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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制

鎖定
免税制,又稱豁免制,是指一國對其居民來源於國外並已由來源地國家政府徵收的那部分所得,在一定條件下放棄行使居民税收管轄權,允許從本國的應税所得中予以扣除,免於徵税。
中文名
免税制
外文名
Tax exemption system
定    義
一國對其居民在某條件下免徵税
作    用
避免國際重複徵税
對    象
中國公民,國內企業,來華企業
執行單位
税務局,財政局
定義
免税制是避免國際重複徵税的方法之一,是對本國居民來源自國外的所得與位於國外的財產放棄居民税收管轄權,只按收入來源地税收管轄權從源徵税。免税制一般由國內税法規定,但也常列入國際税收協定。
在中國,減免税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減免類型是制度減免,是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減税、免税。例如,對外資企業實行“兩免三減”;對年納税額在3萬元以下的企業,減按18%的税率徵收所得税。第二種類型是臨時減免税,如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確定的減税、免税。2003年“非典”期間,財政部和税務總局就曾出台政策規定,中國國內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向SARS防治工作的捐贈,允許在繳納所得税前扣除;對北京市的個體工商户免收集貿市場管理費、個體管理費等各種費用,經營蔬菜的個體工商户免徵增值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税等。第三種類型是其他減免。主要是地方政府依照税收法律、法規賦予的權限,對納税人實行的減税、免税。如地方政府對納税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以及對貧困地區或確有實際困難的納税人的減免税。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將地方財政收入的一部分返還給企業,以達到招商引資的效果。例如,北京密雲區政府的一份文件中規定,對該區引進的生產型企業,按不超過增值税總額的12.5%,營業税、企業所得税總額的25%~40%,給予資金扶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