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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脩

(古代的一種禮物)

鎖定
束脩,古代民間上下級、親戚、朋友之間相互饋贈的一種禮物。古代學生與教師初見面時,必先奉贈禮物,表示敬意,被稱為“束脩”。早在孔子的時候已經實行。唐代學校中仍採用束脩之禮,並由國家明確規定,不過禮物的輕重,隨學校的性質而有差別。教師在接受此項禮物時,還須奉行相當的禮節。束脩的致送,表示學生對教師的尊敬。如:其以乘壺酒、束脩、一犬賜人或獻人。——《禮記·少儀》。受新生之束脩,頻為改換。——張鷟監尹勤奏學生多無經業舉送至省落第並請退還本邑以激勵庶望生徒進益》(《全唐文》卷一七三)。
中文名
束脩
拼    音
shù xiū
出    處
《禮記·少儀》
釋    義
古代民間上下級、親戚、朋友之間相互饋贈的一種禮物
別    名
束脩

目錄

束脩詞語解釋

詞語束脩的解釋:
亦作“束脩”。
解釋
來源
十條幹肉。舊時常用作饋贈的一般性禮物。
禮記·少儀》:“其以乘壺酒、束脩、一犬賜人。”鄭玄注:“束脩,十脡脯也。”晉葛洪《抱朴子·安貧》:“今先生入無儋石之儲,出無束脩之調。”宋楊萬里《七字長句敬餞提刑寺丞胡元之持節桂林》詩:“除卻太倉五升米,不曾遣人來向市。四鄰束脩來相看,不將入家將入官。”王闓運《曾孝子碑文》:“冬夏一白布單衣,危坐授經,身無緼裘,容色無餒,束脩、壺酒,己不敢嘗。”
古代入學敬師的禮物。
《論語·述而》:“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邢昺疏:“束脩,禮之薄者。”《晉書·慕容廆載記》:“平原劉贊儒學該通,引為東庠祭酒,其世子皝率國胄束脩受業焉。”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兩監》:“龍朔二年九月,敕學生在學,各以長幼為序。初入學,皆行束脩之禮。”明宋濂《寧海林貞婦方氏墓誌銘》:“訓飭諸子從師問學,束脩不足,脱簪珥繼之。”
指學生致送教師的酬金。
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二:“ 黃公 道:‘今日這邊所得束脩之儀多少?’郭信 道:‘能有多少?每月千錢,不勾充身,圖得個朝夕餬口,不去尋柴米就好了。’”《官場現形記》第三二回:“你既然有志學洋話,為什麼不去拜一個先生,好好的學上兩年?一個月只消化上一兩塊洋錢的束脩。”巴金 《春》七:“人家每個月拿八塊錢的束脩,教你們這樣的學生,也不好意思。”
借指薪俸。
花月痕》第四三回:“我這幾個月賸下的束脩,也寄不回去,殯殮了我,餘下的你拏去,作個下半世的養活。”清夏燮《中西紀事·海疆殉難記上》:“乃按諸幕友束脩,一一分致,相與揮淚而別。”
束帶修飾。指初入學或初為宦之時。
桓寬鹽鐵論·貧富》:“餘結髮束脩,年十三,幸得宿衞,給事輦轂之下。”《後漢書·延篤傳》:“且吾自束脩以來,為人臣不陷於不忠,為人子不陷於不孝。”李賢注:“束脩,謂束帶修飾。”《晉書·儒林傳·虞喜》:“伏見前賢良虞喜天挺貞素,高尚邈世,束脩立德,皓首不倦。”
約束脩養。
《後漢書·胡廣傳》:“廣才略深茂,堪能撥煩,願以參選,紀綱頹俗,使束脩守善,有所勸仰。”三國魏曹操《謝襲費亭侯表》:“臣束脩無稱,統御無績。”《晉書·夏侯湛傳》:“惟我兄弟姊妹,束脩慎行,用不辱於冠帶。”康有為《大同書》己部第二章:“若後漢之俗,束脩激厲,志士相望,亦近於化行俗美矣。”
也謂斂容肅敬
晉書·列女傳·王凝之妻謝氏》:“太守劉柳聞其名,請與談議。道藴素知柳名,亦不自阻,乃簪髻素褥,坐於帳中。柳束脩整帶造於別榻。”
束載乾肉。引申為攜帶乾糧。
《孔叢子·居衞》:“﹝大王﹞遂杖策而去,過梁山,止乎岐下,豳民之束脩奔而從之者三千乘。”

束脩用法

現代漢語辭典》中,“脩”有兩種用法,一是表示“舊時送給老師的酬金”,組詞“束脩”;二是同“修”。並沒出現“束脩”這種寫法。
束脩——古代學生與教師初見面時,必先奉贈禮物,表示敬意,名曰“束脩”。“束脩”就是一束肉乾,又稱肉脯,有點類似臘肉 [1]  。古人對老師是十分尊敬的,對孩子的教育非常重視。因此,在孩子入學拜師時,人們一般都要給老師送上珍貴的“束脩”作為見面禮 [1] 學費即是“束脩數條”,束脩就是鹹豬肉,後來基本上就是拜師費的意思,可以理解為學費。
送“束脩”投師的禮俗早在孔子的時候已經實行,《論語·述而》:“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便是證明 [1]  。唐代學校中仍採用束脩之禮並同國家明確規定,不過禮物的輕重,隨學校的性質而有差別。教師在接受此項禮物時,還須奉行相當的禮節。束脩的致送,表示學生對教師的尊敬。

束脩來歷

束脩,歷來解釋不同。可以將它理解為“十條臘肉”。
弟子要拜師,總要有拜師典禮。所謂的拜師典禮,就是先向老師鞠躬,然後再奉上“束脩”,這樣,孩子才算是正式入門求學了。《晉書·慕容廆載記》、《唐摭言·兩監》、《寧海林貞婦方氏墓誌銘》中的“束脩”指的都是給老師送的見面禮。東西雖然不多,但已經能顯現出對老師的尊敬之情了 [1] 
隨着時代的發展,送給老師的見面禮不一定就是“束脩”了,也可以用其他禮品來代替,如唐朝就有人送酒肉或者絲綢之類的東西,以代替“束脩”。東西雖然變了,但“束脩”作為給老師見面禮的名詞不但沒有改變,連後來給老師送的學費、酬金或者工資也都稱為“束脩”了 [1] 
弟子拜師,送上摯禮,是應該的;但是禮過重、過輕,都有失中道。孔子在對拜師禮的制定上,也表示了中道原則。
“十條臘肉”,是孔子規定的拜師禮朱熹認為“束脩其至薄者”,意思是這“十條臘肉”不算什麼厚禮。我以為“十條臘肉”可能也不算薄禮。“肉食者鄙”的説法,以及孟子對老人能夠吃上肉的社會的嚮往,説明肉類食品,不是常見的食品。遠古物質並不豐富,恩格爾係數高,古人吃肉不易。但“十條臘肉”也不應該是了不得的厚禮,即使一般窮苦人家,稍作努力,還是應該拿得出這個摯禮,不然,孔門就不會有那麼多出身寒門、生平寒微的窮學生,如顏回子路卜商冉求仲弓原憲伯牛等。孔子並不嫌貧愛富,相反,他堅持了“有教無類”的平等原則,將許多貧寒的弟子培養成了君子。那種動輒説孔子是貴族代言人之類的按斷,其實是極不負責任的説法。
朱子語類》説到本章雲:“古人空手硬不相見。束脩是至不直(通值)錢底,羔雁是較直錢底。真宗時,講筵説至此,雲:‘聖人教人也要錢’。”説得有趣,可以參閲。
束脩在(西周春秋以前就存在了。但也有不同意見,例如: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論語·述而
馮友蘭的《中國哲學史》在談到孔子時,刻意比較了他與希臘大哲蘇格拉底這兩位老師的風範。結論之一是:蘇格拉底有教無類,並且不收學費;孔子也是有教無類,但是他曾公開聲明:“只要交了學費,我是沒有不教的。”
誠如馮先生所説,生活總是要維持的,因此教書收費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姑不論孔子與蘇氏的社會背景、歷史條件有多大歧異,也不論這種比較是如何無聊,我們仍然可以深入探問:孔子所謂“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這句話真是指收費教徒嗎?
我們無意美化孔子,或者為他曲意迴護,我們只想辨明真相。首先,這句話的讀法若是“自行/束脩/以上”,就可能有“自己帶着/薄禮或學費/來見我的”這種意思。但是,由古人説話的句法來看,整部《十三經》裏,沒有任何一處是以“自行......以上”來表達的。反而,我們看到“自......以上”的句法出現兩次,都是在《周禮·秋官司寇》裏,原文是“自/生齒/以上”,亦即從“長出牙齒”(約一歲)以上的小孩,才可以登錄在户口上。在此,明明指的是“年齡”。
那麼,孔子的意思可能是“自/行束脩/以上”了。古代男子十五歲入學,所備之禮即為束脩,行此禮之男子的年齡可用“行束脩”稱之。因此,東漢鄭玄為“束脩”所下之注語即是:“謂年十五已上”(見《後漢書》卷六十四,《延篤傳》注)。
於是孔子的意思轉而成為:“從十五歲以上的人,我是沒有不教的。”簡單明瞭,表現了有教無類的胸襟。他自己十五歲志於學,因而推己及人。他要求弟子“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又怎麼可能大聲宣稱自己要收費教徒呢?當然,弟子誠心送來的薄禮,他也沒有理由拒收。但是本末輕重不宜混淆。像顏淵這樣的學生,一貧如洗,孔子對他卻讚譽備至。把束脩當成學費,實在是以小人之心去度君子之腹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