政政策、產業結構的合理性、本國企業的生產效率、進出口水平及國內商品價格等等經濟因素相聯繫。
税負形式
税負比例税負
比例的税負是負税人所負税款佔其收入的比率不隨收入的變化而變化;
税負累進税負
累進的税負是負税人所負税款佔其收入的比率隨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税負累退税負
累退的税負是負税人所負税款佔其收入的比率隨收入的增加而下降。
税負具體案例
延壽縣隸屬於哈爾濱市,位於黑龍江省中部,面向長壽山,寓“延年益壽”之意得名。延壽縣屬國家級貧困縣,為進一步擴展經濟發展模式,全面發展商貿流通業和現代服務業招商,出台如下政策:
為了更好的服務入駐企業,延壽縣成立了“延壽總部經濟運營中心”(以下稱運營中心),負責商貿流通企業的招商、入駐企業手續的領辦、企業入駐後財税事宜、各職能部門公關協調工作。
延壽縣對入駐的商貿流通企業,不要求實地辦公經營,為企業提供統一註冊地;為落户企業提供後期財税配套服務,配備專職會計配合企業抄報税、發票領購、開具、賬務處理等一般財税事宜;對入駐企業實行保護政策,對涉及工商、國地税、財政等部門發生的一般事宜,由延壽總部經濟運營中心出面協調解決;除企業所得税外,其他税種地方財政按月兑現,承諾在企業完税後7個工作日內返還税金;新註冊企業開辦所需手續,按照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領辦制等規章制度,由延壽總部經濟運營中心協助企業辦理。運營中心的成立,為入駐企業提供了一站式、保姆式服務。
延壽縣的招商模式是近幾年各地比較流行的“總部經濟招商”,總部經濟招商主要以引進商貿流通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通過延壽縣無論是政策力度還是服務質量,都站在全國各地區招商服務的前列。
很多企業管理決策層對税收籌劃不瞭解、不重視、甚至認為税收籌劃就是搞關係、找路子、鑽空子、少納税,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税收籌劃,其風險性極強,這是企業進行税收籌劃最主要的風險。所以説選擇一種安全、高效率、可操作的税收籌劃方案是每一個企業決策層密切關心的話題,而選擇一個政策環境好、後期服務到位的區域,是每一個商貿流通企業最佳選擇。
税負兩者區別
税負率與税率的區別
税負率指納税人實際交納税額與其實際收益的比例;而税率則指對課税對象的徵收比例或徵收額度。二者之間既有密切聯繫,又有差別。税率是形成税收負擔率的基礎,税收負擔率則是税率的反映。但税收負擔率往往並不直接等於税率。只有當課税對象與納税人的實際收益額相等(即與税收負坦率的分母項相等)時,税收負擔率才等於税率。
税負計算方法
税負率=應交增值税/銷售收入) ×100%
税負即税收負擔。實際交納的税款佔銷售收入淨額的百分比。
税負可以單指增值税税負、所得税税負、營業税税負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税款加總計算一個總體税負。
税負率是指增值税納税義務人當期應納增值税佔當期應税銷售收入的比例。
税負率=當期應納增值税/當期應税銷售收入 ×100%
税負就是税收負擔率,是納税人對應期間的應納增值税與銷售收入的比例,但如果是出口企業或免税企業,主要把出口收入和免税收入按應税税率算出銷項税加入計算繳納增值税,如果有進料加工的話,還要考慮這部份的税金,具體公式如下:增值税税負率=[銷項税-免\退税收入—適用税率—(進項税—進項税轉出—期初留抵期末留抵以及海關核銷免税進口料件組成的計税價格×17%)]/(計徵增值税的銷售額-免抵退銷售額),以上公式是通用的,如果是業務簡單的公司,上式中沒有涉及的就是0税負了。
税負其它
税負痛苦指數(Tax Misery Index)
福布斯雜誌推出其最新2009年全球税負痛苦指數排行榜,中國大陸排名全球第二税負痛苦地,排名第一的則是法國。卡塔爾、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中國香港地區則經福布斯評判,分列全球税負痛苦最輕地區的一、二、三位。其中卡塔爾只徵收公司所得税,而阿聯酋沒有公司税但徵收社會保障税。這三個地區有一個共同點即都不徵收增值税。
税負高5倍 國資委首次迴應央企壟斷質疑
針對一段時間以來社會輿論對央企尤其是壟斷行業薪酬過高的質疑,國務院國資委昨日發佈《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下稱回顧),重點向社會披露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同時對央企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税負、薪酬、壟斷等狀況進行了迴應。
這是國資委首次對外公開發布年度回顧,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表示今後將定期發佈。
按照國資委在《回顧》中的統計,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業上繳税金從2915億元增加到11475億元,年均增長21.62%。2009年,央企實現營業收入12.6萬億元;實現利潤8151.2億元;上繳税金1.15萬億元。
通過數據研究得出,國有企業的税負明顯高於其他類型企業,税負均值為27.3%,是私營企業税負綜合平均值的5倍多,是其他企業中税負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税負平均值的2倍。
而從2006年開始,央企向國家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已累計上繳1371億元。2009年完成向社保基金轉持國有股55.3億股,對應的市值為429.68億元。
按照現行規定,央企税後利潤收取劃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煙草、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具有資源壟斷型特徵的行業企業,收取比例為10%;第二類為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性行業企業,收取比例為5%;第三類為中國儲備糧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總公司等政策性公司,暫不收取。
電力行業通過改革,華能等7家電力央企發電總量佔全國總量的比重在一半左右,最大的華能集團僅佔全國發電量的11%,市場準入早已放開,已形成競爭格局。石油石化行業,中央企業主要有三家石油化工企業。在世界主要50個石油生產國和石油消費國中,76%的國家是一個國家只有一家石油公司,20%的國家是不超過3家石油公司。通信行業,三家央企通過調整重組,實現了全業務經營,形成了競爭格局。
薪酬分配方面,央企已於2008年在4個行業試行了工資總額預算管理,4行業人均工資增長6.9%,比央企職工平均工資增長低3.1個百分點。其中,石油石化行業2008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