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納税能力

鎖定
納税能力是指納税人繳納和負擔税款的能力。是國家設計税率和税制的重要依據之一。國家徵税要兼顧財政需要和納税人的納税能力兩方面。不考慮國家需要,片面實行輕税施“仁政”和忽視納税人的負擔能力,實行重税“竭澤而漁”的作法都不可取。衡量納税人的納税能力高低,是一個極為複雜的問題。由於各個税種的課税對象不盡相同,量度納税人對於不同税種納税能力的標準也不盡一致。 [1] 
中文名
納税能力
定    義
納税人繳納税款承受税收負的能力
意    義
制定税收制度和確定税收負擔依據
衡量標準
收入、消費、財富

納税能力什麼是納税能力

國家設計税制,必須考慮納税人的負擔能力,不能片面強調國家需要。各個税種都有固定的徵税對象和相應的納税人,不同税種的納税人納税能力有大有小,國家應相應地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同一税種的納税人的收入也有多有少,其負擔能力也是不同的,國家應制訂差別税率分別徵税。衡量納税人的負擔能力流轉課税主要看各類產品的社會平均盈利水平,收益課税主要看納税人收益的高低,財產課税主要看財產的價值和納税人的收益狀況。隨着時間的變化,納税能力也是有所變化的。因而國家在設計税種税率時,應隨時衡量納税人的具體負擔能力,不斷修訂和完善税制。

納税能力納税能力的衡量標準

衡量納税能力的標準主要有三:一是收入,二是消費,三是財富。
收入作為納税能力的標準,已為大多數人所接受。所得税的收入佔政府收入比重很高的税收制度,體現了收入作為反映納税能力的税基的選擇。但是,有人認為消費是更好的納税能力標準,主要理由是每個人應根據他從社會財富這個蓄水池中抽走的數量來交税,而不應根據他注人這個蓄水池中的數量來納税,也不應當對他儲蓄起來的那個部分進行納税,因為儲蓄投資的來源,又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選擇財富作為納税能力標準的見是:從價值增值的觀點看,財富是取得資本收入流量的資本出值;從均等選擇的角度看,徵收消費税就應同時徵收財富税就將使日益積聚起來的財富的擁有者得到大量的未來消費雙重受益,這就破壞了公平原則。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