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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分類

鎖定
税收分類指按照一定的標準對各種税所進行的歸類。即把相同或相似的税歸為同一類,把不同的税歸入不同類。它是研究税收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一種方法,根據不同的研究需要和標準,可以產生不同的分類方法。税收分類,有利於研究税制結構税收負擔,有利於分析研究税制的發展演變過程,有利於劃分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收入,有利於加強税收管理 [1] 
中文名
税收分類
含    義
按一定標準對各種税收進行的分類
分    類
課税對象的屬性等
舉    例
流轉税、收益所得税和財產税

目錄

税收分類基本定義

由於研究的目的不同,對税收分類可以採用各種不同的標準,從而形成不同的分類方法。通過對税收進行科學的分類,不僅能夠揭示各類税收的性質、特點、功能以及各類税收之間的區別與聯繫,有利於建立合理的税收結構,充分發揮各類税收的功能與作用,而且對於研究税收發展的歷史過程、税源的分佈與税收負擔的歸宿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税收管理和支配權限的劃分都具有重要的意義。世界各國大多實行復税制,税收模式不同,税種數量很多,可採用不同的標準,作出不同的分類。

税收分類分類

依據不同的目的和標準形成不同分類。主要有:
(1) 根據課税對象的屬性,可分為流轉税所得税財產税資源税行為税
(2) 根據税收的徵收管理權和收入支配權不同,可分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3) 根據税種在税制結構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可分為主體税輔助税
(4) 以税收收入的實體形態為標準,可分為實物税貨幣税
(5) 以徵收的延續時間為標準,可以分為經常税臨時税
(6) 根據計税的標準不同,可分為從價税從量税複合税
(7) 根據税收和價格的組成關係,可分為價內税價外税
(8) 根據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為標準,可分為一般税目的税
(9) 根據課税客體,可分為對人税對物税
(10)根據税制的總體設計類型,可分為單一税複合税
(11)根據應納税額的確定方法,可分為定率税配賦税
(12)根據徵税是否構成獨立税種,可分為正税和附加税
(13)依據税收負擔的最終歸宿,可分為直接税間接税。這多種分類均可以從不同方面對不同國家、不同時代、不同環境,內容複雜、名稱各異的税收制度進行比較,為本國税收制度提供可資借鑑的經驗。
税收管理體制是指國家根據不同時期政治經濟形勢的需要制定的找分中央與地方税收管理權限的一項根本性税收制度,它是國家税收的制度重要組織成部分,也是國家經濟管理體制財政管理體制的重要組織重要組成部分。

税收分類方法

税收分類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以徵税對象為標準,分為流轉額課税、收益額課税、資源佔用課税、財產額課税、與特定行為課税
2.以課徵環節為標準,分為生產環節徵税、流通環節徵税、分配環節徵税、消費環節徵税、投資環節徵税與財產環節徵税。
3.以計税依據為標準,分為從價税從量税
4.以税收與價格的關係為標準,分為價外税價內税
5.以税收的管理和支配權限的歸屬為標準,分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6.以税收負擔是否易於轉嫁為標準,分為直接税間接税
此外,還有一些税收劃分法,如累進税比例税定額税貨幣税實物税等。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