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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戊奇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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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戊奇荒是一次旱災饑荒,指19世紀70年代中後期,即1877—1878 年發生在中國的特大災荒,饑荒是人民的災難,又是豪紳、貪官、奸商、高利貸者大發橫財的良機,有所謂“一欠等三收”。
中文名
丁戊奇荒
發生時間
1877—1878
類    型
旱災饑荒
影響範圍
山西直隸陝西河南山東
造成後果
1000餘萬人餓死,另有2000餘萬災民逃荒
發生原因
自然災害、政府救災不力
評    價
二百餘年未有之災

丁戊奇荒簡介

丁戊奇荒 丁戊奇荒
丁戊奇荒,是中國華北地區發生於清朝光緒元年(1875年)至四年(1878年)之間的一場罕見的特大旱災饑荒。1877年為丁丑年,1878年為戊寅年,因此史稱“丁戊奇荒”。
時任山西巡撫曾國荃稱之為“二百餘年未有之災” [1]  。這場災害波及山西、直隸、陝西、河南、山東等,造成1000餘萬人餓死,另有2000餘萬災民逃荒到外地,對中國晚清歷史發生了深遠影響。

丁戊奇荒發生

丁戊奇荒 丁戊奇荒
19世紀70年代中後期,正當洋務派“自強”“求富”活動緊鑼密鼓地進行之際,一場罕見的特大災荒洗劫了中國大地,特別是北部中國。直隸、山東、河南、山西、陝西等省持續三年大面積乾旱,這次大旱的特點是時間長、範圍大、後果特別嚴重。從1876年到1879年,大旱持續了整整四年;受災地區有山西、河南、陝西、直隸(今河北)、山東等北方五省,並波及蘇北、皖北、隴東和川北等地區;大旱不僅使農產絕收,田園荒蕪,而且。餓殍載途,白骨盈野”,餓死的人竟達一千萬以上。由於這次大旱以1877年、1878年為主,而這兩年的陰曆干支紀年屬丁丑戊寅、所以人們稱之為“丁戊奇荒”;又因河南、山西旱情最重,又稱“晉豫奇荒”、“晉豫大飢”。
這場災荒的主要原因是持續四年的旱災,但也有人禍,有人説是因為當時黑暗的政治統治。在晚清時期,官員向農民徵收的税種十分多。同時,由於農業技術的低下,收成好時都不能温飽,更不要説大災了。 [2] 
也有人説是當時清政府公開允許種植鴉片(土藥),導致農村大量土地種植利潤更高的鴉片,而糧食播種面積減小。地方各省官員禁止本省糧食出省,對鄰省搞封鎖,也加劇了災情。還有人認為是不斷髮生的農民起義造成了糧食的減產。如晚清的太平天國運動,其堅持鬥爭長達20年。清政府在鎮壓這些起義時需要從全國調兵遣將,犒賞三軍,這對農業的破壞是致命的。 [2] 
這場饑荒,對囊空如也的晚清政權而言,是一場巨大的考驗——傳統農業帝國下的“荒政”早已在天國之亂後被肢解得支離破碎,近代社會救濟和保障體系又遠未建立。但弔詭的是,如此慘烈的饑荒,前後四年,雖有不計其數的小規模民眾暴動,但最終竟然沒有一起暴動發展成傳統意義上的“農民起義”。在政府控制力無法深入社會最底層的晚清時代,這簡直是個奇蹟。

丁戊奇荒災情

光緒 光緒
這場大旱災光緒元年(1875年)拉開序幕的。這一年,北方各省大部分地區先後呈現出乾旱的跡象,京師和直隸地區在仲春時節便顯示了災情。一直到冬天.仍然雨水稀少。與此同時,山東、河南、山西、陝西、甘肅等省,都在這年秋後相繼出現嚴重旱情
光緒二年(1876年),旱情加重,受災範圍也進一步擴大。以直隸、山東、河南為主要災區,北至遼寧、西至陝甘、南達蘇皖,形成了一片前所未有的廣袤旱區。
丁戊奇荒 丁戊奇荒
京師及直隸地區,因旱情加重,全省收成減半。旱災引發蝗災,從天津以北至南各地,蝗蟲遮天蔽日,把枯萎的殘存莊稼吞食精光。到夏秋之間,又因陰雨連綿,大清河滹沱河瀦龍河南運河漳河衞河同時氾濫,致使遭受了旱、蝗之災的土地又被水淹。這一年,直隸省遭受水、旱、風、雹的地區達63個州縣。
河南省的災情和直隸相近。從春到夏,旱情日重。尤其是黃河以北的彰德懷慶衞輝三府,旱情更為嚴峻。入夏以後,旱情稍有緩解,但彰德、衞輝和光州等地又遭水災,田地被淹。不過,就全省情況而言.仍以旱為主。全省農業歉收,減產一半左右。因此,“乏食貧民,所在多有”,僅開封一地,靠賑災粥廠就食的災民即達7萬餘人。
這一年,山東省全年皆旱。除章丘等小部地區有一段時間略遭水災外,絕大部分地區均遭旱災,全省收成不到三分。《山東通志》稱該年全省“大旱、民飢”。據《申報》載,”由於旱災,山東各地災民紛紛逃荒、鬧荒或祈雨。但祈雨無濟於事。各處飢黎,鬻妻賣子流離死亡者多,其苦不堪言狀”(1876年12月11日 《申報》)。
旱魃向南為虐,禍及蘇北皖北。蘇北各地這一年開春到年底,一直末下透雨,海州(今連雲港)、棉田等地大片大片的農田減產或絕牧。旱災引發了蝗災,禾苗被吞噬一空。旱蝗交迫之下,災民“逃亡餓死者不計其數”。一些災民甚至“飢則掠人食”,致使‘旅行者往往失蹤,相戒裹足”。蘇北的社會秧序,因嚴酷的旱災而變得動盪不安。為了活命.饑民紛紛渡江南下,由蘇南的地方官員和土紳在蘇、松、太以及江陰鎮江揚州等地收容的流民達九萬餘人。
丁戊奇荒 丁戊奇荒
皖北的旱情與蘇北相似。入夏之後,持續乾旱;許多地方連禾苗也末能栽插:後雖下過一些雨,但“又復連日烈日”。連補種的莊核也大多枯死;當年全省收成減半,有的地方顆粒無收。於是,成羣結隊的饑民,匯成了四出逃荒的人流。
這一年,北方的陝西、山西、遼寧等省也遭受到旱災的威脅。陝西全年乾旱,夏秋歉收,冬春多數地方種不下去。山西因旱災嚴重,秋禾收成歉薄.介休、平遙等縣幾乎顆粒無收。奉天的義州(今遼寧義縣),因大旱無雨,飢户多達十萬,廣大農民在飢餓中痛苦地掙扎著。 [3] 
經過近兩年的大旱之後,華北大部分地區的災情在丁丑年(1877年)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狀態,尤其是山西省旱荒空前;山西巡撫曾國荃奏議中説災區“赤地千有餘裏,饑民至五六百萬之眾,大祲奇災,古所未見”【《曾忠襄公奏議》卷8】。毀滅性的旱災,使山西農村長時間大面積的減產與絕收。連續兩年的饑荒,使農户蓄藏一空將愈來愈多的災民推向死亡的邊緣。飢餓難當的災民為了“苟廷一息之殘喘,或“取小石子磨粉,和麪為食”,或“掘觀音白泥以充飢”,結果“不數日間,泥性發脹,腹破腸摧,同歸於盡(1877年6月30日《申報》)。
丁戊奇荒 丁戊奇荒
隨著旱情的發展,可食之物的罄盡,“人食人”的慘劇發生了。大旱的第三年(1877年)冬天,重災區山西,到處都有人食人現象。吃人肉、賣人肉者,比比皆是。有活人吃死人肉的,還有將老人或孩子活殺吃的……無情旱魔,把災區變成了人間地獄!
河南的災情,與山西相似。經過連續兩年的大旱,富饒的中州平原,已化為千里赤地。當年的《申報》刊登消息,説河南全省“歉收者50餘州縣,全荒者28州縣”。但是,奉旨幫辦河南賑務的刑部左侍郎袁保恆抵豫則宣佈:全省報災者八十七個州縣,饑民五六百萬。
旱災的陰影,同時還籠罩著陝西全省。同州府員的大荔朝邑邰陽(今合田)、澄城韓城白水及附近各縣,災情。極重極慘”。走投無路的饑民鋌而走險,聚眾搶糧,有的甚至“攔路糾搶,私立大纛,上書‘王法難犯,飢餓難當’八字”。
甘肅東部、四川北部,也發生了百年不遇的大旱。《南江縣誌》對川北的旱災有翔實的記載:“丁丑歲,川之北亦旱,而巴(中)、南(江)、通(江)三州縣尤甚……赤地數百里,禾苗焚稿,顆粒乏登,米價騰湧,日甚一日,而貧民遂有乏食之慘矣:蔬糠既竭,繼以草木,面麻根蕨根、棕梧、批把諸樹皮掘剝殆盡……登高四望,比户蕭條,炊煙斷縷,雞犬絕聲。服鳩投環、墮巖赴澗輕視其身者日聞於野。父棄其子,兄棄其弟,夫棄其妻,號哭於路途……是冬及次年春,或舉家悄斃.成人相殘食,饉(死部)殍不下數萬。”
這一年,包括京師在內的直隸和魯西北地區以及江蘇、安徽的部分地區,依然有較嚴重的旱災。以直隸縣為例,僅河間一府就有二百餘萬災民。災荒之年,社會動盪,許多災民為死裏求生而鋌而走險。在武強縣,有災民組成的“砍刀會”;霸州、通州等地方也多有災民組織武裝進行搶糧鬥爭。
到1878年初,北方大部分地區仍然持續乾旱。山西省自春至夏,旱情未得緩解;到6月間有過短暫的雨水期,之後又連續亢旱,一直延續到次年七月。不過從整個災區來看,旱情開始減輕,陝西、山東、河南、直隸等省.旱情都趨於緩解。但是,經過連續三年的特大旱災,老百姓對於天災的承受能力已近乎極限,因旱災帶來的各種人間慘劇,並未因旱情的緩解而相應地減少,反而更多更嚴重了。在山西.越來越多的村莊和家庭毀滅於天災之中。在河南,僥倖活下來的饑民大多奄奄一息,“既無可食之肉,又無割人之力”,一些氣息猶存的災民,倒地之後即為餓犬殘食。在直隸河間府,一些壯年饑民“竟在領受賑濟的動作中倒死在地上。”這一年的春夏之交,一場大面積瘟疫向災區襲來。河南省幾乎十人九病,陝西省“災後繼以疫癘,道饉(死部)相望;山西省百姓因疫而死的達十之二三。
丁戊奇荒 丁戊奇荒
進入光緒五年(1879年),儘管山西省仍然大旱如故,但在東起直魯、西迄陝甘的廣闊土地上,畢竟已降下甘霖,乾涸的河牀裏重新盪漾起清波,龜裂的土地開始滋潤,並重新泛起了綠意。旱災已進入尾聲,苦難的歲月就要結束。可是,正當死裏逃生的人們準備重建家園之時,一場新的災難驟然而至,這就是7月1日發生在甘肅武都的震級達8級、烈度為11度的大地震。在地震中受到破壞或受到影響的地區,大部分在旱災區域之內。
瘟疫和地震,把“丁戊奇荒’推向慘絕人寰的境地! 據不完全統計,從1876年到1878年,僅山東、山西、直隸、河南、陝西等北方五省遭受旱災的州縣分別為222、402和331個,共955個。而整個災區受到旱災及饑荒嚴重影響的居民人數,估計在一億六千萬到二億左右,約佔當時全國人口的一半;直接死於饑荒和瘟疫的人數,在一千萬人左右;從重災區逃亡在外的災民不少於二千萬人(參見李文海等《中國近代十大災荒》)。
清代末年這場特大旱災,是中華民族歷史上的一場大劫難! 當年清朝官員提起這場旱災,稱其為有清一代“二百三十餘年末見之慘悽,未聞之悲痛”。

丁戊奇荒救治方法

李提摩太六十歲照片 李提摩太六十歲照片
1870年以後,洋務活動已在創辦近代軍事工業初見成效的“求強”基礎上,開始向創辦近代民用企業“求富”階段過渡。這個階段,洋務派除了繼續興辦軍工企業並編練新式海軍之外,又創辦了一批涉及採礦、冶煉、紡織、航運、電報等部門的民用企業。這些新式民用企業的創辦,在引進西方先進的科學技術和開通社會風氣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丁戊奇荒的賑濟,主要不是靠政府力量,因為當時清政府的財政非常困難。災民主要靠有限的民間賑濟,一是江南士紳自發到華北特別是山東賑災,賑災的重點對象是兒童;二是外國教會也積極賑災,但在河南省遭到強烈抵制,傳教士甚至無法在河南省立足,但傳教士在山東省獲得了部分成功。
設立“粥廠”,是大清國收容災民的主要方式,目的十分明確,一是“救死”,二是“防流”——防止出現流民。從社會治理角度看,“防流”比“救死’’更重要,“救死”的目的也是“防流”。
所謂“凶年多盜”,大災之後引起大亂,翻看中國歷史,因流民暴亂而導致天下大亂,乃至戰爭大爆發的,不計其數。因此,以開辦粥廠等賑災方式來收容災民,防止出現流民,是早在清朝入關之前就已經在主流社會取得共識的牧民要術。“流民者,饑民也。與其緝之於既流之後,不若撫之於未流之先”(清代楊景仁《籌濟編》)。
“丁戊奇荒”中,災民人數之眾、範圍之廣、時間之久,史上空前,甚至連北京這樣的地方,賑災的速度也趕不上災民的增長速度,“桀驁者沿街搶奪,捨命而不悔”。
參與山西賑災的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説:“災難在所有人的心中激起了邪惡的念頭,民眾開始驚慌不安,社會秩序陷入了混亂……一羣婦女蜂擁進一位富人的家裏,佔領了它,在那兒生火做飯,然後又擁到另一家吃下一頓飯。男人們看到這種辦法不錯。便組成了五百餘人的羣體,一個村子一個村子地劫掠取食”。
各地雖然還未出現扯旗放炮、公然暴動的惡性事件,但是類似李提摩太所描繪的“吃大户”這樣的小規模騷亂幾乎天天不斷,“盜匪”們甚至公然在官道上豎起大旗“王法難犯,飢餓難當”。遍地的星星之火,雖然渺小,但一旦燎原,局勢將不可想象。因此,從李鴻章軍機處,乃至皇帝、太后,都深感“防流”的緊迫性,也因此不惜血本地加大各地的賑災力度,全力控制災民。
地處災區的天津固然要嚴防死守,連遠離災區的江南,也到處是“粥廠”。數百萬災民擁進錦繡江南,地方官紳們竭盡全力,層層堵截,“就地留養”。
江蘇巡撫吳元炳從最北邊的、遠離江南的徐州就開始設卡攔截,當徐州的官員還對開辦粥廠的重要性認識不清,經費不能落實時,堂堂的吳元炳立即帶頭捐款。
徐州往南,吳元炳在清江設立了17個粥廠,收容四萬五千餘人。
再往南,揚州成為攔截收容災民的主陣地。揚州城外的五台山,本有軍營舊址,如今砌上圍牆,只留一門。四邊再挖掘壕溝包圍,儼然一個大監獄。被收容於此的災民,一律編號分隊,實行軍事化管理。揚州五台山一共設立了11個粥廠,收容災民四萬二千餘人。
南京、蘇州等重鎮也都在城外設置了粥廠,地方政府官員親自負責,甚至連上海這樣的國際大都市,也在災荒開始的第一年收容了一千二百多人。
但是,災民似乎越截越多,到1877年底,蘇州收容的災民已經超過二萬人,情況危急。而大量的災民繼續南下,最後連杭州城內也人滿為患,社會秩序極為混亂。
對於流民的危害性,李鴻章十分清楚,他説:“北省伏莽甚多,匪徒乘飢思逞,時需分投防剿。”對此,他採取了兩手抓:一手抓賑濟、抓撫卹,全方位、多渠道地籌糧籌款,不僅破天荒地接受外國的救助,而且還加大了“賣官鬻爵”的“捐納”力度;另一手抓收容、抓鎮壓,軍隊進入災區進行戒備,“分路彈壓巡緝,並令地方文武嚴密防捕,如有奸民借荒糾搶,持械行強者,準即嚴孥正法以遏亂萌”。自嘲為“裱糊匠”的李鴻章,如今又成了治安“消防隊隊長”。
為了減輕各地尤其是京津地區的“粥廠”壓力,李鴻章下令在寒冬過後,就必須給災民發放路費和糧食,遣送回鄉,準備災區的春耕播種。但是,這場大旱災足足持續三年,耕種無望,沒有餓死的災民繼續逃荒。這種一而再、再而三的“流民”風險,令大清政府的神經高度緊張。
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以江南士紳為代表的地方士紳們,與政府一拍即合,開始了對民間賑災的大幅度改革,改變了傳統“義賑”坐等災民上門的做法,而是深入災區。試圖將“防流”工作從源頭做起。

丁戊奇荒社會影響

雖然光緒初年爆發的“丁戊奇荒”主要打擊了華北地區,但其對中國的另一個重要區域即江南同樣造成了重大的社會影響。而學界以往的考察,基本上都忽視了從江南的地方性視角出發來理解這場災荒的意義,因此在論及中國近代救荒事業的一個重要變動即晚清義賑的興起時,其判斷並不完全準確。“丁戊奇荒”影響江南的首要表現,便是北方災區的大批饑民紛紛湧入江南地區,給當地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因素,江南地方精 英很快動員起來抵禦難民潮。其中,蘇州紳士謝家福於光緒三年二月初便做出了越過本籍地界救荒的嘗試。這種努力構成了李金鏞等人行動的一個重要背景。可以肯定李金鏞蘇北救荒行動的基本性質,與後來被公認為晚清義賑的那種賑災機制,有着根本性的區別,歸根結底還是屬於江南社會應對外來難民潮的努力中的一部分,其根本目的依然沒有越出護衞鄉土的範圍。不僅如此,光緒三、四年出現 在江南的社會輿論,最盛行的也是一種基於江南地方本位的思路。可見,由於忽視了地方性視角,以往研究當然未曾對這種立場及其在這場災荒期間的各種表現給予注意,也就無法準確把握光緒二年底江南士紳的蘇北行動的具體背景和實際性質。這提醒我們,在理解近代中國社會變遷時,切不可過於低估內在傳統資源的能動作用。
參考資料
  • 1.    曾國荃:《請飭拔西征軍餉疏》,《曾忠襄公奏議》卷五、頁三十三。
  • 2.    田輝.探索大災難未解之謎.中國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33號:中國畫報出版社,2012年4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63-64
  • 3.    《鄭州簡史》節選 200年一遇的丁戊奇荒  .今日頭條(TouTiao.com)[引用日期201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