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汪大燮

鎖定
汪大燮(1859年12月20日-1929年1月5日 [5-6]  ,一作1928年12月17日 [2]  ),原名堯俞,字伯唐(一作伯棠) [2]  ,浙江錢塘(今杭州)人,晚清至民國時期外交官、政治家、北洋政府國務總理。
汪大燮自幼聰穎,舉人出身。曾任內閣中書户部郎中、總理衙門章京等職。義和團運動後踏入外交界,累任外務部左參議、駐英公使等。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派充留日學生監督。次年授外務部左參議。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為出使英國大臣,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回國。次年由倉場侍郎改任郵傳部左侍郎。宣統二年(1910年),出使日本。民國後,歷任北洋政府參政院參政兼副院長,教育、交通、外交等部總長,均為時短暫。1917年一度暫代國務總理。1922年復署國務總理兼財政總長,不及半月去職。1928年奉軍敗退關外時,與王士珍、熊希齡等組織北京臨時治安維持會。晚年熱衷於教育、慈善事業。 [2]  [5] 
汪大燮在清末和民國初年,多次出使英日等國,於清末立憲、參加一戰、五四運動等歷史事件中有重要影響。 [2] 
別    名
汪堯俞
出生地
浙江錢塘
出生日期
1859年12月20日 [2] 
逝世日期
1929年1月5日(一作1928年12月17日) [5-6] 
主要成就
在近代國民外交方面有重要影響
主要作品
《英國憲政叢書》,《分類編輯不平等條約》
本    名
汪大燮
外文名
Wang Daxie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堂    弟
汪康年、汪貽年

汪大燮人物生平

汪大燮早年經歷

汪大燮,原名堯俞,字伯唐(一作伯棠)。咸豐九年十月二十七日(1859年12月20日)生於浙江錢塘一望族。先世由安徽黟縣宏村遷居錢塘。父汪清冕,曾任廣東候補鹽經歷。 [2] 
汪大燮從小過繼給汪清瀾為嗣子。光緒四年(1878年)應童子試,考中秀才。光緒十五年(1889年)中浙江恩科鄉試舉人。後因累次會試不中,遂捐貲為內閣中書,又由會典館保升侍讀及户部郎中。不久,考取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任駐俄使館參贊,然未成行。 [2]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汪大燮參與發起北京強學會,任強學書局總辦事人,又充《中外紀聞》主筆。 [2]  康有為等人在京組織保國會,倡言維新變法時。清廷駐日公使裕庚秘密致函總理衙門,密告流亡日本的革命黨人孫中山。汪大燮獲知消息,急忙求救於總理衙門大臣張蔭桓,力言“獄不可興”。經汪大燮勸告,張蔭桓明曉利害,遂“密囑康、梁諸人弗再張皇”。汪大燮還通過《時務報》經理汪康年(汪大燮堂弟)與維新派人士互通聲氣。 [4] 

汪大燮初涉外交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義和團運動爆發,汪大燮奔赴慈禧與光緒所在的陝西行在,當時總理衙門在陝西者只有一二人,汪大燮得以參與中外交涉事宜。《辛丑條約》談判時,俄國趁機佔領東三省,提出特別利權,迫清政府簽訂專約。議和大臣李鴻章急電西安請旨,清政府方面已準備妥協,而汪大燮代新任駐俄使館大臣桂春上説帖,痛陳各國均勢利害,謂“萬不能於和約外,別訂條約” [4]  ,致使各國仿效。後清政府從其議,拒與俄國簽訂關於東三省的特別條約。自此後,當局以汪大燮知外國情勢甚詳,經常諮詢。 [2] 
汪大燮 汪大燮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改為外務部,汪大燮任和會司員外郎。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任赴英賀國王加冕專使載振的參贊。同年,發生中國留日學生的成城入學事件,為此清政府派遣汪大燮為首任留日學生總監督。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在留日學生髮動的拒俄運動中,汪大燮一面勸導學生,一面向清政府和日本政府方面密告留日學生的動向。同年補外務部左參議。 [2]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汪大燮轉任外務部右丞,充出使英國大臣。在駐英任內,他以張國體保國權為幟志,同時意識到“今日政治之亂,非立憲何能挽回”。11月,汪大燮與出使美國大臣梁誠擬定奏稿,並聯合前出使英國大臣張德彝、前出使法國大臣孫寶琦、前出使德國大臣蔭昌等八人入奏,請求清政府以五年為期,“改行立憲政體”,指出“立憲政體,利於君,利於民,而獨不便於庶官者”,而“保邦致治,非此莫由”。為此清政府應急需實行三事:一宣示立憲宗旨,二布地方自治之制,三定集會言論出版律,此三者為“憲政之津髓,而富強之綱領”。次年3月,載澤尚其亨李盛鐸三大臣考察英國政治,汪大燮為之安排行程、聯絡,聘請英國學者按日給三大臣及其隨員講述英國憲法綱要、內閣各部的設置及地方自治制度,並“盡晝夜之力”向載澤等痛陳改行立憲。 [2] 

汪大燮關心國情

汪大燮密切關注國際形勢的變化,對於其時甚為流行的“黃禍論”,敏鋭地感覺到這是當時歐美強國為爭奪東方殖民地的藉口,尤其是德國在東亞的爭奪利權,其結果是英、德相爭。就中國而言,“倘英、德棄舊嫌而結新好,必將以我為禮物,此則無可挽回矣”。同時,汪大燮對禁絕鴉片、幣制改革、海軍與財政上了一系列的奏摺,對晚清的改革有較為系統的認識。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5月,英國下議院對鴉片貿易政策進行辯論,要求英國政府停止鴉片貿易,汪大燮獲悉後,於7月初上折請求清政府禁絕鴉片。汪大燮認為“若設我果有禁意,英必投袂而起以表同情,可以斷言矣”,指出如果只是“以徵為禁”,雖利於税收,而英國“反恐有要求也”,並提出包括稽查、限種、戒癮和專賣的一整套辦法。汪大燮的上奏終使清政府於9月發佈禁煙上渝。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1月,汪大燮條陳“行用金幣”,主張實行金本位制,以解清政府國庫之支絀。汪大燮認為按照日本的辦法,金銀幣的比價定為一比二十八,銀幣高於銀塊市價十分之二,則中國賠還洋款、贖回鐵路及購買武器等費都可節省二成,一年就可省銀一千七八百萬兩,這樣就可以救政府財政之急。這一奏摺也引起清政策決策層的重視,交度支部條議。4月,度支部尚書溥頲以汪大燮折中所説“何言之太易,於國際通商、貨幣原理均未加體驗”議復。當然,汪大燮也深知“用金銀一節,非真正財政家不易斷”,但在其看來中國只有解決了財政與海軍問題,“乃能立於不亡之地”,因此又“具海軍計劃於政府”,主張利用英國的幫助重建中國海軍,而海軍所需有經費則從鴉片專賣中籌得。 [2]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汪大燮補外務部右侍郎。翌年6月由英國回北京就任,即捲入了江浙鐵路風潮事件。先是,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盛宣懷與英國銀公司簽訂蘇杭甬鐵路借款草約,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5月盛以英商辦路逾期多年為由提出廢約,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江浙紳商分別組成鐵路公司集款築路,而英國銀公司此時突然催定正約,並由英國公使朱爾典出面向清政府施壓。汪大燮奉命與英國公使磋商兩全之策。汪大燮認為“用外財辦國內事,各國皆有之,但患事權同去耳”,故提出“部借部還”和借款、造路分為兩事辦理的方案,即借款一百五十萬鎊,不用路權作抵押,而用其他國家收入項抵押;出售鐵路債票,由中國自行購回;修築鐵路材料由中國自行採辦,英國方面不得干預;聘英國工程師一人,受中國總辦節制。浙江方面羣情大譁,認為汪大燮“以浙人賣路媚外”,為“浙路罪魁”,宣言削除汪大燮等人浙籍,並恐嚇掘汪家祖墓。對此黃遠生在民國初年有過中肯的評論:“汪氏之愛國熱誠及縝密勤慎,以吾所見,前清大官中,吾未之見。蘇杭甬一案,知其內容者,皆知與汪氏絲毫無關而橫被唾罵,幾於葬送此人一生,此真平情論事者所引為痛心者也。” [2] 
在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的丁未政潮中,汪大燮科舉時的座師、軍機大臣瞿鴻禨因袁世凱等的攻訐於7月被開缺回原籍,8月袁世凱任外務部尚書。汪大燮不安於位,於9月轉任出使英國考察憲政大臣,並於11月出京,江浙鐵路交涉事宜轉由袁系的梁士詒負責。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汪大燮赴英就職,其間又補倉場侍郎,復轉郵傳部左侍郎。宣統元年(1909年)考察事務結束,成書《英國憲政叢書》上奏。 [2] 
宣統二年(1910年),汪大燮重回外交舞台,出任駐日公使。 [2] 

汪大燮供職民國

汪大燮 汪大燮 [7]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汪大燮由駐日公使改任中華民國臨時外交代表,傳遞有關清帝遜位及改共和政體事項。5月,共和黨成立,汪大燮以駐日公使的身份,為該黨留日支部長。後共和黨、民主黨和統一黨合併為進步黨,他又當選為名譽理事。 [2] 
1913年,汪大燮任中華民國駐日外交代表。同年,任滿回國。9月,國務總理熊希齡組成“第一流人才與第一流經驗的內閣”,實際只有教育、司法、農商幾個位置由自己來配置,因袁世凱早就選定了內務、外交、交通等總長,汪大燮任教育總長。汪大燮在教育總長短短的任上,頒佈普通教育暫行辦法,設法維持各中小學、師範學校,同時制定專門及大學各項學制,制定學制系統,組織社會教育事項。其在任上也發表廢除中醫的言論,謂“為民族進化計,為民生改善計,不可不取斷然手段廢止中醫”,遭到京師醫學會的反對;又以費用過多,風氣不正,學生程度尚低及京津為一個大學教育區只能設立一個大學為由,擬將北京大學停辦,合併於天津北洋大學,遭到反對後,又謀將北洋大學移至北京,也遭北洋師生的反對。 [2] 
1914年2月,汪大燮辭去教育總長。3月,任平政院院長。平政院直隸於大總統,專司行政裁判,負責“察理行政官吏之違法行為”,汪大燮根據東西方各國的規章制度,為草創平政院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但實際上,平政院長是閒曹,所謂“察理”俱託空言。正如當時有人指出:“民國有勢力無法,少有憑藉者斷非平政院所能制裁,其無勢力者先自默爾,與人無競,更不勞裁判。”5月,新約法公佈。這個約法規定設立參政院作為總統的諮詢機關,並在立法院未成立以前代行立法院的職權,還擁有憲法起草權。而參政院的參政由總統委任。這樣袁世凱通過參政院掌握了制憲權。5月,袁世凱任命黎元洪兼院長,汪大燮為副院長,秘書長為林長民。8月18日,參政院迎合袁之意,建議修改1913年10月公佈的總統選舉法,後通過修正案,改總統任期為無限期,可由現任總統推薦下任總統人選。1915年9月,參政院議決請政府召開國民會議討論國體問題;12月,由汪大燮提議,參政院議決由參政院以國民大會總代表名義向袁世凱上“改用君主立憲”的推戴書。1916年6月,袁世凱復闢帝制鬧劇收場,29日,參政院被裁撤。 [2] 
袁世凱死後,黎元洪繼任總統,特任段祺瑞為國務總理組閣。段祺瑞提出由汪大燮任交通總長。但汪大燮為輿論所不容。7月12日,他提出辭職。10月,段祺瑞提議由汪大燮任外交總長,又為眾議院所否認。 [2] 
段祺瑞執政後,即發生總統府與國務院權限之爭,進而由於對德參戰問題而進一步激化。1917年5月,黎元洪邀請張勳入京調停“府院之爭”。7月1日,張勳在京復辟帝制。5日,段祺瑞組織“討逆軍”,汪大燮負責與各國公使團的外交問題交涉。1917年7月,段祺瑞以三造共和功臣的姿態再次組閣,汪大燮任外交總長。11月下旬,段祺瑞的“武力統一”政策失敗,提出辭呈,以汪大燮哲代國務總理。當時第一次世界大戰正酣,屢次催促中國參與對德戰事,汪大燮力主參戰,認為參戰能使中國國際地位得以提升,緩期庚子賠款,從而使財政困難得以緩解。 [2] 
先是,在1917年2月間,汪大燮在北京參與和日本首相特使西原龜三商議參戰條件;3月,他以日本贈勳(代表北洋政府授予日本大正天皇大勳章)大使身份,在東京與日本首相大隈重信寺內正毅和外相本野一郎就對德參戰問題交換意見;4月,段祺瑞組織國際政務評議會,這一機構專門研究有關參戰的各種具體問題,為內閣決策提供依據,由段祺瑞本人任會長,汪大燮任評議員。正是在汪大燮任外交總長期間,中國正式對德、奧宣戰。這一決定,最終使中國得以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能以戰勝國身份參與巴黎和會 [2] 
1918年12月,大總統徐世昌中南海總統府內設立外交委員會,為總統和政府提供有關巴黎和會的政策、方針、措施等諮詢及建議,“凡關於和會的各專使來電,都由外交部送委員會”,並“承大總統之命調查審議外交事件”,由汪大燮任委員長。汪大燮向徐世昌密陳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遠東形勢,認為中國以收回膠濟鐵路利權和青島主權為主要目標。1919年1月6日,外交委員會將所擬政府對巴黎和會的提案草案呈北京政府,包括收回租借地和鐵路附屬地、統一管理鐵路和撤銷外國郵電機關、取消領事裁判權關税自主、撤退外國軍隊、停付庚子賠款等內容。1月8日,國務院將其發給中國代表團,成為中國政府的正式提案。由此外交委員會和北京政府在討論和擬定方案時,沒有意識到其嚴重性,方案沒有涉及山東問題。但統一鐵路案觸動了日本在山東的利益,雖然得到英、美的支持,但遭到新舊交通系曹汝霖陸宗輿梁士詒的反對。1919年2月18日,國務總理錢能訓在中南海召開特別會議,汪大燮、林長民堅持此案。汪大燮在給徐世昌的條陳中説:“改變政治性質之路為商業性質之路,改變一國單獨壟斷之政策為本國完全之基礎”,並強調“能改則存,不改則亡”。此案終以研究系的妥協告終,國務院電令中國代表團在提案中刪除這一條。汪大燮為此提出辭職,使外交委員會處於停頓狀態。後經林長民懇請,他才回會視事,外交委員會才重新開始工作。 [2] 

汪大燮支持國民外交

汪大燮 汪大燮
與此同時,汪大燮等還從事國民外交活動。1919年2月12日,蔡元培、汪大燮、林長民熊希齡等在北大召開“國際聯盟同志會”成立大會,強調國際聯盟應保證各國政治的獨立和領土完整,汪大燮任代理理事長。後又聯合國際聯盟協會、國際研究社國際聯盟同志會合組中國促進國際聯合總會。2月16日,蔡元培又與汪大燮、林長民熊希齡等一道組織成立“國民外交協會”,從事國民外交活動。國民外交協會成立後,一面致電出席巴黎和會的中國代表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和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中日簽訂的密約和合同,收回德國在我國山東的一切權利,同時在國內多次舉行演講,呼籲全國人民為爭取國家權利而鬥爭,實行國民外交,擯除秘密外交。 [2] 
4月30日,巴黎和會決議將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讓給日本。5月1日,陸徵祥電北京政府,請示是否簽字。外交委員會獲知後,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商議對策,決定致電中國代表團拒籤和約,並由汪大燮、林長民二人將致專使的拒籤電文親呈徐世昌。但錢能訓於3日又另電專使簽約,為林長民所知。汪大燮見事已至此,辭去職務,並命令結束外交委員會事務。當晚,汪大燮將此消息告知北大校長蔡元培。蔡元培立即將這一消息轉告持堅決反日立場的北大學生許德珩新潮社羅家倫傅斯年康白情段錫朋等,把拒籤和約的希望寄託在愛國青年學生身上。五四運動由此而引發。五四運動發生後,汪大燮聯合王寵惠林長民,聯名具呈警察總長吳炳湘保釋被捕學生。而皖系認為五四運動是研究系煽動起來的,謂“學生受政客林長民、汪大燮之運動”。故自五四運動爆發後,對研究系提出一系列的彈劾案,攻擊“汪大燮、林長民等擅用職權,徑電歐使,借破除勢力範圍之名,不惜將全國鐵路置於各國共同管理之下。鐵路為國家之命脈,汪大燮等寧不知之”? [2] 
1919年12月,徐世昌特邀段祺瑞、汪大燮等入府諮詢,決定組成由國務總理靳雲鵬為會長,汪大燮、林長民等為委員的魯案委員會對此進行研究討論,決定中國方面不單獨與日本交涉的宗旨。 [2] 
1921年8月,美國政府邀請英、法、日、中等九國參加華盛頓會議,以討論限制軍備和太平洋、遠東問題,不聲援中國代表。同年8月,梁士詒、汪大燮等組織太平洋研究會,希望能夠聯合南方一致討論,併為此致電詢孫中山陳炯明、黎元洪等。9月,汪大燮聯合孫寶琦、錢能訓、熊希齡、周自齊等,在北京發起民間組織華盛頓會議中國後援會,再次希望“無黨派畛域之分,惟冀抒發國內賢達之所見,共同主張”。華盛頓會議結束後,為研究太平洋會議(華盛頓會議)有關中國各項條款如何施行問題,1922年4月北京政府外交部設立太平洋會議善後委員會,特任汪大燮、孫寶琦為正、副會長,為完全收回山東權益籌謀劃策。 [2] 
1922年,汪大燮任平政院院長。第一次直奉戰爭結束後,汪大燮與蔡元培、梁啓超等聯名發表解決時局意見通電,寄希望於直系吳佩孚,稱其“偉略碩望,舉國所仰,倘荷合力促成,民國前途,實利賴之”,提出解決時局當先謀國家統一,“謀統一當以恢復民國六年國會,完成憲法為最敏速最便利之方法。但憲法未成以前,所有統一善後各問題,應由南北各省選派代表於適中之地組織會議,協謀解決”。這呼應了吳佩孚所提“恢復法統”與開國民大會的主張。 [2] 
1922年9月,王寵惠組成“好人內閣”,受到直系吳佩孚方的支持。11月,眾議院長吳景濂等藉口財長羅文幹簽訂奧國借款展期合同有納賄情事,迫總統黎元洪羅文幹逮捕入獄,內閣遂總辭。汪大燮受黎元洪之託具狀將羅文幹保釋。29日,黎元洪任命汪大燮組閣。汪大燮本不願陷入直系內爭,因黎元洪挽留,且鑑於此時正值《膠澳協約》協商關鍵時期,遂於30日上午就任國務總理兼財政總長,但聲明代理期不超過十天。即使如此,在汪大燮就任的當日,議會方面張伯烈即以其“事前迎接羅犯出獄,事後補具保結”通電反對汪大燮任國務總理,隨即議會方面的吳景濂、直系津保派江西督軍蔡成勳、直隸督軍王承斌等人也通電反對。12月1日和5日,汪大燮副署了《山東懸案細目協定》及附件,中國接收青島和贖回膠濟鐵路,基本上解決了山東問題。12月11日,汪大燮通電代閣期滿離職。仍任平政院院長兼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會長,先後達五年之久。 [2] 
1925年,段祺瑞執政府建立,汪大燮兼外交委員會會長。汪大燮於會中設立條約編纂處,將國際不平等各約詳加論列,編成《分類編輯不平等條約》一書,一直為外交官員作為交涉參考的依據。 [2] 

汪大燮慈善晚年

汪大燮簽名 汪大燮簽名
汪大燮晚年致力於善舉。自1920年10月起,他連續擔任中國紅十字會會長,直到1924年3月卸任。1920年北方五省爆發旱災,汪大燮與熊希齡、梁士詒等組織華北救災總會,並邀請旅京外人各救災團體聯合組織國際統一救災總會;1922年4月,汪大燮聯合在北京的公共團體及各公民,組織注重京師治安、維持市民糧食及保護婦孺、救濟失業為宗旨的京師公益聯合會,任會長,步濟時等任副會長。 [2]  [1] 
1926年至1928年間,北京周邊久成戰場。汪大燮與王士珍熊希齡等設立北京臨時治安維持會,救濟難民。此外,汪大燮還於1921年發起創辦北京平民大學。晚年的他幾乎脱離政治舞台,並登報謝絕一切團體名義,但卻一直擔任平民大學董事長(曾任校長)一職。 [1-2] 
此外,汪大燮還短暫在北洋政府供職。1922年12月,再次被任命為平政院院長,同時兼任“教育基金委員會”委員;1925年段祺瑞出任執政時,他接替孫寶琦出任外交委員會委員長。 [1] 
1929年1月5日 [5-6]  (一説1928年12月17日 [2]  ),汪大燮哮喘病發作,病逝於北京。 [2]  [1] 

汪大燮主要影響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沙俄一面加入聯軍,入侵北京,另一方面出兵霸佔東三省。次年初,沙俄提出要求,妄圖獨霸東北,並以決裂相恫嚇,迫使駐俄公使楊儒簽約。汪大燮洞察形勢,上書陳述利害,提出不能於和約外別訂專約的意見,為清廷所採納,拒絕了沙俄帝國無理要求。由是以熟悉外情而知名。
1917年7月,任外交總長,時歐美各國對德宣戰,促我國參加,議會堅持不可,汪大燮力排眾議決定加入,從而提高中國的國際地位。
1918年應聘為外交委員會委員長。1919年1月,帝國主義在巴黎和會上無理拒絕中國政府要求,決定日本繼承戰前德國在山東的特權。北洋政府竟屈於帝國主義勢力,密令中國代表在“和約”上簽字。汪大燮獲悉後,立即告知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並商討對策。蔡元培召開學生代表會,揭露政府密令,於是羣情憤激,決定於5 月4 日舉行集會遊行,爆發了五四運動。
1922年11月,黎元洪大總統特任汪大燮署國務總理兼財政總長,簽署收回為德國強租和日本強佔的膠州灣(包括青島)。
1928年,張作霖撤兵出關,汪大燮與王士珍組織北平臨時治安維持會,維持北平秩序。
晚年熱心教育,創辦北京平民大學,任董事長兼校長,並致力於紅十字會等慈善事業。 [1-2] 

汪大燮人物評價

汪大燮以辦事謹慎練達、善於處理外交事務著稱。晚年,致力於平民教育及紅十字會工作,為民眾福利奔波不息,時人視為著名政治家,資望甚高,與孫寶琦、錢能訓合稱“三老”。 [8] 

汪大燮人際關係

生父:汪清冕,字子周,廣東候補鹽經歷。 [2] 
嗣父:汪清瀾 [2] 
堂弟:汪康年、汪貽年

汪大燮主要作品

編有《英國憲政叢書》《分類編輯不平等條約》。 [2] 

汪大燮影視形象

2021年電視劇《覺醒年代》:徐敏飾演汪大燮。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