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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丕

鎖定
滿丕(?~1713),伊爾根覺羅氏,滿洲正藍旗人,官至正藍旗蒙古都統,封雲騎尉
全    名
伊爾根覺羅·滿丕
別    名
滿丕
封    號
雲騎尉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洲正藍旗
逝世日期
1713年
主要成就
參與前往尼布楚與俄羅斯議界
參與征討噶爾丹
最高官職
正藍旗蒙古都統

滿丕生平經歷

從曾祖父珠瑚達開始,世管佐領
康熙十一年(1672),由贊禮郎理藩院主事
康熙十四年(1675),任刑部員外郎
康熙十九年(1680),授監察御史,兼襲管佐領。
康熙二十五年(1686)五月,御史李時謙上疏彈劾刑部審訊原任奉天府通判戴純處理僱傭工人傷重殞命定罪證據參差,於是定罪故意殺人,擬絞刑,請敕法司詳勘。刑部上奏李時謙、滿丕在法司會議處共言此案宜改輕,因為戴純之兄、工部員外郎戴綸賄賂,法司再審,戴純擬絞刑,戴綸、李時謙、滿丕革職。
康熙二十八年(1689),李時謙因為廷臣的推薦,復原官。滿丕隨都統郎坦前往尼布楚,與俄羅斯使者費耀多羅等議界,毀雅克薩城而還。康熙帝駕幸古北口外打獵,滿丕拜見行在奏事處,請求代奏願往歸化城北路軍營效力,得旨:“滿丕從雅克薩來,不必出征,暫在行圍之處,隨朕進京。”
康熙二十九年(1690)六月,授理藩院郎中。七月,和員外郎鄂齊爾傳遞敕命宣示噶爾丹。七月,康熙帝命大將軍、裕親王福全統師前往烏蘭布通,康熙帝親自臨邊指授方略,滿丕持噶爾丹奏書至古北口,建言敵軍距大軍僅百里,請擊之。康熙帝採納了他的建議,於是前往烏蘭布通帶領火器營,擊敗噶爾丹,得頭等功牌。擢內閣侍讀學士
康熙三十年(1691),任內閣學士
康熙三十一年(1692)二月,任理藩院右侍郎
康熙三十一年(1692),轉任理藩院左侍郎
康熙三十三年(1694)五月,費揚古進軍圖拉,尚書阿喇尼率蒙古兵為前哨,命滿丕協同經理驛站
康熙三十四年(1695),命前往歸化城協理軍務。
康熙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親征噶爾丹,命滿丕率兩藍旗兵前往費揚古軍,自翁金到圖拉,破敵於昭莫多。奉詔回到歸化城,視察凱旋官兵行糧,及撫輯降人。不久,前往費揚古軍,移駐喀爾喀遊牧界外塔拉布拉克,偵察防範噶爾丹,收降其部人札木素等。不久,噶爾丹在竄逃中死去,下召還京,列議政大臣,予雲騎尉世職
康熙三十七年(1698)三月,同尚書馬齊、副都統烏達禪出邊,參與喀爾喀諸部會盟
康熙三十八年(1699)六月,兼任鑲黃旗滿洲副都統
康熙三十九年(1700)十一月,命前往四川剿撫
康熙四十年(1701)二月,同提督唐希順分兵三路,收復打箭爐,駐兵木鴉。十二月,雅隴江(今雅礱江)江邊的瞻對、喇袞、革布什咱、綽斯甲布諸土人首領紛紛率部投誠。上奏請求授五品安撫司,其副手為六品土百户,得到康熙帝的採納。
康熙四十一年(1702)三月,擢正藍旗蒙古都統。五月,下詔還京。
康熙四十三年(1704)九月,因為生病,請求辭官,命原品休致
康熙五十二年(1713),去世。 [1-2] 

滿丕親屬成員

曾祖父:珠瑚達
子:蘇保,襲雲騎尉。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