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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愛爾蘭問題

鎖定
愛爾蘭問題即北愛爾蘭的歸屬問題。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愛爾蘭爆發武裝起義。1920年英政府採取“分而治之”政策,允許愛爾蘭南部26個郡成立“愛爾蘭自由邦”,有自治權;北部阿爾斯特省9個郡中6個郡仍置於英國統治之下。1937年南愛爾蘭宣佈為獨立共和國。1948年愛爾蘭宣佈脱離英聯邦,英國繼續保留北部6個郡,改國名為“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中文名
北愛爾蘭問題
外文名
The Troubles
簡    稱
北愛問題
性    質
暴力衝突中的最新一輪

北愛爾蘭問題簡介

北愛問題經常以不同的方式被稱作一場多方衝突,一場游擊戰,一場低烈度衝突,甚至一場內戰。

北愛爾蘭問題基本信息

北愛問題由30年來在北愛爾蘭的民族主義者(主要是羅馬天主教徒)社區和聯合主義者(主要是新教徒)社區的成員之間不斷重複發生的激烈暴力衝突組成。衝突是由北愛爾蘭在聯合王國內的爭議性地位與對佔少數的民族派社區的統治,以及佔多數的聯合派對民族派的歧視所導致。暴力活動的特徵是由準軍事集團進行的武裝戰鬥,其中多數屬於愛爾蘭共和軍臨時派1969-1997年戰鬥活動,目標旨在終結英國在北愛的統治與建立一個新的,“全愛爾蘭的”(all-Ireland),愛爾蘭共和國。
為迴應這場戰役以及感覺北愛爾蘭的英國特質和聯合派的統治地位被不斷侵蝕,保皇派準軍事組織如UVF和UVA對民族派人口發動了他們自己的戰役。政府部隊——英國陸軍與警察(皇家阿爾斯特警隊)也牽涉其中。英國政府的觀點是,它的部隊在衝突中是中立的,試圖在北愛爾蘭維護法律與秩序。愛爾蘭共和派卻把政府部隊視為衝突當中的“戰鬥員”,並以政府部隊和保皇派相勾結的活動來證明這一點。警方調查官進行的“徹底”調查表明,英國部隊,特別是RUC,與保皇派準軍事組織勾結,參與謀殺,並在根據要求調查此事時妨礙司法。
伴隨着暴力,北愛主要政黨之間,包括那些譴責暴力活動的在內,關於未來北愛爾蘭地位與北愛爾蘭政府構成問題上陷入了僵局。
北愛問題的終結來之不易,根據《貝爾法斯特協定》(一般被稱為“耶穌受難日協定”),北愛和平進程包括多數準軍事組織宣佈停火併解除武裝,警察部門的改革和相應地從街道和敏感界線上比如南阿馬與弗馬納撤軍。該文件重申了長久以來未被歷任愛爾蘭政府完全認可的英國的一貫立場,即北愛爾蘭將保留在聯合王國境內直到大多數人投票脱離。另一方面,英國政府第一次承認該原則:即從所謂的“愛爾蘭因素”視角來看,愛爾蘭島的人民作為一個整體有權利,不受任何外界干擾,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解決南北問題。後者是從民族主義和共和派方面贏得支持的關鍵。協議也確定在北愛爾蘭建立一個權力共享的政府(現暫中止運作)。該政府必須由聯合派和民族派雙方黨派組成。
雖然北愛問題中積極的參與者人數相對較少,宣稱代表兩個社區的準軍事組織有時也並不能代表一般大眾,但是北愛問題牽涉到北愛爾蘭人民的日常生活,偶爾也會蔓延到英國和愛爾蘭共和國。另外,在1969年至1998年之間有好幾次看起來北愛問題可能升級為一場真實的內戰,比如1972年血腥星期天之後,又比如1981年愛爾蘭絕食運動當中,兩派進行互相敵對的大規模武裝。很多人仍然持有由於北愛問題形成的政治、社會與公共意見和觀點。
1998年4月10日,北愛爾蘭各派在英、美和愛爾蘭的推動下,達成一項和平協議。協議規定:在北愛成立地方議會,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享有平等的權力;北愛爾蘭仍然是英國的一部分,但將與愛爾蘭共和國建立更為密切的關係,英國和愛爾蘭都將修改憲法,確認愛爾蘭人民對愛爾蘭政治地位自決權;建立南北委員會和東西委員會,負責協調南北愛爾蘭關係以及愛爾蘭與英國本土的關係;英國承諾將使對北愛爾蘭的非軍事化逐漸簡化到和平時期的水平。

北愛爾蘭問題事件背景

北愛爾蘭問題族羣紛爭

愛爾蘭北部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的衝突起源於英國1609年的阿爾斯特種植園殖民計劃,該計劃沒收當地人所有的土地,以英格蘭和蘇格蘭新教徒“種植者”移民阿爾斯特。當地天主教徒和殖民者之間的對抗導致了1641-1653年和1689-1691年兩者之間兩場血腥的民族-宗教衝突。英國新教徒在愛爾蘭的政治統治地位在這些戰爭與愛爾蘭刑法中得到保證,後者規定剝奪與英國國教會——聖公宗愛爾蘭教會——牴觸的所有人(包括天主教徒與不服國教者,比如長老會成員)的宗教、法律政治權利
18世紀後期刑法體系的崩潰預示了新一輪的社羣衝突。特別是在1780年代解除對愛爾蘭天主教徒的租地活動限制之後,使得競爭加劇。因為天主教徒被禁止而被允許買地與經商,新教的“黎明小夥”(Peep O'Day Boys)組織對他們的社區的攻擊不斷增加。在1790年代阿爾斯特的天主教徒建立了“保衞者”(The Defenders)組織進行反擊。這使得雙方陣營走向極端,新教社區之前對於民主改良主張日益開明的改革派人數劇減。
許多長老會教徒、天主教徒和自由派新教徒參加了聯合愛爾蘭人協會——一個受法國大革命鼓舞的民族主義運動組織,目標在於結束愛爾蘭的教派分裂,建立一個不分教派的獨立於英國的愛爾蘭共和國。但是,聯愛協的理想被1789年愛爾蘭叛亂的失敗,隨之而來的鎮壓與不斷持續的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間的教派暴力所擊碎。此外,更加強硬的新教徒被政府積極武裝起來以對抗激進分子。成立於1795年的橙帶黨是這場運動的歷史悠久的表現。產生的效果就是將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分成持久敵對的兩個陣營。
1801年愛爾蘭國會的取消與愛爾蘭併入聯合王國為兩個社區的對立提供了一個新的政治框架。另外,長老會教徒大部分放棄了他們之前與激進共和派的政治聯繫,選擇了一種作為“保皇派”新教社區的一分子,與聖公會更趨同的身份。1829年天主教解放運動通過丹尼爾·奧康奈爾的政治鼓動,大幅消滅了法律上對天主教徒(大約佔愛爾蘭人口的75%)、猶太人和其他不信國教者的歧視。但是奧康奈爾的長遠目標(解放運動的本質)是要解散1801年的聯合。他甚至在1843年1月1日自信但是錯誤地宣稱聯合王國將在那一年解散。奧康奈爾的和平主義、民主原則的民族主義迫切要求恢復愛爾蘭國會(被稱為“地方自治”)的主張,在之後的19世紀愛爾蘭政治舞台上扮演了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新教徒害怕成為天主教統治的愛爾蘭的少數派,趨向於支持繼續由英國統治。
衝突表現在了支持聯合法案的人和反對聯合法案的人之間。至1886年,隨着兩個社區組織了相對立的民族主義和聯合主義政黨,這一轉變得以完成。
至此,阿爾斯特聯合派也有了經濟動力——此地是愛爾蘭工業最發達和最依賴與不列顛及英帝國的貿易的地區。當前衝突的直接原因可以在20世紀早期關於地方自治和愛爾蘭獨立的爭論中找到。

北愛爾蘭問題愛爾蘭分治

至20世紀第二個十年,權力下放,或者有限的愛爾蘭自治,由於愛爾蘭議會黨的鼓動已經近在咫尺。大多數是新教徒並聚居在阿爾斯特的聯合派反對自治和愛爾蘭獨立,害怕生活在一個羅馬天主教會支配的壓倒性優勢的天主教國家。在1912年,聯合派在愛德華·卡森(Edward Carson)的領導下籤署了阿爾斯特同盟條約,誓言如有必要要用武力反抗權力下放。為此他們成立了準軍事組織阿爾斯特志願軍並從德國進口武器(復活節起義中的叛亂分子在幾年之後也照此辦理)。民族主義者組建了愛爾蘭志願軍,表面上的目的是確保一戰之後的權力下放不遭到英國或者聯合主義分子反抗。但是愛爾蘭志願軍逐漸被愛爾蘭共和兄弟會的成員滲透,比如帕特里克·皮爾斯。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轉移了危機,推遲了愛爾蘭獨立問題的解決。權力下放雖然被英國議會通過,但是在戰爭期間暫緩實行。
但是這個問題被愛爾蘭志願軍的愛爾蘭共和兄弟會分子在都柏林發動的復活節起義所激發。雖然叛亂被鎮壓,起義的15名領導人被處決使愛爾蘭民族主義分子大大激進化。獨立問題在1918年12月達到頂點,分立主義的新芬黨贏得了愛爾蘭的大部分議席,在都柏林成立了愛爾蘭國會,脱離出聯合王國,雖然當時並未被英國或其他國家承認。同時,兄弟會志願者將自己看成愛爾蘭共和國的軍隊,開始在接下來的1919年1月發動對政府部隊的武裝襲擊,打死了在蒂珀雷裏郡的索洛海德貝格(Soloheadbeg)運送葛裏炸藥的兩名天主教警察。
1920年,一場愛爾蘭共和軍的志願者對英國政府軍的游擊戰期間,愛爾蘭政府法案將愛爾蘭島分成兩個分離的管轄區:“南愛爾蘭”與“北愛爾蘭”。愛爾蘭的分裂被1921年英愛條約確認,該條約終結了南部的游擊戰,建立了愛爾蘭自由邦——一個幾乎獨立的愛爾蘭國家(在1949年成為共和國並完全獨立)。這個協議承認了愛爾蘭人民中主要集中在古代的阿爾斯特省,希望作為一部分留在聯合王國內的新教徒和全體而言佔壓倒性優勢的,要求從英國獨立的天主教徒之間的巨大分歧。
北愛爾蘭留在英國境內,雖然在一個獨立的政府體系下它擁有自己的議會和權力下放的政府。這個制度並不是聯合派要求的,但是卻因政府急切希望擺脱困擾威斯敏斯特國會多年的“愛爾蘭問題”而被包括在協議內。然而,聯合主義分子立即向新政府示好,將北愛爾蘭看成一個按照民主原則、法制和境內大多數人留在聯合王國內的意願成立的政體。但是愛爾蘭民族主義者將愛爾蘭分治看成是非法和專制地將愛爾蘭島違背大多數人民意願而分裂開來,並且爭論道北愛爾蘭政府既不合法也不民主,而是故意劃分的聯合主義分子多數選區造就的。
北愛爾蘭的民族派開始占人口35%,並不接受新政府的合法地位。北愛問題的根本在於聯合派政府在北愛爾蘭整合天主教/民族派的失敗,後者更傾向支持一個統一的愛爾蘭,拒絕放棄民族統一。
北愛爾蘭在暴力中誕生——共有557人在1920-1922年愛爾蘭獨立戰爭前後的政治性或宗教性暴力活動中被殺。其中303人是天主教徒(包括共和軍成員),172人是新教徒,82人是皇家愛爾蘭警隊或者英國陸軍人員。貝爾法斯特見證了大多數暴力事件的發生:452人被殺,267名是天主教徒,185名是新教徒。雖然在島上其他地方,衝突很大程度上在愛爾蘭共和派游擊隊和英國軍警之間產生,在北方卻被打上了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間的族羣衝突的烙印。北方地區的暴力模式是,共和軍襲擊安全部隊,保皇派組織(包括B特後備警察部隊)殺害天主教徒作為報復。民族派將這種暴力活動——特別是在貝爾法斯特——描述為一場對本社區的“大屠殺”(pogrom)。
比如在1920年,共和軍在利斯本的一個新教教堂週日禮拜之後,暗殺了警隊的地區巡官斯旺奇,造成城內佔四分之一的天主教區大部被焚燬。但是,儘管受害者中天主教徒佔不成比例的多數(58%的受害者來自佔貝爾法斯特30%人口的該社區),雙方都對暴行負有責任,且近半數受害者是新教徒。愛爾蘭其他地區的民族主義者為了迴應對天主教徒的襲擊組織了一場對北部商品的抵制,且某些人(包括愛爾蘭自由邦邁克爾·柯林斯)計劃軍事進攻北愛爾蘭。該計劃被在愛爾蘭民族主義者內部派別之間爆發的愛爾蘭內戰(1922-1923)打斷,在此期間北方政府反而鞏固了它的存在。另一個之後對北愛爾蘭有着主要影響的愛爾蘭內戰後遺症是被邊緣化的殘存下來的愛爾蘭共和軍。它對兩個政府而言都是非法的,在意識形態上也致力於用武力推翻兩者重新建立1919-1921年的愛爾蘭共和國。
1925年許多民族主義者期望廢止分治,至少讓邊界委員會北愛爾蘭的大部分割讓給自由邦。但是委員會建議不對邊界做大的變動——事實上使愛爾蘭分裂永久化。此時,愛爾蘭自由邦正式承認與接受了邊界。在1937年,埃蒙·德瓦萊拉在愛爾蘭憲法第二條與第三條中主張整個愛爾蘭都都是自由邦領土。但是,該條款規定“擱置對國家領土的重新整合”,南部國界與1922年相比保持不變。

北愛爾蘭問題新教國家

雙方都根據自己的解讀敍述各自的觀點。阿爾斯特聯合黨北愛爾蘭總理詹姆斯·克雷格在1937年迴應南方領導人埃蒙·德瓦萊拉1935年的愛爾蘭是一個“天主教國家”的斷言時説到了“新教國會和新教國家”。從聯合派觀點來看,北愛爾蘭的民族派天生不忠,下定決心要強迫他們(新教徒和聯合派)進入一個統一的愛爾蘭。這個威脅被看成必須給聯合派在住房、就業和其他方面特殊待遇。天主教徒流行的大家庭和快速的人口增長也被看作威脅之一。
前北愛爾蘭第一部長大衞·特林布爾承認這段時期的北愛爾蘭對天主教徒成了“一幢冰冷的房子”。然而,直到1990年代,聯合派政治家們都能以北愛與26郡政權相較而言的經濟成功來為北愛爾蘭的存在辯護。從民族派的觀點來看,持續的對天主教徒的歧視只能證明北愛爾蘭是個天生腐敗的、英國人強加的政權。受人爭議的愛爾蘭共和國總理查爾斯·豪希(Charles Haughey)的家庭在1920年愛爾蘭問題開始時逃到倫敦德里郡,他把北愛爾蘭描述成“一個失敗的政體”。聯合派忽視了愛德華·卡森在1921年的警告——對天主教徒的疏遠會使北愛爾蘭一誕生就陷入不穩定。
在1920年代早期最初的愛爾蘭問題之後,北愛爾蘭時不時會有動亂事件發生,1940年代共和軍有一場簡短而成果有限的戰役,在1950年代另有一場流產的戰役。但在1960年代早期北愛十分平靜。
但是,有一個潛在的不穩定信號,那就是某些極端保皇派在1966年建立了一個非法的準軍事團體——阿爾斯特志願軍(名字來自1912年反權力下放民兵組織)。這個團體犯下三樁教派主義謀殺案,兇手被繩之以法,判刑入獄。該團體仍然存在並將在北愛問題中再次浮現。這些保皇派分子其中之一,加斯蒂·斯班斯(Gusty Spence),在為其長期效勞之後,為他的行為道歉併成為北愛主流政治成員之一。

北愛爾蘭問題問題開端

北愛問題廣為人知的開端是在1968年,北愛爾蘭民權協會(NICRA)的遊行中暴動與騷亂此起彼伏。這個團體在1967年發動了一場和平民權運動,借用了美國馬丁·路德·金博士的民權運動的語言和標誌。NICRA尋求為北愛的天主教與民族派平反。他們特別希望:終結不公正的選區劃分,這將所有天主教徒限制在有限的選區內,使地方評議會失去代表性(特別是在德里市);廢止地方政府選舉中的納税人特權,這給了新教徒(往往更加富有)超出比例的選舉權;以及廢除被看成針對民族派社區的特別權力法案(許可拘留和其他鎮壓手段)
開始時,北愛總理特倫斯·奧尼爾對這場看來温和的運動讚賞有加,保證對北愛進行改革。但是他遭到許多聯合主義強硬派分子強烈反對,其中包括威廉·克雷格與伊恩·佩斯理,後者指責他是“叛徒”(sell out)。某些聯合主義者馬上懷疑民權協會是愛爾蘭共和軍的“特洛伊木馬”。暴力活動在幾場民權遊行中發生,保皇分子用大棒攻擊民權示威者。皇家阿爾斯特警隊被廣泛譴責為支持保皇派,亦被認為應對允許暴力活動負責。
多數保皇派仇視民權運動的行為與領導人煽動聯合派羣眾的恐懼感,宣揚共和軍不止在幕後支持民權協會,而且在計劃一輪新的攻勢有關。實際上共和軍已經窮途末路,只有很少的武器,日益強調非暴力政治。北愛問題的第一輪爆炸活動(主要指向電廠和其他基礎設施)是由保皇派的UVF在1969年進行的,旨在訓練和栽贓給共和軍。
族羣衝突在1969年惡化。在一月,一場“人民民主”組織從貝爾法斯特到德里的遊行被保皇派在倫敦德里郡的本託雷特(Burntollet)襲擊。RUC被指責未能保護遊行者。接下來的幾月在德里和貝爾法斯特的民族派區域立起了路障。這場騷亂在澤區暴動(1969年8月12日-1969年8月14日)到達頂點——一場大規模族羣暴動在德里的警察和民族主義分子之間爆發。騷亂在澤區的天主教居民、警察與德里青年學徒成員之間爆發,因為後者沿着城牆遊行時穿過澤區。
警察和保皇派為一方,澤區居民為另一方的騷亂在英國軍隊派來恢復秩序之前持續了兩天。這場“戰役”觸發了貝爾法斯特、牛裏、斯特拉貝恩等地從1969年8月14日開始的教派騷亂,使很多人喪生,多所住房被焚燒。騷亂是由民族派為了支持澤區軍民發起的示威引起的,在一顆手榴彈扔向一所警察局後騷亂升級。RUC作為迴應部署了裝備勃郎寧機槍的裝甲車,並在貝爾法斯特民族派的福爾斯路地區打死一名9歲男童。保皇派羣眾以攻擊天主教地區作為對暴力活動的迴應,孟買街(Bombay Street)、馬德里街和其他天主教區街道的大部分被付之一炬(見北愛爾蘭1969年騷亂)。第一名被害的警察維克多·阿巴克爾(Bombay Street)是被保皇派而不是共和派射殺的。
民族派宣稱皇家阿爾斯特警隊在這些騷亂中輔助或至少沒有積極反對保皇派。共和軍也被自己的支持者廣泛批評在1969年8月貝爾法斯特騷亂中沒有能夠保衞天主教社區,致使7人被害,750人受傷,1505家天主教徒無家可歸——幾乎是強佔的新教徒房屋的五倍。一名天主教牧師報告説他的教區居民把共和軍輕蔑地稱作“跑路軍”(I Ran Away)。
北愛政府要求英國政府在北愛爾蘭部署英軍恢復秩序。民族派一開始歡迎軍隊,經常為士兵送水送飯,因為他們不信任警察的行動會不偏不倚。但是因為軍隊下手過重而被認為偏向聯合派,這種關係迅速惡化。
很多聯合派分子將民權運動視為北愛問題的起因。他們堅持運動動搖了政府,製造權力真空使準軍事組織見縫插針。其他人,主要但不是全部為民族派,堅持認為民權運動和伊恩·佩斯利與其他保皇派的反對,只不過是一個本身生來墮落,必定垮台的教派主義政府制度的先兆而已。

北愛爾蘭問題解體

1970年至1972年北愛爾蘭經歷了政治暴力活動的大爆發,1972年到達頂峯,近500人喪生。這些年份裏暴力升級有許多原因。
聯合派相信主要原因是脱離老愛爾蘭共和軍的愛爾蘭共和軍臨時派(臨時派共和軍)的成立。當老共和軍(被稱為正統派共和軍的殘餘成員)擁抱非暴力羣眾運動時,新的臨時派共和軍卻決心發動“武裝鬥爭”來反對英國在北愛的統治。新共和軍希望展現“天主教社區保衞者”的教派特點,而不是像“正統派”一樣尋求兩個社區勞動階級的聯合。聯合派將這場進行中的鬥爭看成是北愛問題的主要原因和持續因素。
民族派則堅持認為暴力活動突發是因為民權運動的希望變成失望,而接下去的鎮壓直接針對他們的社區。他們指出這幾年中的很多事件來支持這一觀點。其中一例是1970年7月的福爾斯宵禁,3000人軍隊強行在貝爾法斯特民族派的下福爾斯地區實行宵禁,在與共和軍的槍戰中發射彈藥1500多次,打死四人。另一件事是1971年引入未經審判的拘留制度,一開始就有350多人被捕,只有兩個人是新教徒,只有一人是保皇派。另外由於情報不盡人意,很少一部分被拘留的人是真的共和派積極分子,但是有些人因為自己的不幸經歷接下去變成了共和派。在1971至1975年間,1981人被拘留,1874人是天主教徒/共和派,107人是新教徒/保皇派。被拘留的人受到虐待甚至拷打的説法在民族派社區中廣為流傳。最感情化的是,民族派指出1972年1月14名手無寸鐵的民族派示威者被英國軍隊在德里射殺,這一天被稱為血腥星期天。
臨時派共和軍(或者叫做“Provos”)在1969年下半年成立,立即因為對保皇派和警察襲擊天主教社區後的反擊行動中更富攻擊性和戰鬥性而站穩腳跟,在1970年代的天主教貧民窟中作為“保衞者”獲得支持。雖然正統派共和軍內的改革派和馬克思主義勢力不斷增加,他們也針對對現行的暴力活動和天主教社區與英國部隊之間惡化的關係開展了自己武裝鬥爭。從1970年以後,正統派和臨時派都與英國軍隊開展過武裝對抗。
至1972年,臨時派的戰鬥密度極高,打死100名士兵,打傷500名,進行爆炸1300多次,大多數針對他們認為是“虛假經濟”的商業目標。許多平民在爆炸活動中喪生,特別是在1972年7月的血腥星期五,22枚炸彈被安放在貝爾法斯特市中心。正統派共和軍從來沒有完全承認進行過武裝行動,在1972年6月取消了他們的戰鬥活動。但是臨時派,除了1972年臨時停火與英國官員談判之外,決心繼續戰鬥活動直到愛爾蘭統一的目標實現。
保皇派準軍事組織,包括阿爾斯特志願軍與新成立的阿爾斯特防衞協會以針對民族派的教派主義暗殺活動作為對激增的暴力活動的反應,並簡單地把天主教徒等同於民族派。其中的某些謀殺特別駭人聽聞——比如香基爾屠夫案,犯罪人在毆打和折磨受害者之後殺死他們。臨時派共和軍也犯下教派主義謀殺罪行。例如在1976年1月,他們為報復六名天主教平民被保皇派殺害而進行的1976年金斯米爾大屠殺,10名新教徒平民被機槍掃射致死。政治暴力的另一個特點是天主教徒和新教徒都不情願或者被迫地從先前的混居區域中搬遷。例如,在貝爾法斯特,新教徒被迫從列拿度(Lenadoon)搬出,天主教徒從拉斯庫爾(Rathcoole)區和西谷(Westvale)地區。在德里市幾乎所有的新教徒都逃到了保皇派絕對多數的噴泉區(Fountain Estate)與西側(Waterside)地區。
倫敦的英國政府看到北愛爾蘭政府無力應對安全局勢,於1972年暫停了聯合派掌控的斯多蒙特權力下放政府的運作,從倫敦進行“直接統治”。該政府解決了許多民權運動關注的問題,比如重新劃定選區邊界以使其更具代表性,給予所有公民在地方選舉中的投票權以及將公共住房的分配權轉移到一個獨立的北愛住房委員會。直接統治開始時被認為是一個短期計劃,中期方案是在聯合派與民族派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上恢復北愛自治。但是協議被證明難以達成,北愛問題在政治僵持的情況下持續到1970年代和1980年代。

北愛爾蘭問題協議

1973年,主流民族派和聯合派政黨與英國和愛爾蘭政府就桑寧代爾協定舉行談判,該協定旨在北愛爾蘭內部產生政治解決方案,但是愛爾蘭共和國政府在所謂的“愛爾蘭因素”下牽涉進來。協定提供了民族派和聯合派之間的“權力共享”方案,以及一個促進南北愛雙邊合作的“愛爾蘭理事會”。北愛社會民主工黨的肖莫斯·馬龍指出桑寧代爾協議和1998年貝爾法斯特協議之間明顯的相同之處。他以形容後者為“笨學生的桑寧代爾”而著稱。
但是聯合派卻在桑寧代爾問題上分裂了,共和軍也反對這一方案,他們的目標除了終結北愛作為聯合王國的一部分以外別無其他。很多聯合主義分子反對權力共享的計劃,堅稱與那些追求消滅本省的人(民族派)共享權力是不切實際。然而也許更重要的是聯合派對“愛爾蘭因素”和愛爾蘭理事會的反對,後者被看成是全愛爾蘭國會的預演版。社民工黨地方議員休·羅格對都柏林三一學院的聽眾發表評論説,桑寧代爾是會把“聯合派會推向一個統一的愛爾蘭”的工具,註定要失敗。
1974年1月,布賴恩·福克納(Brian Faulkner)以微弱差距失去了在聯合黨內的領導權,被哈里·韋斯特(Harry West)取代。1974年英國大選給了反對桑寧代爾協議的聯合派一個機會測試聯合派對“都柏林就是桑寧代爾的未來”這句口號的態度,結果令他們的反對者大驚失色:他們贏得了12個席位中的11席,贏得了58%的選票,其他選票大多數流向民族派和支持桑寧代爾協議的聯合派。
但是最終,桑寧代爾協議被保皇派(主要是當時人數超過2 0000人的阿爾斯特防衞協會)和新教徒工人的羣眾活動所推翻,後者建立了阿爾斯特工人理事會。他們組織了一場總罷工——阿爾斯特工人理事會罷工。該罷工使北愛所有商業活動停止,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務,如供水供電,也被切斷。民族派堅稱英國政府沒有盡力停止罷工,提高了桑寧代爾協議的執行門檻。但是就事論事,面對如此堅決的反對,贊成桑寧代爾協定的聯合派只得從權力共享政府辭職,使新政府倒台。
1970年代的之後幾年中暴力活動持續不斷。臨時派共和軍在1975年宣佈停火,但是在1976年迴歸暴力活動。至此他們已經失去在1970年代早期的希望,即可以迅速迫使英國從北愛爾蘭撤退,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全新的被稱為“持久戰”的戰略,包括較低烈度的但更持久的,可以無限持續的暴力活動。而正統派共和軍在1972年的停火卻成為永久性的,“正統派”的活動也逐漸演變為完全拒絕暴力的愛爾蘭工人黨。但是1974年從“正統派”當中分裂出來的一個分支——愛爾蘭國民解放軍仍然繼續暴力活動。
至1970年代後期,雙方民眾對戰爭的厭倦已經顯現。其中的一個表現就是被稱為“和平人民”的組織成立,並在1976年贏得諾貝爾和平獎。和平人民組織了大型的示威呼籲準軍事組織停止暴力。但是他們的活動在呼籲民族派向安全部隊提供共和軍的情報後失去了動力。軍隊和警察在很多天主教地區非常不受歡迎,此舉被看作欠缺客觀理性。
絕食與新芬黨再現
在貝爾法斯特的一張描繪1981年愛爾蘭絕食抗議的壁畫。歷任英國政府都在嘗試取得使北愛“正常化”的政治解決方案上無功而返。問題包括廢除不加審判的拘留和取消準軍事組織囚犯的政治犯地位。從1976年開始,準軍事組織由無陪審團的迪普洛克法庭審判,以免陪審員受到脅迫。如果有罪,被告會被當作一般的罪犯處理。共和派囚犯對這一政策的反抗導致了在梅茲監獄超過500人的毛毯示威和穢物示威。他們的示威在1980年和1981年的絕食示威中到達頂峯,目標是恢復政治犯地位。
1981年愛爾蘭絕食抗議中,十名共和派囚犯(七名為臨時派共和軍,三名為愛爾蘭民族解放軍)餓死。第一名餓死的抗議者鮑比·桑茲(Bobby Sands)由反拘押票選入國會,桑茲死後由他的代理人歐文·卡龍(Owen Carron)接替議席。絕食示威被證明是牽動民族派社區的感情的事件——超過10萬人參加了在雙溪的聖路加教堂舉行的葬禮。羣眾也參加了接下來的其他葬禮。
從愛爾蘭共和派的觀點來看,這些事件的重要性在於顯示了一種政治和選舉的策略的潛力。在絕食者的守靈式上,新芬黨——臨時派共和軍的政治組織——開始首次在北愛爾蘭和愛爾蘭共和國同時進行競選。1986年,新芬黨承認了愛爾蘭警察的合法性,使得一小部分強硬共和派分裂組成共和新芬黨
從聯合派的觀點看,絕食表明民族派社區支持恐怖主義,而這種感覺加深了教派對立。

北愛爾蘭問題持久戰

雙方的準軍事行動繼續着,直到共和派和保皇派分別在1994年停火(“未經認可”的謀殺,如仇殺和與販毒有關的謀殺,至今仍然繼續發生)。死於1980和1990年代的人比1970年代的少,但是看起來永無止境的政治暴力活動的持續,令社會滿目瘡痍。
共和軍的“持久戰”在1986受到利比亞捐助大量武器(見臨時派共和軍武器進口)的支持而甚囂塵上,因為穆阿邁爾·卡扎菲對撒切爾政府協助里根政府轟炸的黎波里感到憤怒,卡扎菲的一個孩子被炸死。雖然死於共和軍之手的士兵少了,他們的暗殺和炸彈襲擊的能力卻顯得無邊無際。共和軍的很多行動指向當地的聯合派目標,比如下班的警察、兼職官兵和新教徒平民,如死於1987年榮軍紀念日大屠殺的受害者們。共和軍也將目標指向受僱於警察局和軍事基地的建築工人、清潔工和其他工人,天主教徒和新教徒都有。
1980年代中期保皇派準軍事組織,包括阿爾斯特防衞協會(UDA)、阿爾斯特志願軍(UVF)與阿爾斯特抵抗運動,從南非進口武器彈藥。獲得的武器在UDA、UDF和抵抗運動之間平分,導致了對天主教徒的暗殺行動升級,雖然某些武器(比如火箭彈)因為保皇派沒有能力使用而幾乎不用。
這些謀殺是為了迴應1985年英愛協定給予愛爾蘭政府對北愛爾蘭內政的“諮詢方地位”。
勾結——治安部隊與保皇派準軍事組織
衝突的一個令人反感和充滿爭議的方面就是已經證實的政府安全部隊和保皇派準軍事組織的勾結。

北愛爾蘭問題保皇派

這是一份2006年5月3日被親民族派報紙《愛爾蘭新聞》網站“新聞追擊”(Nuzhound)披露的文件顯示的問題。這份英國政府1970年早期的文件聲稱英國部隊如阿爾斯特防衞旅(UDR)和保皇派準軍事組織之間有人事重疊。文件包括一份題為“UDR的腐化”的文件,描述了諸多細節。在1973年:
估計大約5-15%的UDR士兵與保皇派準軍事組織有直接聯繫
據信“新教極端團體最好的單獨武器來源,和唯一的重要的現代化武器來源是UDR”;
對UDR部隊效忠於“阿爾斯特”而不是“女王政府”有擔憂;
英國政府知道在保皇派準軍事組織對新教徒平民的謀殺和未遂謀殺中使用了UDR的武器。
到1973年,雖然知道英國軍隊向保皇派準軍事組織遞交了200件以上的武器,英國政府仍然繼續增強UDR在北愛爾蘭“維持秩序”的角色。這是更廣泛的鎮壓共和軍暴力活動的“正常化,阿爾斯特化與刑事化”戰略的一部分。

北愛爾蘭問題指控

在1970年代中期,皇家阿爾斯特警隊反恐部隊——特別巡邏隊涉及協助與參與一連串在阿爾斯特中部的教派謀殺,包括1976年的雷維-奧道德殺人案。兩名特別巡邏隊成員,約翰·維爾(John Weir)和比利·麥考希(Billy McCaughey)在1980年被判有罪,罪名包括一樁1977年的謀殺案、一次對基迪(Keady)酒吧的襲擊和綁架一名天主教牧師。他們牽連出犯下至少另外11樁謀殺案的直接同事們,而且作證説他們是一個更廣泛的、牽涉到RUC特別分隊、英國軍事情報局和UVF的陰謀的一部分。特別巡邏隊在他們認罪後解散。民族派的帕特·芬努凱恩中心宣稱維爾和麥考希提到的英國軍隊、RUC、UDR和UVF成員,他們稱為“格倫內恩幫”的,應對1970年代的87樁殺人案負責,包括1974年都柏林和蒙那漢炸彈襲擊事件與1975年的邁阿密巡迴樂隊殺人案。

北愛爾蘭問題同謀事件

有跡象顯示軍隊和警察的內部成員曾經在1980年代後期向保皇派透露情報用來鎖定共和派積極分子。在1992年,一名在UDA內部的英國特工布賴恩·內爾森(Brian Nelson),揭露軍隊曾在他進行的包括謀殺和販運軍火在內的活動中充當共犯。據瞭解英國軍隊和阿爾斯特警隊通過稱為武力研究局(Force Research Unit)的英國情報組織與內爾森和UDA合作。從1990年後期開始,保皇派也向諸如彼得·泰勒(Peter Taylor)之類的記者證實了他們從保安部隊那裏接受關於共和派目標的文件和情報。
在一份2007年1月22日遞交的報告裏,警方調查員諾拉·奧羅恩(Nuala O'Loan)敍述阿爾斯特志願軍線人犯下包括謀殺在內的系列罪案,並完全瞭解受害人的情況。該報告證明特別分隊的軍官制造假證,阻撓證據搜查以及在筆錄時“關照”嫌犯。民主聯合黨地方議會議員與前警察協會主席吉米·斯普拉特(Jimmy Spratt)説如果該報告“有一絲可信的證據,我們就可以預期有人會控告前任警官。既然沒有指控,那麼公眾應該收回結論,非常清楚的是,報告並沒有多少事實基礎。”但是,北愛事務大臣彼得·海恩説他“相信根據今天的報告至少會提起一項指控”。彼得·海恩還説:“接下來還有很多指控的機會。某些退休警官阻礙調查與拒絕和警方調查員合作的事實本身是非常嚴重的。參與其中的人會嚐到後果,相關方面應該採取行動。”[19]但是,就犯罪本身性質來説,指控成立的機會非常小。證據被銷燬、變造或者故意未被收集,證實任何指控都非常困難。民主聯合黨地方議會議員與前警察協會主席吉米·斯普拉特的推論因此是不成立的,因為正如徹底報告所言,罪案被特別設計以阻撓司法程序,並獲得了成功。

北愛爾蘭問題格殺勿論

不僅如此,共和派分子宣稱安全部隊執行了一項“格殺勿論”政策─對於愛爾蘭共和軍將直接槍殺而非逮捕。安全部隊否認此一論述,並且指出例如在1987年愛爾蘭共和軍東泰倫旅八名人員於Loughgall地區被殺的事件中,那些準軍事部隊被殺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有着重裝備。
但是10個月後SAS直布羅陀槍殺3名沒有武裝的共和軍成員,此類事實恰恰證實了共和派和英國與愛爾蘭媒體的懷疑,英國默許對共和軍恐怖分子採取“格殺勿論”的政策。

北愛爾蘭問題軍事活動

1980年代後期,從1983年起由傑裏·亞當斯領導的新芬黨開始尋求一條用談判結束衝突的道路(雖然共和軍繼續武裝鬥爭),儘管亞當斯知道這是一條漫漫長路。在1970年代他自己預計戰爭還會持續20年。這是他在與約翰·休謨(John Hume)——社民工黨領導人——的公開談話和與政府官員的秘密會談上表明的。保皇派也在幕後參與了結束暴力的對話,與英國和愛爾蘭政府通過新教牧師,特別是長老會的羅伊·馬吉(Roy Magee)神父與聖公會大主教羅賓·埃姆斯(Robin Eames)進行聯絡。在幕後政治你來我往一拖再拖之後,保皇派與共和派準軍事組織在1994年宣佈停火。
在此之前的一年由於暴行不斷情勢特別緊張。UDA與UVF殺害了更多天主教徒(在1993年平民的死亡人數第一次超過了共和分子)。共和軍以1993年10月的香基爾路爆炸案作為迴應,計劃剷除UDA領導層,但是卻有9名新教徒平民受害。UDA接下去以在倫敦德里郡的灰鐵村大屠殺(Greysteel massacre)和城石村(Castlerock)槍擊案作為報復。
在1994年6月16日,停火之前,民解在香基爾路的槍戰中打死兩名UVF成員。作為報復,三天之後,UVF在唐郡的灣島(Loughinisland)村槍擊了一家酒吧。共和軍在月底停火之前打死四名保皇派高級成員,三人來自UDA,一人來自UDF。對於停火之前暴力活動沉渣泛起有多種解讀。一種理論是保皇派害怕代表瀕臨被聯合王國“出賣”危險的和平進程,因此逐漸增加了暴力活動。另一個解釋是共和派要在他們的戰鬥結束前“算清舊賬”,而且希望以軍事優勢而不是劣勢的姿態進入政治進程。
最終在1994年8月,臨時派共和軍宣佈停火。臨時集結在“聯合保皇派軍事司令部”之下的保皇派準軍事組織,六週之後作出對等迴應。雖然這些停火宣言並沒有阻止之後的暴力活動,但是他們標誌着長久以來北愛問題產生的暴力活動的一個具有實效的終點,因為它鋪平了通往最終停火的道路。

北愛爾蘭問題第二次停火

1996年2月9日,在簽署停火協議不到兩年之後共和軍撤銷停火。當天晚些時候一個重達半噸的炸彈在倫敦的夜鶯碼頭(Canary Wharf)地區爆炸,炸死兩人,給倫敦金融城造成8500萬英鎊損失。停火的失敗被歸咎於英國政府拒絕在共和軍放下武器之前開始超黨派的談判。
更多的襲擊緊隨而來,最引人注目的是1996年6月15日的曼徹斯特爆炸案,摧毀了市中心的一大部分。這是在二戰之後英國最大的一起爆炸襲擊,但是這次襲擊因為電話警告沒有人死亡。不過仍有超過200人在襲擊中受傷。
共和軍在1997年7月之後恢復停火,因為關於日後被稱為耶穌受難日協議的文件談判已經在沒有新芬黨的情況下開始進行。同年9月新芬黨簽署了米切爾原則並被邀請參加對話。
UVF是第一個由於停火而導致分裂的準軍事組織,在1996年產生出了保皇派志願軍。在1997年12月,愛民解暗殺了保皇派志願軍領導人比利·萊特(Billy Wright),導致保皇派團體的一系列對天主教徒的仇殺。另外,兩個從臨時派共和軍分裂出來的強硬派組織,真正共和軍與持久共和軍反對臨時派的停火,繼續進行爆炸襲擊。
1998年8月,一枚真正共和軍的炸彈在奧馬炸死29名平民(與兩名胎兒)。這起暴行使共和派“異議分子”和他們的武裝行動在大多數民族派眼中名譽掃地。他們成為了人少、沒有影響的團體。在1998年貝爾法斯特協定通過後愛民解也宣佈了停火。
從那時起,多數準軍事暴力活動指向了內部,針對他們“自家”社區和組織內部的其他派別。比如UDA從2000年開始和保皇派自己人——UVF有兩次內訌,而且被組織內部各個“旅長”的不和與有組織犯罪的發展弄得七零八落。在民族派一方,自相殘殺的趨勢沒有特別突出,但是臨時派共和軍被指責殺害了至少一名雙重間諜(丹尼斯·唐納森),它的成員被指控脅迫與驅逐天主教徒,襲擊成年男女,而且,在最極端的情況下,殺害像羅伯特·麥卡特尼(Robert McCartney)、馬修·依納爵·伯恩斯(Matthew Ignatius Burns)和安德魯·科爾尼(Andrew Kearney)等青年人。
共和軍在2005年八九月間解除了大部分武裝,意味着它在不遠的將來不再擁有進行長期軍事活動的能力。保皇派此時仍沒有表現解除武裝的意願。

北愛爾蘭問題政治進程

停火之後,談話在北愛爾蘭主要政黨之間展開,旨在達成政治協議。這些對話最終產生了1998年貝爾法斯特協議。這個協議在“權力共享”的基礎上恢復了北愛爾蘭自治政府,在1999年建立了由四個主要政黨,包括新芬黨組成的執行會議。其他改革措施包括警察機構改革(更名為北愛爾蘭警察)與要求招收最低限額的天主教徒。
但是,權力共享的執行會議和議會在2002年被暫停運作,臨時派共和軍在新芬黨辦事處的間諜網(隨後顯示是由一名英國密探丹尼斯·唐納森建立的)暴露之後,聯合派退出政府。這是聯合派與新芬黨之間由於共和軍未能完全有效地快速解除武裝而在關係緊張的表現。共和軍的武裝(在2005年9月)已經令大多數人滿意地完全解除,但是民主聯合黨繼續對共和派宣稱“戰爭結束”保持警惕。
協議之後北愛爾蘭政治的一個特點就是在選舉意義上相對温和的政黨比如社會民主工黨和阿爾斯特聯合黨被更加極端的政黨——新芬黨和民主聯合黨超越。
同樣地,雖讓政治暴力大量減少,教派仇視並沒有消失,天主教民族派和新教保皇派居住區反而比以前更加形同陌路。因此,恢復權利共享制度的進程長路漫漫,曲折迂迴。不過雖然“和平進程”慢條斯理,為了協助該進程與給予受北愛問題影響的人們在社區內的話語權的運動此起彼伏。特別是在巴里卡斯爾的柯里米拉協會教授已經被阿爾斯特計劃採用的消除偏見模式,用來改善國內新教和天主教家庭之間的關係。

北愛爾蘭問題遊行問題

在每年新教橙帶黨北愛爾蘭各地開始遊行的“進軍季”(marching season)時社羣間緊張態勢升級,暴力事件頻發。一個特別容易不斷引起衝突的焦點是波塔當(Portadown)市的加瓦基(Carvaghy)路地區,橙帶黨從德拉姆克里教堂開始遊行後要經過路邊的一個民族派佔絕大多數的居住區。該遊行未被明確禁止,造成反對遊行的民族派騷亂,以及保皇派以牙還牙反對禁止遊行的騷亂。1995,1996和1997年有數週時間整個北愛爾蘭為了德拉姆克里的僵局發生持續的騷亂。很多人在此次暴力事件中喪生,包括一名被保皇派志願軍殺害的天主教徒出租司機,和3名(一共四人)在巴里莫尼家中遭汽油彈襲擊遇害的,名義上是天主教徒(來自混合教派家庭)的兄弟。
爭議也在貝爾法斯特的遊行經過的奧繆(Ormeau)和克拉姆林(Crumlin)路發生。橙帶黨徒堅稱按照“傳統路線”是他們的民事權利。民族派反駁説,奧蘭治教團在敵對方區域遊行挑釁是沒有必要的。進行遊行和禁止遊行的能力被看作擁有“地盤”和對北愛政府影響力的象徵。
很多評論家的意見認為,遊行期間的暴力活動提供了準軍事團體釋放暴力的渠道,他們在其他時間處於停火狀態。

北愛爾蘭問題傷亡統計

負責方
在1969年到2001年期間,總其有3,523人死於北愛問題上。
大約60%的受害者死於共和派之手,30%被保皇派,10%被英國、愛爾蘭和北愛爾蘭安全部隊所殺。

北愛爾蘭問題死亡責任

負責方 人數
共和派準軍事組織 2055
保皇派準軍事組織 1020
安全部隊 368
不明人員 80

北愛爾蘭問題身份

大多數受害者是平民或者安全部隊成員,小部分受害人確認為共和派或保皇派轉軍事團體成員。由於準軍事組織的秘密性質,在某些平民是否為其成員的問題上經常爭議不斷。幾個臨時派共和軍成員被CAIN宣佈為平民,但是被共和軍宣稱為其成員,比如帕特里克·奧肖納漢(Padraig O'Seanachain)。至少有三名被害的阿爾斯特志願軍(UVF)成員也是阿爾斯特防衞旅(UDR)的警員。至少一名平民受害人是不在崗的地方自衞隊(TA)成員。

北愛爾蘭問題受害者

身份 人數
平民 1855
安全部隊(與預備役部隊)成員 1123
其中:
— 皇家阿爾斯特警隊 301
—阿爾斯特防衞旅 197
— 和平衞隊 (愛爾蘭共和國警察) 9
— 皇家愛爾蘭團 7
— 地方衞隊 7
英國警察部隊 6
— 皇家空軍 4
— 皇家海軍 3
—愛爾蘭陸軍 1
共和派準軍事組織成員 394
保皇派準軍事組織成員 151

北愛爾蘭問題地點

大多數死者的被害地點在北愛爾蘭境內,特別是貝爾法斯特,儘管周圍的郡、都柏林和英國的大城市(如倫敦和伯明翰)也受到影響,雖然相對於北愛爾蘭來説受害程度較輕。偶爾暴力事件也會在西歐國家發生,特別是在德國進行的針對英軍的活動。
北愛衝突死亡人數的地理分佈
地點 人數
阿馬郡276
東貝爾法斯特 128
北貝爾法斯特 576
西貝爾法斯特 623
唐郡 243
英格蘭125
德里市 227
倫敦德里郡 123
愛爾蘭共和國113
泰隆郡 339

北愛爾蘭問題統計表

與北愛衝突有關的死亡人數。
死亡人數格式為:“與衝突有關(不確定是否與衝突有關)”.
年份 人數
2006 1 ⑵
2005 5 ⑺
2004 2 ⑶
2003 10 ⑶
2002 11 ⑸
2001 16
2000 19
1999 8
1998 55
1997 21
1996 18
1995 9
1994 64
1993 88
1992 89
1991 96
1990 81
1989 75
1988 104
1987 98
1986 61
1985 57
1984 69
1983 85
1982 110
1981 113
1980 80
1979 121
1978 81
1977 111
1976 295
1975 260
1974 294
1973 253
1972 479
1971 171
1970 26
1969 16

北愛爾蘭問題附加統計

北愛衝突附加統計(估計值
事件 數量
受傷 47,000
槍擊 37,000
武裝搶劫 22,500
因準軍事襲擊逮捕人數 19,600
炸彈襲擊與計劃炸彈襲擊 16,200
縱火 2,200

北愛爾蘭問題分析觀點

北愛爾蘭問題宗教地區

北愛爾蘭,宗教和階級是區分政治陣營的主要的決定因素。幾乎所有的新教徒都是聯合派,而絕大多數天主教徒都是民族派,許多人是共和派。天主教和新教工人階級更傾向於支持本方的準軍事團體和激進派政黨。而且,城市工人階級聚居地區是準軍事組織的大本營,他們是教派隔閡最為嚴重的社會階層
與準軍事組織有聯繫的激進派政黨的觀點經常比中產階級和保守派政黨激進得多。新芬黨從1970年代後期開始,相對於其他地區,比如巴勒斯坦地區和南非的“解放鬥爭”,對政治形勢分析採用了激進的“反帝國主義”觀點。他們的分析也在一定程度上將衝突定義為“階級鬥爭”,但是不像馬克思主義的正統派共和軍,他們不據此認為保皇派工人階級是潛在的盟友。保皇派在1970年代甚至鼓吹基於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下的“北愛爾蘭獨立”。今天很少有人再支持這個想法。在1980年代,某些保皇派人士,著名的有UDA的約翰·麥克邁克爾(後被共和軍暗殺),在出版的一本名為“《常識》”(Common Sense)的小冊子裏,倡導一個權力共享、人人平等的衝突解決方案。
很多保皇派人士提出,聯合主義主流派反對改革與部分地利用共和軍恐懼症策略,是為了以民族派和下層聯合派/保皇派羣眾為代價保持他們的政治和經濟權力。諸如阿爾斯特聯合黨(UUP)這樣的政黨使用“聯合(Union)”口號與共和軍問題作為保持聯合派工人階級選票一致性的手段,實際上勞工階級從UUP的政策中所得甚微。改革聯合黨等黨派認為保皇派準軍事組織數量如此龐大的原因是北愛爾蘭社會下層新教徒實際上被剝奪了公民權
宗教義務有時是,但通常不是極端的政治觀點的表現。比如,伊恩·佩斯利與他的支持者將嚴格的長老會教義和強硬的聯合派政治結合到一起。對準軍事組織來説,天主教信仰基本上不與軍事共和主義掛鈎,保皇派準軍事組織也沒有公開的宗教性。但是,也有些值得注意的共和派準軍事組織公開顯示他們的宗教信仰(比如傑裏·麥高(Gerry McGeough)和比利·麥基(Billy McKee))。被暗殺的保皇派領導人比利·萊特(Billy Wright)也明顯表示出他的宗教信仰,但神學與宗教(相對於在宗教基礎上的社區身份認同(communal identification))在共和派與保皇派意識形態中不佔主導地位
宗教也在決定北愛爾蘭民眾政治上扮演着重要角色。某些區域如西貝爾法斯特、南阿馬和泰隆郡的大部分由於政治上持強硬的愛爾蘭共和主義立場而聞名。另外一些天主教地區如德里郡,有着相對温和的政治傳統,非暴力的社民工黨支持率很高。相似地,某些地區如東貝爾法斯特、波塔當地區和北安特里姆郡以政治上堅定支持保皇派而知名。

北愛爾蘭問題警務

自從北愛爾蘭成立以來,由於它的建立初衷受到某些人懷疑,高壓手段和警察部隊也理所當然地成為眾矢之的。特別是圍繞北愛爾蘭的警察事務問題不斷,主要集中在警察部隊的組成——即它是否代表作為權力來源的民眾,是否偏袒聯合派而打壓民族派,主要是維持法治的服務機構,還是以保衞北愛爾蘭政體為宗旨的武裝部隊。
北愛爾蘭的警察部隊——皇家阿爾斯特警隊(RUC),從創立之初就由於種種原因大部分——雖然不是全部——由新教徒組成。在警隊成立時天主教徒加入的數字並未達到英國的預期。其中某些人報告説在工作環境中不受歡迎。這些加入警隊的天主教徒也經常成為愛民解的暗殺目標,但仍有大量天主教徒加入了RUC。詹姆斯·弗拉納根(James Flanagan)成為了總警監,之後被授予爵位,而現任的社會民主工黨領導人馬克·德肯(Mark Durkan),是一名天主教RUC警員的兒子。音樂家菲爾·科爾特(Phil Coulter)與馬莉拉·奈斯(Marilla Ness)的父親也是警察。
這樣的結果是來自聯合派與保皇派社區的批評將警察部隊描述成“聯合派警察部隊”。新芬黨在1990年代貼出的海報上説RUC是“90%的新教徒,100%的聯合派”,還畫了一位繫着橙色綬帶的警官。
比起常規警察部隊,多數民族派人士更多地對B特持有這種印象,他們是一支在緊急情況下才動員起來的兼職警察部隊。B特在1970年解散,但是被阿爾斯特防衞旅(UDR)替代,後者是一支在當地招募的兼職英軍部隊,目的是維持北愛治安。UDR在北愛衝突中僅打死8人,而且執行治安任務專業有效,但是很多成員被發現與保皇派準軍事組織和一批民族派天主教徒受害有牽連。因此,民族派也將UDR視為一支游擊隊武裝。UDR於1992年解散,與常規部隊皇家愛爾蘭團合併。
北愛衝突的一個主要的社會問題是某些地區的司法權被共和派或保皇派奪取,他們使用毆打、槍擊膝蓋骨甚至死刑來懲治當地罪犯。因此和平進程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重新確立警方作為法律與秩序的唯一強制實施者
新芬黨在1998年進入貝爾法斯特協定的談判中時,要求解散RUC。一份警務備忘錄,作為受難日協定的一部分,開始了某些方面的警務改革,包括嚴格的責任權限、各種增加天主教警官人數的方案,以及將RUC改名為北愛爾蘭警察部門。
雖然大多數改革已經開始進行,直到2007年1月,新芬黨繼續拒絕支持新的北愛爾蘭警察部門,除非改革“完全實現”。聯合派與某些民族主義温和派聲稱擔憂新芬黨希望將前共和派準軍事組織成員/間諜加入新的北愛爾蘭警察部門(PSNI),若果真如此將會使受難日協定功虧一簣,而且可能永不翻身。
2007年1月,警方調查員努拉·奧羅恩的報告發現,特警部隊警官與UVF在1990年代一系列發生在貝爾法斯特的謀殺案中合作。
同在2007年1月,新芬黨在一場特別年會上投票承認北愛爾蘭警察部門。如今。2007年年會的決定是否會給和平進程帶來所需的前進動力還有待觀察。

北愛爾蘭問題軍事理論

法國記者羅熱·法利戈(Roger Faligot)在《歐洲的特種戰爭》(Guerre spéciale en Europe,1980)中寫道,弗蘭克·基遜(Frank Kitson)1971年的書《低烈度行動:顛覆、叛亂與維持和平》(Low Intensity Operations: Subversion,Insurgency and Peacekeeping),被英軍在北愛衝突中視為“聖經”。該書大多引述法國軍官,將反叛亂行動理論化的羅熱·檀吉埃的論點,包括在阿爾及利亞戰爭(1954-1962)系統使用酷刑的情況。但是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安全部隊在北愛爾蘭使用過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