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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混
鎖定
謝混人物生平
謝混早年曾加入劉裕幕府。
[2]
但後來在政治上卻支持北府軍將領劉毅,與劉裕相抗衡。
[3]
劉毅甚至想利用謝混阻撓劉裕出任揚州刺史。
[4-5]
謝混的堂兄謝澹對此憂慮不已,認為謝混的行為會給謝家帶來滅族之難,便逐漸疏遠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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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熙八年(412年),劉毅病重,請求讓從弟劉藩(時任兗州刺史)繼任荊州刺史。劉裕假意批准,卻在劉藩入朝之後,公佈劉毅罪狀,稱其與劉藩、謝混同謀不軌。謝混因此被下獄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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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混死後,其妻晉陵公主也被迫與謝家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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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混主要成就
謝混在東晉末年和殷仲文首倡山水詩,沈約在《宋書·謝靈運傳論》曾稱“仲文始革孫許之風,叔源大變太元之氣”。但二人寫作山水詩的成就不大,玄言成分依然相當濃厚,描寫技巧也不夠成熟。至劉宋謝靈運,終於以清新的山水詩取代了枯燥的玄言詩,完成了詩風的變革。
[9]
謝混的詩作《遊西池》一反玄言詩風尚,對東晉詩風的推移具有一定影響力。明朝學者胡應麟認為他的詩句“景昃鳴禽集,水木湛清華”可與謝靈運“池塘生春草”、“清輝能娛人”等名句媲美。
[10]
而南朝文學批評家鍾嶸則在《詩品》中將謝混的詩定為中品,並稱謝朓的詩“源出於謝混”。
[11]
謝混軼事典故
謝混刳仇食肝
謝混語慚桓玄
謝混禁臠
孝武帝為晉陵公主挑選駙馬,對王珣道:“公主的夫婿只要像劉惔、王獻之那樣就可以了。王敦、桓温之流雖然好,但剛一得志便干預帝王家事。”王珣答道:“謝混雖然比不上劉惔,但卻不比王獻之差。”孝武帝對此很滿意,但尚未來得及許婚,便遇弒身亡。後來,袁崧有意把女兒嫁給謝混。王珣笑道:“你還是不要靠近禁臠吧。”他把謝混比喻為禁臠,意思是謝混已被皇帝內定,讓別人不要妄想染指。
[15]
謝混風華絕代
王彧年輕時風姿俊美,深受當時推崇。袁粲嘆道:“王彧非但風流可愛,就是吃喝的樣子也很好看。”而一個早年曾經見過謝混的門客卻道:“跟謝混相比,王彧簡直就和農夫一樣。”袁粲惆悵良久,嘆道:“只可惜我未能一睹謝混的風采。”
[18]
謝混烏衣之遊
謝混生性孤高,不好交際。他與族子謝靈運、謝瞻、謝晦、謝曜、謝弘微等人居住在烏衣巷中,一同清談玄理、宴飲歌詠,就如同他詩中所言“昔為烏衣遊,慼慼皆親姓”。
[19]
後人便用“烏衣之遊”比喻親屬間文酒賞會。
謝混人物評價
王珣:謝混雖不及真長(劉惔),不減子敬(王獻之)。
[20]
檀道鸞:正始中王弼、何晏好莊子玄勝之談,而世遂貴焉。至國江,佛理尤盛,故郭璞五言,會合道家之言而韻之。詢及太原孫綽轉相祖尚,又加以三世之辭,而風騷之體盡矣。詢綽併為一時文宗,自此作者悉體之。至義熙中,謝混始改之。
[21]
鍾嶸:① 才力苦弱,故務其清淺,殊得風流媚趣。課其實錄,則豫章(謝瞻)、僕射(謝混),宜分庭抗禮。徵君(王微)、太尉(袁淑),可託乘後車。徵虜(王僧達)卓卓,殆欲度驊騮前。
[11]
② 晉、宋之際,殆無詩乎!義熙中,以謝益壽、殷仲文為華綺之冠,殷不競矣。
[23]
房玄齡:建元之後,時政多虞,巨猾陸梁,權臣橫恣。其有兼將相於中外,系存亡於社稷,負扆資之以端拱,鑿井賴之以晏安者,其惟謝氏乎!……琰稱貞幹,卒以忠勇垂名;混曰風流,竟以文詞獲譽:並階時宰,無墮家風。
[20]
胡應麟:唐子西謂三謝外,宣遠、叔源,有詩不工,非也。宣遠《子房》、《戲馬》,格調詞藻,可坦步延之、靈運間。叔源“景昃鳴禽夕,水木湛清華”,幾與“池塘春草”、“清暉娛人”競爽,不工詩者能爾耶?
[27]
江東偉:謝叔源與從子靈運並有美名,時人謂叔源風韻為高,目望蔡肅如寒風振松,目康樂凜凜如霜台籠日。
[28]
餘嘉錫:① 沈約以仲文、叔源並舉,而鍾嶸論詩之正變,殊不及殷氏,與道鸞之論若合符契。固知晉、宋之際,於詩道起衰救敝,上摧孫、許,下開顏、謝,叔源為首功。② 當晉末詩體初變,殷、謝本自齊名。而衡其高下,殷不及謝,故檀論鍾序,並略而不數也。由是觀之:益壽之在南朝,率然高蹈,邈焉寡儔。革歷朝之積弊,開數百年之先河,其猶唐初之陳子昂乎?
[29]
謝混個人作品
根據《隋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記載,謝混著有文集三卷(一作五卷),《文章流別本》十二卷、《集苑》六十卷。
[30-31]
而《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則收錄有其詩作四首:《遊西池》、《誡族子》、《送二王在領軍府集詩》、《秋夜長》。
[32]
謝混家庭成員
謝混祖父
謝混父親
謝混兄長
謝混妻子
謝混女兒
謝混史籍記載
《晉書·卷七十九·列傳第四十九》
[20]
《資治通鑑·卷一百一十四·晉紀三十六》
[37]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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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晉書·謝混傳》:少有美譽,善屬文。混竟尚主,襲父爵。歷中書令、中領軍、尚書左僕射、領選。
- 2. 《宋書·徐羨之傳》:義旗建,高祖版為鎮軍參軍,尚書庫部郎,領軍司馬。與謝混共事,混甚知之。
- 3. 《資治通鑑·晉紀三十八》:毅性剛愎,自謂建義之功與裕相埒,深自矜伐,雖權事推裕而心不服。……裕素不學,而毅頗涉文雅,故朝土有清望者多歸之,與尚書僕射謝混、丹陽尹郗僧施,深相憑結。
- 4. 《資治通鑑·晉紀三十六》:劉毅等不欲劉裕入輔政,議以中領軍謝混為揚州刺史。
- 5. 揚州刺史一職在東晉南朝時期地位非同一般,由於其管轄包括京畿在內的江東核心地域,其權力不僅影響地方,而且參掌朝政、錄尚書事,故一般都為朝廷首要權臣兼領。就個人權力與地位而言,擔任揚州刺史則意味着有機會操縱朝政。
- 6. 《資治通鑑·晉紀三十八》:初,混與劉毅款暱,混從兄澹常以為憂,漸與之疏,謂弟璞及從子瞻曰:“益壽此性,終當破家。”
- 7. 《資治通鑑·晉紀三十八》:劉毅至江陵,多變易守宰,輒割豫州文武、江州兵力萬餘人以自隨。會毅疾篤,郗僧施等恐毅死,其黨危,乃勸毅請從弟兗州刺史藩以自副,太尉裕偽許之。藩自廣陵入朝,己卯,裕以詔書罪狀毅,雲與藩及謝混共謀不軌,收藩及混賜死。
- 8. 《南史·謝密傳》:義熙八年,混以劉毅黨見誅,混妻晉陵公主改適琅邪王練。公主雖執意不行,而詔與謝氏離絕。
- 9. 山水詩的鼻祖,東晉詩人——謝靈運 .中國通遼網[引用日期2015-04-17]
- 10. 清華大學與東晉謝混 .中華謝氏網[引用日期2015-04-17]
- 11. 詩品:卷中 .古典文學網[引用日期2015-04-17]
- 12. 《晉書·謝琰傳》:孫恩作亂,加督吳興、義興二郡軍事,討恩。……恩逃於海島,朝廷憂之,以琰為會稽內史、都督五郡軍事,本官並如故。……琰帳下都督張猛於後斫琰馬,琰墮地,與二子肇、峻俱被害,寶亦死之。後劉裕左裏之捷,生擒猛,送琰小子混,混刳肝生食之。
- 13. 《晉書·謝混傳》:桓玄嘗欲以安宅為營,混曰:“召伯之仁,猶惠及甘棠;文靖之德,更不保五畝之宅邪?”玄聞,慚而止。
- 14. 《晉書·謝混傳》:初,元帝始鎮建業,公私窘罄,每得一豘,以為珍膳,項上一臠尤美,輒以薦帝,羣下未嘗敢食,於時呼為“禁臠”。
- 15. 《晉書·謝混傳》:初,孝武帝為晉陵公主求婿,謂王珣曰:“主婿但如劉真長、王子敬便足。如王處仲、桓元子誠可,才小富貴,便豫人家事。”珣對曰:“謝混雖不及真長,不減子敬。”帝曰:“如此便足。”未幾,帝崩,袁山松欲以女妻之,珣曰:“卿莫近禁臠。”……故珣因以為戲。
- 16. 《南史·謝晦傳》:時謝混風華為江左第一,嘗與晦俱在武帝前,帝目之曰:“一時頓有兩玉人耳。”
- 17. 《晉書·謝混傳》:及宋受禪,謝晦謂劉裕曰:“陛下應天受命,登壇日恨不得謝益壽奉璽紱。”裕亦嘆曰:“吾甚恨之,使後生不得見其風流!”
- 18. 《南史·王彧傳》:美風姿,為一時推謝。袁粲見之嘆曰:“景文非但風流可悦,乃哺歠亦復可觀。”有一客少時及見謝混,答曰:“景文方謝叔源,則為野父矣。”粲惆悵良久,曰:“恨眼中不見此人。”
- 19. 《南史·謝密傳》:混風格高峻,少所交納,唯與族子靈運、瞻、晦、曜、弘微以文義賞會,常共宴處,居在烏衣巷,故謂之烏衣之遊。混詩所言“昔為烏衣遊,慼慼皆親姓”者也。
- 20. 晉書:列傳第四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17]
- 21. 續晉陽秋:卷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17]
- 22. 宋書:列傳第二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17]
- 23. 詩品:卷下 .古典文學網[引用日期2015-04-17]
- 24. 文心雕龍:才略第四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17]
- 25. 南齊書:列傳第三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17]
- 26. 弘道錄:卷二十三 .古典文學網[引用日期2015-04-17]
- 27. 詩藪:外編二 .首都師範大學精品課程網[引用日期2015-04-17]
- 28. 芙蓉鏡寓言:賞譽 .古典文學網[引用日期2015-04-17]
- 29. 世説新語箋疏:文學第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4-17]
- 30. 隋書:經籍志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17]
- 31. 新唐書:藝文志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17]
- 32. 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晉詩卷十四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5-04-17]
- 33. 《晉書·謝琰傳》:琰字瑗度。……苻堅之役,安以琰有軍國才用,出為輔國將軍,以精卒八千,與從兄玄俱陷陣破堅,以勳封望蔡公。
- 34. 《晉書·謝琰傳》:三子:肇、峻、混。肇歷驃騎參軍,峻以琰勳封建昌侯。及沒於賊,詔贈肇散騎常侍,峻散騎侍郎。
- 35. 《南史·謝密傳》:宋武受命,晉陵公主降封東鄉君。以混得罪前代,東鄉君節義可嘉,聽還謝氏。自混亡至是九年。
- 36. 《南史·謝密傳》:混仍世宰相,一門兩封,田業十餘處,僮役千人,唯有二女,年並數歲。……及東鄉君薨,遺財千萬,園宅十餘所,又會稽、吳興、琅邪諸處太傅安、司空琰時事業,奴僮猶數百人。公私鹹謂室內資財宜歸二女,田宅僮僕應屬弘微。弘微一不取,自以私祿營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摴捕,聞弘微不取財物,乃濫奪其妻妹及伯母兩姑之分,以還戲責。
- 37. 資治通鑑:晉紀三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17]
- 38. 資治通鑑:晉紀三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17]
- 39. 謝混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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