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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工企業

鎖定
軍工企業是指承擔國防科研生產任務,從事為國家武裝力量提供各種武器裝備研製和生產經營活動,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中文名
軍工企業
外文名
military industry enterprise
企業分類
電子工業部
涉及領域
電子工業、核工業、兵器工業等

軍工企業企業簡介

狹義上專指國防科技工業內部從事武器裝備及其相關產品生產的企業。廣義上根據軍品性質的不同,分為承擔武器系統總裝和關鍵分系統研製的企業,承擔其他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企業。 [1] 

軍工企業演變

軍工企業國際演變

軍工企業產品 軍工企業產品
軍工企業是戰爭演變和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產物。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進步和戰爭需求的變化,軍工企業的規模、結構、組織形態也在不斷調整變化,所生產的產品從最初的槍炮、彈藥等簡單品種的武器裝備,逐步擴展到生產飛機、坦克、艦艇等大型武器裝備,乃至核、化學、生物武器和信息化武器裝備,產品結構日益複雜,作戰性能跳躍式發展,技術含量不斷提高。
工業革命後,不少國家為增強軍隊實力,由政府或軍隊投資建立了專門製造武器的工廠,如19世紀中葉英國建立了專門製造槍炮、彈藥和軍艦的工廠等,成為軍工企業的雛形。19世紀末20世紀初,新的科學技術被大量應用於軍事,先後發明並生產了TNT炸藥、飛機、無線電收發報機等,武器的種類增多、數量增大,以營利為目的的私人投資大量進入軍工行業,建立大批私有軍工企業,武器製造工廠的種類和數量急劇增加,逐步形成以私有企業為主,輔以少量國有企業的軍工企業格局。進入帝國主義時代後,壟斷資本出於資本輸出、掠奪資源、侵略擴張的需要,大力加強武器生產能力,軍工企業在工業中的比重迅速提高。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冷戰格局的變化和軍事科學技術的發展,導致軍備競賽愈演愈烈,更加刺激了軍工企業的發展。
冷戰結束後,國際局勢趨於緩和,各國國防預算都有不同程度的削減。各個國家和地區紛紛走上了市場經濟的發展道路,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包括國防科技工業在內的全球競爭日益激烈,世界國防科技工業也面臨着空前的挑戰。
軍工企業開始由軍備競賽刺激下持續擴張的階段進入軍民一體化的改革與轉型階段:在信息技術革命和新軍事革命的推動下,高新技術武器裝備的研製生產費用持續增長;國防採辦費用相對減少,要求軍工企業改變產品結構和單一從事軍品研製生產的狀況,擺脱規模過於龐大而效益低下的困境,構築起既滿足國家未來的安全需要,又增進國家經濟發展活力的軍民一體化的科技工業基礎。這一時期,美國和歐洲的國防科技工業企業進行了大規模的兼併和重組,對產品結構進行了調整,出現了許多新的跨國軍工企業,使國防科技工業企業的集中度進一步提高,競爭力進一步加強。此外,軍工企業為適應外部環境的劇烈變動,內部結構、組織管理與運行機制等也有了很大的變化,在與環境的互動中開始主動發揮多種功能。

軍工企業國內演變

中國最早的軍工企業是清政府於19世紀60年代洋務運動期間開設的一批官辦製造廠。清政府壟斷軍火製造權,嚴禁民間資本對近代軍事工業自由設廠投資。如洋務派代表曾國藩所設的安慶內軍械所(1861),主要生產子彈、火藥和炸藥,後部分改為官督商辦。中華民國時期,軍工企業有所增加,直屬的軍工企業有20餘家,一度為各派軍閥所控制,以後長期為官僚資本所壟斷,發展不大,設備和技術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的水平。這一時期,軍事工業主要是兵器工業,基本停留在舊式槍炮的修理和仿製上,艦船、飛機等大型裝備的產量很少。
抗日戰爭爆發後,國民政府將沿海和前線的軍工企業向內地實行戰略轉移,在戰略後方建立了一批軍工企業,生產步槍、輕機槍、重機槍、迫擊炮、槍榴彈和手榴彈、火箭筒和火箭彈等武器彈藥,支持抗戰。此外,還生產了飛機等大型軍工產品。1934年,在杭州創辦飛機制造廠和保險傘製造所,後遷往雲南和四川。1936年,接收韶關飛機制造廠,改為第一飛機制造廠,後遷昆明。同年在南昌設中央南昌飛機制造工廠,後遷四川,改為第二飛機制造廠。1941年,在成都建第三飛機制造廠。上述各廠在1936~1946年間,共製造木質教練機、滑翔機、偵察機、殲擊機、轟炸機和運輸機共402架,其中發動機和主要零部件大多靠進口,飛機質量不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軍工企業有了較快發展。1950年前後,將國民黨政府留下來的軍工廠和解放區的軍工廠調整改造成為72個新的軍工廠,職工9.3萬人,工程技術人員約1900人。20世紀50年代,在蘇聯幫助下,建立了一批新的軍工企業。50年代末60年代初,蘇聯撤走專家後,中國獨立自主地建設、發展軍工企業,使軍工企業得到進一步發展。1960年,國家提出新建軍工企業的廠址必須選在戰略縱深地區,貫徹“靠山、分散、隱蔽”的原則,軍工企業開始進行“三線”建設。中國改革開放以來,軍工企業適應國內國際環境的變化,走上了政府主導、企業面向市場為主要特徵的漸進式改革發展道路。1979年,中央軍事委員會提出“軍民結合,平戰結合,軍品優先,以民養軍”的十六字方針後,軍工企業從單純軍品生產企業向軍民結合型企業轉變,並逐步適應國家計劃經濟體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1986~1997年,國家先後對國防科技工業實行了三次軍品科研和生產能力結構與佈局調整,調整後的國防科技工業科研和生產佈局更加趨向合理。1998年,組建新的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對軍工企業實行行業管理。1999年,軍工企業體制改革加快,核、航天、航空、船舶和兵器五大軍工總公司改組為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航天科技集團公司、航天機電集團公司(後改為航天科工集團公司)、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航空工業第二集團公司、船舶工業集團公司、船舶重工業集團公司、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兵器裝備集團公司等。20世紀末,中國軍工企業除能生產各種武器外,還能生產40餘大類、1.5萬多種民品,其中不少民品在國內同類民品的生產中已佔相當比重。
進入21世紀,國家大力推進以股份制改造為重點的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對於關係國家戰略安全和涉及國家核心機密的少數重點軍工企業,實行國有獨資。對於武器裝備總裝總成、關鍵分系統和核心零部件生產企業,在行業內部或跨行業實施重組、聯合或兼併,在保持國有控股的前提下,引入各類國有或非國有資本進行股份制改造,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其他軍工企業,在健全監管制度的基礎上,按照民用企業的運行機制實施改制,投資主體多元化。對於符合上市條件的,鼓勵其在國內外證券市場發行股票,上市融資。到“十五”末期,軍工企業結構調整取得成效,高技術民品生產比重加大;主體精幹,結構優化,能力提升,小核心、大協作、“啞鈴型”的科研生產結構體系初步顯現,軍民結合型產業取得長足進步;市場觀念、競爭意識、改革和自我發展動力明顯增強。經過幾十年的改革與發展,軍工企業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卓越貢獻。 [1] 

軍工企業分類情況

按所有制形式,分為私有軍工企業、國有私營軍工企業和國有國營軍工企業三類。其中私有軍工企業和國有私營軍工企業大多是股份制企業,國有國營軍工企業有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兩種形式。
私有軍工企業是由法人機構或個人持股,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有的國家在少數私有軍工企業中參有少量國家股,以表示對這些軍工企業的支持。國有私營軍工企業一般是國家控制部分或佔有全部股份,由私人經營,稱國家控股公司。美國和日本軍工企業的所有制結構變化相對較小,西歐國家的軍工企業所有制結構有較大的變化。美國軍工企業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分散持股占主導地位,機構投資者以及約60%的公民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的股票。日本與軍工生產有關的股份公司以法人持股為主要形式,國家控股公司政府股份一般佔51%以上,其餘股份大多由私人機構或社會公眾、公司職工持有;私有公司中私有法人機構和社會公眾佔有絕大部分股份。西歐的股份制軍工企業的股權結構一般由政府股份和私人股份組成。美國、日本、西歐軍工股份公司的治理結構雖各有特點,但基本上採取了國際通行慣例,一般設有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西歐軍工股份公司還設有專門的審計機構。美國、日本、西歐軍工股份公司大部分實行事業部制,把公司和生產經營活動按產品業務或地區,建立若干經營事業部。事業部制實行“集中決策、分散經營”的原則,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獨立經營。每個事業部都是一個利潤中心,對總公司負有完成利潤計劃的責任,在經營管理上擁有相應的自主經營權力。軍工股份公司都在努力減少組織結構的管理層次,提高工作效率,使整個企業儘量成為扁平型的組織,並使各個職能部門的編制小型化,增強應變能力。
一般的軍工股份公司只建立公司總部―事業部―子公司(或生產廠)三級管理,即使是特大型的軍工股份公司也由原來較多的管理層次減少到四個層次,在總部下多隻設集團一級層次。軍工產品或項目在研究、設計或試製時,採用矩陣式的組織管理方式。通過保持精簡的組織機構,增強對市場的反應和應變能力。世界軍工企業在股份制私有化改造後,國有控股公司越來越少。各軍工控股公司都把處理好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係放在重要位置。 [1] 

軍工企業企業特點

軍工企業因產品和技術的特殊性而有別於民用企業。①軍工企業是為戰爭提供物質手段、鞏固統治階級利益服務的,大多受到政府較強的調控或干預。②依靠和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進行生產,一般代表國家科學技術和生產最高發展水平。③技術和產品對戰爭的勝負至關重要,大多受到嚴密保護,生產時間、空間、工藝過程及產品的質量和數量都有保密要求,管理十分嚴格。④為保證戰時安全,主要軍工企業多在戰略縱深地帶做分散配置。⑤平時和戰時,軍工企業產品的數量和品種有很大變化。歐美各國的軍工企業主要受市場機制的調節,國家主要以經濟手段在投資、金融、税收等方面進行干預,以達到對軍工企業的調節和控制。如通過特定的財政貨幣政策,使軍工企業獲得高額利潤以刺激其承包或轉包軍品的生產。中國軍工企業的特點是:在生產等環節上,受政府調控機制的調節,生產計劃等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在管理方法上,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並用。隨着新技術革命的發展、裝備的更新及國防需求的變化,軍工企業將由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能源為主的傳統型企業向電子、航天、新材料等高科技企業轉化,改革生產工藝,降低成本,提高軍品的戰術技術性能;將強化軍民結合、平戰結合的管理體制,擴大軍品和民品的通用化、標準化程度,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增強戰時軍品生產的動員潛力;將進一步發展國際間的聯合,加強國際間的經濟技術合作,推動管理手段向更高效、更科學的方向發展。中國軍工企業將適應科技和社會進步及新時期戰略方針的調整,堅持軍民結合,寓軍於民,強化基礎,自主創新,建立適應國防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新型國防科技工業體系。軍工企業將參與市場競爭,單一軍品型企業將更多地向軍民結合型企業轉變;在企業運行機制上由生產型向經營型轉變;在產品和技術開發上由封閉型向開放型轉變;在管理體制上由垂直型向橫向聯合型發展。 [1] 

軍工企業企業排名

2014全球軍工前十強企業
2014年8月3日,美國防務新聞網站發佈新版全球軍工百強企業名單,位列前十的企業是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美國波音公司、英國BAE系統公司、美國雷神公司、美國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美國通用動力公司、歐洲空中客車集團、美國聯合技術公司、法國泰勒斯公司、意大利芬梅卡尼卡公司。除排名第9的泰勒斯公司的軍品業務比例有所上升外,其餘企業的軍品業務比例均下降或持平。軍工企業的發展呈現一大趨勢:在繼續拓展中東和亞洲市場的同時,軍民品業務的界線日益模糊。 [2] 
中國十強排行榜
軍工企業生產的飛機 軍工企業生產的飛機
1、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
成立於1999年7月1日,前身源於1956年成立的我國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擁有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航天動力技術研究院等8個大型科研生產聯合體(研究院)、14家專業公司、9家上市公司和若干直屬單位。
2、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軍工企業生產的直升機 軍工企業生產的直升機
前身為1956年10月成立的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現由總部、5個研究院、2個科研生產基地、11個公司制、股份制企業構成,境內共有570餘户企事業單位,分佈在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
3、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2008年11月6日由原中國航空工業第一、第二集團公司重組整合而成立,下轄200餘家成員單位。集團公司擁有由中國航空研究院和33個科研院所組成的科研體系,並擁有一批達到亞洲較為領先或國際領先水平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和重大科研試驗設施。
軍工企業生產的軍艦 軍工企業生產的軍艦
4、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成立於1999年7月1日,擁有我國最大的造修船基地和8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7個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150多個大型實驗室。
5、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
軍艦 軍艦
組建於1999年7月1日,截至2013年底,中船集團共擁有近50家下屬企事業單位,包括9家科研院所,其中2家已改製為有限公司。集團旗下另有中船股份、中國船舶、廣船國際3家上市公司。
6、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
現有子集團和直管單位46家,包括中國兵器科學研究院、中國兵器工業規劃研究院等6家研究院,其中兩家已改制成有限公司。
坦克 坦克
7、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成立於1999年7月,擁有長安、天威、嘉陵、建設等50多家企業和研發機構,在全球建立了30多個生產基地和營銷網絡,研究院所包括中國兵器裝備研究院、上海電控研究院、西南自動化研究院、西南技術工程研究院、兵器裝備研究院、摩托車檢測技術研究院等6個研究院所。
8、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
是在原信息產業部直屬研究院所和高科技企業基礎上組建而成,所屬二 級成員單位58家,上市公司6家,分佈在全國18個省市區。擁有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15個,國防研究應用中心6個,研究中心7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27 個,流動站1個,擁有一批國內優秀的中試線、生產線、裝配線和機加工中心。
9、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
成立於1999年,前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機械工業部、核工業部和中國核工業總公司。
集團公司擁有完整的核科技工業體系,由所屬的工業企業、公司、科研設計院所和事業單位組成。旗下上市公司包括中核科技、中核國際。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作為國家核科技工業的主體,擁有完整的核科技工業體系,是國家戰略核力量的核心和國家核能發展與核電建設的主力軍,肩負着國防建設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雙重歷史使命。
10、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
1999年在原中國核工業總公司所屬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而成,2004年國資委批准集團公司主業為“軍工工程,核電工程、核能利用,核工程技術研究、服務”。集團共有7家全資子公司(包括一家核工業工程勘察院),3個控股公司,並參股1家公司。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