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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進税率
鎖定
- 中文名
- 累進税率
- 外文名
- progressive tax rate/graduated tax rate
- 定 義
- 根據徵税對象數量或金額的多少,分等規定遞增的多級税率
- 性 質
- 税率的一種類型
- 特 點
- 税基越大,税率越高,税負呈累進趨勢
- 分 類
- 階梯累進型和連續累進型
累進税率簡介
累進税率的確定是把徵税對象的數額劃分等級再規定不同等級的税率。徵税對象數額越大的等級,税率越高。採用累進税率時,表現為税額增長速度大於徵税對象數量的增長速度。它有利於調節納税人的收入和財富。通常多用於所得税和財產税。如圖1所示。
累進税率的特點是税額越大,税率越高,税負呈累進趨勢。在財政方面,它使税收收入的增長快於經濟的增長,具有更大的彈性;在經濟方面,有利於自動地調節社會總需求的規模,保持經濟的相對穩定,被人們稱為“自動穩定器”;在貫徹社會政策方面,它使負擔能力大者多負税,負擔能力小者少負税,符合公平原則。但在税基不代表納税能力時,不能適用累進税率。以全額累進税率與超額累進税率比較,前者累進程度急劇,計算簡便,但在累進級距的交界處,存在增加的税額超過税基的不合理現象,後者累進程度較緩和,不發生累進級距交界處的税負不合理問題,因此多為各國所採用。
累進税率對於調節納税人收入,有特殊的作用和效果,所以現代税收制度中,各種所得税一般都採用累進税率。
累進税率形式
累進税率可分為階梯累進型和連續累進型兩大形式。階梯累進税率分為全額累進税率和超額累進税率兩種。連續累進税率則有指數型、直線型、折線型等多種税率模式。同時還有超率累進税率和超倍累進税率兩種。各種累進税率的形態如圖2所示:
全額累進税率(如圖3所示)在調節收入方面,較之比例税率要合理。但是採用全額累進税率,在兩個級距的臨界部位會出現税負增加不合理的情況。例如;某甲年收入1000元,適用税率5% 某乙年收入 1001 元;適用税率10%。甲應納税額為50元,乙應納税額為100.1 元。雖然,乙取得的收入只比甲多1元,而要比甲多納税50元,税負極不合理。這個問題,要用超額累進税率來解決。
2.超額累進税率。(如圖4所示)超額累進税率簡稱超累税率,是把徵税對象的數額劃分為若干等級;對每個等級部分的數額分別規定相應税率,分別計算税額,各級税額之和為應納税額,超累税率的“超”字,是指徵税對象數額超過某一等級時,僅就超過部分,按高一級税率計算徵税。如下表:
五級超額累進税率速算表
1 所得額在1000元以下(合1000元) 5 0
2 所得額在1000一2000元部分 10 50
3 所得額在2000—3000元部分 15 150
4 所得額在3000一4000元部分 20 300
5 所得額在4000 一5000元部分 25 500
採用超累税率的税額可依照超累税率的定義計算如計算所得額為2500元的應納税額。
①1000元適用税率5%:
税額= 1000元×5%= 50元
②1000~2000元部分適用税率10%
税額=(2000-1000)×10%=100元
③2000-3000元部分適用税率15%,2500元處於本級:
税額=(2500-2000)×15%=75元
應納税額=50元+100元+75元=225元
但依照定義計算的方法過於複雜,特別是徵税對象數額越大時,適用税率越多,計算越複雜,給實際操作帶來困難。
因此,在實際中,採用速算扣除數法。
應納税額=用全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税額-速算扣除數
公式中全方法計算時採用的税率即是徵税對象全額在超累税率表所處等級的税率。
計算所得額為2500元時的應納税額。
用全額累計法計算的税額為:
速算扣除數為
375元-225元=150元
用速算扣除數法計算的超額累進税額為
2500元×15%-150元=225元
3.超率累進税率:是指對徵收對象的數額的某種比例劃分為不同的部分,按不同部分分別規定的税率徵税。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税暫行條例》中,是按土地增值額和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的不同,劃分為4個等級,並規定了四級超率累進税率。
累進税率特點介紹
累進税率的特點是税基越大,税率越高,税負呈累進趨勢。在財政方面,它使税收收入的增長快於經濟的增長,具有更大的彈性;在經濟方面,有利於自動地調節社會總需求的規模,保持經濟的相對穩定,被人們稱為“自動穩定器”;在貫徹社會政策方面,它使負擔能力大者多負税,負擔能力小者少負税,符合公平原則。但在税基不代表納税能力時,不能適用累進税率。以全額累進税率與超額累進税率比較,前者累進程度急劇,計算簡便,但在累進級距的交界處,存在增加的税額超過税基的不合理現象,後者累進程度較緩和,不發生累進級距交界處的税負不合理問題,因此多為各國所採用。
累進税率税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税率,税率為3%-45%,見下表:
級數 | 月應納税所得額 | 税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1500元的 | 3 | 0 |
2 | 超過1500元-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過4500元-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過9000元-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過35000元-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過55000元-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級數 | 全年應納税所得額 | 税率(%) |
1 | 不超過5000元的 | 5 |
2 | 超過5000元-10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過10000元-30000元的部分 | 20 |
4 | 超過30000元-50000元的部分 | 30 |
5 |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 35 |
注: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税所得額,對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來源,是指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來源,是指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餘額。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1994年8月1日發出的《關於個人對企事業單位實行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所得徵税問題的通知》規定,承包(租)經營其適用税率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協議)的規定只向發包、出租方交納一定費用後,企業經營成果歸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税率徵税。
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的解釋,上述所説的“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個人一次取得勞務報酬,其應納税所得額超過20000元。對應納税所得額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規定計算應納税額後再按照應納税額加徵五成;超過50000元的部分,加徵十成。因此,勞務報酬所得實際上適用20%、30%、40%的三級超額累進税率。税率見下表:
級數 | 每次應納税所得額 | 税率(%) |
1 | 不超過20000元的部分 | 20 |
2 | 超過20000元-50000元的部分 | 30 |
3 |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 40 |
注:本表所稱“每次應納税所得額”,是指每次收入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額不超過4000元時)或者減除20%的費用(每次收入額超過4000元時)後的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