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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爾吉善

鎖定
喀爾吉善(?~1757),伊爾根覺羅氏,字澹園,滿洲正黃旗人,世居瓦爾喀部清朝名臣。
喀爾吉善出身官宦世家,襲爵騎都尉,官至閩浙總督,加兵部尚書太子太保,卒諡莊恪,入祀賢良祠
全    名
伊爾根覺羅·喀爾吉善
別    名
喀爾吉善
澹園
諡    號
莊恪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洲正黃旗
逝世日期
1757年
主要成就
為官公正耿直
最高官職
閩浙總督,加兵部尚書、太子太保

喀爾吉善人物生平

喀爾吉善早年經歷

喀爾吉善出身官宦世家,降等承繼爵位拜他喇布勒哈番騎都尉),任上駟院員外郎,充滸墅關監督。歷任上駟院郎中工部郎中兼上駟院行走。
雍正五年(1727),襲任世管佐領
雍正六年(1728),命和通政使留保廣東審理署任巡撫阿克敦等人被彈劾案。
雍正七年(1729),和留保審理廣東署任知州楊以寧勒索耗谷案擬罪有誤,部議革職,從寬留任,後恢復原官。
雍正八年(1730),擢升兵部額外侍郎
雍正九年(1731),任兵部左侍郎
雍正十年(1732),充八旗通志館副總裁。
雍正十三年(1735)三月,因驗馬不實,部議革職留任。六月,革職。九月,令前往盛京收糧。
乾隆元年(1736)三月,奉旨留任佐領。五月,以廢員引見,得到重新啓用,命管理圓明園八旗士兵。九月,再次前往盛京收糧。十二月,上奏請求禁止八旗台站官兵與朝鮮貿易。乾隆帝説:“官兵沒有時間貿易,也不熟悉貿易。應當令商民參與貿易,務必公平交易,禁止抑價,禁止強索。”
乾隆三年(1738)五月,擢升內閣學士。七月,歷任户部左侍郎,協理步軍統領刑名事務。十二月,調任吏部左侍郎。
乾隆四年(1739),命兼管三庫

喀爾吉善治理山西

乾隆五年(1740)閏六月,任山西巡撫
乾隆六年(1741)正月,上疏建議山西官員按季冊報贓銀贖銀因公動用的情況。二月,上疏進言:“汾水太原府城西,舊有土堤卑薄,每年夏天,山水驟發,城郭堪虞,應培堅厚,並於頂衝處,隨時搶護”,得到乾隆帝的採納。乾隆帝聽説山西布政使薩哈諒、學政哈爾欽為人貪婪,詢問喀爾吉善。三月,喀爾吉善上疏彈劾兩人,乾隆帝命侍郎楊嗣璟會審,按律處理。乾隆帝認為喀爾吉善沒有及時彈劾,部議罷官,乾隆帝念及喀爾吉善到任不久,寬恕了他。八月,上疏進言:“山西偶遇水旱災,米價輒騰貴,請令各屬照時價及時平買”,得到乾隆帝的採納。九月,喀爾吉善彈劾河東鹽政白起圖貪婪,白起圖以喀爾吉善挾私誣告上疏辯解,乾隆帝命副都統塞楞額前往審理,按律處理。十二月,上疏進言:“煤為兵民日用必需,口外更資禦寒,歸化城等處駐滿洲兵,商民j聚集,附近無薪可採,請多開煤窯,仍禁內地煤出口,杜帶禁物之弊。”下部討論,得到實施。
乾隆七年(1742)三月,上疏進言:“歸化城土默特部蒙古不諳耕種,以地典給民人,生計窘迫。請將民人所輸銀徵解將軍,分給蒙古用度,如尚有可耕地,一體招民墾種。”得到採納。十二月,調任安徽巡撫

喀爾吉善治理山東

乾隆八年(1743)三月,調任山東巡撫。六月,喀爾吉善上疏進言:“山東發生饑荒,民多流亡,而鄰省貧民也轉入山東覓食,請命官吏勸回故土,以待賑濟。”乾隆帝説:“所見甚得體。各省督撫當在平居無事時委曲開導,使知敦本務實,力田逢年;若輕棄其鄉,本業既荒,無所依倚。即國家收養資送,亦不得已之舉,非可恃為長策也。”七月,喀爾吉善以濟南府武定府東昌府遇到旱災,濟南府、東昌府倉庫存谷緩急可相通;武定府無倉,請撥登州府萊州府倉谷加以救濟。
乾隆九年(1744)二月,喀爾吉善上疏進言:“方春糧價上漲,貧民艱難,請求酌量減糧。”喀爾吉善又進言:“山東兵米,本折兼支,春季價昂支折色,秋季價減支本色,請春秋二季本折更換。”喀爾吉善請修德州海豐惠民樂陵城池,以工代賑。喀爾吉善以濟南府、武定府諸縣糧食歉收,令於曹州府沂州府豐收的地方採買接濟。以上建議得到乾隆帝的採納。直隸藁城知縣高崶請求開放臨淄、即墨平陰泰安、沂州、費縣、滕縣、嶧縣的銀、銅、鉛、鐵礦,命喀爾吉善考察上奏,喀爾吉善上奏進言:“山東省拱衞神京,地跨四府八縣,形勢聯屬。礦洞久經封禁,未便開採。利之所在,眾必共趨。恐濟南、武定災區,沂州、曹州這些強盜聚集的地方,別生事端,應仍封禁。”乾隆帝同意了他的建議。十二月,因幕友吳芳猷掣選廣東縣丞,喀爾吉善上疏請求留任山東補用,被御史張孝挰所彈劾,乾隆帝命吳芳猷仍補廣東原缺。

喀爾吉善治理閩浙

乾隆十一年(1746)九月,升任閩浙總督。十一月,命開復前革職留任案。
乾隆十二年(1747)五月,台灣生番叛亂,喀爾吉善遣兵討伐。喀爾吉善上奏進言:“台灣流民日多,匪類肆竊,甚或恣行不法,民間謂為闖棍。請令竊案再犯及闖棍治罪後,並逐回內地。”六月,喀爾吉善請求讓在台人民迎取眷屬,限一年給照過台。七月,浙江處州總兵苗國琮請於官山種樹,儲備戰船桅木之用,乾隆帝命喀爾吉善勘查並上奏。喀爾吉善上奏進言:“令有司種樹,須先花費,且必百十年後始中繩墨,日久稽察非易。不若許民自種,在官不費經營,而巨材可獲實用。”得到採納。九月,喀爾吉善彈劾浙江巡撫常安貪婪,乾隆帝命大學士訥親前往審理,按律處理。乾隆帝下詔嘉獎喀爾吉善公正耿直,加太子少保。喀爾吉善上疏進言:“寧海東湖舊與海通,宋朝後失修,命府縣考察形勢土性,導士民輸資築堤,撥為世業,定限升科。”乾隆帝説:“勸課農桑,興修水利,務本之圖也。欣悦覽之!”
乾隆十五年(1750),加兵部尚書銜。
乾隆十六年(1751),乾隆帝南巡,減免江南累欠的賦税二百餘萬,浙江沒有未交的賦税,於是特別免除當年賦税三十萬,乾隆帝作詩“巡吳于越便中過,恐誤農桑候正和。完賦自緣民俗美,不須重勉善催科”,褒獎了喀爾吉善。
乾隆十七年(1752)二月,因浙江巡撫永貴辦賑荒謬,喀爾吉善沒有匡正且附和,部議革職,從寬留任。七月因失察司庫官吏貪污,部議革任,從寬免罪。十月,喀爾吉善以年老請求退休,乾隆帝温詔安慰留任。喀爾吉善上疏進言:“閩省產米少,本歲豐稔,宜為儲備。請現存倉谷不及半者,令購足數;已及半而本地谷賤,亦以原存糧價買補。”得到乾隆帝的採納。漳州人蔡榮祖陰謀叛亂,事情暴露,被捕伏法,予議敍
乾隆十九年(1754)四月,加太子太保。乾隆帝認為八旗人口日益繁多,允許在京的漢八旗改入民籍,推行於各省。喀爾吉善與福州將軍新柱上疏進言:“漢八旗原本為民,無問世族閒散,許入民籍。如別無生計,坐補綠營糧缺。所遺馬、步甲,以滿洲兵坐補。”
乾隆二十一年(1756),因查審前任浙江巡撫鄂樂舜勒派鹽商銀一案論擬失實,部議革職,得到寬免。
乾隆二十二年(1757)二月,乾隆帝南巡,而當時其子定長貴州巡撫,於是賜詩:“海疆澤國久聲騰,坐鎮宣風嘉汝能。連率威儀今陶侃,一家父子昔韓宏。行春惠化吾方覽,作雨平章民久稱。供頓何須事華飾,山川韶秀此邦勝”。七月,病重,乾隆帝派遣太醫和其子員外郎定敏馳視,賜人蔘。不久,卒,賜祭葬,諡莊恪,入祀賢良祠 [1-2] 

喀爾吉善史料記載

清史稿·列傳九十六》 [1] 
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五十三》 [2] 

喀爾吉善親屬成員

高祖父:赫臣
曾祖父:克宜福,襲任佐領。天聰四年(1630),征伐明朝永平有功。天聰八年(1634),封騎都尉職,世襲罔替。崇德三年(1638),授吏部副理事官。崇德六年(1641),隨鄭親王濟爾哈朗圍攻明朝錦州有功。順治二年(1645),任福陵總管,升三等輕車都尉
祖父:喀齊蘭(?~1699),克宜福之次子,由前鋒校襲任佐領,授吏部理事官。順治十三年(1656),署任參領,隨寧海大將軍伊爾德圍剿南明魯王朱以海遺黨於舟山,任護軍參領。康熙十三年(1674),任前鋒參領,隨順承郡王勒爾錦討伐吳三桂。康熙十八年(1679),攻佔澧州,擢正黃旗蒙古副都統。康熙二十一年(1682)六月,調任正黃旗滿洲副都統。康熙二十四年(1685)二月,致仕。康熙三十八年(1699)十月,去世。
父:凱音布(?~1723),襲爵三等輕車都尉世職。康熙十年(1671)任御史,襲任世管佐領。康熙二十六年(1689),擢光祿寺卿,累任吏部侍郎。康熙三十一年(1692),改任漢軍正黃旗副都統。康熙三十三年(1694),調任滿洲正黃旗副都統。康熙三十九年(1700),任禮部侍郎,與學士碩穆布前往廣東查審雷瓊道成泰慎、遊擊詹伯豸激起黎族民變案。康熙四十年(1701),擢升户部尚書。康熙四十五年(1706),調任禮部尚書。康熙四十七年(1708),致仕。雍正元年(1723),卒。
子:定長,官至湖廣總督
子:定敏,曾任員外郎。
孫:鄂雲布,官至貴州巡撫 [1-2] 

喀爾吉善人物評價

清史稿》:疆政首重宜民。紀督鑿井,反貽怨讟。喀爾吉善遂阻開礦、種樹之議,興利誠不易言也。雅爾圖、應階(崔應階)治水,斯盛(晏斯盛)治社倉,哲治(衞哲治)治賑,才有洪纖,效有鉅細,要皆有益於民。蘇昌劾大吏,頗見風力,瑚寶等亦各有建樹。自古未有不盡心民事而可以稱善治者也。 [1] 
乾隆帝:①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鎮靜和平,練習吏治。其參奏常安一事,不以同官稍為隱護,公直可嘉,乃督撫中所少者斯,實不負朕倚任之意。②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品行端重,練達老成,久任封疆,勤勞懋着。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