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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徒
(信奉基督教新教的人)
鎖定
- 中文名
- 新教徒
- 外文名
- protestants
- 類 型
- 名詞
- 宗 教
- 基督教
- 所屬教派
- 基督教新教
新教徒簡介
新教即基督教新教,漢語意為“基督教(Christianity 或 Christian religion)的新教會(churches)或新教派(denominations)”;或根據德 (Protestantismus)、英(Protestantism)、法(Protestantisme)等歐洲宗教改革中心地區主要語言中對應單詞的原意譯為抗議宗、抗羅宗、反羅宗、反對教、誓反教、更正教、改新教等,(也經常被直接稱作“基督教”),是與“公教”、“正教”並列的基督教三大派別之一。
新教是由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中脱離羅馬天主教會的教會和教徒形成的一系列新宗派的統稱。詞源來自德語的“Protestanten”(抗議者)。原指1529年神聖羅馬帝國舉行的帝國議會中的少數反對派,該派諸侯對於會議通過支持天主教壓制宗教改革運動各派的決議提出了強烈的抗議,後即以其泛稱宗教改革各新教派。
全球約有五億九千萬教徒,其中包括北美洲一億七千萬、非洲一億六千萬、歐洲一億兩千萬、拉丁美洲七千萬、亞洲六千萬、大洋洲一千萬,約佔全球基督徒總數的27%。根據美國政府官方統計,香港約有30多萬名新教徒,約佔全港人口4%,最大的派別為浸信會。中國基督教新教各教會則為了傳福音方便,自稱耶穌教或基督教而不稱為“新教”。一般華人所稱的“基督教”較常指“基督教新教”,而非基督宗教所有派別。
新教徒產生的背景
15世紀的西歐,封建體制開始瓦解。隨着城市的發展,出現資本主義的萌芽。許多新興的民族國家確立了以王權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制度。在王權與教權的鬥爭中,教會受到了極大的創傷。新興的中產階級起而反抗舊有的封建神權統治。也隨着文藝復興所帶來的新觀念,人們開始懷疑以神為本位的舊思想。人文主義者大膽的揭發教會內部的腐敗,這樣的矛盾下悄悄的埋下了中世紀封建體制的崩潰以及宗教改革的種子。
新教徒教派的形成
新教的抗議精神可以追溯至14世紀的一些宗教改革先行者,英國的威克里夫派以及羅拉德派、波希米亞的揚·胡斯派和意大利的薩伏那洛拉的信徒。16世紀20年代,馬丁·路德在德國發起了宗教改革運動,迅速的席捲了整個德國,在瑞士,加爾文的歸正運動更進一步的加深了宗教改革的影響。 到了16世紀中葉,主要宗派都已可以與舊教抗衡。因着教權與王權的權利爭奪,新教在形成的過程中受到許多民族國家或世俗政權的支持與保護。在宗教戰爭後,根據隨之而簽訂的合約,如1555年的奧格斯堡和約與1648年的威斯特法倫和約確立的教隨國定原則,形成了新教在歐洲的佈局,信義宗分佈於德國以及北歐諸國;歸正宗為德國、瑞士、荷蘭以及蘇格蘭。
16世紀末到17世紀,新教的主要宗派在教會的組織與崇拜儀式上已有基本雛形。對於教義的認定上經過長期的爭論也逐漸成為體系。新教的神學家編寫了大量的神學著作,但其內容多以繁瑣的爭辯以及考證為主,失去了改教初期那種富有抗議精神的活力。17世紀中葉,英格蘭的清教徒運動要求以加爾文主義改革妥協保守的聖公宗教會,結果把新教運動又推進了一步,產生了脱離聖公宗的新教派,如英格蘭的長老會、公理會、浸會、公誼會等等。隨着移民美洲,新教也成為美洲宗派的大宗。
新教徒神學的發展
18世紀資產階級在歐洲蓬勃發展,在唯物觀衝擊影響下,新教出現了基督教社會主義、基要主義和自由主義神學等神學思潮。新教內出現的不同運動都衍生不同的派系與教派,其中著名的有靈恩運動、聖潔運動、基督復臨運動等。
新教徒因信稱義
主條目:因信稱義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3章第23-25節説到“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簡單來説,信徒得以被稱為義不是倚靠任何人為的善行或修練,而是源於神主動的恩典和賞賜,使世人因着聖靈奇妙的工作而向神悔改認罪並信靠主耶穌基督。使徒保羅在羅馬書5:1-2也説到“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着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新教徒信徒皆祭司
此教導建基於《彼得前書》第2章第9節“惟有你們是蒙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體系、是聖潔的國度、是買來作產業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他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故此,基督徒可以用耶穌基督的血,在主面前坦然無懼地事奉他。此教導並非要信徒們輕看全時間被神呼召事奉主的神職人員,或高抬平信徒的地位;相對的是要鼓勵所有平信徒,能在所有聖工上積極共同參與,同心合一來敬拜神。
新教徒聖經為最高的權威
新教徒聖禮
即天主教所稱的聖事。新教和天主教的聖禮觀很不同,一般來説新教只承認洗禮和聖餐禮兩者為聖禮。馬丁·路德在宗教改革後初期本來是承認告解禮的,後來他因為認為告解禮不符合聖經之教導而否定了告解。聖餐禮被視為聖禮是因為根據新約聖經中馬太福音26:26-29記載,有關耶穌在最後晚餐中説過的話:“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説:‘你們拿着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説:‘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因為新教一般認為聖經是絕對的權威,所以若聖經有提及的就應該遵行。
新教徒組織制度
新教徒主教制
主條目:主教 主教制是新教中最古老的制度,源自天主教的主教制度,幾乎和天主教的主教制度一模一樣,唯一不同的是主教亦可以結婚。而天主教的主教制則是源自第一世紀初期基督教教會的主教制度,所以可以説主教制是整個基督宗教中歷史最悠久的神職人員制度。
現在行主教制的新教教會已經很少,聖公會就是沿用主教制。信義宗和衞斯理宗則由各區會自行選擇使用主教制還是長老制;在香港和澳門,信義宗和衞斯理宗就選用了長老制。然而,在歐洲,例如瑞典、芬蘭、挪威、德國等地,他們則通常採用主教制。
新教徒長老制
主條目:長老 長老制,或稱代議制、議會制,是一個以議會形式管理區會的制度。議會內的成員由各分堂選出長老,代表該堂出席會議。顧名思義,長老會就是採用長老制的教會。採用長老制的教會有基督教改革宗長老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中華基督長老教會等。
新教徒公理制
公理制,又稱會眾制,源自於神學家慈運理的主張,就是主張堂會獨立,堂會的主任牧師為教會內最高的決策者,並由會眾決議一切教會的內部事務。很多歷史比較新的教會也採用公理制,例如浸信會、公理會和神召會等,以及不少獨立教會。一些公理制的教會,在地區上也有一個沒有什麼實際作用和權力的聯會,以聯繫該宗派的和分堂。
公理制有一個缺點,就是常常造成教會之間的交往和合作愈來愈少,最後甚至會使一些教會脱離其宗派獨立,造成宗派主義以及教會分裂。
新教徒政教關係
信義宗方面,馬丁·路德在宗教改革時一直也受都德意志北部的封建諸侯支持,所以也比較偏袒他們。 路德一直教導靈家教會需順服公家掌權者,因為教會如與政治正面對抗,必招致失敗,所以教會要支持政府。可是,這卻為信義宗日後的發展種下了禍根。1932年,一些支持納粹的國家社會主義基督徒成立了稱為“納粹福音基督教”(Evangelical Nazis)的黨派。後來,德國信義會在納粹德軍的壓力下,組織了一個支持納粹政權的宗教組織德國基督教。納粹黨更要求全國所有教會加入德國基督教,此舉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認信教會制度預做準備。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國信義會的行為遭到不少德國人指責,因而造成今天信義宗在德國的信徒人數不斷下滑。而在納粹德國時期,國內外的新教團體普遍沒有反對戰爭。而個別反對納粹德國的基督教人士,就因反對納粹政權而遭處死。
歸正宗方面,約翰·加爾文在宗教改革後一直在民主共和的日內瓦居住,自已也主張教會實行比主教制民主得多的長老制。加爾文強調神權,但又不是完全贊成民主,因為他認為這很容易淪為暴民政治,使社會失去目標和秩序。他認為任何政治制度都必須確保社會能朝向神聖目標進發。所以可以説,他不是完全贊成政教分離。加爾文宗所設計的民主和共和的教會組織形式,要實行民主選舉、神權共和。在加爾文的領導下,日內瓦成為政教合一的神權共和國和宗教改革的中心。
至於其他的新教宗派與教派,今天普遍也支持政教分離。提倡政教分離的主張可追溯至再洗禮派,而從歸正宗分離出去的浸信會,也反對像聖公會般受政府控制的教會,主張政教分離。因着浸信會在新教的影響力極大,不少獨立教會也支持政教分離。另就新教內部的信徒來説,由於政教合一曾在基督教歷史上留下血腥記錄,故普遍有政教分離的內在意願。
新教徒相關區別
在國外沒有天主教和基督教之分的 ,他們區分就是新教、舊教, 新教就是我國所説的基督教, 舊教就是我國所説的天主教,所以 新教徒 也就是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