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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
鎖定
- 中文名
-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
- 外文名
- Peking University School of Transnational Law
- 簡 稱
- STL
- 創辦時間
- 2008年
- 創辦人
- Jeffrey Lehman教授
- 辦學性質
- 公立大學
- 學校類別
- 法學院
- 學校特色
-
211工程
985工程 - 現任領導
- 郝平(校長)
- 本科專業
- 2個
- 碩士點
- 學術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個
- 博士點
- 學術學位授權一級學科
- 校慶日
- 5月4日
- 院系特色
- 中國首所提供JD教育的院校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辦學歷史
中國經濟現代化與法律現代化之間深入的促進關係的根本藍圖,由鄧小平同志在1978年上任伊始提出,並在1992年南巡時再次提及。經濟史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道格拉斯·諾斯提出的“執行契約的效率是決定經濟績效的唯一重要因素”支持了鄧小平同志的遠見卓識。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前身是北京大學中美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該中心旨在加強中美兩國在法律、政策、教育和商業方面的溝通和知識共享,促進兩國法治和諧發展。2008年10月,為適應全球化背景下日益增長的對國際化法律人才的需求,在中心基礎上創立了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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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學術研究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建設成果
- 國際視野
國際化是國際法學院建院以來貫穿始終的行動原則。來自世界各地的教職人員為學生帶來了多樣化的學習體驗和分析視角。課程設計以當今全球法律實踐為理念,為學生成為中國乃至世界的業界領袖做好充足的準備。從國際交流項目到國際模擬法庭比賽再到精心挑選實習單位,國際法學院國際項目辦公室為學生協調安排了一系列出國學習和工作的機會。國際法學院這種新穎的戰略性國際化法律培訓方式,使其在世界法學院中獨樹一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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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學習
國際交流項目是國際法學院教學安排的一個核心組成部分。隨着學院的不斷髮展,已經有近40%的學生完成了海外學習任務。用人單位也通常將海外學習經歷看作國際法學院畢業生的一大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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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交流項目提供給學生在國外著名法學院學習的機會。學生將會在這些合作院校中學習一個學期或暑期。這一經歷深化了他們對外國法的理解,建立了與國際同行聯繫,收穫了語言和跨文化交流的技巧。這些都為他們今後的法律執業國際化奠定了基礎,鋪平了道路。回國後,在法律學習上,他們將會有更開闊的眼界,並與東道國保持持久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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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學術資源
現有的交流合作院校有:馬斯特裏赫特大學(荷蘭),漢堡法學院(德國),EBS法學院(德國),洛桑大學(瑞士),聖保羅大學法學院(巴西),斯德哥爾摩大學(瑞典), 特拉維夫大學(以色列),艾克斯-馬賽大學(法國),邁阿密大學(美國),印第安納大學(美國),愛荷華大學(美國),薩格勒布大學(克羅地亞),拉曼魯爾大學(西班牙),IE大學(西班牙),迪肯大學(澳大利亞),金達萊全球法學院(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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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學術交流
每年,有近25名學生代表國際法學院參加在世界各地舉辦的模擬法庭比賽。他們在準備比賽過程中得到了高強度的法律寫作和辯護訓練,強化了在跨國法律實踐課上學習過的辯論技巧。國際法學院出資支持學生參加模擬法庭比賽並由教授為每個模擬法庭參賽隊提供專業指導。每個學年開始時,學生將分組參加選拔賽。選拔的依據包括學習成績、個人陳述和通過一個虛擬的案例進行口頭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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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辦學條件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學科建設
北大國際法學院J.D./J.M.雙學位項目學制四年,第一年安排J.D.核心課程,同時輔以(1)跨國法律概況課程,該課程向學生逐一介紹世界主要爭端解決司法區域及其法律規範; (2)英文寫作課程,該課程由專門的語言學者任教,提高母語非英語學生的語言能力,藉此幫助學生對專業課的學習。第二年以中國法律碩士課程為主,輔以少量JD和比較法課程,以此保持學生的英文熟練度。第三、四年的課程更重視提供涉及中美法律問題的課程,包括從歐盟及其他地域視角下的分析,保證我院的跨國法律教育項目名副其實。
國際法學院的課程設置也越來越注重指導性的法律實務操作。例如,學院新設的“小型企業創業法律診所”將帶領學生為從事新興產業的小微企業提供諮詢服務,範圍包括商業活動、知識產權以及與業務有關的法律規範和個人問題的法律諮詢。又如北大國法的“公益訴訟法律診所”通過視頻,使學生實時與極富經驗的美國公益訴訟律師溝通,參與美國主要社會問題和訴訟案件。
北大國際法學院畢業生具備申請在中國、美國、英國、歐盟法域執業的資格,特別具備瞭解決因各國法律發生融合而產生的新問題的能力。國際法學院畢業生將是未來的行業領導者,對中國乃至世界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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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師資力量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世界頂尖名師雲集,現任院長為原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院長Philip McConnaughay教授。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原副院長嚴思德(Stephen Yandle)擔任常務副院長。學院現有全職師資26人,實務教授3人,聯屬跨國教授11人。同時學院聘請世界著名的法學教授、著名大法官和傑出律師擔任訪問教授。
Philip McConnaughay
Philip McConnaughay是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STL)現任院長,法學教授。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前院長。McConnaughay院長著作甚豐,在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國際貿易規制等領域發表過多篇學術論文並編寫過許多書籍。他曾在越南,中國,以及歐洲等地講學,並被中國西北大學聘為訪問教授。此外,他還作為Morrison & Foerster律所的合夥人在其東京和香港辦公室供職長達十年時間。
Jeffrey Lehman
Jeffrey Lehman(傑弗裏·雷蒙)是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創院院長,2011年中國政府外國專家“友誼獎”獲得者,美國康奈爾大學前校長,上海紐約大學CEO。他曾就讀於康奈爾大學和密歇根大學的公共政策研究院並獲得密歇根大學法學院的法律博士學位。他曾是密歇根大學法學院的院長,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約翰·保羅·史蒂文斯大法官的法律秘書和美國法學院院長聯合會的主席。他曾任教於耶魯大學法學院,巴黎第二大學和清華大學。他的主要研究領域為税法和公共利益法,著有:《企業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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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Yandle
Stephen Yandle(嚴思德)是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的副院長。他擁有弗吉尼亞大學的學士學位和法律博士學位他曾任弗吉尼亞大學的副院長,西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耶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美國律師協會法律教育與招生副顧問,律商聯訊全球法學院項目副院長。Yandle教授還曾任美國法學院協會行政法部門主席,全國法律界就職協會會長,美國法學院協會中美法律教育交流委員會成員。他曾任教於耶魯法學院教授高等教育多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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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Malanczuk
Peter Malanczuk(馬培德)教授是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的C.V.Starr常駐教授。他曾就讀於哥廷根大學,慕尼黑大學和海德堡大學,獲得了及森大學的法律博士學位。Malanczuk教授曾任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的院長,阿姆斯特丹大學和伊拉斯慕斯大學國際法學院的系主任。他還曾任教於密歇根大學、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亞的斯亞貝巴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香港大學。Malanczuk教授是國際法和仲裁法專家,他著有《Akehurst的現代國際法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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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is Snyder
Francis Snyder(施奈德),C.V.Starr法學教授,跨國法律研究中心聯合主任。曾就讀於耶魯大學和巴黎政治學院,並持有哈佛大學法學院的J.D.學位和巴黎第一大學的博士學位。Snyder教授曾任歐洲大學學院(佛羅倫薩)法學院院長,歐洲法律學院聯合主任,馬賽第三大學“讓·莫內教授”(Jean Monnet Chair),以及倫敦大學法學教授。並曾赴比利時、加拿大、中國、丹麥、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西班牙、美國各地法學院訪問。他是歐盟法和國際經濟法方面的專家。Snyder教授是歐洲法律評論的創立者和主編,共出版著作13本之餘,包括The EU, The WTO and China:Legal Pluralism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Regulation。
Whitmore Gray
Whitmore Gray教授是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的訪問教授,是密歇根大學法學院的榮譽退休教授。他曾就讀於Principia學院,他獲得了密歇根大學法學院的法律博士學位和Adrian學院的法學博士學位。他曾作為印度尼西亞、柬埔寨和阿根廷的法律改革顧問並且一直是東京大學的訪問學者。他在Fordham大學、吉林大學和暑期項目學校任教。他是合同法、商法和比較法律制度的專家。他曾將《俄國民法典》和中國的《民法通則》翻譯成英文。
本科畢業於耶魯大學,在弗吉尼亞大學獲得J.D.學位。Campbell教授曾任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Malcolm Wilkey法官和美國最高法院首席法官Warren Burger的書記員,還曾是跨國律所Kirkland &Ellis和Jenner &Block的合夥人,並擔任過HarmonyCentral 公司的主席和首席執行官。他的研究方向是民事訴訟法和法律職業道德。
Mark Feldman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本科畢業,後在哥倫比亞大學攻讀獲得J.D.學位。他曾任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第六巡迴審判庭Eric Clay法官的書記員、跨國律所Shearman & Sterling和Covington & Burling的律師、美國國務院法律顧問辦公室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多米尼加-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仲裁主任和顧問律師。Feldman教授是國際投資和協議仲裁方面的專家。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教學建設
美國法教育按照美國J.D.法律教育模式進行,主要聘請美國哈佛、耶魯等頂尖法學院著名法學教授、司法界著名大法官和實務界傑出律師擔任授課教師,採用美國頂尖法學院標準、全英文教材、全英文授課、蘇格拉底式教學,特別注重培養學生掌握學術技能,而非掌握某一項具體的知識。這些學術技能包括全面看問題的能力、聯繫法律規則和相應價值政策的能力、辨別法律因時而變的路徑的能力以及融合不同權威來源且相互衝突的法律原則的能力。學院通過案例教學法、法律診所式教學和模擬法庭等來提高學生的法律實踐技能。中國法教育按照國家教育部法律碩士培養計劃培養,由北京大學法學院各學科學術帶頭人承擔教學任務,為學生提供國際一流的中國法教育。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文化傳統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辦學理念
學院的辦學理念是把世界通行的美國法律教育模式(J.D.模式)引入中國,在全球化時代為中國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全球競爭力的跨國法律人才;搭建高層次的國際性學術交流平台,增進中美以及國際間法律、政治、經濟和文化等領域深層次的溝通和交流。學院現是中國大陸唯一一所引入美國法律教育模式(J.D.模式)培養法律人才的法學院。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辦學模式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STL)是現中國大陸唯一一所按照美國法律教育模式(J.D.模式)培養法律人才的法學院。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特色教育
經國務院學位辦特批,北大國際法學院開展美國法J.D.和中國法律碩士雙學位教育,為中國優秀學子提供不出國門即可接受美國J.D.法律教育的機會。該專業學制四年,包括國際一流標準的完整的美國J.D.法律教育和獲得中國法律碩士學位所需的中國法主幹課程教育,畢業學生將同時獲得北京大學頒發的英文的法律博士(J.D.)證書和中文的法律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學校領導
Jeffrey Lehman,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創院院長,法學教授,美國康奈爾大學前任校長及中美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席。
Lehman教授曾任密歇根大學法學院院長。
Philip McConnaughay,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法學教授,曾任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長。
McConnaughay院長著作甚豐,在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國際貿易規制、仲裁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等方面發表過多篇學術論文並編寫過不少書籍。
Duncan Alford,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圖書館顧問館長、信息服務中心副院長,並擔任南卡羅萊納州大學法學院圖書館副館長和法學教授。
滿運龍,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副院長,主管學院籌款發展事宜,同時也是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實務教授。
陳柯如,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招生與行政助理院長,負責統管行政團隊,監督招生、人事、教授支持和財務等事務。
ChristianPangilinan,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助理院長、法學講師,主管學院教學和學術事務,包括培養方案、教學安排、學術科研和相關政策的發展和維護。
朱大明,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助理院長、副教授,主管繼續教育和專業進修項目。
張趁利,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助理院長,主要負責指導監督學生工作、學生職業發展和校友事務。他於2009年4月加入學院,曾擔任學院教務主任,學工主任,行政辦公室主任負責學院行政事務。2014年8月起擔任學院職業發展中心主任,並負責校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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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校園環境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於2017年3月入駐全新的教學和辦公大樓。新大樓的入駐將更好的適應招生規模的擴大和師資力量的增長。該教學樓由世界頂級建築設計公司Kohn Pedersen Fox(KPF)主持設計,本地設計院華森建築設計合作進行施工圖的深化。
設計概念充分考慮新樓與現有校園風格的一致和兼容。北側外牆與主路相鄰,成為面向校園的主入口。該側外牆用白色材料隔成網格狀,與校園的現代風格一致。
樓內的西側的教學區域和東側的社交區域由一個寬闊的中庭分開,中庭南側可欣賞河和山的景觀,按照規定,這塊中庭同時也可作為緊急情況下的機動車道。向外懸空的中型教室被小型會議區域隔開,並能為一層步道提供遮陽,既可以滿足景觀植被對陽光的需求,又可以創造一個舒適的室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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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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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官方網站
- 2. 國際視野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引用日期2020-02-22]
- 3. 海外學習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引用日期2020-02-22]
- 4. 模擬法庭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引用日期2020-02-22]
- 5. 招生信息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引用日期2020-02-22]
- 6. 學院領導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引用日期2020-02-22]
- 7. Stephen Yandle .北京大學國籍法學院[引用日期2020-02-22]
- 8. peter-malanczuk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引用日期2020-02-22]
- 9.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教學大樓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中文網站[引用日期2020-02-22]