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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昌
(清朝兩廣總督、湖廣總督、閩浙總督)
鎖定
- 全 名
- 伊爾根覺羅·蘇昌
- 別 名
- 蘇昌
- 諡 號
- 恪勤
- 所處時代
- 清朝
- 民族族羣
- 滿洲正藍旗
- 逝世日期
- 1768年
- 主要成就
- 彈劾湖北巡撫周琬
- 最高官職
- 兩廣總督、湖廣總督、閩浙總督、太子太保
蘇昌人物生平
蘇昌早年經歷
雍正七年(1729),任侍讀。
乾隆四年(1739),巡視西城。
乾隆七年(1742),實授安徽按察使。
蘇昌治理兩廣
乾隆十四年(1749),擢廣東巡撫。
乾隆十六年(1751),署任兩廣總督。廣西巡撫舒輅請于思陵土州沿邊種竻竹,杜絕私越;土目因此侵佔夷地,導致爭端。蘇昌上奏:“鎮安府、太平府、南寧府等沿邊二千餘里,無論種竹難遍。料理稍疏,事端轉啓,請更正。”乾隆帝責問舒輅輕率,擱置了這件事情。
蘇昌彈劾周琬
乾隆十九年(1754),授吏部侍郎。
乾隆二十年(1755),署任户部侍郎。
乾隆二十二年(1757),兼署工部侍郎。
乾隆二十五年(1760),在籍御史孫紹基稱與按察使沈作朋舊為同官,撞騙受賄。蘇昌彈劾上奏抵罪,並請求確定回籍官與有司交結處分。蘇昌彈劾湖北巡撫周琬乖張掩飾,蘇昌調任兩廣總督。新任湖廣總督愛必達上奏周琬遇事偏執,有意與蘇昌掣肘,且匿報災情,包庇劣員,革職,貶戍巴里坤。
蘇昌封疆大吏
乾隆二十九年(1764),上奏進言:“廣東產米不敷民食,宜多貯社谷,以補常平不足。請嗣後息穀統存州縣備賑,免其變價。”得到採納。六月,調任閩浙總督。蘇昌在兩廣總督時,推薦鹽運使王概,王概因貪污被罷官,下吏部議。御史羅暹春彈劾蘇昌瞻徇糊塗,不堪節制海疆。乾隆帝説:“蘇昌不能辭失察之咎。節制海疆,乃朕所簡用,非御史所宜言。”蘇昌上疏彈劾知縣劉紹汜,下刑部。乾隆帝以羅暹春與劉紹汜同為江西人,懷疑羅暹春彈劾蘇昌是為了劉紹汜,於是詰責羅暹春,羅暹春改任主事;命蘇昌留任。
蘇昌親屬成員
祖父:滿丕
父:蘇保,襲雲騎尉。
子:富綱,官至雲貴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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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昌人物評價
《清史稿》:疆政首重宜民。紀督鑿井,反貽怨讟。喀爾吉善遂阻開礦、種樹之議,興利誠不易言也。雅爾圖、應階(崔應階)治水,斯盛(晏斯盛)治社倉,哲治(衞哲治)治賑,才有洪纖,效有鉅細,要皆有益於民。蘇昌劾大吏,頗見風力,瑚寶等亦各有建樹。自古未有不盡心民事而可以稱善治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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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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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史稿 卷三百九 列傳九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1-01]
- 2. 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七十七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引用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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