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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
(清朝官署名)
鎖定
軍機處是清朝官署名,也稱“軍機房”、“總理處”。是清朝時期的中樞權力機關,於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而設立。雍正帝以內閣在太和門外,恐漏泄機密,始於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選內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雍正十年(1732年),改稱“辦理軍機處”。設軍機大臣、軍機章京等,均為兼職。乾隆帝時期復設軍機處,從此成為清朝的中樞權力機關,一直到清末。
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成為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完全置於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於皇帝的私人秘書處。同時,軍機處在權力上是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於臨時機構的地位。
- 中文名
- 軍機處
- 朝 代
- 清朝
- 設置者
- 雍正帝
- 時 間
- 雍正七年(1729年)
軍機處設置背景
清朝入關之後,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仍然非常大。同時在內閣大臣中,南方與北方士大夫的黨派之爭仍然延續,黨爭與滿洲貴族內部矛盾糾纏在一起。為了加強皇權,康熙帝於康熙十六年(1677年)設立南書房,康熙帝在翰林等官員中,“擇詞臣才品兼優者”入值,稱“南書房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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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值者主要陪伴皇帝賦詩撰文,寫字作畫,有時還秉承皇帝的意旨起草詔令,“撰述諭旨”。由於南書房“非崇班貴檁、上所親信者不得入”,
[2]
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嚴密控制的一個核心機要機構,隨時承旨出詔行令,這使南書房“權勢日崇”
[3]
。
南書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同時將外朝內閣的某些職能移歸內廷,實施高度集權的重要步驟。康熙帝親政以後,朝廷的權力一則受議政王大臣會議的限制,國家大事需經過議政王大臣會議,而這些滿洲王公貴族地位較高,有時與皇帝意見發生矛盾,皇帝也不得不收回成命;二則內閣在名義上仍是國家最高政務機構,控制着外朝的權力,康熙帝為了把國家大權嚴密地控制在自己手中,決定以南書房為核心,逐步形成權力中心。
軍機處歷史沿革
軍機處正式設立
參見詞條:清平青海之戰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準備對準噶爾部用兵,雍正七年(1729年)正式出兵。與此相配合,雍正帝設立軍機處,協助他處理軍務。軍機處設有軍機大臣,雍正帝從大學士、尚書、侍郎以及親貴中指定充任,如怡親王胤祥、大學士張廷玉、户部尚書蔣廷錫、大學士鄂爾泰等,都是以親重大臣兼任軍機大臣。還有軍機章京,由內閣、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門官員中選充。所有這些人都是兼職,他們的升轉仍在原衙門進行。因此,軍機處設立之初,沒有專門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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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沒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門內,靠近雍正帝寢宮養心殿,以便於軍機大臣被召見議事。無專官,無衙署,就使軍機處成為一種特殊的機構。召見時,雍正帝指示各項事件應如何辦理,有時向軍機大臣詢問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以作出裁決。軍機大臣根據旨意,草擬文書。上諭形成後,不經過內閣,由軍機處直接發給有關官員。
軍機處成為定製
參見詞條:總理事務處
雍正十三年(1735年)雍正帝駕崩,乾隆帝繼位,十月,罷軍機處,改設“總理事務處”。但不久又因實際需要而於乾隆二年(1737年)十一月將軍機處重新恢復,並在原來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大了權力。軍機處重建之後,乾隆帝擴大了軍機大臣人數,任命鄂爾泰、張廷玉、訥親、海望、納延泰、班第等六人為軍機大臣,軍機章京也由原來的十人擴充至十六人,滿漢各半。此後,隨着其權力的加大和處理事務的增多,人數相應又有所增加。在對人員編制不斷充實的同時,軍機處處理事務也日益增多,權力愈加擴大,各項制度也不斷趨於健全。
乾隆時期,軍機處擴大到“內而六部卿寺,暨九門提督,內務府太監之敬事房,外而十五省、東北奉天、吉林、黑龍江將軍所屬,西南至伊犁、葉爾羌將軍、辦事大臣所屬,迄至四裔諸屬國,有事無不綜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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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職責幾乎無所不包。軍機處所承擔的職權,已使它超出內閣之上而成為全國政事的中樞。為保證其所負擔的各項職責能順利得到貫徹,乾隆帝還為它制定了各種具體的規章制度。乾隆十四年(1749年),規定印信平時由內奏事處的誇蘭達太監收存,用印時,由值班軍機章京以鐫有“軍機處”三字的金鍉將之請出,用畢立即交還。為嚴格保密,軍機處中的聽差皆揀選十五歲以下不識字的幼童充任,而在軍機處值廬,還有專派的御史往復稽查,不準任何人窺探。如有地方督撫官員通過各種方式向軍機章京刺探情況,必嚴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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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軍機處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着如此重要的作用,但乾隆帝卻始終未設專官,未立衙署。其職權範圍雖廣,但不過是僅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的一個皇帝私人的秘書班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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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後續發展
軍機處唯一的一次尾大不掉,是在和珅擔任領班時期。和珅掌權後,身兼軍機大臣和御前大臣,打破了制衡的框架,要求“凡有奏摺令具副本關會軍機處”。如此以來,在制度設計上,就令軍機處的地位大大提高,不僅參與決策,還實際掌控了信息渠道,皇帝被操縱的風險大大增加。
嘉慶帝在翦除和珅後,立即廢除此條。此外,嘉慶帝還多次刻意地挫壓朝臣中尊崇軍機處的風氣,並否決了一位官員提出的在奏摺內將軍機處抬寫以示尊重的建議。嘉慶帝對於軍機處的一連串打壓,主要是基於對和珅專權的撥亂反正,他本人對於軍機處的作用並不否定。在嘉慶時期,軍機處被提高到了“平章軍國重事”的宰輔地位。並且在制度的多方約束下,軍機處的確在成為一隻有力的臂膀的同時,並不傷及政權肌體。
道光帝時期,各處發往軍機處的奏摺必須先經皇帝之手之後,軍機大臣才能閲覽。道光三十年(1850年)咸豐帝繼承帝位後,奕訢被封為恭親王。不久他又進入軍機處,咸豐帝又命他在內廷行走。咸豐十一年(1861年)成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後,軍機處之決策權漸移。
咸豐十一年(1861年)辛酉政變後,奕訢被授予議政王,在軍機處擔任領班大臣,軍機處的權力大大提升。同時,自此直到裁撤軍機處,由親王擔任領班軍機大臣便成為慣例。所以慈禧太后與奕訢之間在權力上的矛盾、鬥爭日漸顯露出來。隨着太平天國的失敗,清廷政局逐漸穩定下來,慈禧太后的統治地位也日趨鞏固,於是就處心積慮地要削弱奕訢的權力。同治四年(1865年),她以奕訢“目無君上”、“暗使離間”等罪名,下詔革除其一切差事。後出於政治需要,採取先打後拉的手法,仍令奕訢管理總理衙門,接着又恢復他的領班軍機大臣職務,但取消了議政王的稱號。從此,慈禧太后大權獨攬,軍機處和軍機大臣的權力被削弱。
光緒十年(1884年),中法戰爭失利,奕訢受到“言路交章論劾”。慈禧太后乘機將奕訢等軍機大臣全體罷黜,把他及其勢力從軍機處和總理衙門全部清洗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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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了醇親王奕譞、禮親王世鐸、慶親王奕劻等管理軍機處,史稱“甲申易樞”。奕劻、奕譞、世鐸的行政能力遠不如奕訢,但是對慈禧太后惟命是從。所以,“甲申易樞”後,慈禧太后的權勢進一步擴大,軍機處也變為慈禧太后統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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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最終撤銷
參見詞條:清朝責任內閣
軍機處機構設置
軍機處內部機構的設置未見記載,現存的軍機處檔案中,可見到它內部的分工是按職掌設滿屋和漢屋。軍機處設首席軍機大臣一人,軍機大臣一般5至7人,少時2人,多時9人。召見時,首席軍機大臣以後,不分滿漢,而按入值時序為先後。據《清代職官年表》統計,清朝軍機大臣,共有147名,其中滿63人,蒙古11人,漢73人。著名的有張廷玉、鄂爾泰、和珅、奕訢、榮祿、張之洞等人。他們在內閣大學士、六部尚書、侍郎等中挑選。下設軍機章京,規定滿員16人、漢員20人,共36人,著名人物有舒赫德、賽尚阿、陳孚恩等人,軍機章京不設書吏等具體辦事人員,以保證辦事的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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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機構分工
滿(漢)屋為其內部俗稱,其對外行文時稱滿(漢)軍機處,由滿、漢章京分別任事。其職掌除分辦滿漢文之諭旨和奏摺外,滿屋掌在京旗營及各省駐防和西北兩路軍營官員的補放事務,負責內蒙古、外蒙古、藩部及喇嘛等朝貢時擬賞單,並掌管軍機處本身的事務性工作。
漢屋辦理在京部院及各省文職官員、綠營武職官員的補放進單,王公內外大臣賞單及擬給外國朝貢使臣賞單,辦理皇帝交下的應查、應辦的事務以及負責軍機處的對外聯繫、管理檔案等工作。
軍機處軍機大臣
參見詞條:軍機大臣
軍機大臣正式稱謂是“軍機處大臣上行走”,俗稱“大軍機”。軍機大臣隨着時間的推移職權不斷擴大,成為清朝中樞權力機構的主要成員。軍機大臣分設滿、漢員,由滿漢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總督等官員奉特旨充當,均為兼差。其數無定額,任期無限止。凡經皇帝選調到軍機處任職的軍機大臣,稱“入值”。由皇帝指派滿、漢各一員為首領,稱為“揆首”、“領袖”。初期,凡應皇帝召見議商政務、承皇帝旨意起草諭旨以及寄給各官員之諭旨的署名等,均為領班軍機大臣專責。乾隆時,傅恆任領班,經皇帝批准改為軍機大臣共同面君承旨,發出之寄信諭旨,亦改用軍機處名義。初入值軍機處者,因資歷或能力尚淺,則命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加“學習”二字,意示見習,其地位低於一般。一二年後,再由領班的軍機大臣奏請去其“學習”二字。各軍機大臣之間,因資格、品位之高低而有差別,除視秩排班外,權力亦有不同。如﹕有的滿洲軍機大臣只准閲辦滿文奏報;新任之軍機大臣不準閲辦皇帝硃批過的奏報。這些等級差別,均不見有“則例”、“章制”,而是由皇帝親定。
軍機大臣的職掌可綜合為六個方面:負責皇帝下達諭旨的撰擬和參與官員上報之奏報文書的處理;凡國家之施政方略、軍事謀略以及官員的重要陳奏意見,或對官員的懲處、彈劾事件等等,皇帝批交軍機大臣議,或會同各有關衙門議,並着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某些重大案件,皇帝專交軍機大臣審理定擬,或會同三法司審擬;文武官員上至大學士、各部尚書,各省總督、巡撫,以至道府、學政、關差,以及駐防將軍、都統,駐各邊疆地區的參贊、領隊、辦事大臣等的補放,均由軍機大臣開列應補人員名單,呈皇帝擇用。遇科考,亦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官名單及考試題目,請皇帝選用。複試、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或任閲卷官;軍機大臣常侍皇帝左右,以備顧問;軍機大臣可奉皇帝之命,以“欽差”的身分,往各地檢查或處理政務,稽查各省、各部院之匯奏事件。此外,軍機大臣還兼任方略館的總裁,內書房管理大臣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
軍機大臣每日皆須召見,時在寅卯之間(即午前五六時之際),至遲辰初畢事(即八點鐘),因軍機大臣“見起”後,各有本衙門應理之事務也。大約封奏直達皇帝,於“見起”前發下,交軍機大臣閣看擬旨,稱為“早事”。其須見面請旨定奪者,每日不過數件,稱為“見面折”,以紙面請示者,稱為“奏片”;其體裁為“恭查某事應如何辦理,是否有當,伏候訓示”。所擬辦法是兩種者,稱為“雙請”。軍機大臣奉諭傳與某人者,稱為“稱旨”或“述旨”。皇帝吩示後,稱為“承旨”。再擬旨進呈,由內奏事處交下,稱為“事下”或“遞本”。傳散,然後散。每值事務殷繁,軍機大臣有召見數次者,早間稱為“早面”,晚間稱為“晚面”。所擬旨意,分為“明發上諭”及“字寄”兩種。“寧寄”即寄信,或稱為“廷寄”。“明發”交由內閣發表,“字寄”則由軍機大臣鈐印後,分寄各省。乾隆時只由領班軍機大臣一人出名寄出,後始改為軍機大臣不著姓名。其交在京各部署者,則稱為“交片”。字寄用軍機處信封,上書軍機大臣字寄某官開拆,或傳諭某官開拆,皆由四百里或六百里文書寄出。光緒十年左右,電報初通至天津時,多由軍機處用三百里文書交電報局轉發。以後由電報發出者,稱為“電寄”。此為軍機大臣每日應辦之事,擬旨多出章京之手,亦有軍機親擬者,多屬極重要事件。至其權力之大,在完全操用人之權,大學士、六部、九卿、督撫、將軍、提統、都鎮、學差、主考、駐外使臣簡認時,皆由軍機大臣開單請旨。
奕劻 | 榮祿 | 袁世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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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軍機處寄名之提鎮、道府、州縣,由軍機大臣開單,更不必論。換言之,即文武大小各官之特旨簡放者,皆由軍機大臣一手操縱。此外照例由軍機大臣專任之事有五項:(一)頒賞蒙古王公之事,(二)永遠加恩之事,(三)新正加恩之事,(四)匯繳各部署年終各省所繳硃批上諭之事,(五)秋審呈進黃冊之事。此外由軍機大臣照例兼任者,則為方略館總裁。間有大獄,亦派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問。軍機大臣皆隨同前往,故西苑軍機處值廬在西苑門之北,圓明園、熙和園均有值廬,與隆宗門之值廬,同稱為“軍機堂”。此外,考試命題,與夫臨時典禮,多由軍機大臣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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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軍機章京
參見詞條:軍機章京
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亦稱“司員”。初期,軍機章京無一定額數,由軍機大臣在內閣中書等官中選調。乾隆時改由內閣、六部、理藩院等衙門取用。嘉慶四年(1799年)始,定軍機章京分滿、漢各兩班,每班八人,共三十二人。各班設領班、幫領班章京各一員,由軍機大臣於章京中擇資深望重者任之。其後增設額外章京一二員,至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確定漢軍機章京額數為二十人。
軍機章京亦為兼差,選用者必須為進士、舉人、拔貢出身,年紀輕,辦事練達,撰擬迅速,書寫端正。其原職缺升至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官及三品,即調歸本任。軍機處選補章京,由各衙門開具履歷保送,軍機大臣親加考試,合格者即帶領引見,錄用與否由皇帝決定。錄取後,依次列名存記,俟缺出按單調取。軍機章京向例不參加京察,其獎敍升轉由軍機大臣酌情保奏。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十二月初十,奏定變通軍機章京升補章程,定軍機章京為實缺,其領班章京秩視三品,幫領班章京秩視四品,以下各章京俱按原品實授;並規定三年遞升的升補辦法。軍機章京負責軍機處的日常工作,如處理文書、記注檔冊、撰擬文稿等。值宿之章京,夜間遇有緊要事件,亦有單獨被皇帝召見承旨撰書諭旨者;還可參與軍機大臣所承辦案件的審理等。
軍機章京之職務,一為議旨呈由軍機大臣改定;二為每日摺奏交內閣後,由章京鈔錄折底歸檔,三年繕修一次,保舉最優;三為修方略時,兼充纂修。每日輪二人值班,惟領班不值。凡值班資格較深者,稱為“老班公”,其次稱為“小班公”。老班公掌諭折,小班公掌檔案及金鑰,所謂“隨手檔”者,即按日分地分時,摘錄事由,匯記收發諭折,俾經過之事,一目瞭然。元旦日無事,則書“太平無事”四字於其日之下;有事,則書“太平有象”四字;萬壽日,書“萬壽無疆”四字,亦故事也。此外,軍機章京例派四人輪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因同光時外交關係重要,軍機大臣多兼總理大臣,欲使軍機處與總理衙門發生連鎖關係,故不得不以章京承值,每次派大員赴外省查案時,亦有調章京為隨員者。乾隆時,温福、傅恆出征大小金川及緬甸,皆曾請派章京隨行。章京出軍機以後,各省督撫以其熟悉政情,往往延為上賓,如乾隆時史學家趙翼之入李侍堯幕,即其最著者也。故論軍機處權能,章京位分雖低,隱握實權,勢耀煊赫,僅稍次於軍機大臣而已。
軍機處職能劃分
軍機處具體職掌
軍機處初設時,所掌僅限軍務。《清史稿·軍機大臣年表序》説:“初只承廟謨商戎略而已。”但以後事權逐漸擴大,軍國大計,罔不總攬。自雍、乾後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於內閣而於軍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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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具體職掌有如下幾方面:
一、負責皇帝下達諭旨的撰擬和參預官員上報之奏摺文書的處理。官員上報的文書,凡摺奏“請旨”者歸軍機處,照例的題本歸內閣,直到清末未變。雍正帝每天召見軍機大臣,有時一天召見數次,像在西北用兵緊張之時,張廷玉“內直自朝至暮”,“間有待至一二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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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辦理皇帝交議的大政,凡遇重要政事,皇帝不能裁決的,或交軍機處議奏,或密議,或交軍機處會同關係衙門議奏。如大學士史貽直未入軍機處,然在統一新疆戰爭中,乾隆每每與其商議,史載“公(史貽直)在政府,時從容承召對,移晷乃出,而公謹慎周詳,雖子弟不得與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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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交的,由軍機處查議其可否,密擬辦法上奏;會同議奏的,或由軍機處主稿,或由所會衙門主稿,臨時酌定。
四、重要文武官員之任免及各部尚書、侍郎、各省總督、巡撫、以至道、府、學政、關差、鹽政以及駐防將軍、都統、駐各邊疆地區之領隊大臣、辦事大臣等官員的補放,均由軍機大臣負責開列應補人員名單,交皇帝選擇任用。遇科考,也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名單,奏請皇帝選用。複試或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或任命閲卷官。
五、考查行軍之山川、道里與兵馬錢糧:凡有行軍,軍機處根據有關圖書,考查山川險要,道里遠近,如系邊遠地區,圖書中沒有記載的,要考查新舊檔案並加諮訪。應用的兵馬、錢糧,則由户部、兵部、理藩院等衙門取簡明確數備查。遇有皇帝查訊的問題,即時呈遞。
軍機處日常工作
工作 | 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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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折 | 奏事處將官員奏摺下發軍機處。 |
接折 | 軍機章京將奏摺送軍機大臣閲。 |
見面 | 軍機大臣將奏摺送皇帝處請旨。 |
述旨 | 將皇帝旨意擬成諭旨再交皇帝御覽。 |
過朱 | 皇帝硃筆改定奏摺。 |
交發 | 將諭旨下發有關衙門實施。 |
開面 | 諭旨以年月日為序抄錄備案。 |
交折 | 將原奏摺交內奏事處。 |
月折 | 將奏摺複本每月一編。 |
隨手 | 將諭旨、奏摺重點二季一編。 |
封櫃 | 將月折、隨手檔收櫃題封。 |
軍機處主要特點
軍機處不存定製
軍機處辦公的地方不稱衙署,僅稱“值房”。軍機大臣的值房稱為“軍機堂”,初僅板屋數間,後來才改建瓦屋。軍機章京的值房,最初僅屋一間半、後來才有屋五間。軍機處也無專官,軍機大臣、軍機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職,皇帝可以隨時令其離開軍機處,回本衙門。
軍機大臣既無品級,也無俸祿。軍機大臣之任命,並無制度上的規定可供遵循,完全出於皇帝的自由意志。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有制度上的規定,一切都是皇帝臨時交辦的,所以軍機大臣只是承旨辦事而已。“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這些都説明軍機處是皇帝中央集權的最好的工具。
軍機處運行高效
軍機處的辦事效率很高。根據內閣制度,下屬官員有事題奏,或皇帝頒發詔旨,都是經過層層機構,輾轉交送,常常要花費很多時間。軍機處則不然,一切均由大臣和章京通同辦理,皇帝有諭,隨時奉詔承辦,而且必須當日事當日畢。在通常情況下,軍機大臣每日早5點左右進宮應召覲見皇帝,有時一天召見數次,主要是承受諭旨,然後回堂擬寫。起先由大臣親自主稿,後來才改由章京起草,大臣擬定。經皇帝認可後,按照諭旨的性質分“明發上諭”和“廷寄上諭”兩種形式向下傳達。明發上諭指交內閣發抄,宣示天下。廷寄上諭因奏請而降旨,事屬機密,由軍機大臣直接密寄具奏人。廷寄需封入信函,交兵部加封,發驛馳遞,根據事情的緩急,或馬上飛遞,即日行300裏,或400裏,或500裏,或600里加急,一律由軍機章京在封函上註明。封口及年月日處,加蓋“辦理軍機處”銀印。如遇特別機密緊要的密諭件,則由軍機大臣自行繕寫封固,上寫“軍機大臣密寄”。這一套廷寄制度,減少了很多中間環節,大大加快了辦事速度。
軍機處嚴格保密
軍機處在清代初設階段,由於無保密制度。時有部院官以啓事畫稿為名,偵探消息傳播街市,目為新聞。造成清廷許多軍國要事的嚴重泄密,其後果是可想而知的。這嚴酷的教訓,使清代軍機處不得不對保密規制進行強行規定。據清吳振棫《養吉齋叢錄》載:軍機處自清朝嘉慶以後其保密規制始嚴,規定凡軍機大臣只准在軍機處輸諭旨,部院稿案不準在軍機處輸,司員不準至軍機處啓事,軍機章京辦事處(章京系專職辦事官員)不許閒人窺視,王以下及文武大臣不準至軍機處與軍機大臣談論。至於通諭王公大臣之事,在乾清門階下傳述,不許在軍機處傳述。並命科道官一人輪日至隆宗門內糾察。與此同時,軍機處所收到的各類奏摺和皇帝硃批的諭旨,都有一整套嚴格的保密管理規定,每日奏摺,於寅卯二時發下,由軍機章京分送各軍機大臣互閲。凡皇帝在奏摺上批有“另有旨”、“即有旨”的奏摺,由軍機處章京貯於專門的保密奏摺,由軍機處章京貯於專門的保密黃匣中,交軍機大臣捧入請旨,然後由軍機大臣根據皇帝的旨意,命軍機章京起草諭旨,經皇帝石硃筆改定後,交各部院速議速辦。為防止文件在傳遞過程中的失密,由軍機處將文件密封后交兵部捷報處遞往。
在文件的封袋上,分別規定右書“辦理軍機處封”,左書“某處某官開拆”,至於皇帝親筆改定的諭旨,在封袋上,則居中大書“傳諭某處某官開拆”,其封口及書年月日處皆鈐印。除此之外,皆使領者(領取文件者)註明畫押於簿中,謂之“交友”。這可謂保密責任到人了。
清軍機處還實行了嚴格的歸檔保密規定,值日章京。凡所奉諭旨,所遞片單,均鈔釘成冊,按日遞添,月一換,謂之“清檔”。凡發交之折片,由內閣等處交還及匯存本處者,每日為一束,每半月為一包。均責成章京檢覆無訛,按季清檔,月折及各種存貯要件,收入櫃中,值日者親手題封,謂之“封櫃”。清軍機處還設有專門的檔案房,有專職的保密人員管理這些檔案,由此而使軍機處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之好,同時,為後代留下了許多難得的珍貴史料。
軍機處歷史影響
自軍機處設立後,內閣地位雖高,但無實權,軍政大權均由軍機處掌握。皇帝的各項重要機密指示,均由軍機大臣起草發出,一般性的中樞文件才通過內閣頒發出去。軍機處總攬機要,還有向皇帝推薦官吏的權力,權限凌駕於內閣和六部之上。
各地的奏章由軍機處票籤後呈請皇帝批示。皇帝的諭旨,凡屬機要,都由軍機處草擬,稱為“密諭”,經由軍機處通過兵部送達地方的督撫,稱為“廷寄”,內閣無從過問。至於“文武官特簡”以及西北兩路軍兵換防也要由軍機大臣“進其名單”呈請欽定。軍機處還立有“存記簿”,相當於機要檔案,“凡有旨存記者,皆書於冊而藏之”,“應密存事件,則密封存記”。軍機處奉命經辦一切重大軍政事務,成為國家的政治中樞。軍機大臣無專職,亦無定員。軍機處不設官署,除了奉命辦事之外,自己不能作出任何決定,也無權對外發出任何指示,即“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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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官員互不統屬,皆直隸於皇帝,軍機大臣的罷置也聽命於皇帝,一切大權都集中在皇帝手裏。它的設立是清代統治者在中央行政制度方面的重大變革。皇帝通過軍機處,完全控制了全國的軍政大權,實現了“乾綱獨攬”的絕對君權。“內閣宰輔,名存而已”。
軍機處成立後,議政王大臣會議於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被廢止,內閣變成只是辦理例行事務的機構,一切機密大政均歸於軍機處辦理。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二端,真正成為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軍機大臣無日不被召見,無日不承命辦事,出沒於宮廷之間。皇帝行動所到的地方,軍機大臣也無不隨從在側。但軍機處完全置於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於皇帝的私人秘書處。軍機處在權力上是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於臨時機構的地位。
軍機處制度比較
明朝內閣最初和清朝的軍機處類似,是輔佐永樂皇帝處理政務的機構,是一個純粹的秘書機構。但是隨着後來的皇帝的精力和能力下降,內閣逐漸有了一定的決策權,可以決定國家政務的,明朝的內閣首輔在某種程度上是行使相權的,比如著名的張居正。而清朝的軍機處則純粹是一個秘書機構,軍機大臣只是提出建議,執行皇帝的決策,決策權都在皇帝。但是制度是一方面,關鍵在於清朝皇帝獨裁,軍機處始終是皇帝的秘書機構。而明朝內閣逐漸擺脱了純粹的秘書機構,擁有了一定的行政權力,如果明朝皇帝都像朱元璋和朱棣那麼勤政,內閣的權力就小多了。
明代的內閣大學士以六部尚書和曾任經筵講官的來兼任,他們的地位不算高。但內閣還算是國家的正式官署,成員是有品級的國家官員,其任免是有規章制度的。軍機處最初在編制上只是一個臨時機構,而非一個正式機構,其成員無品級,組成完全由皇帝任意安排。內閣大學士,還可以勉強稱為國家大臣,而軍機大臣則只算是皇帝的私人秘書。隨着後來的發展,成為事實上的正式機構。
明代還是在制度之下由皇帝來當宰相,宰相的職權由皇帝所兼。只是宰相做錯了,須負責。皇帝做錯了,可以不負責。除這一區別以外,明代制度還是和過去大體相似的。清代就更超越了這一限度。唐宋諸代的詔敕,宰相一定要蓋章,沒有宰相的章,就不成為詔書。清代行政反而成了私下的秘密,自然比尚有制度可循的內閣制又大大進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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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歷任主官
軍機處軍機大臣
時期 | 人員名單 |
---|---|
雍正朝 | |
乾隆朝 | |
嘉慶朝 | |
道光朝 | |
咸豐朝 | |
同治朝 | |
光緒朝 |
軍機處軍機章京
時期 | 族屬 | 人員名單 |
---|---|---|
雍正朝 | 滿 | |
漢 | ||
乾隆朝 | 滿 | 阿爾布、靈寶、碩善、定福、書秀、温福、三寶、官登、德克進、敏德、常亮、安福、德舒、德勒炳阿、巴顏他哈、烏勒穆集、圖桑阿、薩壁、靈毓、富察善、雅河圖、福德、傅顯、鄂寶、巴延三、富德、阿固裏、景宣、唐烏里、九格、富明安、額勒登保、輔德、武保、索琳、文祿、立柱、博清額、博昆、赫泰、本珠克、額爾景額、本忠、明山、富森布、慶桂、東文、沙勤、明德、富傳、珠魯訥、巴尼琿、額騰額、郝碩、巴清額、明福、什蒙額、德敏、蘇靈額、賽明阿、西凌阿、留保住、昌峻、福寧、明瑞、諾穆清、德成、舒彬、法福哩、勒保、玉山、伊克坦布、英善、毓奇、成策、特升額、宜綿、惠齡、興隆、盛住、穆精額、明書、海寧、永保、那丹珠、福祿、蘇成額、穆克登、特克慎、保成、福崧、奎舒、璧興、慶彰、齊布森、明倫、舒林、阿揚阿、佛喜保、慶玉、伊江阿、靖海、吉爾喀拉圖、索住、高杞、齊慎、奇格、庫奇克泰、福尼善、敷倫泰、海廣、阿林、蘇楞泰、那琅阿、玉華、五岱、舒弼、克昌、塔琦、博興、達桑阿、長齡、松筠、薩哈善、舒廉、達春、策拔克、貢楚克札布、索寧安、德綸、託津、索明阿、嵩貴、富俊、台斐音、巴忠、成林、海升、衡齡、恩長、札克桑阿、札拉桑阿、珠爾賡額、枱布、穗克精阿、法克津、圖璧赫、福成額、海成、誠麟、湛露、薩榮安、巴克坦、素訥、全保、常明、鄂勒錫、葉埒圖、蘇明阿、索凌阿、長亮、索恩、文孚、巴哈布、玉凝、景敏、文寧、和太、圖勒炳阿、吉隆阿、珠爾松額、德豐、珠拉、明安泰 |
漢 | 潘中立、塗逢震、孫紹基、胡寶瓊、方觀承、蔣元益、王愷伯、張泰開、梁國治、歐陽正煥、何曰熙、王貽桂、袁芳松、錢鋈、胡廷樞、沈作朋、楊承曾、莊培因、曹錫寶、毛永燮、陳朝礎、眭朝棟、程燾、孔繼汾、程巖、申甫、王以夔、孫夢逵、袁守侗、馮光熊、章寶傳、顧雲、王日杏、張三賓 、梅立本、毛應藻、蔣宗海、陳輝祖、劉湘、趙翼、畢沅、陸耀、張霽、金雲槐、張若淳、童鳳三、賀五瑞、諸重光、劉秉恬、王昶、汪承霈、熊學驥、袁匡肅、錢受谷、趙文哲、阮葵生、陸錫熊、鄭步雲、陳繩祖、王友亮、陳希哲、馮應榴、徐步雲、劉謹之、嚴長明、王嵩柱、洪樸、吳壽昌、周發春、費淳、金榜、金光悌、潘庭筠、孫永清、陸瑗、王彝憲、邵洪、蔣熊昌、姚梁、沈啓震、王慶長、史夢琦、汪日章、龔提身、吳錫齡、程維嶽、馮培、杜兆基、沈清藻、吳熊光、方維甸、範鏊、戴衢亨、吳俊、施光輅 、裘行簡、關槐、蔣謝庭、趙輝、正學海、胡時顯、章煦、毛上炱、盛悼崇、張姚成、張敦培、張曾效、毛鳳儀、秦瀛、沈琨、趙秉淵、洪梧、汪彥博、金應琦 、張師誠、管世銘、程振甲、柴模、孫衡、費錫章、鮑勳茂、錢楷、曾燠、楊揆、楊世綸 、錢灃、姚祖同、曹德華、陳慶槐、何金、黃文輝 | |
嘉慶朝 | 滿 | |
漢 | ||
道光朝 | 滿 | |
漢 | ||
咸豐朝 | 滿 | 長年、慶霖、蘇布、玉衡、文衡、英祥、鍾秀、祥保、崇繕、松齡、英廉、興昌、裕彰、塔克什布、增壽、瑞廉、慶多、慶裕、奎綬、崑玉、額圖琿、英謙、文海 |
漢 | ||
同治朝 | 滿 | 續昌、額哲克、裕長、容斌、本貴、三德、春岫、尚德、五春、志文、豐紳泰、增林、文綬、文齡、額勒精額、如松、文英 |
漢 | ||
光緒朝 | 滿 | 穆特亨額、德克吉訥、那丹珠 |
漢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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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昭槤:《嘯亭雜錄》卷2《議政大臣》。
- 2. 肖奭:《永憲錄》卷1。
- 3. 趙翼:《瞻曝雜記》卷1。
- 4. 王昶 .《春融堂集》卷47《軍機處題名記》 :嘉慶十二年刻本 ,1807年
- 5. 梁章鉅.《樞垣紀略》卷22 :中華書局,1984年
- 6. 趙翼 .《檐曝雜記》卷1《軍機處》:中華書局,1982年
- 7. 鄭觀應:《盛世危言》卷4。
- 8. 胡思敬:《審國病書》,《國聞備乘》。
- 9. 皇族內閣 .辛亥革命網[引用日期2016-03-21]
- 10. 《清史稿·軍機大臣年表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3-21]
- 11. 張廷玉:《澄懷園主人自訂年譜》卷2,光緒六年刊本。
- 12. 《碑傳集》卷14,史貽直墓表。
- 13. 清朝對欽差大臣的獎懲 .中華文史網[引用日期2016-03-23]
- 14. 強化皇權的軍機處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6-03-21]
- 15. 晚清“國語”問題與單一語言制: 以政治外交為中心 .清華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所[引用日期2016-03-21]
- 16. 鄧亞萍,郭家瑋.清朝君主專制制度研究綜述[J].中學歷史教學參考,2014,1-2:65.
- 17. 鄧文如談“軍機處” .中華文史網[引用日期2016-03-21]
- 18. 趙翼.檐曝雜記:中華書局,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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