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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數

(一定時期內喪失生命的人口數的總和)

鎖定
死亡人數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喪失生命的人口數的總和。死亡涉及所有人口,不論其年齡、性別如何,也不論死因是由於疾病還是人身事故,凡喪失生命的人均包括在內。在統計死亡人數時,不應包括死產數。因為死產不構成出生,也就不構成死亡。但有生命現象的活嬰出生後死亡,不論其生存時間長短,則應作統計。 [1] 
中文名
死亡人數
外文名
Death Toll
定    義
由於各種原因失去生命的人數之和
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死亡人數名詞解釋

死亡人數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由於各種原因失去生命的人數之和。

死亡人數國家規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參考資料
  • 1.    吳忠觀. 人口科學辭典: 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