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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税消費品

鎖定
應税消費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税暫行條例》規定的在生產銷售、移送、進口時應當繳納消費税的消費品。
中文名
應税消費品
出    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税暫行條例》
類    型
財政領域術語

目錄

應税消費品釋義

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税暫行條例》規定的在生產銷售、移送、進口時應當繳納消費税的消費品。

應税消費品產品類型

主要包括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檔手錶、化妝品、高爾夫球及球具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遊艇、小汽車、摩托車(氣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成品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等(已於2014年12月1日停止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