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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巡撫

鎖定
安徽巡撫,是清朝時期中國安徽省的巡撫從二品官(加兵部侍郎銜者為正二品官),按例兼都察院右副御史,是安徽省地方政務的最高長官。
中文名
安徽巡撫
簡    述
清朝時期中國安徽省的巡撫
官    品
從二品
兼    位
都察院右副御史
等    級
安徽省地方政務的最高長官
職    能
考察全省地方官吏,長官漕政等

安徽巡撫簡介

巡撫負責考察全省地方官吏,掌管全省關税、漕政等,若有用兵,則督理糧餉。每次鄉試,按例由巡撫督試,武科則由巡撫主考。巡撫轄有直隸軍營,名為“撫標”。嘉慶八年(1803年),安徽巡撫加提督銜,可管轄全省軍隊。

安徽巡撫歷史變革

清順治元年(1644年),設置鳳廬巡撫,初駐鳳陽府(今鳳陽縣),後改駐淮安(今淮安市淮安區),以操江巡撫管安徽事宜。
順治六年裁,順治十六年復設,後改鳳陽巡撫。
順治十八年,設安徽操江巡撫。
康熙元年(1662年),撤銷操江,所屬12營改隸兩江總督,始設安徽巡撫,駐安慶。
康熙四年裁鳳陽巡撫,所屬廬州、鳳陽2個府,滁、和2個州歸併安徽巡撫管理。至此,安徽巡撫負責安徽全境巡撫事宜。
宣統三年(1911年),安徽省軍政府成立後,安徽巡撫被廢除。

安徽巡撫巡撫衙門

安徽巡撫衙門於康熙元年設在安慶。咸豐三年(1853年),因太平軍攻佔安慶,省會遷到廬州(今合肥市),巡撫衙門隨遷。同治元年(1862年),巡撫衙門遷回安慶,直到清末。
安徽巡撫衙門無固定的機構設置,也不設官員。衙門內一切保管及辦理文牘等事務,皆聘用書吏、承差辦理,有時也調用侯補佐雜官員及武弁臨時充任。據《清會典》記載,巡撫衙門內有書吏人員30名。這種情形直到清代末年。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七月,巡撫馮煦奏準在巡撫衙門內設幕職,佐理文牘,分科治事。具體設置為:秘書1人,助理秘書2人,參事7人,各科精簡者則1人兼兩科,其繁者酌設助理1人。繕寫文牘,稽核卷宗諸事,另設書記員若干人。還設有一個會議廳,按日分級會見各級官吏,商議重要政務。
宣統元年(1909年),巡撫朱家寶在巡撫衙門內設憲政考核處,處下設編制、審核兩科,選派文案委員中諳習法政各員兼司核辦。宣統二年,憲政考核處改名為憲政籌備處。
清朝末年,屬巡撫直接管轄的機構有安徽督練公所和安徽憲政調查局。

安徽巡撫直轄機構

安徽巡撫安徽督練公所

光緒三十年八月(1904年9月),清政府令各省設立督練公所。光緒三十一年,巡撫誠勳在衙署中增設安徽督練公所。光緒三十三年十一月,巡撫馮煦奏請暫裁督練公所,改為督辦處。光緒三十四年七月,又奏請規復,嗣由護理巡撫沈曾植奏明,復設督練公所。
安徽督練公所負責管理全省新舊各軍及籌備糧餉、編練隊伍一切事宜,以及與軍隊有關的學堂局所等其他有直接或間接關係的各項事務。督練公所設督辦1人,由巡撫兼任;總參議2人,分別由布政使和按察使擔任;副參議1至2人,一般由補用道充任。
督練公所內分3處8科,其具體設置及職掌是:
兵備處:負責考核章制,既各營功過賞罰,籌備糧餉,軍械醫務等事略。下設搜討科,分管考核章制等事;執法科,分管功過賞罰等事,附屬憲兵學堂;經理科,分管籌運糧餉、軍械醫務等事,附屬籌餉局、軍械局、火藥局、製造局、官電局、德律風各處及醫院。
參謀處:負責調查策劃,並考查中外輿圖形勝等事略。下設運籌科,分管調度策劃等事;檢閲科,分管檢閲各軍利弊得失等事,附實地觀戰及考查中外輿圖形勝;測繪科,分管測繪中外輿圖形勝等事。
教練處:負責考查訓練兵隊,及審訂學堂課程事略。下設訓練科,分管審訂學堂課程等事,附監察要塞;教育科,分管審訂學堂課程等事,附陸軍各學堂及本處將校研究所。
以上3處,每處設總辦1人,稟承督辦之命,辦理該處事務;設幫辦1人,稟承總辦之命,協助總辦管理該處事務。3處下設有8科,每科設提調1人,管理本科工作。另設有正副文案、收發、核對、收支、差遣、清書等人,其人員數額視事務繁簡酌定。

安徽巡撫安徽憲政調查局

光緒三十四年三月開設,是專門辦理清政府憲政編查館應行調查的一切事件的機構,歸安徽巡撫主管。憲政調查局設總辦1人,綜理局務,由巡撫選派。政憲調查局的內部機構設置及職掌是:
法制科(下設3股):第一股,掌調查全省一切民情、風俗,並所屬地方紳士辦事,以及民事、商事、訴訟事的各種習慣;第二股,掌調查本省巡撫權限內的各項單行法及行政規章;第三股,掌調查本省行政之上沿習及其利弊。
統計科(下設3股):第一股,掌屬於外交、民政、財政之統計;第二股,掌屬教育、軍政、司法之統計;第三股,掌屬實業、交通之統計。
以上2科 ,每科設科長1人,各股設管股委員1至3人,另設書記員若干人。
庶務處:掌一切雜務,由總辦選派委員2人辦理。
憲政調查局調查所得材料,按類編訂,呈由巡撫諮送憲政編查館。其統計事項,分送各主管部院。
宣統三年(1911年),撤憲政調查局,所有事宜,轉交巡撫衙門辦理。 [1] 

安徽巡撫歷任巡撫

姓名
民族
任職年代
備註
漢軍正藍旗
康熙六年(1667年)~十年五月
-
漢軍鑲黃旗
康熙十年六月~十六年二月
-
漢軍正白旗
康熙十六年三月~二十三年正月
-
康熙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六年五月
-
康熙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七年十月
-
江有良
漢軍正白旗
康熙二十七年十月~三十一年十二月
-
漢軍鑲白旗
康熙三十二年正月~三十三年正月
-
佟國佐
漢軍正藍旗
康熙三十三年二月~三十四年九月
-
漢軍鑲紅旗
康熙三十五年正月~三十七年十一月
-
漢軍正藍旗
康熙三十九年五月~四十年十月
-
漢軍正藍旗
康熙四十年十二月~四十二年四月
-
漢軍正紅旗
康熙四十二年五月~四十八年九月
-
漢軍鑲藍旗
康熙四十八年九月~五十年七月
-
康熙五十年八月~五十五年十月
-
漢軍正紅旗
康熙五十五年十月~雍正三年八月
-
雍正三年(1725年)八月~八年五月
-
雍正八年五月~十年七月
-
雍正十年七月~十一年十二月
-
雍正十二年十月~乾隆三年四月
-
漢軍正白旗
乾隆三年(1738年)四月~四年十一月
-
乾隆四年十一月~六年六月
-
軍正藍旗乾隆六年六月~七年十二月
-
滿
乾隆七年十二月~八年三月
-
乾隆八年三月~九年六月
-
準泰
滿
乾隆九年六月~十年四月
-
魏國定
乾隆十年四月~十一年五月
-
乾隆十一年五月~十二年九月
-
滿
乾隆十二年九月~十四年四月
-
乾隆十四年四月~十二月
-
滿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十五年七月
-
乾隆十五年七月~十一月
-
滿
乾隆十五年十一月~十六年二月
-
乾隆十六年二月乾隆~三月
-
乾隆十六年三月~十八年八月
-
乾隆十八年八月~十九年十月
-
滿
乾隆十九年十月~二十年十一月
-
滿
乾隆二十年十一月~二十六年三月
二十五年十二月常鈞
託庸
滿
乾隆二十六年三月~三十年十一月
-
乾隆三十年十一月~三十四年二月
三十四年二月陳輝祖
滿
乾隆三十四年二月~十月
-
乾隆三十四年十月~三十五年七月
-
乾隆三十五年七月~四十年五月
-
漢軍正白旗
乾隆四十年五月~四十一年三月
-
乾隆四十一年三月~四十五年八月
-
滿
乾隆四十五年八月~四十六年十二月
-
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四十七年六月
-
滿
乾隆四十七年六月~四十九年六月
-
滿
乾隆四十九年六月~五十二年十一月
-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五十四年十二月
-
滿
乾隆五十四年十二月~五十五年二月
-
福嵩
乾隆五十五年二月~四月
二月康基田
乾隆五十五年四月~七月
-
乾隆五十九年五月~十月
-
乾隆五十九年十月~六十年四月
-
乾隆六十年四月
未到任
乾隆六十年五月~嘉慶元年六月
-
嘉慶元年(1796年)六月~八月
-
嘉慶四年正月~八月
-
嘉慶四年八月~六年十月
-
滿
嘉慶六年十月~十一月
-
嘉慶六年十一月~十二月
-
嘉慶六年十二月~八年閏二月
-
滿
嘉慶八年閏二月~十二月
-
嘉慶八年十二月~九年十二月
-
嘉慶九年十二月~十年十一月
-
滿
嘉慶十年十一月~十一年九月
-
嘉慶十一年九月~十二年五月
-
嘉慶十二年五月~十五年三月
-
滿
嘉慶十五年三月~十六年七月
-
嘉慶十六年七月~十七年八月
-
嘉慶十七年八月~二十一年四月
-
嘉慶二十一年四月~二十四年閏四月
-
嘉慶二十四年閏四月~二十五年四月
-
嘉慶二十五年四月~十二月
-
嘉慶二十五年十二月~道光元年六月
-
道光元年(1821年)六月~八月
-
道光元年八月~十月
-
道光元年十月~三年正月
-
道光三年正月~五年五月
-
道光五年五月~六年四月
-
道光六年四月~十五年八月
-
道光十五年八月~十九年十一月
-
道光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年十一月
-
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咸豐元年五月
-
漢軍正白旗
咸豐元年(1851年)五月~三年正月
-
咸豐三年正月~二月
-
咸豐三年二月~九月
-
咸豐三年九月署
-
咸豐三年九月~十二月
-
滿
咸豐三年十二月~八年元月
六年六月畢承昭
咸豐八年六月~十一年正月
八年七月李孟羣
咸豐十一年正月~八月
未任,賈臻
咸豐十一年九月~十二月
未任
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同治二年四月
同年八月唐訓方
同治二年四月~十月
-
同治二年十月~五年八月
-
滿
同治五年八月~十三年九月
六年十一月張兆棟
七年正月至八年三月吳坤修
同治十三年九月
-
滿
同治十三年九月~光緒十年六月
光緒十年(1884年)六月盧士傑
光緒十一年二月~十二年五月
十二年五月張端卿
光緒十二年五月~十四年十月
同年八月阿克達春
光緒十四年十月~二十年四月
十六年十月阿克達春
二十年四月德壽暫署
光緒二十年四月~七月
-
光緒二十年七月~二十二年七月
-
光緒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年十月
-
光緒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七年十月
-
聶緝規
光緒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九年八月
二十八年九月改任浙江巡撫
因安徽新任巡撫饒應祺、誠勳未到,仍留任
二十九年三月,聯魁
滿
光緒二十九年八月~三十二年二月
-
滿
光緒三十二年二月~三十三年五月
-
光緒三十三年五月~三十四年五月
-
光緒三十四年六月~宣統三年(1911年)九月
該年六月繼昌
八月沈曾植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