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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税

鎖定
經常税是經濟學術語,為“臨時税”的對稱。按税收課徵的存續時間分類的一類税。指國家每年依照税法連續課徵的各種税。在未經過立法程序廢止以前,可連續徵税。屬於經常税的税種,税收立法時不事先規定存續期限。經常税的優點是收入穩定、持續、可靠,可以保證國家財政經常性的開支需要,税負比較穩定,易被納税人接受。 [1] 
中文名
經常税
定    義
指國家每年依照税法連續課徵的各種税
“臨時税”的對稱。是以税收課徵的存續時間為標準而劃分的。經常税指國家每年依照税法連續課徵的税收,在未經立法程序廢止以前,年年連續徵收。税款主要滿足國家正常情況下的財政支出需要。經常税的主要特點是:持續時間較長或很長,基本法規比較穩定,開徵與廢止都必須通過立法程序。我國現行税制對流轉額和所得額等課徵的大多數税種,都屬於經常税。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