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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佳·阿克敦

鎖定
阿克敦(1685~1756),字仲和,章佳氏,滿洲正藍旗人,清朝名將阿桂之父,清朝康熙四十八年(1709)進士,官至協辦大學士,卒諡文勤。
全    名
章佳·阿克敦
別    名
阿克敦
仲和
諡    號
文勤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洲正藍旗
出生日期
1685年
逝世日期
1756年
主要成就
為官寬厚清廉
最高官職
協辦大學士

章佳·阿克敦生平經歷

章佳·阿克敦早期經歷

康熙四十八年(1709)進士,改庶吉士
康熙五十一年(1712),授編修
康熙五十二年(1713)二月,充河南鄉試副考官。十月,充日講起居注官
康熙五十三年(1714),康熙帝以阿克敦學問優,典試有聲名,特擢侍講學士
康熙五十五年(1716),轉任侍讀學士
康熙五十六年(1717)九月,朝鮮國王李焞眼睛生病,派出使者求得空青,康熙帝命阿克敦傳遞賞賜給他。十月,充經筵講官。不久,任詹事府詹事
康熙五十七年(1718),擢內閣學士
康熙六十一年(1722),朝鮮國王李昀請立其弟李昑世弟,康熙帝命阿克敦偕侍衞佛倫充當使者,前往冊封。十月,擢兵部侍郎。十一月,雍正帝即位,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充《清聖祖實錄》副總裁。
雍正元年(1723)三月,恩賜二品廕生。四月,充日講起居注官。七月,命專管翰林院掌院學士事,充《四朝國史》副總裁。
雍正二年(1724)五月,充《大清會典》副總裁。十一月,充翻譯鄉試副考官。十二月,命和散秩大臣舒魯冊封朝鮮國王李昑。

章佳·阿克敦任職兩廣

雍正三年(1725)二月,充《治河方略》副總裁。七月,兼左副都御史。十二月,授禮部左侍郎,仍兼兵部侍郎。
雍正四年(1726)三月,充翻譯鄉試副考官。四月,調任兵部左侍郎,兼國子監祭酒兩廣總督孔毓珣入覲,命阿克敦署任兩廣總督,兼廣州將軍。上奏彈劾碣石總兵陳良弼索要漁船陋規左翼總兵藍奉(一説藍鳳)以二子冒補把總,倚勢累兵。雍正帝嘉獎阿克敦實奏,命他選擇勝任之人,具本題參
高要、高明、四會三水、南海等五縣人民瀕江築,開,引水溉田,謂之“圍基”。江漲多潰決,廣東巡撫楊文乾上奏請求以最衝改石工,次衝改椿埽,計費數十萬,借帑修築,且議以開捐補款,阿克敦與他意見不同。雍正五年(1727),上疏進言:“高要等縣沿江圍基,俱系土工,歲十一月後,有司督率鄉民按畝分工,加卑培薄,民不為苦,官無所費。江漲不免沖決。但水性不猛,非必石工、椿埽方能抵禦。請仍循舊法,令地方官在農隙督民修補。倘江水盛漲,遣吏巡行防沖決,無煩改築費帑。”於是雍正帝沒有采納楊文乾的意見。阿克敦與孔毓珣合疏請求派遣廣南韶道、肇高廉羅道督修諸縣圍基,報聞。蒼梧芋莢山礦民羣聚偷挖,阿克敦令捕得其首領,得到雍正帝的嘉獎。四月,調任吏部左侍郎。六月,署任廣東巡撫。八月,彈劾肇高廉羅道王士俊貪污税羨,雍正帝認為王士俊尚可用,命訓飭遷改。九月,改署廣西巡撫。楊文乾彈劾阿克敦聞盜後沒有嚴緝,新會縣得盜,授意改變供詞,以竊賊結案;貪污廣東海關耗銀,令家人索要暹羅(今泰國)米船規禮。孔毓珣彈劾阿克敦貪污太平關耗銀。
雍正六年(1728),命罷免阿克敦官職,命孔毓珣、楊文乾會審。楊文乾去世,雍正帝派遣通政使留保郎中喀爾吉善與孔毓珣及署廣東巡撫傅泰審訊,以諱盜、侵耗輕罪,不議坐;令家人索暹羅米船,擬絞刑。王士俊揭發阿克敦包庇布政使官達受賄,加擬斬監候

章佳·阿克敦出使準噶爾

雍正七年(1729),山東巡撫費金吾以疏浚江南徐州沛縣濟寧嘉祥諸縣水道,請求派遣官員督修。雍正帝命釋放阿克敦,前往江南河工效力自贖。
雍正九年(1731),雍正帝命撫遠大將軍馬爾賽率師討伐準噶爾,授阿克敦內閣額外學士,協辦軍務。
雍正十一年(1733),命駐紮克拜達裏克督餉。
雍正十二年(1734),召還。命和侍郎傅鼐副都統羅密出使準噶爾,宣諭噶爾丹策零,商議罷兵息民。喀爾喀與準噶爾以阿爾泰山梁分界,噶爾丹策零欲以杭愛山為界,收阿爾泰山為遊牧地。阿克敦商議三日不決,噶爾丹策零遣使吹那木喀跟隨阿克敦等拜訪京師,請以哲爾格西喇呼魯烏蘇為喀爾喀遊牧地界。
雍正十三年(1735),阿克敦等至京師。雍正帝將阿克敦等的上奏及地圖密寄北路副將軍策稜,令他熟籌定議。策稜進言準噶爾遊牧不得令過阿爾泰山。議和中斷。閏四月,命阿克敦署任鑲藍旗滿洲副都統。五月,署任工部右侍郎。八月,充《八旗通志》副總裁。九月,乾隆帝即位,命守護泰陵
乾隆元年(1736),恩賜二品廕生。
乾隆二年(1737)閏九月,管理泰陵工部事務。
乾隆三年(1738),覆命阿克敦出使準噶爾,以侍衞旺扎爾台吉額默根為副手,傳遞敕諭噶爾丹策零議界。噶爾丹策零的使者哈柳跟隨阿克敦等拜訪京師,請求允許準噶爾遊牧不越阿爾泰山,而乞移布延圖、托爾和二卡倫入內地。乾隆帝説遊牧不越阿爾泰山,已可定議,而移二卡倫不可許。命哈柳齎敕而還。歷任工部右侍郎。

章佳·阿克敦屢獲升遷

乾隆四年(1739)七月,轉任工部左侍郎。八月,充翻譯會試副考官。十二月,充《大清一統志》副總裁。
乾隆五年(1740)三月,調任刑部右侍郎,轉任刑部左侍郎。四月,教習庶吉士。閏六月,調任吏部左侍郎。七月,充經筵講官
乾隆六年(1741)四月,協辦步軍統領刑名事務。
乾隆七年(1742)三月,署任正白旗漢軍都統
乾隆八年(1743)六月,授鑲藍旗滿洲都統。
乾隆十年(1745)三月,充會試正考官。五月,充《五朝國史》副總裁,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六月,充日講起居注官。
乾隆十一年(1746)閏三月,擢左都御史議政處行走。五月,授刑部尚書
乾隆十二年(1747)八月,充順天鄉試正考官。

章佳·阿克敦冊文風波

乾隆十三年(1748),命協辦大學士。不久,解任以授傅恆。四月,翰林院進孝賢皇后冊文,清文譯“皇妣”為“先太后”,乾隆帝以為大誤,召阿克敦詢問。阿克敦未候旨而退下,乾隆帝大怒,説阿克敦因解任協辦大學士,所以心懷不滿,罷官,下刑部,當大不敬律,擬斬監候。六月,命在內閣學士上行走,署任工部侍郎。七月,擢署刑部尚書,充經筵講官,協辦步軍統領衙門刑名事務,授鑲白旗漢軍都統。九月,充會典館總裁。又充《清漢篆文》副總裁。十月,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充日講起居注官。十二月,覆命協辦大學士,充國史館總裁。

章佳·阿克敦屢獲重用

乾隆十四年(1749),大小金川平定,加太子少保。七月,乾隆帝到木蘭圍場,命留京辦事,兼署步軍統領。十月,賜紫禁城騎馬。十二月,賜御書“協中輔治”額。
乾隆十五年(1750)七月,乾隆帝到河南,命留京辦事。九月,兼署左都御史。
乾隆十六年(1751)正月,署步軍統領。
乾隆十九年(1754)四月,乾隆帝以阿克敦七十壽辰,賜御書“贊元錫嘏”額。五月,乾隆帝到盛京,命留京辦事。
乾隆二十年(1755),因目疾請假,乾隆帝遣太醫診疾。屢次請求退休,命致仕
乾隆二十一年(1756)正月,去世,乾隆帝派遣散秩大臣率同侍衞前往祭奠,賞銀一千兩辦理喪事,賜祭葬,諡文勤。 [1-2] 

章佳·阿克敦軼事典故

有一天,,阿桂服侍在旁,阿克敦問:“朝廷用汝為刑官治獄宜如何?”阿桂回答:“行法必當其罪,罪一分與一分法,罪十分與十分法。”阿克敦大怒,找尋棍杖,阿桂惶恐求教。阿克敦説:“如汝言,天下無完人矣!罪十分,治之五六,已不能堪,而可盡耶?且一分罪尚足問耶?”阿桂從此長於刑部。 [1] 

章佳·阿克敦親屬成員

子:阿桂 [1-2] 

章佳·阿克敦人物評價

清史稿》:①阿克敦居刑部十餘年,平恕易簡,未嘗有所瞻顧。②阿克敦惇大清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