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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所得

鎖定
其他所得指的是企業所得税納税人從事生產經營業務以外的經濟活動而取得的收益。 如股息、利息、紅利所得,出租或轉讓財產、專利權、專有技術、商標權、版權所得,以及營業外收益等。税法規定對各類企業的其他所得,應和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合併在一起,計算徵收所得税。 [1] 
中文名
其他所得
出    處
税收大辭典
其同時指個人所得税的一個概括性徵税項目。是在列舉項目之外,考慮到今後還可能出現需要徵税的新項目,增列了其他所得一項,以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確定即可徵税。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