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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額式納税籌劃

鎖定
税額式納税籌劃,是指納税人通過直接減少應納税額的方法來減少自身的税收負擔。主要是利用減免税優惠達到減少税收的目的。
中文名
税額式納税籌劃
外文名
Tax planning
通    過
直接減少應納税額
減    少
自身的税收負擔
利    用
免税優惠

目錄

税額式納税籌劃技術方式

税基式納税籌劃税率式納税籌劃方式中,減少納税的方式主要是:通過縮小税基或是降低適用税率的方法而實現的,其納税籌劃的操作往往要經過較為複雜的計算才能實現。而在税額式籌劃方式中,主要是利用税法規定的減税、免税優惠達到減少應納税額的目的,一般不需經過太複雜的計算。税額式納税籌劃避税與税收優惠中的全部免徵或減半免徵的聯繫更為密切,運用税額式納税籌劃技術,必須充分了解有關的税收減免税政策規定。
税額籌劃技術包括抵免技術退税技術兩種。税收抵免是指從應納税額中扣除税收抵免額。納税人按照税法規定,在計算繳納税款時,對於以前環節繳納的税款准予扣除,從而避免重複徵税,減輕納税人的税收負擔。
例如,增值税進項税額的抵扣,包括專用發票、完税憑證以及外購農產品、運費、廢舊物質分別按13%、 7%、10%的扣除率抵扣,消費税税法規定,外購或委託加工收回的應税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税消費品,其已納消費税税款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准予扣除。納税人來源於境外的所得,已經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税税額准予在彙總納税時,從其應納税額中扣除;納税人源於境外的所得,其在境外享受的税收優惠可以在合併納税時視同在境外已經繳納的税款,准予扣除(税收饒讓);凡在我國境內投資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以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上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税中抵免。退税技術是指對按税法規定繳納的税款,由税務機關在徵税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税人的一種税務籌劃技術。比如,國家為了鼓勵生產企業和外貿企業出口,提高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而實行出口退税,退還已經徵收的增值税消費税;為鼓勵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分得的利潤再投資於中國境內企業的,國家施行再投資退税政策,全部或部分退還已徵税款。

税額式納税籌劃方法

税額式納税籌劃常見的籌劃技術有如下幾種:設立新企業或機構、企業分立時的納税籌劃技術。
(一)設立新的機構減少納税
有些税收優惠條件,是企業一設立就可享受的税收優惠政策,但大部分是需要通過納税人採取一定方法。創造條件去適應法律的規定,才能達到減輕納税的目的。其中設立新的機構是一種比較常用的方式。
例如:一家大型機械製造企業,銷售大型機械並負責運輸,企業內設有規模比較大的運輸隊,運輸成本一般佔整個銷售收入的30%。該企業在繳納增值税時,由於運輸隊的資產為大型運輸車輛,只能抵扣所購汽油所含的進項税額。這家企業決定把運輸隊獨立出去,專門設立一個運輸公司,實行獨立核算。這家運輸公司設立後,按照運輸企業繳納營業税,税率為3%,因為繳納增值税税率為17%,進項税額又少,繳納營業都顯然節省税收。同時運輸獨立後,機械製造企業使用運輸公司的車輛,可以取得運輸發票,按運費金額的7%抵扣進項税額,從而大大節省了税收的支出。(該案例未考慮營改增)
(二)通過企業的分立減少納税
企業分立,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將一個企業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新企業的法律行為。其分立有兩種形式:一是解散原企業成立新企業,二是由原有企業分出一部分成立新的企業,原企業仍然存續。利用企業的分立,是進行納税籌劃的又一條重要途徑。
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税的基本税率33%的比例税率,但是對在一個納税年度內應納税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下的企業,按應納税所得額的大小,分別按較優惠的税率徵收:
即年應納税所得額在3萬-10萬元(包含10萬元)的按27%的比例税率徵收,年應納税所得額在3萬元及以下的按18%的比例税率徵收。這種税率結構相當於全額累進税率,這就為企業通過分立實現少交税款提供了可能。如果企業所得税適用累進税率時,通過分立使原本適用高税率的企業,分化成兩個或兩個以上適用低税率的企業,也可使整體税負減輕。
增值税的納税人分為一般納税人小規模納税人兩類,其計税方法和税率都不相同,這也為企業分立降低税負提供了可能。
(三)設立新企業時的納税籌劃
我國税收法規中對特殊企業規定了很多項目減税、免税的規定、我們可充分利用税法上對特殊類型企業徵税的規定。如所得税法規定: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持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税務機關審查批准,可免徵所得税三年;高等學校和中小學校辦工廠、農場自身從事生產經營的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税;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佔生產人員總額35%以上的,暫免徵收所得税;對於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鄉鎮企業可按應繳税款減徵10%,用於補助社會性開支的費用。
雖然法律對校辦企業、福利企業、鄉鎮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規定了嚴格的條件,但不少企業在開辦時,為了減少應納税額,創造符合政策規定的條件,使不是特殊類型的企業變成特殊類型的企業。如採取與中小學合辦或掛靠在學校名下的形式;在創辦初期,招聘一定比例的殘疾人員,然後到民政部門申請為福利企業;借外籍人員的名義,舉辦所謂外資企業;尤其是鄉鎮企業,對這種組織形式法律上本身就沒有明確,在納税上就更有空子可鑽。
(四)出口退税方面的納税籌劃
出口退税是指企業產品報關出口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資料,向國家税務機關申請退還國內已納的税款的行為。目前我國的出口退税主要是退增值税和消費税。企業可以通過充分籌劃,用活用足出口退税政策,達到減輕納税負擔的目的、出口退税納税籌劃的具體做法有以下幾種:
1.利用貨物出口退税進行納税籌劃
依照增值税法規規定,納税人出口貨物的適用零税率,納税人在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資料,向主管税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出口貨物的已交納的增值税和消費税税款。
國內生產環節的增值税,企業直接出口的產品或委託外貿出口的產品,按税法規定退還給生產企業。出口產品屬於農、林、牧、水產品的,按照國家規定的退税率計算退税;出口其他的產品,按照税法核定的綜合退税税率計算退税。出口產品增值税實行零税率,而內銷商品則要負擔17%的價外税。雖然出口商品國際市場價格一般比國內市場價格低,但只要其價格差別幅度在17%以內,出口更有利可圖。因此,如果生產的產品具備出口的條件,應充分研究價格、税收和匯率等各種因素,比較內銷產品和出口產品的優劣,以便於作出正確的銷售決策。
依據消費税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税人出口應税消費品免徵消費税,生產企業直接出口的應税消費品在報關出口時可不計算應繳納的消費税;通過外貿企業出口的應税消費品實行先徵後退的辦法,實行徵多少退多少的辦法。由於消費税税率相對較高,而且是實際意義的徵多少退多少,故消費税的出口退税比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提供了更大的納税籌劃空間,企業在決定產品銷售渠道時,應充分考慮消費税的出口退税因素。
2.利用產品出口壓低產品銷售價格來減少應納所得税
我國税收法律法規規定,納税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税務機關核定其銷售額。此規定對內銷產品的限制較多,但如果是出口產品,則税務機關就難以判定其銷售價格是否偏低。因為:產品出口其價格主要是受到國際市場上許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而不僅受國內市場供求狀況的影響,價格彈性比較大;再者,國家為了鼓勵企業產品外銷、在價格管理上偏松。正因為此,我們可充分利用此方法進行納税籌劃。
另外,利用產品出口中的銀行結匯,減少銷售收入,也可減少應納所得税額。其做法是:將進出口貿易中中外雙方的有關費用互相抵消,中方為外方承擔外方在中國境內的有關費用,而外方為中方承擔中方在中國境外的有關費用,以此減少銀行結匯數額,減少計税所得額,達到少交企業所得税的目的。
從上面對税額式納税籌劃的具體籌劃方法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税額式納税籌劃與税率式納税籌劃和税基式納税籌劃有很多相同之處:它們均是通過利用税法的優惠政策和某些差異進行安排,因此,我們在進行納税籌劃時,一定要吃透國家税法的具體規定,才能做到納税籌劃的零風險,實現降價整體税負的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