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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宗教改革

鎖定
歐洲宗教改革是指西元1517年的宗教改革,其代表人物馬丁路德、加爾文慈運理亨利八世等人。在宗教改革的運動中,由於印刷術的發明,使得此一運動的推動帶來了重大的影響。
中文名
歐洲宗教改革
外文名
The European Reformation
地    點
歐洲

歐洲宗教改革宗教改革的背景

教會腐敗-上述改革教會的先鋒雖未能成功,但在十一-十二世紀,教會也接受了一些改革,如可呂尼革新運動(Clunny)的加強管理修道院,要求修士和修女重新過禁慾生活,並專心祈禱,讀經及默想。但經過數百年,到十六世紀初期,教會內部腐敗的情況又再度嚴重,其中最受一般人指責的就是出賣大赦(Indulgences,又稱贖罪券)以蒐括民財,徵收重税以及買賣教職等,使百姓信心喪失殆盡,於是改革的呼聲再度提高。
政府混亂-宗教改革期間,神聖羅馬帝國僅空有統一名號。西班牙是當時最強國家,國王查理一世登基兩年後又在1519年被選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他擁護羅馬天主教,激勵壓制馬丁路德及新教。但因他同時忙於對戰法國,未能全力消滅新教。當時英、德兩國均有內亂,也難以專心制止改教運動,這便是當時有利宗教改革的大環境。尤其德國收重税,加給人民的經濟負擔,造成農人棄田逃亡,吃虧遍地,人心求變,一旦有人提出改革主張,不論其原來目的如何,立刻就受到熱烈支持。因此當出身德國埃斯勒本城(Eisileben)窮苦農家的馬丁路德,為改革開放教會弊病而登高一呼,顯然在他的背後便有一股不可忽視的助力向前推進不斷!
宗教改革的過程與重要人物
馬丁路德(1483-1546年)-早在耳弗大學(Erfurt)獲文學碩士,又學半年法律。接着入修道院苦修,1507年獲立為神父。1512年獲威登堡大學(Wittenburg)神學院博士,隨即教授《聖經》。他是德國最早用德文對照新舊約原文授課的教授之一。然而他繼續依然教會律法潛心苦修,但無論如何都不能得到內心的平安。直到有一天他在研讀《聖經》時,看到“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1:17)時,突然覺醒到原來人的得救只是因為他對上帝的信仰以及上帝的恩賜,其他一切的律法都不能保證使人得以“稱義”。他這信念也在獲得同校一些教授的支持,加上親眼看到人們受騙購買贖罪券的情形,又耳聞教會主教買賣聖職的醜事,他開始攻擊教會出售贖罪券的作法。1517年10月31日他將所寫對贖罪券的《九十五條論綱》看法,張貼在威登堡大學的教堂門口。由於當天恰巧是人們前往教堂朝掲所拜遺物的萬聖節,自然很多人看到張貼的內容。雖然當時印刷術才使用不久,但兩週後傳遍全德國;四周後各種譯文傳遍全西歐。教皇終於下令將他革除教籍,他原本只要改革教會一部分制度,從此他也不再承認教皇的權威,唯以《聖經》為權威。此後他所代表的教派總稱國“更正教”或“新教”(Protestantism),與之相對的東,西方天主教,則成國舊教。他直接建立的教會成為“路德會”或“信義宗”。由於他個性保守,因此他改革的教會仍保留《聖經》沒有明文禁止的舊教傳統,如祭壇,蠟燭,基督畫像,造解禮,週日禮拜與聖誕節等。
慈運理(UlrichZwingli)(1484~1531)生在瑞士的威德赫斯城(Wildhaus),在巴塞爾(Basel)、伯恩(Bern),及維也納(Vienna)受教育。慈運理在維也納就讀大學,當時候的維也納大學正在推行大學改革。當時在人文主義者採爾蒂斯等人的領導下,促使大學接受了人文主義者的改革。隨後,他又在巴賽爾大學內,深受人文主義的影響,強化了他對人文主義的立場。於瑞士東部接受區牧的職務,在1519年成為蘇黎世教會的牧師。慈運理在語言上是很有能力的,他可以將無論是希伯來文、希臘文或是拉丁文翻譯成蘇黎世的當地語言,後來,蘇黎世市議會決定了聖經改革方案,成為官方政策。在1525年蘇黎世市議會廢止彌撒,改由慈運理的聖餐版本替代。改教的主題是教會內道德的重整,他開始攻擊贖罪券,且是有計劃性的攻擊。在聖禮上他更有自己的主張:聖餐是一項紀念主的儀式,僅是象徵性;基督不在聖餐之中。這點與路德有很大的不同。
在教改運動的早期,慈運理在瑞士尤以東部,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在1531年的一次戰役中陣亡。
加爾文(1509-1564年)–生長巴黎,在巴黎大學研究神學三年,後又到外地學習律法。1536年,他出版《基督教原理》一書,隨即到日內瓦。但他的改革教會提案未被接納,且被以“異端”身份驅逐出境。1541年,支持宗教改革的一派掌握了政權,加爾文受其邀請再返日內瓦,得到歡迎,並治理當地教會二十三年,使它成為新教的中心。加爾文主張“先定論”,即人得救與否完全是神所預定的,但又不贊同宿命論;相反的,他認為虔誠的信仰與完美的德行是每一個將要得救的基督徒的義務,他們應該在世間努力工作以榮神益人。加爾文的教義受到許多工商業者歡迎,成為新教主流,其中以長老會發展又多又快。長老制是共和式的,由議會選舉產生,獨立行使教會司法權;規定市議會負責世俗事務,教會負責宗教信仰和道德生活,但實際兩者結為一體,加爾文實際成為這一政教合一的政權的領袖。
英國國王亨利八世(1509-1547年)–原反對馬丁路德和更正教,後為要與王后凱瑟琳(Catherine)離婚,受拒於羅馬皇帝,因此1534年與更正教合作並共同通過“最高治權法案”(ActofSupremacy)宣佈創立英國國教(Anglicanchurch),又稱聖公會,與羅馬舊教的教義儀式並無二致,只是英國王代替羅馬教皇成為政教權威。

歐洲宗教改革宗教改革的餘波

天主教的革新。
宗教自決和宗教迫害-1555年,奉行新舊教兩派的國家終於簽訂奧斯堡和約,協議由各國統治者全權決定該國人民所信仰的教派不能接受者只有遷居他國。1598年法國皇帝亨利四世頒佈南特詔議(EdictofNantes)准予人民自由信仰新教。但新教卻各派互不兼容,他們本着個人可以直接與上帝交通,產生《聖經》不同的見解。這種“自以為是”的結果演變成宗教迫害。原先羅馬天主教就是“異端裁判所”,現在連新教都迫害與自己意見相左的人。
宗教戰爭–歐洲各改教運動歷經許多流血戰事,如1610年亨利四世被刺殺,法國再度內戰,新教信徒大量逃亡。1618年德國路德派因不滿奧斯堡和約被毀,由瑞典國王亞道夫(GustavusAdolphus)領導,與國內羅馬天主教徒交戰了三十年,1648年簽訂韋斯特發里亞和約(PeaceofWestphalia),雙方重獲和平相處。又如1568年荷蘭北部的加爾文派信徒因反舊教與其統治者西班牙國王對戰,到1609年終獲獨立建國與信仰自由。
英國在宗教改革後的國教還帶着不少舊教色彩,許多受加爾文派影響而被稱為清教徒(Puritans)的人,想再加以改革,使成更合乎《聖經》的信仰,卻受到欲恢復舊教的國王查理一世逼迫殘害,於是許多人逃至新大陸,即後來獨立的美國,並爆發1640-1649年的內戰,史稱“清教徒改革”。清教徒獲勝後,新教團體獲相當自由的發展,直到1685年新國姆十二世又想恢復舊教及專制政治,人心大憤,再經1685年沒有流血的“光榮革命”,終於使英國新教徒在此年獲得歐洲第一個獲大量信仰自由的結局。至此我們也看出各國的宗教戰爭中,常夾雜經濟和政治利益等的爭執。從十六世紀中期到十七世紀中期的百年紛擾,歐洲人口大量減少,經濟衰退,各國終於地逐漸體認久戰俱傷的教訓,才開始採取宗教寬容。

歐洲宗教改革印刷術的影響

在宗教改革的運動中,由於印刷術的發明,使得此一運動的推動帶來了重大的影響。宗教改革的起因當中有一個原因,即是聖經只能由聖職人員閲讀。一般信徒無法閲讀到聖經。然而在1456年古騰堡(JohannGutenberg)在美茵茲(Mainz)的印刷廠印刷了一本拉丁文聖經。印刷術的發明幫助改善了,抄寫文本因而產生錯誤的情形;另外,只要將所印刷的作品排好,即可大量印刷。只要付得出買書的錢,就可以有機會閲讀。因此,當馬丁路德要傳遞他的宗教改革理念時,只要透過印刷和貿易路線的發達,他不需要跑到遙遠的英格蘭就可以傳播他的思想了。
歐洲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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