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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中興

鎖定
弘治中興指的是明朝在明孝宗朱祐樘治理下出現了的短暫而輝煌的“治世”。 [1]  明孝宗明代中期的一位仁君,由於他寬厚仁和的政治品行使得弘治一朝出現了君子眾多、君臣關係融洽等政治特色,為這一朝帶來了美譽,明孝宗在位期間“更新庶政,言路大開” [2]  ,使成化朝以來奸佞當道的局面得以改觀。 [3] 
明孝宗即位初期對於明王朝來説是一個多難之年,黃河發大水,陝西鬧地震,外加遇到國喪,件件都是麻煩事。 [4]  而明孝宗位期間推行了一套明智的政治措施:凡是明憲宗親信的佞幸之臣一律斥逐。於是吏部尚書萬安、禮部侍郎李孜省、僧人繼曉等,或殺、或貶,或逐出京師;獲罪較輕的或貶官放逐、或流放邊地、或孝陵司香。 [5]  大量起用正直賢能之士。同時,更定律制,複議鹽法,革廢一應弊政,政治清明,朝野稱頌。 [6] 
明孝宗在內政治道上最主要的措施是大力興修水利,發展農業,繁榮經濟。弘治二年(1489年)五月,開封處黃河決口,明孝宗命户部左侍郎白昂領5萬人修治。弘治五年(1492年),蘇松河道淤塞,氾濫成災。明孝宗命工部侍郎徐貫主持治理,歷時近三年方告完成。從此,蘇松消除了水患,再度成為魚米之鄉 [6] 
由於明孝宗勵精圖治,使明朝再度中興盛世,國家政治清明、經濟繁榮、百姓富裕、天下小康,是明代歷史上經濟繁榮、人民安居樂業的和平時期之一。所以後世史學家稱其為弘治中興。 [7-8]  他本人也被譽為“中興之令主” [9] 

弘治中興背景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明憲宗駕崩。太子朱祐樘於九月壬寅日繼位。第二年改年號為“弘治”,是為明孝宗,又稱弘治皇帝。 [6] 
事實上,明憲宗留給兒子的朝政局面並不樂觀。首先就是財政的虧空,為了鎮壓成化年間,聲勢浩大的荊襄流民起義大藤峽地區瑤族和壯族起義,財政支出日益增加,國庫儲蓄減少。 [10]  內亂同時,且有外憂。自成化初年起,蒙古韃靼部首領孛來與小王子毛裏孩等先後進入河套地區,並以此為基礎,不斷騷擾延綏大同等地。明廷派兵征伐,韃靼各部則去而復來,迄無寧歲。還有就是行政效率差,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員都是混日子。最後就是自然災害多,四川、河南、陝西等地相繼鬧災,各類問題成堆。 [10] 
對於這些情況,明孝宗在宮中為太子時應該是已經有所瞭解的。

弘治中興政治

明孝宗即位之初,就着手改革弊政。先着手人事安排,後改革政策。他力改成化弊政,其目的還在於解決這些危及統治的社會矛盾問題。不過,起初他的精力主要放在了朝廷要員的人事安排上,待到這些問題基本解決之後,他便開始注重於對內憂外患的治理。 [11] 

弘治中興整頓吏治

  • 清除佞臣
成化時期,許多佞幸小人混入朝中,李孜省以方術、房中術進獻皇帝得到寵幸,然後與太監梁芳狼狽為奸禍亂朝政,打擊忠臣,扶植朋黨。明孝宗即位之後立即逮捕了兩人,使文武百官皆感高興。 [5] 
接着,明孝宗開始整頓吏制,將成化朝通過賄賂,溜鬚拍馬發跡的官員一律撤換,改革首先從內閣開始,罷免了以外戚萬安為首的“紙糊三閣老”。萬安遇事除了喊“萬歲”,沒有半點主張,明孝宗罷免他不久後,和萬安一起混日子的尹直也黯然離職回鄉,只留下了劉吉。明孝宗看的出來劉吉除了混事,也會幹事,接替內閣首輔的劉吉,在弘治年間一反常態,不但時常建言國事,更是對工作極其負責出力。特別是西北的哈密戰事,正是在他的統籌下得以圓滿解決的。 [12] 
明孝宗還罷免了大批的“傳奉官”,明憲宗時期的得寵的諸多僧道門,也都被趕走,少數罪大惡極的,依法懲治。比如成化年間的和尚繼曉,由於仗着明憲宗的寵信,作惡多端,於弘治元年被斬首示眾。 [13] 
斥佞用賢的弘治初政,給成化後期混亂的朝廷打了一針興奮劑,使明朝有了中興的希望。後來又去掉佞臣李廣。明孝宗對於文臣極其禮敬,也別是對待王恕等老臣以及謝遷、劉健、李東陽幾位閣臣,更是體貼備至。 [14] 
  • 重用賢能
馬文升半身像 馬文升半身像 [15]
在清洗了諸多混日子的大臣同時,明孝宗大量起用正直賢能之士。像王恕懷恩馬文升等在成化朝由於直言被貶的官吏;徐溥劉健、謝遷、李東陽等賢臣。為于謙建旌功祠,使得無論是朝中還是宮中都為之一新,時稱朝序清寧。 [11] 
明孝宗登基後馬上召回了王恕,王恕上任後沒有辜負明孝宗的期望,在他的主持下開展了官場考察,考察的標準也極其嚴格:不但經濟有問題的要被追查,就連身體不健康不能勝任工作的,也要一概被罷免。僅弘治元年(1488年)從中央到地方經過吏部考察被罷免的官員就多達一百多人。和王恕一樣,馬文升在部隊裏面也開展了整頓。除了罷免大批不合格的武館外,還清理屯田,整頓地方武備,明軍的戰鬥力,一度煥然振作。 [13] 
正是在王恕和馬文升的強力行動下,基層的一批慵懶官員被清除,諸多的才俊良臣得以提拔。 [13] 
而治水有功的劉大夏於是成為明孝宗身邊最受倚重之臣。弘治十五年(1502年),劉大夏被拜為兵部尚書,代替了原任兵部尚書馬文升。從此以後,明孝宗幾乎事事都不能離開劉大夏了。這過度的寵任頗遭物議,有些大臣不平於劉大夏獨蒙眷顧,私下裏講些“偏聽生奸,獨任成亂”之類的話,也傳到皇帝耳中,但他只是對劉大夏更為迴護。 [8] 
劉大夏是正直而傳統化的官員,他的得以重用固然出於本人極強的辦事能力,同時也得之於朝臣們的交薦,當時他是頗具清望的。也正因為如此,劉大夏對弘治後期之治起到了主要作用。劉大夏更被認為是“弘治三傑”之一。
劉大夏像 劉大夏像 [16]
儘管許多官員都有直言上諫,但是劉大夏更能具體細緻地道出種種弊端,恐不多見。明孝宗不由嘆息道:“朕在位久不能知,何稱為人主!” [17]  之後,在朝中掀起了一個揭露弊端、斟酌而行的運動,其結果涉及的不僅有反貪倡廉,而且提出裁革傳奉官、控制捐納等等主張。
當時人稱:“上優禮大臣,無大故未嘗斥辱。如尚書劉大夏、都御史戴珊輩,往往召至幄中,從容講論,天顏和悦,真如家人父子。內閣諸臣,皆稱為先生。李西涯有詩云:‘近臣嘗造膝,閣老不呼名。’蓋實錄也。”劉大夏、戴珊以及內閣諸臣均為正人,明孝宗身邊多正人,佞幸小人便難以得逞。這也使弘治後期政治顯得十分謹嚴有度。 [11] 
這一年冬天,明孝宗採納劉大夏建議,將保定班軍萬人發回原衞團操,引起以私役班軍為利的內臣不滿,於是有人制造流言蜚語,貼於宮門,誣陷劉大夏。明孝宗對此中因由是非常清楚的,也知內臣貪弊之甚。而劉大夏提及鎮守太監一事,也使他想到宮中弊端,此後明孝宗命兵部侍郎給事中、御史清理裁革,歲省光祿寺金錢八十餘萬。 [18]  但是內臣們從此對劉大夏心懷忌恨,這便為他到正德中遭受迫害埋下了伏筆。
  • 限制宦官
鑑於前朝宦官專權亂政的教訓,明孝宗對宦官嚴加管束,東廠錦衣衞再不敢任意行事,只能奉守本職,因而幾任錦衣衞指揮大致都能持法公允,用刑寬鬆。這是明中後期其他朝代所罕見的現象。
對於宦官的限制,執之最厲者並不止劉大夏。謝遷亦曾言內府宦官索賄之事,明孝宗令撰旨禁約時,謝遷道:“虛言設禁,無益也。須令曹司搜剔弊端,明白開奏,而後嚴立條禁,有犯必誅,庶民困可蘇。”由此諸內府宿弊,多有革除。故嫉之者少。劉大夏雖非閣臣,明孝宗對他的倚靠則不僅限於兵部,至有密帖之諭。
在弘治中興時期,還留下了一系列忠臣,直臣。例如李東陽,謝遷等等。對於明武宗時期劉瑾亂政在前期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 官員考核
明朝官員考核分兩種,一種是京察,考核在京的五品以下各級官吏,六年一次;一種是外察,三年一次,考核各地的地方官吏,也被成為“大計”。“大計”期初是由各省的按察司負責,但後來御史權力大增,在永樂時期就逐步變為巡按御史和按察司一起負責考核。但是巡按御史畢竟是中央官員,按察司是地方官員,一點地方上相互勾結,巡按御史也是捉襟見肘。弘治八年(1495年)這條規矩被改了,變為各省的巡按御史和巡撫一起來主持考核,以往有地方司法大權的按察司,徹底靠邊站。 [19] 
這樣一來,加強的中央集權,防止地方官員勾結徇私舞弊,而“大計”制度也有變革,一是巡按的考察內容經吏部判定後,方可允許科道言官進行彈劾。二是考核中不合格的官員,可以上書自辯陳述。這樣確保中央威權,也防止冤假錯案,官員管理審查力度大大加強。 [19] 
明孝宗還出現了類似今天“內退”的規定,凡主動提出退休的官員,沒有年齡限制,即使40歲提出退休也會被批准。 [20] 
  • 提高辦公效率
明孝宗在位期間還大大加強了辦公效率,明孝宗規定,凡是交給大臣討論的奏章,普通內容的,復奏處理不能超過兩天;如果事關多個部門,不能超過十天;如果是涉及戰爭等重大事務的,最多不能超過十五天。也就是説十五天裏,一件奏章必須處理完畢。 [21] 
這個規矩定下後,明朝的行政效率大大提高,同時期的幾個重要經濟決策和改革,也從此快速完成。 [21] 

弘治中興勤政廉政

明孝宗勤於政事,同時,他又重開了經筵侍講,向羣臣諮詢治國之道。他還開闢了文華殿議政,利用早朝與午朝之餘的時間,與內閣共同切磋、商議政事。
弘治元年(1488年),他採納大臣的建議,開設大小經筵 [22]  向羣臣諮詢治國之道。這一制度是在正統初年制定的,大經筵,每月逢二、十二、廿二日舉行,主要是一種禮儀;小經筵又稱日講,君臣之間不拘禮節,從容問答,是重要的輔政方式。大小經筵制度,在明憲宗朝時一度廢置。明孝宗開始堅持日講,不僅早朝每天必到,又在早朝之外,另設午朝,每天兩次視朝,接受百官面陳國事。使得大臣有更多的機會協助皇帝辦理政務。孝宗還開闢了文華殿議政,其作用是在早朝與午朝之餘的時間,與內閣共同切磋治國之道,商議政事。
明孝宗每日清晨視朝,遇雨免朝,仍令有事衙門堂上官由廊廡至奉天門奏事,可以説是無日不視朝。據説他有一首詩,常於病中自誦: 自身有病自心知,身病還將心自醫。 心若病時身亦病,心生元是病生時。
由於明孝宗鋭意求治,朝廷上下,文武百官紛紛上言,或痛陳時弊,或廣進方略。馬文升上時政十五事,包括選賢能、禁貪污、正刑獄、廣儲積、恤士人、節費用、撫四裔、整武備等諸多方面,明孝宗無不大為讚賞,一一付諸實施,這對弘治朝興利除弊起了積極的作用。 [23] 

弘治中興力求節儉

明孝宗 明孝宗
明孝宗力求節儉,減少皇宮的開支與供奉,僅皇宮的太監、宮女等各色人員,比明憲宗時期減少了一大半,宮廷開支最儉約的時候,只有成化年間的六成。還停止各類奢靡活動,不大興土木,主張節約費用,各色的民間採辦也都叫停,緩解人民負擔。他屢次下詔,禁止宗室、勳戚侵佔民田,魚肉百姓;還多次下詔減免一些地方的夏税、秋税。這些都十分有利於緩和社會矛盾和社會危機。正統、成化年間,農民起義不斷,有幾次聲勢還相當大,而弘治一朝卻幾乎沒有大規模的農民起義。 [24]  [25] 
明孝宗在生活上也注意節儉,弘治元年(1488年),出使明朝的朝鮮使臣曾對朝鮮的國王説: “先皇帝(憲宗)或於用人,間以私意,今皇帝(明孝宗)則銓注登庸一出於正。又性不喜寶玩之物,雖風雪不廢朝會,臨羣臣皆以喪服,惟祀天祭用黃袍,臣等慰宴時不奏樂,不設雜戲,勸花置於牀上而不簪。大抵先皇帝弊政一切更張矣。” [26] 
明憲宗生前愛穿用松江府所造大紅細布裁製的衣,每年要向那裏加派上千匹。而這種織品,用工繁浩,名雖為布,實際卻用細絨織成。明孝宗當時還是太子,內侍給他送來新裁製的衣服。他説:“用這種布縫製的衣服,抵得上幾件錦鍛衣服。穿它,太浪費了。”遂謝而不用。他當了皇帝后,下令停止為皇宮織造此布。 [27] 
明孝宗“恭儉有制,勤政愛民”,其中可能有溢美之詞,不過,與前後幾朝相比,弘治時期的朝政的確算是清明的。

弘治中興注重司法

明孝宗重視司法,他令天下諸司審錄重囚,慎重處理刑事案件。弘治十三年(1500年),制定《問刑條例》。弘治十五年(1502年),編成《大明會典》。刪除了原《大明律》中多項殘暴的法令,倡導寬仁治國,減輕刑罰。他命內外慎刑獄,任用的執法官吏比較賢明公正。 [28] 
問刑條例》正對《大明律》中與現實不符的狀態,增補二百七十多條條例。作為大明法律的重要補充,從此律例並行更成為中國古代法律由明至清的一個重要特點。 [28] 

弘治中興任用官員

內閣
文臣
吏部尚書
户部尚書
禮部尚書
刑部尚書
兩都御史
宦官

弘治中興軍事

在武功方面,明孝宗也有所建樹。此時期擊敗吐魯番,收復嘉峪關以西的土地,經營哈密。明孝宗還修繕長城, [29]  抵禦蒙古。
明孝宗重視軍事,極力維護國家統一。他在位時期,明軍先後三次收復哈密,其中第三次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武力收復。羽奴思統治國吐魯番地區後,開始與明朝爭奪對哈密地區的控制權。1488年,明孝宗令罕慎襲封哈密忠順王 [30]  ,“給金印,冠服”,對新疆的實際控制。同年,羽奴思之子阿黑麻躬至哈密城下,誘罕慎盟,執殺之,復據其城,而遣使到明朝入貢。 [31]  明朝識破其詭計,只得獻還哈密金印。1493年,阿黑麻再次攻佔哈密 [32]  ,令其尊長牙蘭守護哈密,並不時搶掠沙州等地威脅各衞歸順,為患不已。1497年,馬文升前往平撫,匯同河西諸衞及諸部落族數千人,襲哈密城,牙蘭等人逃跑,哈密收復。當時朝廷中有人主張放棄哈密,但明孝宗主張堅決出兵收復哈密,並立即委派馬文升為元帥,大敗吐魯番軍,收復了哈密。 [31] 
他愛護武將,如馬文升在兵部尚書任上,一次就罷免了三十多名不合格的軍將,得罪了許多人,明孝宗堅定地支持馬文升整軍,甚至還特地派一些大內侍衞保護馬文升。他下令命任何人不得役使團營軍士。對韃靼小王子、火篩的反覆多次入侵 [33]  ,均進行有效打擊,使其敗走。最著名的戰役有:1488年都指揮廖冰擊敗小王子於蘭州 [34]  。1497年甘肅總兵官劉寧敗小王子於涼州、1500年甘肅參將楊翥敗小王子於黑山、1503年朱暉襲小王子於河套。
弘治七年(1494年)明朝頒佈《僉民壯法》。正統景泰年間,曾召募丁壯訓練,以備戰事,但未定僉法。弘治七年(1494)十月,應禮科給事中孫鼐之奏定僉民壯法,今州縣七八百里以上裏僉二人,五百里以上裏三人,三百里以上裏四人,百里以下里五人,俱於丁眾糧多之家選年力強者,加以訓練,遇有調撥給糧以行。富民不願者,納銀於官,官府如募。
這部法律規定,各州縣要徵發民兵,這些民兵平時有官府進行訓練,戰時補充到軍隊。這個民兵制度的最大影響就是,為明朝中後期大規模的募兵準備了充足的兵源,後來明朝幾個戰鬥力強大的募兵部隊,都是以“民壯”為單位。 [35] 

弘治中興經濟

弘治中興減免賦税

明孝宗體恤民生,善待百姓,他常常減免地方的賦税。地方官奏報因災情免賦的要求,他都無一例外地下旨同意。免税糧之外,他還給貧民麥種、牛種。 [36]  他還禁止宗室、勳戚奏請田土及受人投獻,禁止勢力人家侵奪民利。有一次,明孝宗特地派遣手下人送羊送酒到黃河工地上,犒勞治理黃河的劉大夏及河工人員。

弘治中興經濟改革

  • 實徵冊制
經濟方面的第一個改革就是徵收制度。明朝開國以來,賦税徵收的一個難題就是欠税的太多。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來自明朝的一個福利政策:如果一個地區出現欠税,那麼欠到第二年,就可以酌情打折,甚至大大減免。當初定下這個政策是為了回顧百姓。 [37] 
但是到了後來,貪官污吏從中作梗,能交上税的,故意拖欠不交,到了第二年可以申請打折和減免,免出的這部分都被貪官拿走了。面對這種局面,明孝宗實施實徵冊制。 [37] 
實徵制度就是計劃手冊,每年秋糧徵收,地方上八月出預算九月造花户實徵冊,填寫通知單,十一月起開始徵糧,十二月徵收結束。對照實徵冊一分出入,只好等着追責。 [37] 
這樣一來,貪官的漏洞就被堵上了,以往那種鑽空子的發財招數,徹底沒用了。國家的財政收入也大大增加。 [37] 
  • 開中法
讓明朝財政好轉的還有另一個改革:開中法
開中法是明朝初期建立的舊制度,主要是商人們只要在邊境屯田,給國家輸入糧食,就可以換取食鹽貿易資格,即“鹽引”。這個辦法長期以來,即充實了邊境糧食儲備,又活躍了經濟。 [37] 
但是到了明中期,由於土地兼併嚴重,外加糧食價格和食鹽價格的比價早已改變,正規的商人拿糧食換食鹽,成本已經虧損了。外交腐敗加劇,鹽引流失,不法商販反而大肆利用鹽引,謀取暴利。這樣一來,願意送糧的商人越來越少,食鹽業更混亂不堪。 [37] 
弘治五年(1492年)起,在户部尚書葉琪的主持下,明朝又重新調整開中法。最大的改變就是:商人如果要拿鹽引,不必再辛苦的運量,只要按照比價繳納白銀就好。這樣一來,利潤也變,原先輸送糧食,成本本身就高,這下換成白銀,成本大減,食鹽貿易利潤大漲,商人的積極性大大提高,爭相前來送錢。如果摺合成貨幣收入的話,開中法這一項收益,弘治年間每年是之前永樂年間的八倍。 [37] 

弘治中興收入與人口增加

弘治通寶 弘治通寶
明代歷朝國家賦税收入,洪武、永樂、宣德三朝為高峯。正統中,由於將江南重賦官田改依民田起科,賦税收入鋭減至二千六百餘萬石。從此以後,景泰天順成化始終徘徊於二千五百萬至二千六百萬石之間,而弘治朝卻增至二千七百萬石,成為明中葉賦入高峯。其實這不僅是賦税的增加,人口也一直在比較穩定地增長,從弘治元年(1488)至弘治八年(1495),人户由9113630户增至10100279户,至十四年(1501)更增至10408831户,十七年(1504)達10508935户,口數則由元年的50207934口,增至十七年的60105835口。
但是,從《明孝宗實錄》中看到這明顯的階梯狀的增長數字時,不由產生一點疑問:像弘治朝這樣一個災害頗多的時期,在生產與人口增殖上卻表現得如此穩定繁榮,甚至包括黃河水患及數年的治理,居然並未對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不良影響,這不能不感到疑惑。主要原因事實上造成這種“弘治現象”有兩個原因:一是社會的穩定。弘治年間除河套哈密等地區與少數民族有小規模軍事衝突外,全國主要地區均無大的動亂。二是大規模的水利工程起到了以工代賑的作用。從弘治二年(1489)至弘治八年(1495),以治黃為主,兼及蘇、松水利,先後用民工近六十萬人,歷時六七年。調動力量固然很大,在一定程度上也解決了災區人户的失業與救濟。
弘治八年水利工程告竣後,弘治九年的賦税米麥合計增至二千八百八十四萬餘石,較前增加一百餘萬石。這個數字已經接近明初洪武朝的平均歲入。

弘治中興治災

弘治中興治理黃河

洪武建國以來,對黃河曾有兩次大規模治理,一在永樂間,一在景泰間。成化中,河患又厲,屢決於開封,河南頗受其害。
治理水患是弘治朝的一項最重要的內容,黃河、運河與蘇、松水利的治理關係到防止沿河郡縣災害、南糧北調的運輸和財賦重地的生產,這實際構成了當時國家經濟的主體。
明弘治時期的青花嬰戲圖罐 明弘治時期的青花嬰戲圖罐
弘治二年(1489)五月,黃河於開封及荊隆口決堤,由北道入山東張秋,匯於運河,淹及山西郡縣,中原大地一片澤國。這是明朝開國以來,黃河發生的最大規模水災。 [24]  因為開封城受災尤甚,有人建議遷徙開封城以避水患,只是河南布政使徐恪堅決反對,才得以不遷。於是朝廷以户部侍郎白昂,會同山東、河南及北直隸三地巡撫相機修治河道。白昂薦舉郎中婁性協治,調動民夫二十五萬,築長堤,修減水閘,疏月河(泄水之河),塞決口,引黃河流入汴水,再入睢水泗水,入淮河以達黃海。同時修築山東魚台、德州及吳橋古堤,又開鑿東平以北小河十二道,由大清河黃河故道入海,河口各建有石堰,可以啓閉,為日後黃河復北道有所準備。
弘治六年(1493年),淮河又鬧災,這次黃河又於張秋決堤,由汶水入海,漕運中絕,明代漕運,自永樂浚通後,一直為南糧北運的倚靠,黃河水患往往危及運河,也就阻斷了明朝南北運輸的生命線。朝廷下詔命百官薦選才臣治水。吏部尚書王恕等人便推薦了浙江左布政使劉大夏。劉大夏在聽取水利專家建議之後,先於決口處西岸開挖一條月河,以通漕運,在保證通漕情況下,經兩年時間,完成張秋決口的堵塞工程,又疏浚數處河道,以分水勢,於昨城(治今河南汲縣東南)經東明、長垣到徐州,此後漕河上下無大患者二十餘年。不過,經這次治理後,黃河自開封往東,不再向東北入山東流入渤海,而是向東南,經徐州,由洪澤湖北匯入淮河,奪淮河河道入黃海。張秋決口堵塞後,更名為安平鎮,明孝宗特地派遣行人送羊酒犒勞劉大夏及河工人員,而劉大夏從此成為朝廷倚重之臣。

弘治中興治理江南

弘治五年(1492年),蘇松河道淤塞,氾濫成災,,明孝宗派遣徐貫前去治理江南的蘇松河。河工大約完成於弘治八年(1495),這一年二月,明孝宗親命敕建黃河神祠,賜額“昭應”。到四月間,蘇、松各府治水工程亦告竣。這也是一項役夫二十餘萬的大工程,共修浚河涇、港瀆、湖塘、斗門、堤岸、堤壩、河道二百五十多所,徹底解決了江南水運的淤泥堵塞,經過此次治理後,以往水患多發的江南大地,從此水災頓漸,在之後的二百多年裏,幾乎是旱澇保收的魚米之鄉。 [14] 

弘治中興民族

  • 穆斯林
明孝宗實行積極的民族政策。在弘治年間,他對回族聚居區進行開明的扶持政策,興建了不少的寺廟,將其命名為“清真寺”,以供回族人士進行宗教活動。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對北京廣安門內牛街清真寺禮拜堂的重新裝修,使其成為北京地區回族人士進行宗教活動的重要場所。
清真”一詞在明孝宗的推動下,很快影響全國,對回族文化的形成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甫一開始時,“清真”一詞的內涵時常被人混淆,如弘治二年(1489)重修的河南開封猶太教堂也被命名為“清真寺”,但這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弘治中興”對回族文化的形成意義。 [38] 
  • 西藩
明孝宗時期還加強了對西藏的管理。 [39-40] 

弘治中興外交

明孝宗奉行和平的外交政策,採取積極防禦抗戰的戰略。特別是韃靼小王子,時戰時和,不時侵擾明境。明孝宗統治期間,對韃靼小王子、火篩等的多次入侵只是採取抗戰驅趕之策,沒有勞師遠征,沒有深入沙漠主動出攻擊小王子、火篩老巢,更沒有主動對鄰國發動大規模征戰。但其他鄰邦或屬國如安南暹羅琉球占城撒馬兒罕火剌札爪哇、日本等,則不定期來明朝入貢 [41] 

弘治中興文化

明孝宗個人生活節儉,忙於政事,似乎在器用方面並無特殊嗜好,也沒有什麼閒情逸致去欣賞陶瓷,更無暇顧及孰好孰壞。據史籍記載,景德鎮御窯廠曾數度停止燒製或減產瓷器,因此,這個時間雖不算短暫的王朝,官窯傳世品的品種和數量卻都很少。弘治青花延續成化的工藝和風貌,因此有“成弘不分”之説。近來,海內外考古成果和傳世品陸續有新發現,特別是民窯青花瓷,品種多樣,裝飾新穎,反映出在此時官窯處於低谷時期,民窯卻十分興盛,對此古陶瓷界和收藏界逐漸都有了新的認識。 [42] 
有跡象表明,明孝宗喜愛素色,反映於瓷器上是傳世實物絕大多數色澤素淨,宮中的器用主要以皇帝的活動為軸心,任何事物必須以皇帝的需要為第一需要;因皇帝嗜素,嗜素之結果導致對素淨器皿的廣泛使用的需求,這是弘治朝瓷器色澤普遍較素的重大原因。

弘治中興評價

明孝宗在位十八年,他重用李東陽謝遷,劉建等名臣,採取種種措施減輕老百姓的徭役賦税,把本已經衰敗的明朝再度復興起來。 [6] 
由於明孝宗一朝,削弱了太監亂政的現象,採取了一些發展經濟、挽救危機的治國措施,緩和了社會矛盾,出現了一個較為穩定的時期,社會經濟發展迅速,政治清明。 [26] 
杜雨露飾演的明孝宗 杜雨露飾演的明孝宗
後世史家在論及有明一代政事時,認為:“明有天下,傳世十六,太祖、成祖而外,可稱者仁宗、宣宗、孝宗而已。仁、宣之際,國勢初張,綱紀修立,淳樸未漓。至成化以來,號為太平無事,而晏安則易耽怠玩,富盛則漸啓驕奢。孝宗獨能恭儉有制,勤政愛民,兢兢於保泰持盈之道,用使朝序清寧,民物康阜。《易》曰:‘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知此道者,其惟孝宗乎。”洪、永開國,姑可不論;仁、宣之治,國力強盛,至正統以後,外有瓦剌之擾,內有民變之憂,交困之勢,堪為疲敝。至成化朝,後宮干政,宦官當道,朝臣多小人,似頹勢已定,而明孝宗登極之後,挽定局面,清寧朝序,一時間內外無憂,後世史家稱之為“中興令主”,以弘治朝為“中興之世”。
這是一個被歷史所遺忘的時代,卻最符合對於盛世評判的所有公共標準。可以把一切屬於盛世的公共定語都套用在關於這個時代的評價上,雖然那樣顯得有些枯燥。但卻足夠説明這個時代讓人神往之處。弘治十八年的故事,並不僅僅簡單的是一個好皇帝開創一個盛世的故事,它更多的是屬於一個羣體的力量,這是一箇中國儒家文化傳統生命力重新勃興的繁榮景象。 [43] 

弘治中興爭議

清朝的學者對弘治中興一直爭論不休,褒揚者有之,懷疑者亦有之。弘治朝的功過是非,有人認為所謂的弘治中興名不副實,它只是一個短暫、勉強的"治世"。 [44] 
但受傳統思想及自身經歷的影響,明孝宗仍有一些弊政:如寵信權臣、宦官,偏袒外戚、宗親,沉迷佛道、宮廷娛樂等。而這些弊政,不僅對當朝產生了不利影響,也為後來明武宗的腐敗埋下了伏筆。 [45] 
儘管存在諸多弊政,但是明孝宗寬厚仁和的政治品行、弘治朝君子眾多、君臣關係融洽等政治特色卻為這一朝帶來了美譽。 [44] 

弘治中興藝術作品

蔡東藩,《弘治中興》,萬卷出版公司出版社,2015,ISBN: 978754703113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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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明孝宗朱祐樘因病逝世,“弘治中興”結束  .網易網[引用日期2015-11-04]
  • 4.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孝宗童年多苦難》,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128頁,ISBN:9787514329308。
  • 5.    《明史.本紀第十五》"丁未,斥諸佞幸侍郎李孜省、太監梁芳、外戚萬喜及其黨,謫戍有差."
  • 6.    明孝宗朱祐樘因病逝世,“弘治中興”結束  .黑龍江網絡廣播電視台[引用日期20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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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白壽彝,《中國通史·第九卷·中古時代·明時期(下冊)》,上海人民出版社,ISBN:97872081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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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孝宗童年多苦難》,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130頁,ISBN:9787514329308。
  • 11.    時濤,宋巖 .《圖説中國曆代君主帝王·明朝明孝宗朱祐樘》:中國長安出版社,2009,ISBN: 9787510700873.
  • 12.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孝宗童年多苦難》,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130—131頁,ISBN:9787514329308。
  • 13.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孝宗童年多苦難》,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131頁,ISBN:9787514329308。
  • 14.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孝宗童年多苦難》,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133頁,ISBN:9787514329308。
  • 15.    馬文升像取自明王圻輯,萬曆間刻《三才圖會》。馬文升半身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十年刻本《古聖賢像傳略》。
  • 16.    劉大夏像取自明代王圻輯,萬曆刻《三才圖會》。
  • 17.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二·弘治君臣》。
  • 18.    焦竑:《玉堂叢語·卷四·獻替》。
  • 19.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孝宗童年多苦難》,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133—134頁,ISBN:9787514329308。
  • 20.    古代官員延遲退休,誰説了算?  .網易網[引用日期2015-06-05]
  • 21.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孝宗童年多苦難》,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134頁,ISBN:9787514329308。
  • 22.    《明史. 本紀第十五 》"丙子,御經筵。丁丑,命儒臣日講。夏四月甲寅,以天暑錄囚。嗣後歲以為常。"
  • 23.    時濤,宋巖 .《圖説中國曆代君主帝王·286明朝明孝宗朱祐樘》:中國長安出版社,2009,ISBN: 9787510700873.
  • 24.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孝宗童年多苦難》,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132頁,ISBN:9787514329308。
  • 25.    弘治十八年:明孝宗朱佑樘的短暫中興  .新浪網[引用日期2015-06-05]
  • 26.    《中國皇帝史》,國防大學出版社,第693—694頁,1996年。
  • 27.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十》:“辛卯朝鮮國王李娎遣陪臣書狀等官鄭致亨等奉表慶賀賜宴並彩叚絹布有差。”
  • 28.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孝宗童年多苦難》,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135頁,ISBN:9787514329308。
  • 29.    張廷玉·《明史·明孝宗本紀》弘治七年(1494)十一月,兵部上言説:近來各邊多次被韃靼所掠,損失慘重,究其原因,在於各邊墩台相距太遠,烽火不能相接以及守邊將士懈怠所致。乞令務邊鎮巡等官相視地形,修理墩台,每十里或七、八里為一大墩,四、五里為一小台,大墩守軍十人,小台五人。從邊關至城堡,每十里或八里只修大墩,築牆圍城,再環以壕暫,只留一門,派兵把守。遇警接遞傳報,天晴則舉炮,天限則放煙,夜則舉火,事先定好峯炮之數以為號令。守墩之軍應分為兩班,每月一換。天水之處,應修水窯一所,冬蓄冰、夏藏水,預採半月柴薪以用,以免外出汲水打柴被寇殺掠。孝宗從之。
  • 30.    《明史. 本紀第十五 》“弘治元年春正月己亥,享太廟。丙午,大祀天地於南郊。己未,始考察鎮守武臣。二月戊戌,祭社稷。丁未,耕耕田。封哈密衞左都督罕慎為忠順王。”
  • 31.    《明史.本紀第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5-21]
  • 32.    《明史. 本紀第十五 》"是年,土魯番殺忠順王罕慎,復據哈密。"
  • 33.    《明史. 本紀第十五 》"八月乙巳,小王子犯山丹、永昌。辛亥,犯獨石、馬營。"
  • 34.    《明史. 本紀第十五 》"乙亥,小王子寇蘭州,都指揮廖斌擊敗之。"
  • 35.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孝宗童年多苦難》,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136頁,ISBN:9787514329308。
  • 36.    《明史. 本紀第十五 》"二年春正月丁卯,收已故內臣賜田,給百姓。"
  • 37.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孝宗童年多苦難》,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134—135頁,ISBN:9787514329308。
  • 38.    弘治中興説清真  .中國社會科學院[引用日期2015-04-30]
  • 39.    張廷玉·《明史·烏斯藏》:“弘治八年,王葛哩麻巴始遣使來貢。十二年兩貢,禮官以一歲再貢非制,請裁其賜賚,從之。”。
  • 40.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九》:“烏思藏西天桑加瓦如來大乘法王遣禪師蛇納藏並各寺寨番僧瞿雲寺西天佛子大國師班卓兒藏卜遣禪師桑爾加端竹等靈藏贊善王遣番僧遠丹陸竹等來朝謝恩並貢佛像馬駝方物賜衣服彩叚鈔錠有差仍命領賜法王佛子彩叚歸給之”。
  • 41.    《明史. 本紀第十五 》:“是年,安南、暹羅、哈密、土魯番、烏斯藏、琉球入貢。封占城王子古來為王,諭安南黎灝還佔城侵地。”
  • 42.    弘治青花的裝飾藝術  .新浪網[引用日期2015-11-07]
  • 43.    張嶔,《被遺忘的盛世》,九州出版社,2009年。
  • 44.    趙永翔,《關於“弘治中興”之評價問題》,《河西學院學報》, 2009, 25(1):52-55。
  • 45.    盧忠帥,《略論明孝宗的弊政》,《山東高等教育》, 2011, 28(3):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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